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房屋买卖合同

2022-11-16 来源:客趣旅游网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甲方) 电 话:

买受人: (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该地规划用途为 ,该小区(暂定名)(现定名) 。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 ,为 (号)由 第 (间) (号)。

该商铺的用途为 属 结构 该商铺【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四条面积确定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最终以房管局核定产权面积为主。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在3%以内(含3%)的,按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乙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第 1 页

1、一次性付清

2、预付款

第六条 房屋主体竣工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主体竣工。

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1 种条件。 1、该商品房主体验收合格。

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协商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卖人的;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除按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外,交房日期相应顺延: (3)与政府重大城市规划、市政工程、恶劣天气等情况影响工期的,顺延交房日期。

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主体竣工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特殊情况下,出卖人在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商品房主体未竣工,按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60 日,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竣工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竣工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房价款万分之 2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6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0.2%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竣工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成分之 2 (该经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2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0.2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付款万分之 2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经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泊,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 2 页

第九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最终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内容达到使用条件:

水电路同时交付使用: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非甲方原因造成以上配套延期未达成正常使用条件的除外; 2、甲方提供满足乙方正常生活的设施需要。

第十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一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1、 归开发商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归开发商所有

第十二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 3 页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4 页,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1份,买受人1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涂料

2、内墙:厅室;砂浆墙面 厨房、卫生间;水泥砂浆毛面 3、顶棚:同内墙

4、地面:室内:水泥砂浆地坪 楼梯间:水泥面压光 5、门窗:入房防盗门:塑钢窗 6、厨房:预留上下水接口 7、卫生间:预留上下水接口 8、阳台:封闭式

9、天然气、房产证代办 10、其他:无

附表二:合同补充协议

第 4 页

楼梯间:涂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