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森和他的利益集团理论
在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提出之前,普遍被人们所接受的观念是,如果属于某一集团或某一 阶级的个人之间共同利益足够大,同时他们均意识到了这一点,那么该集团或阶级便会自然地团结起来为其集团利益而奋斗。比如,马克思关于“全世界无产者联合 起来”的一系列观点。
奥尔森发现,这个貌似合理的假设并不能很好地解释和预测集体行动的结果,许多合乎集体利益的集体行动并没有产生。相反地, 个人自发的自利行为往往导致对集体不利、甚至极其有害的结果。
由于搭便车行为的存在,理性、自利的个人一般不会为争取集体利益作贡献。集体行动的实现其实 非常不容易。当集体人数较少时,集体行动比较容易产生。然而,随着集体人数的增大,产生集体行动就越来越困难。因为在人数众多的大集体内,要通过协商解决 如何分担集体行动的成本是十分不容易的。而且人数越多,人均收益就相应减少,便车的动机便越强烈,搭便车的行为也越难被发现。当经济发生了严重通货膨胀的 时候,理性的个人是不会有人去缩减自己的支出并以此来降低通货膨胀率的。同理,在经济萧条时期亦没人会增加支出以求经济增长的。由于每个人知道自己得力量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微乎其微,所以人们往往选择对整个社会似乎是不负责任得做法,这种现象在公共选择理论中被称之为“理性的无知”,因为希望别人都去努力而 自己坐享其成实乃理性人之本性--这种现象在经济学中被定义为“搭便车”或“外部性”问题的一类,所以,价格稳定这类对大家均有益处的集体理性无法自发地 出现。
奥尔森通过研究,发现了集体行动产生的两种特定条件:一是集体成员的“不对称”,二是“选择性激励”的存在。“不对称”说的是集体成员收益的不对 称。个别成员从集体行动中得到的利益比其他成员来得越大,他为集体行动作贡献的积极性也就越大。共容利益的概念也由此产生。选择性激励可以分为正向激励和 反向激励两种。正向激励通过搭卖私人物品的方法刺激集体成员为负担集体行动的成本作贡献。反向激励是惩罚搭便车者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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