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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2024-07-19 来源:客趣旅游网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按固定资产的买价和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运输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等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一)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会计处理

(1)受托方作为自购自销处理的,不涉及手续费的问题,企业应在受托方销售货物并交回代销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用发票,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受托方不作为自购自销处理只收取代销手续费的,企业应在受托方交回代销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门发票,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手续费金额,借记\"销售费用\"、\"经营费用\"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应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三)销售代销货物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销售代销货物作为自购自销处理的,不涉及手续费问题,应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金额\"栏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科目。

(2)企业销售代销货物不作为自购自销处理,货物出售后,扣除手续费,余款如数归还委托方,应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价税合计\"栏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四)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五)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长期投资\"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六)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

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七、货物非正常损失及改变用途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做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八、接受捐赠转入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接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科目。若接受捐赠的货物为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亦不得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应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即按投资确认的价值与增值税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九、接受投资转入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如果对方是以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等)进行投资,进项税额不通过\"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而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十、接受应税劳务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十一、包装物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编制会计分录时,按价税合计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包装物单独计价所得价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对逾期未退还包装物而没收的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收取的押金(此时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规定的税率,将含增值税的押金收入,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十二、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有出口货物的企业,其出口退税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货物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科目。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以退回的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2、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货物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货物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当期出口货物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十三、进口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其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内购进货物的处理方法相同,只是扣税依据不同。

十四、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十五、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为了分别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欠交增值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的情况,避免出现企业在以前月份有欠交增值税,以后月份有未抵扣增值税时,用以前月份欠交增值税抵扣以后月份未抵扣的增值税的现象,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份终了从\"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中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经过结转后,月份终了,\"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仍然通过\"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则通过\"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不通过\"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十六、减免及返还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实行增值税后,国家仍在一定范围内保留了减税、免税,并采取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等形式。

对企业减免及返还的增值税,除按照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会计处理时,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对于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十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处理

(一)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由于小规模纳税企业实行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其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及劳务的成本。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应按支付的全部价款和增值税,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按实现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与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合计,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实现的不含税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发生的销货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缴纳增值税款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的纳税期限上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008-07-06 17:20 评论(已有0条)  全文

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相关会计处理

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相关会计处理

[摘 要] 增值税会计历来是会计处理中的难点之一,尤其是当涉及出口退税的问题时,许多会计人员往往不知如何处理,本文从税法和会计相结合的角度对此予以归纳。 财务-[飞诺网FENO.CN]

[关键词] 增值税;出口退税;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 F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06)07—0053—02

一、有关增值税的科目设置及其说明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等专栏,具体如下表所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已交税金(当月上交本月税) 出口退税

减免税款(反映直接减免,对应补贴收入) 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按批准数或申报数处理) 转出多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平衡贷方余额)

应交增值税的借方明细科目具体说明如下:

(1)“进项税额”专栏,核算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

(2)“已交税金”专栏,核算企业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额,带有预交的性质。

(3)“减免税款”专栏,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应免抵税额的计算确定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在取得国税机关《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进行免抵和退税的会计处理,即按批准数进行会计处理。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第二种是出口企业进行退税申报时,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应交增值税的贷方明细科目有:

(6)“销项税额”专栏,核算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7)“出口退税”专栏,退税对应的借方为“应收补贴款”,免抵对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

(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核算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的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对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税额的部分应转入出口货物的成本。

(9)“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核算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相关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适用“先征后退”方法,具体相关处理如下:

1.收购货物时,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货物出口销售时,计算应退税额,公式为;应退税额二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x退税率,借记“应收补贴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与购进时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额的乘积所得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三、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相关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适用“免、抵、退”方法,“免、抵、退”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即: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二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出口货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计算的当期免抵退税额中的较小者为当期应退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二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具体会计处理举例说明如下。

例1: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3{~F.6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8万元,货已验收入库。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解答如下: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二200~(17%一13%)二8(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80000

(2)当期应纳税额二lOOxl7%-(38-8)-5二17—30-5=—18(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x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二18(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18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80000 (5)当期免抵税额二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 该企业当期免抵税额=26-18二8(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8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80000

