1.执⾏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议,落实执⾏中⽂系党委的各项决议。
2.协助起草中⽂系党委的⽂件,包括规划、报告、总结、决议、通知等;编写院系级党组织⼯作⼤事记;管理院系级党组织⽂件与资料,负责党内⽂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借阅、保管、归档⼯作。
3.协助做好院中⽂系党委各类会议、学习活动的组织⼯作,做好会议记录与会务⼯作;做好调查研究,为中⽂系党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意见;及时了解各党⽀部的⼯作情况,督促落实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作任务,做好具体指导和综合汇总等⼯作。
4.协助做好发展党员⼯作,配合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作计划,审查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有关资料,把好党员发展的预审关;协助做好党员思想状况的了解和分析,以及党员教育⼯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以及外调与政审⼯作;协助做好中⽂系党委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作;做好有关党内数据统计、上报及管理⼯作;做好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等。 5.协助开展师⽣思想政治⼯作、党建课题研究、党校培训班学员推荐等;负责做好本单位党建⼯作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等相关信息发布平台的维护和更新。
6.协助落实好意识形态⼯作责任制,做好中⽂系党委理论中⼼组学习、教职⼯理论学习、理论课题申报、哲社研修班学员推荐的相关⼯作;协助做好中⽂系新闻宣传⼯作,及时提供各类动态信息和宣传典型;协助中⽂系及学校精神⽂明创建⼯作;协助中⽂系⽂化建设项⽬的申报、实施与验收;协助中⽂系门户站及微信微博的运维;协助中⽂系的络舆情管理等。 7.完成上级和本单位交办的其他各项⼯作任务。 ⼆、任职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般应具有硕⼠研究⽣及以上学历;
3.热爱党务⼯作,熟悉党规党纪,有2年以上⼯龄及相关⼯作经历; 4.讲政治、讲⼤局,具有较强的事业⼼和责任感; 5.密切联系师⽣,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 6.具有较扎实的⽂字功底和良好的信息素养; 7.作风正派、廉洁⾃律。 三、岗位性质
1.专职组织员纳⼊学校事业编制,具备教师和管理⼈员双重⾝份。 2.专职组织员实⾏任期制,考核合格可以连任。 四、⼯作考核
专职组织员的年度考核由所在院系级党组织负责,任期考核由党委组织部和所在院系级党组织共同负责。 五、应聘⽅式
1.请应聘者填写《华东师范⼤学中⽂系专职组织员申请表》(见附件)及党务⼯作相关补充说明材料(如有)发⾄:
zhwxbgs@zhwx.ec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接收应聘材料截⽌时间为2020年10⽉18⽇。 2.中⽂系党委将对应聘材料进⾏初审,对于初审合格者另⾏通知⾯试时间,不合格者不再另⾏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还,请⾃⾏留底。
点击下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