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品德;教学;小学教学;人格培养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17-044-02
小学品德和社会教育是一门培养小学生正确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学科,该学科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小学生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良好的生活习惯。经过品德和社会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在今后的生活中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培养学生爱己爱人爱社会的美好感情和遵守社会美德,帮助学生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
一、对小学生进行品德和社会教学的必要性
在现阶段的社会,时常会有一些不和谐的事情发生,究其原因很多是由于当事人在幼年时期人格培养和心理教学缺失导致的。由于这些人在幼年时期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教育,也没有形成爱他人爱社会的美好情感,导致其在成年之后心理调适能力不足以应对外界环境的刺激,进而会产生心理失衡,做出惊人之举。还有很多刚刚毕业进入社会的“新鲜人”,在刚刚踏上工作岗位的时候暴露出种种不良的习惯,以自我为中心,无视他人的利益,不遵守社会行为规则,以至于受到其他同事的排斥,这也是由于这些人在小学时缺失思想和社会教育导致其没有养成遵守社会规则的美德。
由此可见,在小学阶段对小学生进行思想和社会教学,对培养学生遵守社会规则的美德和爱他人爱社会的美好情感对学生的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小学思想和社会教育的培养途径
小学品德和社会是培养学生心理和行为的一门课,更多的是考虑小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和行为规范的教学,由于其教学目标的特殊性和课程的特殊性,使其与其他科目相比有很大的区别。同时小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相对较弱,而模仿能力和服从性较强,所以教师在对小学生进行思想和社会教育时,就必须要考虑小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学,以实现教学目标。
1、以小事为例,教育学生遵守社会规则
在教学实践中,我根据小学生的这些心理发展特点,在进行思想和社会教学时,注重从实际出发,通过借鉴现实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对学生进行教育。我认为借鉴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对学生进行教育比用一些空泛而不具体的“大道理”对学生进行教育要更为实际也更加的有效。
由于小学生的年龄较小,是非观念并不成熟,判断是非的能力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很难理解成年人看起来很简单的一些“大道理”。教师如果用日常生活中具体而实际的小事来教育学生,更便于学生设身处地的进行换位思考,实现教学目标也就更加容易。
例如我在给学生讲授《平安回家》这一节课上,开始的时候对学生进行交通规则和违反交通规则的危险性的教育,这些道理在成年人看来是很简单的,但是经过教学我发现,单纯的通过教师进行口头教育是不能使学生真正明白尊重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和违反交通规则的危害性的。而在这个时候给学生直接观看违反交通规则的车祸录像对低年级的小学生是不适合的,不仅不能起到教育作用反倒有可能给这些孩子留下心理阴影。
因此在班级放学的时候,我带着学生排队出校门,让学生在校门口观察路面,由于这个时候前来接学生的家长很多,路上人流密集。这时候我问学生:大家想想看,我们能不能在过马路的时候闯红灯?学生看着眼前人来人往的车流,都异口同声的回答不能。
我再接着问:大家想一下,如果这时候有人闯红灯会有什么后果。学生看着马路,毫不犹豫的回答:会被车子撞到。还有学生回答:会出现很多危险。由于有了这次在现场进行借助实例进行教学,所以学生都能很清楚的意识到闯红灯的严重后果。
这说明,在学生年龄小的时候,由于其思维是以具体思维为主的,教师在进行思想和社会教学的时候,应该以具体直观的方式来进行教学,只有这样才能帮学生养成遵守规则的好习惯。
2、从亲人开始,培养学生爱己爱人的美好情感
爱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之一,如何培养学生爱己爱人的思想是很多老师都感兴趣的话题,因为培养出一个具有“爱”这个美好情感的学生是每个教师的目标。我在和其他教师进行交流的时候,往往会发现很多教师称赞某个班级的学生具有爱心,彼此间会进行互帮互助,班级气氛和睦。经过一段时间的比较之后,我发现这些班级的思想和社会教师在教育学生学会“爱”的过程中,往往是先交会学生“爱”亲人开始,然后再将“爱”的范围扩大到认识的人,最后扩展到所有人。这样教育出来的学生,一开始爱的是自己的长辈,所以比较容易感受到什么是“爱”,也更容易将“爱”的范围扩大,从狭义的爱变为广义的“爱”。