2.如果出口企业有进料加-r:gk务,“免、抵、退”办法计算步骤为七步,即: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二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二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二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第三步——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二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第四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二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五步——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二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出口货的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六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计算的当期免抵退税额中的较小者为当期应退税额 第七步——确定免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二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具体会计处理举例说明如下。

例2: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3~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外购货物准抵扣进项税额2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解答如下: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二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x(出口货物征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二100x(17%一13%)二4(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二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出口货物征税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x(17%—13%)-4=8-4=4(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40000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24—4)-6=17—20-6二—9(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二免税购进原材料x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3%=13(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x13%-13=13(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该企业应退税额二9(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9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90000 (7)当期免抵税额二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该企业免抵税额=13—9=4(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0000

2008-07-06 17:12 评论(已有0条)  全文

出口退税举例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用于出口的商品,其出口方式一般有两种: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作好以上两种形式的会计处理,首先要正确计算应退税金(增值税、消费税)的金额;其次要明确企业获得的出口退税款的税收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规定:1企业出口货物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

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商品销售成本”,不直接并入利润征收所得税。下面分别就两种出口方式的会计处理说明如下:

一、自营出口方式下:例:1999年2月,兴隆外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从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购进出口用护发品1000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当月该批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15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82元人民币),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该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为8%,退税率为9%。要求计算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单位:元)。 ①购进时:

借:商品采购1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0 ②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0000 贷:商品采购1000000 ③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123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1230000 ④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1000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0000

⑤申报出口退税时:本环节应退增值税额=150×82×9%×1000=110700(元);转出增值税额=170000-110700=59300(元);本环节应退消费税额=1000000×8%=80000(元)。应退的增值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10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10700 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商品销售成本59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9300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1107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10700 应退的消费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80000 贷:商品销售成本80000 收到消费税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8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80000

二、委托出口方式下:续上例:假设兴隆外贸公司委托蓝天外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出口,其他条件不变,并按销售额1%的比例直接提取手续费,要求编制委托方的会计分录。 ①发出委托代销品时:

借:库存商品——委托出口商品1000000 贷:库存商品1000000 ②收到代销单时:

借:应收账款123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1230000 ③收到蓝天外贸公司交来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1217700销售费用12300 贷:应收账款1230000 ④结转委托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1000000

贷:库存商品——委托出口商品1000000

⑤申报出口应退增值税、消费税(在委托方办理)、转出不予抵扣的增值税的分录同自营出口方式会计分录“⑤”。

2008-07-06 17:05 评论(已有0条)  全文

浅谈“免、抵、退”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浅谈“免、抵、退”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信息来源:中华财务网 信息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7-1-25 14:42:23 打印 关闭

随着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许多生产企业成为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国家为鼓励其扩大出口,对这些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了免、抵、退税办法,这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种政策优惠。可不少生产企业在其会计处理上,还不甚了解,在实务中还容易出错,为此,本文仅就生产企业有关增值税免、抵、退税业务的会计处理作一粗浅介绍。

一、免、抵、退税业务的主要内容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以下简称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以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的已纳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50%及以上的,在当期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当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小于50%的,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现实中,免、抵、退税业务是比较复杂的。在一个生产企业内,既存在出口业务,又存在内销业务,在当期原材料购进业务中,既存在国内购进原材料的加工业务,又存在从国外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业务,同时,在当期出口业务中还可能存在多种货物的出口业务。但,尽管这样复杂,大多数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业务的会计处理,主要由免、抵、退税业务的计算和相对应的账务处理这两方面内容组成。

二、免、抵、退税业务的计算

本文所介绍的免、抵、退税业务的计算,主要涉及以下七方面内容。为便于说明,下面举例介绍其具体计算过程及方法。

例:自营出口企业W股份公司2002年1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购进国内铜锭900吨,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每吨单价为6000元,购进国外料件450吨,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为2468000元;内销铜制品甲300吨,每吨售价7000元,内销铜制品乙250吨,每吨售价6500元,内销的征税率为17%,外销铜制品甲120吨,每吨售价1400美元,该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5%,国外运保费支出96000元,外销铜制品乙60吨,每吨售价1200美元,国外运保费支出40000元,进口料件复出口销售铜制品乙450吨,每吨售价为1200美元,国外运保费支出为320000元,征、退税率与外销铜制品甲的征、退税率相同,另本月1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84。则该企业应作出下列计算:

