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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要素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2020-08-29 来源:客趣旅游网


我国会计要素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摘要: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会计要素能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要素构建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基本框架。本文通过研究我国会计要素的影响因素、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给出了我国会计要素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会计要素;会计目标;会计科目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2 一、我国会计要素的现状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会计要素能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要素构建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基本框架。所以,会计要素的设置是否合理、恰当对会计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影响我国会计要素的因素

影响我国会计要素的因素主要有会计环境、会计对象、会计目标、会计假设等。 1.会计环境

会计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环境等。会计环境是整个会计系统的外部因素。会计环境影响会计对象、会计目标、会计假设等,从而影响会计要素。

工业化前期,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低,所有者与经营者并没有分离,会计要素的划分就不需要十分具体,就没有必要划分负债和

所有者权益。工业化以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会计要素的划分就需要比较细化,所以将权益分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会计对象

会计对象是指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中能以货币表现的资金及其资金运动。会计对象通俗一点讲就是指需要记账的经济业务,为了详细地提供会计信息,需要把会计对象进行基本分类,这就是会计要素。所以会计对象决定会计要素的设置。 3.会计目标

会计作为一个人造的经济信息系统,必须存在一个明确的目标,即会计目标。会计信息系统运行围绕会计目标进行,所以,会计要素的设置,包括如何设置、数目的多少都必须将会计目标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进行考虑。 4.会计假设

会计假设是指在特定的会计环境下,在进行会计核算以前,根据以往的会计实践,对很多未知的事项进行合乎情理的假设。目前会计的基本假设有四个,即会计主体假设、会计分期假设、持续经营假设、货币计量假设。会计假设是会计核算的前提,所以会计要素的设置,要考虑会计假设因素。 图1 会计要素的影响因素

如图1所示,在一定的会计环境下,会计对象、会计目标和会计假设,共同决定着会计要素的设置。会计要素既体现为会计对象的具体化,也反映会计目标的要求,还受会计假设的制约。

(二)我国会计要素的现状

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具体的定义和会计等式如表1所示。

表1 会计要素的分类、定义和会计等式 二、我国会计要素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要素定义的主语“企业”不准确

我国的六大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的定义的主语都是“企业”,如表1所示。企业是指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所以这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把非盈利性的经济组织排除在外了。而实际上,非盈利性组织比如学校、医院、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它们的会计核算也属于会计体系的重要一部分。而且,会计假设是影响我国会计要素的重要因素,会计假设中的会计主体假设应该与会计要素的主语相互一致。所以目前我国会计要素定义的主语为“企业”不太准确,有缩小范围的嫌疑,不利于指导会计实务的工作。 (二)“收入”和“费用”的内涵欠缺考虑

我国会计要素中的“收入”和“费用”指的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或减少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日常活动是和非日常活动对应的,所谓日常活动是指经常地、

持续发生的活动。比如生产商品的活动、提供劳务的活动、购买材料的活动等。而非日常活动是指不经常发生的、偶尔发生一次的、不可提前预期的活动,比如捐款、罚款、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收益或净损失等。非日常活动也会产生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或减少。我国会计要素中的“收入”和“费用”仅仅包含日常活动,把非日常活动排除在外,使得会计要素不能反映所有会计对象的内容,所以“收入”和“费用”是狭义的定义,是否合适值得商榷。

(三)“利得”和“损失”使用混乱

2006年的会计准则有一个进步,就是提出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并且把“利得”和“损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一部分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损失。“利得”和“损失”是在非日常活动中产生的,而“收入”和“费用”是在日常活动中产生的,“收入”和“费用”并没有把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包含在内,要解决这一问题,要么把“利得”和“损失”作为单独的会计要素,要么把收入和费用的定义改成广义的定义,包括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但是2006

年的会计准则仅仅是提出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并没有把它们作为单独的会计要素或者是在“收入”和“费用”中包含进去。 (四)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脱节

会计科目是会计要素的具体分类,如果会计科目的类别、名称与会计要素不同,会计科目与会计要素就很难形成对应关系。如图2所示,我国的会计科目按经济内容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共同类、成本类、损益类六大类,前三类会计科目与会计要素划分是一致,但是共同类、成本类和损益类科目与会计要素的划分不能一一对应,损益类包括收入类和费用类要素,这就造成了会计科目与会计要素脱节。 图2 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的分类 三、我国会计要素的改进建议 (一)修正会计要素定义的主语

笔者建议,把六大会计要素的主语“企业”修改为“会计主体”。这样,会计要素的主语就与会计主体假设一致了,使得会计要素体系更为科学合理,也更能适应我国现代经济的发展需要。 (二)“收入”、“费用”与“利得”、“损失”的修改

“收入”和“费用”存在的问题前面已经述及,修改的方案有两种,一是“收入”和“费用”维持不变,还是狭义的定义,增加“利得”和“损失”两个独立的会计要素;二是“收入”和“费用”的定义采用广义的概念,“收入”包括利得,“费用”包括损失。广义的“收入”的概念为会计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

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广义的“费用”的概念为指会计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到底采用哪一个方案,笔者更偏向与采用二方案,这样就能有利于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三)对会计科目进行重新分类

对于会计科目分类的调整,笔者的建议是:首先,将成本类会计科目并入资产类会计科目,理由是成本类会计科目中的“制造费用”科目通过汇总和分配,是没有期末余额的,“生产成本”科目如果有余额,表示期末没有完工的在产品的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上是计入存货的,而存货是属于资产的。其次,将共同类会计科目并入资产类或负债类会计科目。因为共同类会计科目具有资产和负债的双重性质,如果期末余额在借方,属于资产类,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属于负债类。最后,将损益类会计科目分为收入类和费用类两大类。收入类包括收入和利得,费用类包括费用和损失。因为收入类和费用类会计科目的记账规则是完全相反的,放在同一类容易混淆。这样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的分类就一致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

[2]黄海燕.对我国会计要素的几点思考[j].现代商业,2010(18):224-225.

[3]杜兴强.关于会计要素几个问题的思考[j].上海立信会计学

院学报,2007-7-25: 30-37.

[4]陈艳华.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思考[j].财会通讯,2010(12)上:93.

作者简介:陆 娟(1980-),女,汉族,北京人,现在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任职,会计学讲师,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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