在实际教学中,我发现多数学生都是在爷爷奶奶的抚养下长大的,和爷爷奶奶的感情都十分亲密。因此在《学会爱他人》这节课上,我给学生布置了一个任务,回家给爷爷奶奶一个惊喜,让爷爷奶奶感受到来自孩子们的爱。
学生在第二天回来之后都变得十分兴奋,原来学生们昨晚回家之后,都积极用自己擅长的方式向爷爷奶奶表达自己的感情。有的学生比较擅长唱歌,就专门为爷爷奶奶唱歌表达自己对爷爷奶奶的爱;有的学生学习过舞蹈,就给爷爷奶奶跳舞表示自己对爷爷奶奶的爱;还有一些学生学习过书法,用自己还稍显稚嫩的笔锋给爷爷奶奶写了健康长寿之类的祝福语。结果这些学生们都发现,自己只是小小的表达一下,就让爷爷奶奶高兴的合不拢嘴。这一幕给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一次让他们感受到自己对长辈表达“爱”,会让长辈惊喜万分,也进一步让学生明白,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对别人表达出自己的“爱”也会让别人以相同的情感回馈自己。
三、总结
在小学思想和社会教学中,有很多需要学生学习的东西。但是我认为在这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遵守社会规则和学会爱他人、爱社会。
关键词:区域活动;规则;教育
中图分类号:G612
区域活动是幼儿一种重要的自主游戏活动形式,它是以快乐和满足为目的,以操作、摆弄为途径的自主性学习活动,是孩子们非常喜欢的一种活动。教师根据教育的目标和幼儿发展的水平,为幼儿提供合适的活动环境,投放活动材料,让幼儿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能力,以操作为主的方式进行个别化的自主学习的活动,提高了幼儿探究知识的兴趣,发挥了学习的自主性,体现着自由、合作、意愿、尊重、创造的精神,它是幼儿园一日活动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教学活动的延伸,也是孩子实践、游戏的主要阵地。区域活动对于丰富幼儿实践经验、发展幼儿能力发挥着重要作用。
“无规则不成方圆”,通常认为,规则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必须遵守的科学的、合理的、合法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是人与人之间、组织与个人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彼此的约定。遵守规则是个体的人要立足社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更是国际交往中保证平等、诚信、交往成功的基础。幼儿的规则教育和执行规则的能力是幼儿社会性适应的基本内涵,“播下行为,收获习惯,播下习惯,收获性格”,区域活动涵盖了幼儿生活的方方面面,而生活中规则无处不在,幼儿规则教育在区域活动中尤为重要。
一、创造交往和实践的机会,并给孩子留有一些自由的空间,让幼儿参与规则的制定,学习自律。
在区域活动中,我们通常会看到每个区域门口会有醒目的标识,比如进区人数、时间的规定、一些活动的要求等等,这些是教师事先制定张贴,而幼儿参与较少,如果从环境的设置、规则的制定上面有幼儿参与探讨,幼儿在活动中更会自觉遵守,主动体验。我们经常会看到孩子与小伙伴为了一个玩具、一个游戏中的角色争吵起来,这时教师不要马上出面制止,因为有了交往和实践、有了碰撞、冲突协商、交换、合作之后,才会出现规则;教师可以引导孩子之间自己想出解决的办法,学习自定合理的规则,并遵守规则。
二、在区域活动中简单明了提出规则。
好多孩子往往不是有意违反规则,因为他们事先并不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有些规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是要求幼儿在活动中务必要遵守的,我们只有把要求提在活动前,孩子才有可能在活动中有意识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例如,建构区的玩沙,是幼儿最爱玩的一个活动,如果没有一定的规则约束,对于年幼的幼儿来说,玩的过程中就很可能出现这样的情景:有的把沙撒了别人一头一身,有的踩踏了别人的“佳作”还有的不小心沙子进了眼睛……也许幼儿玩得很尽兴,但却会有孩子因此受伤害,这就要求我们在活动前就要向幼儿说明活动要求:运沙时要绕过别人的身体,低一点,不泼沙,爱护自己的和别人的成果等活动规则。
三、适时表扬,发挥的榜样作用,以身作则。引导孩子了解真实的社会生活中所必须遵守的社会规则。如带着孩子过马路走斑马线等,让幼儿理解遵守规则给自己,给他人,给家庭,给社会带来的好处,建立初步的社会角色意识。
四、规则要求一致、持之以恒。幼儿的行为习惯养成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在区域活动长抓不懈,才能日积月累,使规则意识得到巩固。
【关键词】 亲子游戏 外来务工子女 规则意识
【中图分类号】 G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962(2013)02(b)-0202-01