1、计算当期内销业务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购进国内材料铜锭的进项税项=900×6000×17%=918000(元)

内销货物(铜制品甲、乙)的销项税额=[(300×7000)+(250×6500)]x17%=612000(元)

2、计算当期出口自产货物的销售额

计算当期出口自产货物的销售额有两方面作用。一方面是为了在会计核算上及时作销售处理,如不进行销售处理,就不能申报享受免、抵、退税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是为下一步计算当期不予抵扣和退税税额做准备,其计算公式:当期出口自产货物的销售额=出口数量×单价×外汇汇率国外退保费支出,则W企业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分别是:

当期出口铜制品甲的销售额=120×1400×8.4-96000=1315200(元);

当期出口铜制品乙的销售额=60×1200×8.4-40000=564800(元);

当期进口料件复出口铜制品乙的销售额=450×1200×8.4-320000=4216000(元)。

3、计算当期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一般情况下,当期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由当期出口自产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以及当期进口料件复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这两大部分组成。其计算公式分别是:

当期出口自产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自产货物的销售额(人民币)×(征税率—退税率)。

当期进口料件复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进口料件复出口的销售额(人民币)×(征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代入相关数据后,W企业当期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铜制品甲的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铜制品乙的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进口料件复出口铜制品乙的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1315200×(17%-15%)+564800×(17%-15%)+4216000×(17%-15%)-2468000×(17%-15%)=26304+11296+84320-49360=72560(元)。

4、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根据规定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减去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税额。代入上面已计算出的数额,该企业的应纳税额=612000-918000+72560=-233440(元)。

5、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按政策规定,生产企业当期出口自产货物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时,当期内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差额即为计算的应退税额,如果达不到50%的比例,即使当期内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其差额在当期内也不能申报退税,而应结转到下期抵扣。因此,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先要计算当期出口自产货物的销售额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然后计算当期应抵扣的税额与当期应纳税额的差额。

W企业当期出口货物占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当期出口铜制品甲的销售额+当期出口铜制品乙的销售额+当期进口料件复出口铜制品乙的销售额)÷当期全部货物的销售额×100%=(1315200+564800+4216000)÷(2100000+1500000+1315200+564800+4216000)×100%=6096000÷9696000×100%=628%。

则W企业当期出口货物占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大于50%。

W企业当期应退的税额=当期应抵扣的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结转当期抵扣的税额)-(当期的销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918000-(612000+72560)=233440(元)。

从上面的计算,可以看出W企业当期应退税额的值等于该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233440│),所以,一些专家学者指出: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小于当期出口货物销售额乘以退税率,再减去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退税率的,当期应退税额为应纳税额的绝对值。这实际上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计算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应退税额的简便方法。本文例题中的应纳税额-233440的绝对值就小于当期出口货物销售额乘以退税率,再减去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退税率的结果544200(6096000×15%-2468000×15%),因此,生产企业在实务中只要计算出这一步,就能以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作为当期申报应退税额的数额。

6、计算当期应免、抵税额

计算生产企业当期应免、抵税额,不仅在账务处理中用到,而且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时,需要在申报表上填列此项数据,同时在填列统计部门的有关报表时,也需要填列此项数据;另一方面,在生产企业验证免、抵、退税业务计算是否正确的过程中也需要此项数据,所以对这一步骤计算不能忽视。其计算公式为=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销售额×退税率+当期进

口料件复出口货物销售额×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当期应退的税额。

则:W企业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出口铜制品甲的销售额×退税率)+(当期出口铜制品乙的销售额×退税率)+(当期进口料件复出口铜制品乙的销售额x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当期应退的税额=(1315200×15%)+(564800×15%)+(4216000×15%-2468000×15%)-233440=197280+84720+632400-370200-233440=310760(元)。

7、验证计算结果

验证生产企业当期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免、抵税额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其方法是用下列等式证明,如等式成立即为正确,反之,即为不正确,须重新计算。

