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徐公通【2017】122号文件精神,9月4日,11日、25日为全市查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为了保证安全,家园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学生及家长不要乘坐三、四轮电动车(俗称“小红车”),安全隐患极大。
2、学生家长三、四轮电动车不得驶入县城禁行区域(安康路以东、S121省道(徐宁路)以西、青年路以北、永安路以南)。
3、开展“1+6”文明承诺签名活动,使每名学生承诺不乘坐超员和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机(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黑校车”等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每名家长承诺不租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
4、校园设立“护学岗”,积极配合城管部门清理校园门前200米内违规占道摆摊设点行为。
5、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6、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校园网、橱窗、条幅、宣传标语等宣传“小红车”、黑校车的不安全性及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7、开展教师进家庭活动,面对面把“小红车”危害性告知家长,同时传递交通部门对
上路的“小红车”进行严查的信息。
8、认真总结经验,力求“小红车”、黑校车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取保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 .
9、请接送车辆停靠在指定区域。
梁集镇中心幼儿园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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