1 外来务工子女规则意识现状
家庭是幼儿园的重要合作伙伴,家庭状况与教育直接影响幼儿成长。父母的言行举止,孩子都会去模仿,子女是家长的影子。在家庭日常生活习惯的规则意识直接影响到孩子。幼儿家庭教育中,亲子教育的地位无法代替。外来务工家长由于工作忙碌,无暇照顾好孩子,任由孩子自由散漫,这样在孩子的成长中就缺乏了规则意识的教育。他们对孩子的教育,只是片面地强调智力开发,对于情感的互动严重忽视。只顾自己的生意和工作赚钱,不顾及与孩子的情感交流,把幼儿放在幼儿园就为孩子多认识了些文字,学会简单算术,没有时间考虑过和幼儿的游戏。外来务工家庭来自不同的地域、文化环境决定他们的教育意识不强,现代科学家庭教育意识淡薄。可见,幼儿的成长与发展离不开家庭,外来幼儿家庭教育的滞后,突出表现在规则意识差,造成了外来幼儿在园中严重的缺乏规则意识。
福禄贝尔说:“游戏是儿童发展的最高阶段,是人类发展的最高阶段。游戏是幼儿的最爱,幼儿在游戏中“学习”,在游戏中“工作”。富有情趣的游戏对幼儿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在家庭内父母与孩子之间也可以进行的游戏活动,即亲子游戏。亲子游戏不仅有益于亲子之间的感情交流,密切亲子关系,促进儿童的健康发展,同时对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外来务工家长应尽量抽出时间来陪孩子玩游戏,通过亲子游戏来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
2 在亲子游戏中培养外来务工子女的规则意识
2.1 在胜败中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
家长在和孩子玩游戏前,一定要讲好游戏的规则。如玩“五子棋”前,家长要告诉孩子游戏是有规则:输就是输,赢就是赢,可不许耍赖,更不许哭鼻子。然后进行游戏活动,当孩子发现输了,说“这局不算,重新玩。”家长要明确地告诉孩子,“那不行,事先咱们已经讲好了规则,必须算数。这次你得承认是我赢了,不然,下次妈妈可不会再和你玩了,因为你不遵守规则。”孩子会为了以后还有得玩儿去遵守规则,这样就让孩子明白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久而久之,在这种软硬措施中,很好地强化了幼儿的规则意识。
2.2 冷处理不迁就孩子,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
外来务工子女在幼儿园的活动中,规则意识差,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常不由自主地游离活动。因此,外来务工的家长要多陪孩子进行多种的游戏。在游戏中不迁就孩子,如果孩子出现又哭又喊的现象,就要冷处理。如,家长和孩子一起搭积木,在游戏结束后,各自的积木要自己装进袋子里,然后可以吃小甜点。如果孩子就为了吃甜点不收拾干净,不给就哭闹。家长要强调规则,不收拾整齐是不能给吃的,不能迁就孩子,对哭闹现象冷处理。目的是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
2.3 根据兴趣吸引孩子,进行规则意识教育
孩子都喜欢到爸爸妈妈的房间玩,并且像寻宝一样翻抽屉。如孩子在翻家长东西,涉及到重要的东西,家长要郑重的告诉孩子:进入爸爸妈妈的房间需要敲门,而且不能随便翻里面的东西,这是对别人的尊重,如果再随意翻东西,爸爸妈妈将会惩罚你----不许看喜欢的动画片。刚开始可能记不住。那么家长不要说,只是到了动画片时间,关上了电视就够了。目的是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学会尊重他人。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很多父母常常因为心软、心疼孩子而无法坚守自己制定的规则,这会导致孩子规则意识的缺失,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一个不讲规则的孩子,将来一定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如,孩子们都喜欢当小司机,针对这一兴趣,选择“我当小司机”的游戏。游戏前,家长和孩子进行亲子游戏的模拟遵守交通规则、具体指导孩子遵守“红灯停、绿灯行”。准备一张小椅子,让孩子当司机,家长当乘客。见到红灯家长提醒“停”。让孩子熟悉游戏规则。家长告诉孩子要去哪里,然后让宝宝开车,在游戏中时快时慢的车速,提起宝宝的游戏兴趣,重复相同的交通规则,有效地增加孩子对一些社会规则的认识,培养自我控制能力和规则意识。
总之,家长经常与孩子一起活动游戏,加强亲子之间的交流,增强与孩子的身体、情感上的交流。抓住孩子的兴趣爱好,因势利导,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家长要学会冷处理,不要事事都迁就孩子,做错了家长就要进行批评教育。在亲子游戏中,正确处理孩子受挫的心理,给孩子提供一个基本的社会游戏规则。规则意识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地坚持不懈。亲子游戏、家园合作共同培养孩子成为一个守规则的人。
参考文献
[1] “幼儿园管理中的信任研究”课题组.家长对幼儿园信任的调查研究.早期教育[J].2002(4).10-12.
[2] 范小玲.亲子活动中对父母教育行为指导的实践与研究.宝山教研网.2004-12-7.
