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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和监管问题研究

2020-12-02 来源:客趣旅游网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和监管问题研究

作者:张晓玲

来源:《中外企业家》 2017年第7期

文/张晓玲

互联网金融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对传统金融在支付、信贷、客户基础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不过,互联网金融本身也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如何加强风险防范与监管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和现状进行分析,剖析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并对其风险的防范提出相应的措施。同时,为监管部门指出一些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向与手段。

目前,互联网技术正以无法估量的价值和速度影响着各个行业。其中现代金融业的发展更是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对传统金融业的发展冲击很大。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在我国的起步比较晚,再加上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这更增加了这个行业的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和现状分析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指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目前,从我国市场上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情况来看,有六大发展模式比较突出。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以及特点

第一种:第三方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使人们的购物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可以足不出户享受购物的方便和快捷。这种支付模式依据平台是否有担保分为两类:第一类支付平台是完全独立的电子商务网站,不负有担保功能,仅为用户提供相应的支付产品和支付系统解决方案,主要有以快钱、易宝支付、汇付天下、拉卡拉等为典型代表;第二类是平台具有担保支付功能,支付结算中的货款暂时由平台托管,由平台通知卖家发货,买家验货后,买家通知平台付款给卖家,典型代表是支付宝和财付通。

第二种:P2P网络贷款模式。P2P网络贷款模式是利用第三方网络平台促使借款人和贷款人进行匹配。这个平台也可以给借款人提供不同的贷款信息,使其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借款利率。在这种模式下,一类是纯粹的线上借贷模式,其特点是借贷活动都是通过线上进行,一般不用通过线下审核,贷款人放贷时只看借款人的银行流水和相关的身份信息等资料;第二类是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一般流程是借款人在互联网上提交自己的借款申请后,平台联系到

借款人所在城市的代理商,取得相关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证明等相关资料后进行相应额度的放贷。

第三种:大数据的金融平台模式。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金融平台一方面让从事网络的金融机构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另外一方面可以通过研究客户的消费习惯给顾客提供喜欢的和更新的金融产品。目前主要有两类模式:一类是以阿里平台为代表的运营模式,利用淘宝网、天猫、一淘等平台信息,对其买卖双方的用户进行信用、交易等各方面的专业化的分析和处理,进而确认授信额度,通过阿里金融发放贷款;第二类是以京东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它主要是

以电商为核心企业,以企业未来的现金流为担保给企业进行授信,进而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四种:众筹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为了给有梦想或者有创业梦想的人提供交流机会的平台,项目的发起人可以在这个平台上使用视频或者图片等各种方式展示自己希望实现的创意或梦想,设定好项目的目标资金和时限,如果喜欢该项目的人就可以承诺捐献一定的资金。

第五种:信息化金融机构。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传统金融行业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其经营的流程进行重构,通过网络技术实现全面经营、管理的金融机构。以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直销银行、互联网银行等方式为主。各大银行与电子商业有各自的合作,使银行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风暴中占据了稳定的位置。

第六种:数字货币。随着互联网金融产业的蓬勃发展,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也伴随其发展而产生。由于数字货币没有属于自己的货币准备金,因此一旦发生金融不稳定的现象,其面临的风险会一触即发,后果不堪设想。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4年底,我国已经拥有1575家P2P网络借贷公司,其成交量从2009 年的1.5亿元上升到了2014 年的1442.9亿元。第三方支付从2004年诞生以来交易额一直呈极快的速度增长。2014年的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在我国的成绩为8万亿,较2013年上升了50.31%,截至2015年初,三年多的时间里,众筹网共拥有6944个众筹项目,累计有20多万人次得到了资金支持,资金累计超过 8000万元。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异常迅猛。与此同时,其经营模式和业务创新程度也是传统金融无法比拟的,因此互联网金融在业务开拓方面有着广阔的前景。

二、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一)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

第一,互联网金融存在系统性技术风险。互联网存在的普遍和首要的风险是系统的技术风险。系统技术风险包括系统性安全风险、技术选择风险和技术支持风险三个方面的风险。其中系统性安全风险表现在加密技术、密钥管理不完善、TCP/IP 协议安全性差和病毒容易扩散等方面,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的一种或者多种以上就会造成互联网金融计算机系统瘫痪,从而造成技术风险;而技术选择风险的存在可能是由于在选择技术解决方案时存在操作失误或设计缺陷,这种风险的存在,会影响客户及交易机构的交易机会,最终导致互联网金融机构失去生存基础;技术支持风险是由于互联网金融机构受技术所限或为了降低运营成本,从企业外部或者国外寻求技术支持而解决企业自身内部管理问题,但是这样做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安全造成了技术支持风险。

第二,互联网金融存在业务风险。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业务风险主要有操作风险、市场选择风险和信誉风险。操作风险是由交易主体操作失误造成的支付结算终端、资金流动性不足等操作性风险,或者是由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系统造成的;市场选择风险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客户面临道德风险和不利于业务的选择风险;信誉风险指一旦互联网发生技术故障,会导致互联网金融机构不能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从而使其无法有序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

第三,互联网金融存在法律风险。由于我国现有的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都是基于传统金融业务,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立法方面还没有规定或者比较落后,导致互联网金融业务在交易

过程中常常出现机构法律定位不明,可能越界触碰法律的底线,导致互联网金融存在法律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

第一,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构建互联网金融的安全体系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对互联网金融的运行环境进行改进,不仅要加大硬件安全设施的投入,提升计算机系统本身的防病毒能力和防攻击能力,还要加强对网络运行方面的身份认证管理;二是加强对数据的管理,主要是积极推广数字签名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和互联网加密技术等技术的应用;三是要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信息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保护国家的金融安全。

第二,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体系。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体系主要从内部加强内部控制和从外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两个方面开展。内部控制首先要从内部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方面入手,建立以风险控制为导向的内控体系,使企业的内部控制紧密结合业务过程,制定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并建立相应的技术队伍来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社会的信用体系主要从身份认证系统以及用户的信用评估体系入手,从而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选择风险。

第三,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的构建。加快互联网法律体系的构建要梳理与互联网相关的现有法律法规,结合其本身的特点加大互联网金融的基础性立法工作,明确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的责权利、行业准入门槛、交易行为;规范并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犯罪责任追究的法律规范。与此同时,补充和制定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行业法规,建议制定互联网金融公平交易规则以及安全法规。

三、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向

(一)对待互联网金融要采取包容和呵护的态度

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评价要公正和客观,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时间较短,要给其发展留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对互联网金融运行中的模式和创新一定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鼓励并指导其良性发展,并制定相应的有效监管政策和法规。对于互联网金融要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对于风险较大的行业要注意监管,对于传统金融业务转到线上开展的,应当要求其严格遵守线下业务的监管规定。

(二)要处理好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关系,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从监管部门角度来讲,一定要让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引导和支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通过行业自律的形式,完善管理,守法经营。与此同时,坚决严厉打击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决不允许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这两条“底线”。金融监管部门也应当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关于利用互联网金融业务实施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的业务监管,强化其技术监管

监管部门首先要理顺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业务范围,在此基础上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其次监管部门应该针对互联网金融活动交易的快速、频繁和虚拟性等特点,加强信息技术非现场监管并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后监管部门需要针对跨国互联网金融活动,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监管合作与协调。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基础是互联网信息系统,监管部门落实职责,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环节便是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技术监管。在技术上的监管主要是监督互联网金融机构开展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工作,并针对有关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指导金融机构保障系统数据安全,防止发生用户数据泄露等安全事件。

基金项目:河南省科技厅2017年软科学研究经费资助项目“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和监管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172400410326)。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责任编辑:陈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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