验证的等式是:∑当期出口货物销售额(人民币)×其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将W企业的有关计算结果数额代入上述公式,则:

等式左边=当期出口铜制品甲的销售额(人民币)×退税率+当期出口铜制品乙的销售额(人民币)×退税率+当期进口料件复出口铜制品乙的销售额(人民币)×退税率=1315200×15%+546800x15%+4216000×15%=914400(元)。

等式右边=W企业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233440+310760+2468200×15%=233440+310760+370200=914400(元)。

从上面计算结果看出,等式两边相等,从而说明本例出口自营企业W企业有关免、抵、退税业务的计算正确。

三、免、抵、退税业务的账务处理

免、抵、退税业务的账务处理,是指生产企业在购进材料、出口货物时与其他生产企业一样,作基本相似的会计分录,故这里不再赘述。此外,应根据计算出的当期应退税额等数据作相应的会计分录。其内容是:根据当期应退税额,借记: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根据当期应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根据应退税额与应免、抵税额之和,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根据当期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借记:产品销售成本,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则W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依据计算出的当期应退税额233440(元),当期应免、抵税额310760(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2334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310760

贷:应交税金——出口退税544200

(2)依据计算出的当期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借:产品销售成品7256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2560

(3)W企业收到应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23344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233440

2008-07-06 16:57 评论(已有0条)  全文

关于出口退税的计算问题

如:公司购进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是100万,进项税额为17万,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当用该批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150美元,汇率为8。2元人民币,该商品消费税率为8%,增值退税率为9%。

1、进商品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增值税和价税合计进行反映。 借:商品采购100000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1170000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口100000 贷:商品采购100000

3、出口报关销售时,按出口价格反映。 借:应收外汇账款1230000(1000*150*8。2) 贷:商品销售帐入-出口销售收入1230000 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1000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0000 5、申报出口退税时。

本环节应退增值税额=1000000*9%=90000 转出增值税额=170000-90000=80000 本环节应退消费税额=1000000*8%=80000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9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90000 6、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商品销售成本8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0000 7、收到增值税退款时。 借:银行存款9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9000 8、应退的消费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8000(1000000*8) 贷:商品销售成本8000 9、收到消费税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8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80000

2008-07-06 16:52 评论(已有0条)  全文

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区别

1\\比较一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就知道了.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一般纳税企业账务处理 (一)扣税和记账依据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企业购人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下简称:进项税额),可以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下简称: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必须取得以下凭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增值税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均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了销售货物的售价、税率以及税额等,购货方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购入货物已支付的税额,作为扣税和记账的依据。

如果一般纳税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的项目之间逻辑关系有误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完税凭证。企业进口货物必须交纳增值税,其交纳的增值税在完税凭证上注明。企业以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扣税和记账的依据。

3.收购凭证。一般纳税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根据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按照计算出的进项税额作为扣税和记账的依据。

4.运费结算单据。一般纳税企业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经批准使用的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按照计算出的进项税额作为扣税和记账的依据。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二)科目设置

一般纳税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在“应交税金”科日下设“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额和月终转出的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销项税额、出口企业收到的出口退税以及进项税额转出过和转出多交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月终转入的多交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月终转入的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为了详细核算企业应交纳增值税的计算和解缴、抵扣等情况,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额”、“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按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本月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本月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企业按规定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月终,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用蓝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己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终转出本月多交的增值税。月终,企业转出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收到退回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企业也可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将“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的各个专栏提升为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发生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等分别在“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出口退税”等明细科目中核算,月末再将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人“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三)账务处理

1. 一般购销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进商品物资、接受应税劳务等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物资采购”、 “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时,作相反的会计处理。

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等要进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是:按实现的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和应交的增值税,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出的增值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则作相反的会计处理。

例:某工业企业2003年4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500万元,增值税额为85万元。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该企业当期销售产品不合税收入为1 100万元,货款尚未收到。该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7%,不交消费税。根据上述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该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材料核算):

①购入材料时,其会计处理是:

借:物资采购 5 000 00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 000

贷:银行存款 5 850 000

②销售产品后,应交纳的增值税和会计处理如下:

销项税额﹦1 100×17%﹦187(万元)

借:应收账款 12 8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 0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870 000

2.购入免税农业产品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入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按买价的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款,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购入免税农业产品的账务处理是,按购进免税农业产品使用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买价),给予扣除依13%计算的进项税额后,作为购进农业产品的成本,借:“物资采购”等科目,按买价的13%部分作为进项税额,借:“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如:某大型连锁超市企业,2003年3月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农业产品,支付的价款为200万元,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进项税额﹦200×13%﹦26(万元)

借:物资采购 1 74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 000

贷: 银行存款 2 000 000

3.外购或销售货物支付运输费用的账务处理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及建设基金,可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依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账务处理与购进农业产品基本相同。

4.进货退回与进货折让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进货物后,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全部退货、部分退货与进货折让等事项。对此,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

企业进货后尚未入账就发生退货或折让的,无论货物是否入库,必须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给销售方注销或重新开具。不需作任何会计处理。

企业进货后已作会计处理,发生退货或索取折让时,若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企业必须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企业收到销售方开来的红字专用发票时,按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红字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红字借:“原材料”等科目,按价税合计数红字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5.接受实物投资、捐赠及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接受投资转人的物资,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实际确认的物资价值(扣除增值税),借:“原材料”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资本公积”科目。

纳税人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若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则不能计算进项税额,若取得上述扣税凭证,则按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原材料”等科目,按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资本公积”科目。

纳税人接受被投资企业利润分配转入的货物,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价款借:“原材料”科目,按价税合计数,贷:“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例如:A公司2003年3月30日收到B公司分来的投资利润,用水泥代替,共100吨,单价26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该水泥用于本企业生产,货物已验收入库。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26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 420

贷:投资收益 30 420

6.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1)将应税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按视同销售计算出来的销项税额和货物的成本,借:“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等科目;按计算出来的销项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货物的成本,贷:“库存商品”等科目。

(2)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或用于广告、样品,也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账务处理和核算与上述投资基本相同,即不通过销售核算。捐赠支出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用于广告、样品的作为营业费用列支。

例如:甲企业将自产的成本为300万元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乙企业,该货物的增值税率为17%。甲、乙双方分别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甲企业:捐赠货物应交增值税﹦300×17%﹦51(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 3 510 000

贷:产成品 3 0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 000

乙企业:收到捐赠的资产按确认的价值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如下分录:

借:原材料 3 0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 000

贷:资本公积 3 510 000

(3)将产品或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企业将自产的产品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也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

例如:某食品生产企业,2003年1月以自己生产的食品产品分配利润,产品成本为80万元,销售价格为100万元(不合税),该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7%,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计算销项税额﹦100×17%﹦17(万元)

①分配股利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1 170 000

贷:应付股利 1 170 000

②月终结转分配股利,并提取应交增值税:

借:应付股利 1 1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000

③月终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000

贷:产成品 800 000

7.不予抵扣项目的账务处理

对于规定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在账务上采取如下方法:

(1)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购入货物时,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正常账务处理。这部分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应将原已计入进项税税额并已支付的增值税转入有关的科目,通过“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的“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如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按增值税有关法规规定的方法和公式进行计算。

例如:某生产企业2003年1月购入一批木材,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万元,材料价款为200万元。材料已入库,货款已经通过银行存款支付。3月份,该企业将该批材料的一半用于工程项目。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① 材料入库

借: 原材料 2 0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 000

贷:银行存款 2 340 000

② 工程领用材料

借:在建工程 1 17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 000

原材料 1 000 000

(2)购入货物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如购进固定资产等),购入货物直接用于免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增值税额记人货物的成本。

8.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产品时,对单独计价销售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增值税。其账务处理是:按价税合计数,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包装物价款贷:“其他业务收入”科目。逾期末能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按应退的押金,借:“其他应付款”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退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的差额,贷:“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9.销货退回和销货折让与折扣的账务处理

(1)企业在收到购买方返回的原发票联和抵扣税时,可直接扣减当月销项税额;

(2)企业在仅收到购买方退回的税款抵扣联时,可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3)企业未能收到前买方退回的原发票联和抵扣税时,应在取得购买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书”后,才可根据退回货物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据此扣减的当期销项税额。