[3] 阎水金.学前教育学[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另一方面经济监管也会对会计规则的发展方向带来不利的影响,使得会计规则的相对独立性受到极大地损害,严重情况下会偏离会计的概念和框架,难以达到会计目标的要求,因此需要维护会计规则的相对独立,这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点,在会计规则与经济监管规则中,使得二者在分离和协调中能够各司其职[1],从而维护社会经济健康的发展。
一、会计规则与经济的监管发生交集
在经济发展的领域中,出现一些监管的主体,例如税收监管、银行以及保险等,它们的监管中或多或少的涉及和使用到有关会计信息,这就是经济监管的规则和会计规则之间发生交集之处,具体分析,会计规则的管辖范围在一些经济监管的行为中有交集存在的部分,其中涉及会计信息与活动时均将其作为货币的表现形式,即:资金的运动或者是价值的运动,因此会计规则中的监督与管理能够为其提供一定的依据,同时这对于规范会计的信息依据生成机制都带来重要的指导依据;而对于经济监管,它涉及到的会计信息是在金融监管中,需要会计信息为其提供一些指标的计算,所以这就需要把会计信息中的数据作为计算的基础,同样的,对于税收的监管工作而言,也离不开会计人员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也是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由此可知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之间所产生的交集区域是在会计信息的运用。
二、会计规则和监管规则之间所具有的共同属性
;第二个方面是二者都是由政府制定并且支持而安排的制度,都是一国规范经济乃至从事经济交往重要的方式,因此具有社会规范性、强制性,因为这是由政府掌握与管理,而政府又是最广大人民意志代表者,运用其强制性以及暴力的优势,受托于公众扮演好这样的角色,从而能够有效地维护经济秩序的健康与稳定[3],通过市场中的会计信息与经济监管的方式,从而能够有效地规避信息失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具有可靠性。
三、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之间的差异性
第一个差异是会计规则是经济监管活动实施规范的技术准则,发挥二者对具体规则的设定,从而影响各自的行为目标指向;会计与经济监管的目标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差异,在一些情况下甚至是难以实现统一性的,由于二者目标的不同,从而导致它们对经济的监管与诠释工作也带来不一样的效果,由此而产生的分离模式是制度的安排所致,因此只有将会计规则与经济监管规则实施分离,才能在各自的目标中发挥对市场监管的作用。第二个差异是会计信息和经济监管在职能与范围方面出现的差异,对于会计规则而言,它是规范和约束一些微观的会计行为,因此从这个角度分析,会计规则不应该受到经济监管规则的影响,尤其是在经济监管中,应该让它保持一定的独立性[4],从而才能够客观的对市场实施监管工作。第三个差异是在信息质量的优化顺序中所出现的差异,一方面是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之间对信息质量的需求在顺序方面的不同,对于会计信息而言,它为了能够给投资者提供更加科学和合理的方案,从而需要优化信息资源的配置,由此会计信息必须要保持客观、真实以及可靠性,这才能有效地维护经济监管的规则,防范经济风险的发生;另一方面是在效率和公平的选择方面,会计信息需要将客观与公平作为重要的选择,再者就是兼顾效率性,而对于经济监管来说,如果公平和效率之间发生冲突,它一般会选择将效率作为第一位的,然后再兼顾公平性。
关键词:领域理论 道德领域 习俗领域 个人领域 特殊教育
分类号:G760
社会认知领域理论(domain theory of social cognition)是继科尔伯格之后在道德认知发展心理学研究中出现的一种重要的学术思潮,是“建构主义道德心理学的第三代”(第一代以皮亚杰为代表,第二代以科尔伯格为代表)。它萌芽于20世纪60年代,在70、80年代研究成型,90年代开始产生较大影响,现已成为西方道德发展心理学研究的重要分支。21世纪初以来,笔者与道德领域理论研究的国外专家合作,开展了多项跨文化道德心理学研究,获得了一些有价值的研究发现。笔者曾到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学,与道德领域理论的创始人艾略特·特里尔及其弟子莱瑞·努奇教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本文将从个体道德发展的视角,从理论上评述领域理论的基本观念及其演进,并就领域理论对特殊教育的道德启示阐述一己之见。
1.道德认知发展观的思想交锋
1.1对单向度道德发展顺序的质疑
劳伦斯·科尔伯格是美国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创立者,他提出的个体道德认知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理论认为,道德认知发展具有单向度线性发展的一致性。他说:“随着个体道德从一个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的发展,道义判断与责任判断的一致性呈单向线性的增长。”但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包括科尔伯格的研究在内的很多追踪研究却发现,儿童青少年道德心理发展在很多方面并不符合这种单向度的发展顺序。从特殊教育的视角来看,残疾人的道德发展并不一定完全符合科尔伯格的理论假设。有学者指出,“每一个失能的个体在发展的某些方面都将付出很大努力。。科尔伯格及其追随者试图通过调整对道德发展阶段的描述来解决这个问题,但却始终未能从根本上解决。
