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固定资产是医院开展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是保障人民健康和医院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反映医院经济实力和医疗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是医院正常经营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的物质保障。各科室必须重视固定资产管理,按照要求指定专、兼职资产管理人员,依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账目,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从而提高医院的整体水平,增强医院的竞争力。
第二条 各科室要贯彻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根据科室开展的业务范围、人员情况和技术条件,全面考虑、慎重对待本科室申领、增加固定资产。杜绝固定资产的重购轻管、利用率低下。
第三条 对贵重仪器设备应进行重点管理,及时维修保养,提高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防止损坏丢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好。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依据固定资产的属性、用途及价值,现将固定资产分为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
1.业务用房:根据其建筑结构及用材分为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等。
2.简易房:包括围墙、货场等。 3.其他建筑物:包括道路、连廊等。
(二)专用设备:直接用于各类医疗服务的设备等(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
1.医用电子仪器(心、脑、肌电图、监护仪器、除颤器、起搏器等)。 2.光学仪器及窥镜 (验光仪、裂隙灯、手术显微镜、内窥镜等)。 3.医用超声仪器(超声诊断仪、超声手术刀、超声治疗机等)。 4.激光仪器设备(激光诊断仪、激光治疗仪、激光手术设备等)。 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高频手术、微波、射频治疗设备等)。 6.物理治疗及体疗设备(电疗、光疗、理疗、生物反馈仪等)。
7.中医仪器设备(脉相仪、舌色相仪、经络仪、穴位治疗机、电针治疗仪器等)。
8.医用磁共振设备(永磁型、常导型、超导型等)。
9.医用X线设备(X射线诊断、治疗设备、CT、造影机、数字减影机、X光刀等)。
1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电泳仪、色谱仪、生化分析仪、血氧分析仪、蛋白测定仪、肌肝测定仪、酶标仪等)。
11.手术急救设备(手术床、麻醉机、呼吸机、吸引器等)。 12.口腔设备(牙钻、综合治疗台等)。
13.病房护理设备(病床、推车、婴儿暖箱、通讯设备、供氧设备等)。 14.消毒设备(各类消毒器、灭菌器等)。 15.其他(以上未包括的医药专用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医院为运营、管理等而持有,不直接提供医疗服务的设备资产(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
1.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2.交通运输设备。
3.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彩电、摄像机、服务器、计算机、电话、传真等)。 4.电气设备(发电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等)。 5.通用设备(电梯、空调机组、冷藏柜等)。 (四)其他固定资产
1.仪器仪表及量具(电表、万能表、显微镜等)。 2.其他(以上未包括的其他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计价
1、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拨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价值原值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无发票价格的,按照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计价。
四、固定资产增加
1、科室申请增加固定资产,由科室提出购置申请,交归口管理科室,归口管理科室根据资产配置原则,考察科室实际情况,提出初步配置意见报资产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根据年度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确定是否新购,报院委会审批 。对金额5万元以上的新购资产,由归口管理科室组织进行论证分析,将设备论证报告报资产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根据年度资产购置计划确定是否新购或调剂后,报院委会审议,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购置,由购置办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购置,审计科监督采购全过程。
2、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资产归口管理科室应会同审计科、购建科室按照专业标准、经济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并填写安装验收报告单。没有资产归口管理科室、审计科、购建使用科室共同验收签字,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财务科根据入库单和资产安装验收报告单,登记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账,并按经济合同付款。
五、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与维护
我院固定资产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科、器械科、总务科、基建科、审计科、使用科室共同管理。
1、执行固定资产“三账一卡一档”制度,即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分类明细账、二级分类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档案。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对全院固定资产按资产大类实行金额控制,实行会计监督。
2、器械科、总务科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与财务科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分类明细账对应;与各使用科室的固定资产备查账相对应。同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账、国有资产档案。
3、固定资产保管使用与维护实行使用科室负责人全面负责制。使用科室建立固定资产备查账,分别与总务科、器械科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相对应;使用科室应指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4、贵重仪器设备等要明确使用人、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负责设备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应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6、科室领用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出库手续。由资产保管员填制出库单,并在固定资产编码签上注明固定资产名称、规格、编号、入库日期、使用科室、存放地点等信息。器械科、总务科审核出库单并确认
记账。
7、医院内部科室合并分立、人员调整,需调拨固定资产的,由审计科监督进行,调入调出科室应当共同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调拨单由调入、调出科室及资产归口管理科室、审计科等人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同时资产会计进行相关的明细分类账的处理。
8、购置仪器设备以及基本建设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资产归口管理科室,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9、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检查和考核制度,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六、固定资产清查
1、器械科、总务科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盘点由器械科、总务科组织实施,年终全面盘点财务科、审计科参与监督,现场清查。盘点明细表需归口管理科室盘点人负责人、资产使用保管科室负责人、财务科、审计科签字。盘点汇总表需资产归口管理科室盘点人负责人、财务科、审计科签字后与盘点明细表交资产管理办公室,并及时与财务科固定资产总账进行核对。如发现不符,由资产归口管理科室会同使用科室负责查找原因,上报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根据院委会批复,财务科、资产归口管理科室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
2、固定资产盘盈,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七、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医院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无偿调拨、出售、报废、报损等。 处置固定资产要符合以下程序:
1、使用科室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
2、资产归口管理科室组织技术鉴定。提出鉴定意见报资产管理委员会(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须有技术人员、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并签署意见)审批后,报院委会审批。
3、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交通运输工具、单项账面原值5万元(含五万元)以上的设备处置必须进行资产评估,报院委会审批通过后,再报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主管部门请示批复。
4、根据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主管部门批复,才能处置固定资产。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置医院固定资产。
5、资产归口管理科室,根据已批复的处置固定资产审批表,办理处置固定资产手续,资产处置收入交财务科入账。财务科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的审批表
或批文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同时资产使用科室、资产归口管理科室具体办理账卡销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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