对发生的销售折扣,如果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不计算销项税额;如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

10.出口货物的账务处理

有进出口经营权,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记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借方,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方。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借方,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贷方。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应收补贴款”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借:“银行存款”科目,贷:“应收补贴款”科目。

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借:“应收账款”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借:“应收补贴款”科目。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到退回的税款,借:“银行存款”科目,贷:“应收补贴款”科目。

11.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按规定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应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补贴收入”科目;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增值税,应借:“银行存款”科目,贷:“补贴收入”科目。

12.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13.上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在收到银行退回的税收缴款书后,借:“应交税金——应交

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银行存款”科目。

14.月终未交和多交增值税的结转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或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未交增值税在以后月份上交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银行存款”科目;多交的增值税在以后月份退回或抵交当月应交增值税时,借:“银行存款”科目或“应交税金一下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入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仍然使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仍沿用三栏式账户,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账户中设置专栏。

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企业,2003年2月购入原材料一批,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原材料成本为5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8.5万元,企业开出商业承兑汇票,材料尚未到达;该企业2月份销售产品收入80万元(含税),贷款尚未收到。上述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购入材料:

借:物资采购 585 000

贷:应付票据 585 000

(2)销售货物:

不含税销售额﹦80÷(1﹢6%)﹦75.47(万元)

应交增值税税额﹦75.47×6%﹦4.53(万元)

借:应收账款 8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54 7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45 300

(3)上交本月应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45 300

贷:银行存款 45 300

至于采用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会计核算,我建议你们咨询一下税务师,他会为你提出几个比较理想的方案.

2008-07-06 16:50 评论(已有0条)  全文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2008-07-06 15:58 评论(已有0条)  全文

2008-07-06的日记

外贸企业进料加工业务会计核算解析

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业务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委托加工:即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从国外进口的料件无偿调拨给加工企业进行加工,加工收回后只付加工费,货物复出口后,凭加工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关单等规定的资料办理退税。另一种方式是作价加工:即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从国外进口的料件将进口料件作价给加工企业进行生产加工,货物收回后付款是整个货物的款项,复出口后凭整个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关单等规定的资料申报退税。无论是委托加工还是作价加工,实际上均由进口、加工及出口三个环节组成,因此会计核算也按照这三个环节来进行,但是由于受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外贸企业进料加工业务采用作价方式的其会计核算相对复杂。为了清晰反映外贸企业进料加工业务的特殊性,下面按委托加工和作价加工方式分别举例说明其会计核算流程:

例:某外贸企业与外商签订进料加工复出口协议,进口面料500米,价值按照银行外汇牌价折算人民币100,000.00,加工成西服出口,出口离岸价折人民币120,000.00。 一、进口原辅料件的核算

1、根据全套进口单据,作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进口-材料100,000.00 贷:应付外汇帐款-XX外商100,000.00 2、实际支付货款根据银行单据,作会计分录: 借:应付外汇帐款-XX外商10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0

借:财务费用(承对手续费或T/T电汇手续费)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3、因为进料复出口贸易海关实行减免进口关税及进口增值税制度,本处无 须核算税金。在进口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记入\"经营费用\"即可。

4、进口材料入库,凭仓储协议和入库单,作会计分录: 借:材料物资-原材料-进口100,000.00 贷:商品采购-进口-材料100,000.00

二、进口料件加工的核算

进料加工贸易在加工环节存在作价加工和委托加工两种加工方式,因此,会计核算上应分别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委托加工方式

1、根据上例,将进口料件无偿调拨给加工厂进行加工,应提供委托加工合同,注明加工费为11,700.00元,由相关部门开具出库单,交财务部门进行核算: 借:委托加工商品-XX加工厂100,000.00 贷:材料物资-原材料-进口100,000.00 2、凭加工厂加工费发票结算加工费的核算: 借:委托加工商品-XX加工厂10,00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增值税(进项)1,70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0 3、加工出成品入库的核算:

由工厂提供入库单据,交财务部门进行核算: 借:库存商品-进出口商品-出口110,000.00 贷:委托加工商品110,000.00 4、成品出口的核算 计算销售收入,核算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自营进出口-出口110,000.00 贷:库存商品-进出口商品-出口110,000.00 借:应收外汇帐款120,0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自营进出口-出口120,000.00 5、加工成品复出口后申报退税的核算 借:商品销售成本-自营进出口-出口400.00 应收出口退税1,3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0.00 6、收到出口退税核算 借:银行存款1,300.00

贷: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口退税1,300.00 (二)作价加工方式

国税发[1994]031号《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签章后再将此申报表报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据此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缴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扣抵\"。

财税[2004]1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规定:\"外贸企业采取作价加工方式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未按规定办理《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的,相应的复出口产品,外贸企业不得申请办理退(免)税\"。通过上述文件的规定可以看出,进料

加工采取作价方式的,作价销售给加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到退税部门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外贸企业凭着\"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免税,货物复出口后,退税部门对已办理免税部分进行扣除,实际上采用作价方式出口退税仍是加工费那部分的税款。

根据上述例题,将进口的原料按实际进料成本作价给加工厂,应提供销售合同及加工合同,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由相关部门开具出库单,一并交财务部门进行核算: 1、作价销售的核算:

进口料件作价销售后,到税务部门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借:应收帐款-XX加工厂117,0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进料作价销售100,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料作价增值税(销项)17,000.00 2、结转成本的核算:

借:商品销售成本-进料作价销售100,000.00 贷:材料物资-原材料-进口100,000.00

3、按价税合计128,700.00元从该加工厂收回成品,应取得入库单及加工厂的增值税发票,作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进出口商品-出口110,00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料作价增值税(进项)18,700.00 贷:应收帐款-XX加工厂128,700.00 4、成品出口的核算: 计算销售收入,核算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自营进出口-出口110,000.00 贷:库存商品-进出口商品-出口110,000.00 借:应收外汇帐款120,0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自营进出口-出口120,000.00 5、申报作价方式收回产品出口退税的核算:

国税发[2000]1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外贸企业从事的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计算抵扣进口料件税额时,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抵扣;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抵扣。 应收出口退税=(110,000-100,000)×13%=1,300 进项转出税额=(110,000-100,000)×4%=400 借:商品销售成本-自营进出口-出口400.00 应收出口退税1,3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0.00

退税机关根据企业'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将准予扣除的税额在办理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抵扣。

借:银行存款1,300.00

贷: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口退税1,300.00

(三)工艺损耗的处理

经海关批准,进料加工贸易可以有合理的工艺损耗,当企业向海关补纳了进口增值税金,根据税单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四)用丁字帐反应应交税金帐户

1、委托加工情况下的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增值税 进项税金 1,700.00 出口退税 1,300.00

进项转出 400.00

1,700.00 1,700.00

2、作价加工情况下的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料作价增值税 进项税金 18,700.00 销项税金 17,000.00

出口退税 1,300.00 进项转出 400.00 18,700.00 18,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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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受代销商品

(1)收到代销商品(指不收手续费的实物代销方式)

92 ①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按接收价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93 ②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商品售价)

贷:代销商品款(商品接收价)

贷:商品进销差价(商品售价与接收价的差额)

94 (2)接受代销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贷:商品销售收入

(3)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95 ①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

借:商品销售成本(商品接收价)

贷:受托代销商品(商品接收价)

同时,借:代销商品款(商品接收价)

贷:应付帐款(商品接收价)

96 ②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

借:商品销售成本(商品售价)

贷:受托代销商品(商品售价)

同时,借:代销商品款(商品接收价)

贷:应付帐款(商品接收价)

97 月份终了,已销代销商品与自营商品一并分摊进销差价,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商品销售成本

98 (4)付还委托单位商品款,按商品接收价

借: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3.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代购、代销商品

(1)代购商品(包括代理进口)

99 ①收到受托单位的收购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帐款等

100 ②支付代购商品的货款并计算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帐款等

贷:代购代销收入

贷:银行存款

(2)代销商品(包括代理出口)

101 ①企业办理代销业务销售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帐款等

102 ②归还代销商品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帐款等

贷:代购代销收入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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