艾略特·特里尔(Elliot Turid,1938-)认为,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对这个理论本身进行实质性的修改。特里尔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人类发展研究院院长,道德发展心理学领域的国际知名专家,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创立者,他也是在科尔伯格门下获得博士学位的第一人。他在60年代跟随科尔伯格学习时就对道德阶段理论提出了质疑,并在其后的研究中逐渐形成了社会认知领域理论。
科尔伯格的道德阶段理论发现,在青少年晚期和成年初期,个体的道德发展有从第四阶段的习俗道德发展向早期的前习俗水平退行的趋向。这种退行对科尔伯格关于道德发展顺序不变的基本假设提出了严峻挑战。很多研究者发现,成年早期的人们所提供的道德推理与处于第二阶段的儿童的道德推理并不匹配。他们依据的并不是第二阶段的工具理性,而是把道德看作是由文化规范来确定的,其基本原则是尊重不同的文化体系,认为文化体系具有相同的道德价值。从这种观点出发,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具有相同的有效性。显然,这是一种激进的相对主义观点,它依据的是对所有文化成员的尊重这个道德原则。据此,成年早期的推理就是,道德是高度可变的,而道德决策完全是个人的承诺或偏爱。但是,这种推理并不是内在固定的,因为把所有的道德体系看作是相对的,这种论点是以尊重他人这个并非相对的、超越文化的道德原则为基础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道德决策却常常以不尊重残疾人为基本准则。有学者尖锐地指出,“全世界的法律系统都尤其否认对失能者给予公正,具体地说,杀死一个失能的儿童或成人是可以的,尽管这样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杀死一个并非失能的人确是违法的。一位母亲杀死了她的两个年龄23岁和20岁的失能孩子,一个男人杀死了他的有心理疾病的妻子,还有一个父亲杀死了他那快乐、贪玩的儿子,法官却宣布他们无罪释放,没有判刑人监。”这些故事还只是冰山之一角,世间还有多少对残疾人的不公正事件发生,这些事件实在是难以用科尔伯格道德发展理论来解释的。
1.2理论的修正与演进
科尔伯格把道德退行解释为从习俗水平向后习俗水平发展中的过渡阶段,而特里尔则对社会习俗推理与公平和人类福祉之间的关系做了更深刻的分析,认为这是成年早期的思维发生交互作用所致。70年代以来,大量的跨文化研究发现,儿童和成人对道德问题和社会习俗问题具有明显的概念差异,这就是道德领域和习俗领域的差异。目前,社会认知领域理论已经成为科尔伯格之后流行于世的后科尔伯格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重要思想潮流,特里尔本人也成为继科尔伯格之后美国道德认知发展心理学的主要领导者之一。
特里尔主张对社会文化中的各种规则进行不同领域的区分。经过40多年的研究,他认为个体对规则的认知不仅存在个体差异,更重要的是存在领域的差异。受格沃斯、罗尔斯等人伦理学思想影响,他提出道德问题和习俗问题可依据三个标准进行区分:“普遍性、一致性以及不可改变性。符合这些标准的为道德领域问题,而具有特殊性、不一致性和可改变性的问题则属于习俗问题。”以此为基础,他区分了道德领域和习俗领域,认为这两个领域的概念是个体在不同的社会认知框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个体在不同社会文化中进行交往,获得了与这种社会文化相关的经验和知识,从而导致了他们对不同领域知识的内在认知,即成为一种自我建构起来的内化的知识结构。
2.基于理性判断的领域区分
。特里尔反对把人的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都划归道德领域。在他看来,有些行为确实属于道德领域,例如,人们对公正、人的福祉和权利等概念。这些概念不是他人强加的,而是源自行为中所内在固有的因素。即便社会没有明确的规则,某种行为也是不应该做的,例如,伤害他人,偷窃等。相反,有些行为应属于习俗领域。习俗是由塑造它们的社会系统决定的社会行为中被一致赞同的行为。习俗是人为强加的一些社会规范,例如,在我国学校中,学生和老师讲话时通常要尊称“x老师”,这里的“X”是指老师的姓,学生不能随便对老师直呼其名,但这种规定并不是学生行为中所内在固有的,即便违背了这类规定,也不应属于道德问题。
经过多年的悉心研究,特里尔明确划分出道德领域和习俗领域,他的大弟子,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莱瑞·努奇教授则进一步区分出个人领域,特里尔的另一个学生,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的查尔斯·海尔维格教授则提出安全领域,还有一些学者从各自的研究提出一些新的领域构想。。
2.1道德领域(moral domain)
与身体伤害、心理伤害、福利、信任、权利、公平或正义等有关的行为都被视为道德领域事件,往往被描述成为内在的、会对他人造成消极结果的事件。道德领域的存在旨在维护一个社会系统中与人际之间的交互作用有关的规则。学习道德领域的概念就是帮助人们认识到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对待他人。在这个领域中,父母最关心的应该是儿童的健康和生活幸福,儿童的权利以及帮助儿童学会怎样与他人和谐相处。
2.2习俗领域(conventional domain)
习俗领域的事件与社会约定俗成的一致性或规则有关,旨在服务于社会和谐。习俗与冲突性伤害或公平和权利无关、不能依靠社会常规进行调控。与道德领域不同,习俗是可以改变的,可以通过社会舆论来决定习俗的规则,并根据社会系统来加以调整。。
以上两个领域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习俗是一些由社会建构的共同行为,其意义由所在的建构系统决定。因此,是否遵守习俗行为由建构系统所赋意义的影响力而定,习俗的情境性也可能因为社会建构意义的不同而变化。而道德则不是由现存的社会构成来建构或定义的,是必须无条件遵守的,具有跨文化的普遍适用性,也是非个人化的。因此,对这些领域事件的判断也不同。
2.3个人领域(personal domain)
个人领域的事件与个人的偏好或选择有关(例如,选择穿什么样的衣服,交什么样的朋友,写日记的内容等),也和自我与社会世界分隔开来的界限有关,而这些界限主要通过与家庭成员的沟通形成。换句话说,个人领域的确立是因为人们需要在个人和他人之间确定一些界限,这对确定个人自主性和个体同一性是至关重要的。这个意义上说,它代表的是一个人的自主和特色。
2.4安全领域(prudential domain)
安全领域或谨慎行为领域的事件主要与自我、安全、健康和舒适感等可能会对个人造成威胁的非社会性危害(nonsocial harm)有关。。
2.5支持性结论
特里尔及其追随者做了大量的实证研究来论证这种领域区分的可能性。研究表明,儿童甚至在年龄很幼小的时候(例如2-3岁)就能对道德和习俗行为作出区分。
2.5.1应明确区分道德领域和习俗领域的行为
即便事先没有明确的规定,若有人做出这类行为,也是错误的,例如打人或伤害他人,偷窃他人财物、进行诽谤等,这类行为就是违反道德的行为。甚至对智力落后儿童和青少年的观察也发现,他们对上述行为也会表现出不满。人们对这些问题的判断没有显著的年龄差异和文化差异。而某些行为是社会明确规定的,例如,在我国称呼老师时要把姓氏和老师(教授、职务)等头衔连在一起使用,还有些学校规定学生见到老师要主动问好等,而在欧美国家学生可以直呼老师的名字,这并非不尊重老师,更不是违反道德的行为,而只是部分国家和文化的习俗规定而已。再者,如果事先没有明确的文本或口头规定,例如,女性穿超短裙等,就不能认为是不道德行为,而应把这类行为归属于习俗领域,例如可以说某种行为伤风败俗,但并非不道德,因为它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
2.5.2道德具有普世性,而习俗具有文化的规定性
在研究中我们发现,被试普遍认为,习俗标准与某些社会文化的规定有关,而且是可以随文化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例如,我们到欧美国家,就可以对老师直呼其名,只有在非常正式的场合才会称呼其头衔,这显然是习俗领域的行为,即便违反了,也只是违反了习俗的规定,而不是违背了道德。道德行为则被视为具有跨文化的性质,是带有普世性意义的和不可改变的,无论有没有明文规定,只要违背了就是道德错误。
2.5.3对道德和习俗行为进行判断和推理的心理机制不同
无论哪种文化中的个体都倾向于认为,违反道德的行为要比违反习俗的行为更加严重,应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亲社会道德行为比遵守习俗规定更好和更积极。在道德事件和习俗行为背景中人们进行社会交互作用的形式有质的差别。。
近年来,一些学者倾向于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试图增加一些领域来探讨不同的问题。例如,有些研究者提出多面性(multifaceted)或混合(mixed)领域、交朋友(friends)领域、学业成绩(achievement)领域等。但笔者认为,领域的划分并不是无限的,一些新领域的提出尚缺乏更多实证研究的支持,究竟应该划分出多少领域,还需要以严谨深入的科学研究为依据。
3.领域区分对特殊教育的德育启示
3.1领域区分同样适用于特殊教育领域
领域理论要求在儿童形成道德概念和形成其他社会知识(如社会习俗)之间做出区分。根据领域理论的观点,儿童会依据不同的社会互动,建构出不同的社会认知或知识领域,而这些不同领域的知识会对儿童的行为以及父母的反应造成不同的影响。当儿童尝试解释与道德概念和社会知识有关的不同形式的社会经验时,就会形成道德概念和社会习俗概念。在道德领域内部发生的活动,例如无缘无故地打人,会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无论有没有与这种行为有关的社会规则,也无论其性质是否适当,只要有人这样做了,就是一种与道德有关的行为。因此,道德认知的核心特征就是要考虑行为对他人健康和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是通过伤害、幸福感和公平等概念建构而成的。
相反,与社会习俗有关的行为却不会对人际关系产生内在固有的影响。例如,在西方很多国家,把大学老师称为“教授”或者xx先生或xx女士,或者干脆直呼其名,这都是允许的,无所谓道德与否。因为这是大多数西方国家的文化习俗所允许的。认为某种称谓比另一种称谓更好,其唯一标准就是要看这种文化中是否存在着社会一致认可的规则。在我国,人们一般要把教师尊称为“老师”或“先生”或“教授”,直呼其名则显然是对师道尊严的一种侵犯,很容易被扣上“不道德”的帽子。这是因为我国有这种传统上留下来的社会习俗。这些习俗对某些社会群体功能的顺利运行非常重要,但却不是须臾不可缺少的。这些习俗给群体成员提供了一种方式,使之能够通过一套一致同意的和可以预测的行为方式来调整其社会交换。因此,习俗的概念是通过儿童对社会组织的理解而建构起来的。我国学者对聋生的研究也支持这种领域区分的理论。研究发现聋生对安全规则的接受性最差,而对道德规则、习俗规则和个人事件的接受性都很接近并且较高;他们认为个体不可违反习俗规则、安全规则以及,个人规则的程度都很接近、也很高。可见,聋生认为习俗和道德、安全规则一样都是不可以违反的,这一点有别于正常儿童,后者通常能较好地区分三类规则,知道习俗是可以变通的;而且有研究显示随年龄增长,正常青少年对安全规则的接受性是逐渐降低的。
3.2领域区分符合人的道德心理发展规律
特里尔及其追随者已经进行了30多年的研究,取得了很多令人瞩目的成果。进行领域理论研究的主要方法是,对儿童青少年和成人进行访谈,观察儿童与儿童之间、成人与儿童之间的社会交互作用、进行跨文化研究、纵向研究,以考察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其思维是否发生了变化。。
道德问题
问:“你看到发生的事情了吗?”
答:“看到了。他们在玩,约翰打他太重了。”
问:“这种事你觉得你是否会做?”
答:“不要打得太重伤到人。”
问:“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则?”
答:“有。”
问:“规则是什么?”
答:“你不要把人打得太重。”
问:“要是没有打人太重的规则,那么打人是否就对呢?”
答:“不对”
问:“为什么不对呢?”
答:“因为他会受到伤害并且哭起来。”
习俗问题
问:“你看到发生的事情了吗?”
答:“看到了。他们太吵闹了。”
问:“这种事你觉得你是否会做?”
答:“不会做。”
问:“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则?”
答:“有。我们必须安静。”
问:“要是没有这方面的规则,那么这样做是否就对呢?”
答:“对。”
问:“为什么对呢?”
答:“因为没有规则。”
从以上访谈的对话可见,道德和习俗是两种不同但平行发展的框架,而不是像科尔伯格认为的那样是单向度发展的系统。我国学者对孤独症儿童的研究也同样表明,孤独症儿童错误信念理解成绩低于接受性言语匹配的正常儿童,两组儿童在道德判断上表现不同,而在习俗判断上的表现没有差异。研究者认为,道德判断需要心理理解能力,而习俗判断则与训练和社会化有关。显然,我们在调节道德与习俗之间可能发生的交互作用时,必须考虑多种因素的作用,包括这种行为的某些最突出特征、这个人的道德发展水平等。
特里尔认识到,科尔伯格的理论试图在单一的发展框架内解释的东西,实际上是人们在不同年龄阶段形成的从几个不同领域来协调他们对社会规范的理解而付出的努力。因此,如果背景关系不同,个体的道德判断就会出现很多不一致,那些年龄幼小的和发展水平较低的人就会作出很多以道德为基础的决定,这比科尔伯格对儿童道德发展的研究预期要高出很多。换句话说,智力发展落后的特殊儿童在道德上可能并不比正常人低。
3.3领域理论之道德启示
;。还有很多研究致力于探讨亲子冲突问题,其主要价值在于,可以发现父母应该采用什么样的亲子交流方式才能更好地促进儿童的道德发展。这方面的研究现已扩展到学校师生关系,即青少年怎样看待教师权威和学校规则。由此可见,领域理论对我国道德教育确有如下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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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当学生真正理解了人类道德的普世性特征,他们的道德才能得到真正的发展。
3.3.2道德领域内部的教育研究提出了适合于不同领域的道德教育观念,要求教师在道德教育课上对社会价值观问题的道德性质或习俗性质进行分析和确定。
这种分析的好处是,所讨论的问题与他们想要影响学生的价值观领域一致。例如,不要讨论学生在学校里应该穿什么服装,因为,学生穿什么服装实际上主要是习俗问题。教师的作用是让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在与道德领域一致的潜在特征上,例如,引导学生考虑某种情境的潜在公正性,某个问题是否与人类的健康和幸福有关。在讨论社会习俗问题时,引导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在社会规范的社会期待和社会组织功能的作用上。
【摘要】幼儿行为规则教育正逐渐被人们所重视,行为规则教育不仅能提高幼儿的道德意识,而且还是一切社会活动正常进行的保证。抓好幼儿期的规则教育,能为幼儿今后的成长打好坚实的基础。实践发现,社区环境是影响幼儿道德素质和社会行为规则的关键。社区环境离幼儿最近,是社会中的一个小社会,运用社区环境来培养幼儿的基本社会行为规则意识是非常贴切的。文章从感受和体验规则、学习和理解规则、掌握和巩固规则、遵守和应用规则四个方面来阐述怎样运用社区环境培养幼儿的基本社会行为规则意识。
关键词 社区环境;幼儿;规则意识
中图分类号:G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568(2014)30-0121-02
规则意识培养应该是人的底线教育,遵守规则是人立足社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更是社会交往中保证平等、诚信、交往成功的基础,是一个人养成好的道德意识、从自然人过渡到社会人的良好开端。也就是说,要想培养出幼儿好的道德意识,就必须先培养出好的规则意识。古人云:“树木只有根深才能叶茂,以致开花结果。”幼儿期是规则意识培养的关键期,只有从小培养幼儿良好的规则意识,才能使他们终生受益,才能培养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跨世纪人才。在实践中我们发现,社区环境是影响幼儿道德素质和对社会行为规则遵守与否的关键,那么,怎样利用社区环境来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呢?
一、走进社区,感受和体验规则
社会行为规则的培养是社会领域教育中一项重要的目标,社会领域的教育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社会环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幼儿的行为。幼儿年龄小、模仿力强,对各种行为都带有具体形象性,当他们受到周围社会环境的影响,就会在潜移默化中不由自主地学会了其中的一些行为和习惯。相反,不论你怎么教,抽象的教学效果都不如他们亲眼目睹、亲身体验和感受的效果好。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任何一种教育现象,孩子在其中越少感觉到教育者的意图,他的教育效果就越大。”所以,教师要带领孩子走进社区,让社区的环境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让他们感受到规则的存在,萌发幼儿的规则意识。如《参观超市》、《参观小学》、《热闹的马路》、《参观银行》、《参观农贸市场》等,这些活动都很直观、形象地让幼儿感受到许多规则的存在,对幼儿进行规则意识教育很实用,也很具有感染力,能够激起幼儿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互动是一种非常好的教育教学形式,平时,教师应积极引导幼儿参与社区活动,充分利用社区环境和幼儿进行互动,让他们体验规则,使之在玩中感受社会规则的存在,从而萌发幼儿的规则意识。例如,带领幼儿走进社区,在小区里与花草、喷泉拍拍照,体验社区环境的美;秋天带领幼儿捡树叶,在草地上打打滚,玩玩游戏;和小区里的爷爷奶奶玩一玩健身器械;到超市去买一买东西;参观小学时和小学的哥哥姐姐玩一玩,等等。这些活动给幼儿提供了一个充分自由的空间,使他们感到轻松、快乐,感受到平等,感受到尊重、感受到秩序,等等。由此,使他们在玩中发现其乐趣和美,喜欢社区的环境,促使他们乐意到社区玩。在快乐的同时,也让他们体验到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设施、购物排队等规则,感受和体验规则的存在。同时,还提问幼儿思考:社区的环境为什么这么美呢?我们应该怎样做呢?实践证明,这种通过互动,让幼儿参与活动、体验规则的方式进行规则意识教育,幼儿更易接受、易消化。
二、把课堂搬进社区,学习和理解规则
蒙台梭利通过科学观察、验证,发现了儿童成长的自然法则——幼儿具有自我学习、使自己趋于完善的潜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提到,社会教育应该避免单一、呆板的言语说教,要创设一个使幼儿感受到接纳、关爱和支持的良好环境。同时,教师还应尽量把课堂转移到社区环境中,让幼儿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来学习和理解规则。
社区环境中有许多鲜活的情境,如:社区超市。当幼儿刚进入超市时就听到美妙动听的音乐,就给了他们一种愉快的心情;幼儿们随着和谐的音乐声看看这、看看那,激发了他们交流的愿望;超市里有许多好看、好玩、好吃的物品,无不吸引他们的心;漂亮的营业员阿姨看到幼儿都能主动地笑脸相迎、逗逗孩子、询问孩子的需要等;买好物品的人们都能主动、自觉、整齐地排队、有序付款;营业员阿姨把物品装好并微笑送走每一位客人,等等。超市里无论是从人到物还是到整个环境,都能给幼儿一个健康、和谐、关爱、支持的良好氛围,在超市购物付款时,他们没有教师的提醒也能够自觉地和大人一样依次排队付款。
在社区活动中,教师应及时地发现教育契机,适时引导幼儿学习规则。例如,笔者在带领幼儿去超市购物时,调皮大王张某某买的东西最多,只见他抱着一包将要掉的东西往收银台跑去,但这时收银台排队的人较多。于是,他利用自己个子矮的优势从人的缝隙中跑到收银台前,后面排队的叔叔故意问他:“小朋友怎么不排队呀?”他说:“因为我的东西要掉了呀!”引起大家捧腹大笑。收银台的阿姨告诉他:“叔叔是先来的,先来的要排在前面,你是后来的当然要排到后面去了。”他不听阿姨的劝告,耍赖地说:“我的东西掉啦,掉到地上啦。”最后,营业员还是让他先付款了。当时,笔者就让小朋友们对张某某的行为进行了讨论。通过讨论和总结,张某某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是不对的,其他幼儿也理解了为什么要排队,从而进一步认识了规则。
三、把社区搬进课堂,掌握和巩固规则
区域活动是幼儿园中幼儿最喜欢的活动,它不仅给幼儿创造了一种宽松、愉悦的活动氛围,而且幼儿还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进行活动,给幼儿提供了更多合作交往、解决问题的机会。
当幼儿已经能够认识到规则时,如果不去进一步地掌握和巩固练习,那将会前功尽弃。因此,为了让幼儿更好地掌握和巩固规则,给他们生活、学习、游戏等带来诸多益处和愉悦,就应该让他们经常接触规则。但天天带幼儿进入社区、逛超市那是不现实的,所以要想达到掌握和巩固规则的目的,只有把社区搬到课堂中来,把规则搬到幼儿喜爱的区域活动中。如:在区域活动中开设了天天超市、娃娃银行、话吧、书报厅、邮局、医院等区域游戏,这些活动都很实用。游戏中,幼儿把角色的每一个行为都模仿得淋漓尽致,扮演得形象逼真,满足了幼儿好奇、好模仿、好游戏的心理,使他们在模仿中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与快乐,同时,幼儿在玩中无形地运用着规则,达到了巩固规则的目的。
区域活动是幼儿活动的“小天地”,在活动时,笔者充分听取幼儿的意见,鼓励幼儿自觉参与环境创设,自己制定游戏规则,进一步巩固规则意识。如:创设“天天超市”,幼儿们自觉把家中的废旧物品如饮料瓶、饼干盒、牛奶箱等带到班中,自己选择摆放地点,他们共同讨论、商讨进入超市的规则。在游戏过程中,他们知道,集体中不能像家里那样随心所欲,必须受到集体规则的约束,并自觉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进行游戏。他们不断地补充物品,不断地完善游戏规则。现在的“超市”可真像是活灵活现的社区超市了,这些“小鬼们”天天玩得不亦乐乎,“超市”成了他们的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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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再次走进社区,遵守和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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