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收费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其他事项,须经本部门班组长同意。
三、行政班周一至周六上午为工作日,周六下午周日为休息日,倒班按倒
班轮休。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职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科长
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院长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休息时间出本市告知班组长和科长。
五、上班时间(早晨7:55分到岗)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按
迟到论处;提前5分钟至30分钟离岗,按早退论处。 六、不得在工作区抽烟。 七、不得在工作区吃早餐。
八、不得擅自带外来人员上班或过夜者。
九、禁止接受病人吃请、红包、礼物、馈赠者。
十、工作时间要求淡妆上岗。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长时间打私人
电话的,打闹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一、倒班人员(书面提前经班组长同意)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换班,
如有空岗者,按按旷工论处。
十二、爱惜公共财物,不得损毁公共财物,公物私用。
十三、服务态度差,业务出差错,造成医疗纠纷,病人不满意向医院及社
会媒体投诉的。
十四、参加医院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
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
十五、奖罚:迟到第一次罚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50元,超过三
次含三次扣奖金100元;在工作区吃早餐的每次罚5元;每天早退一次罚5元;工作区抽烟每次罚10元;未经批准换班的换班双方各罚10 元;科室开会不到(包括请假)的罚10元自带外来人员上班或过夜者每次10元;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打闹每次10元;空岗50元;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差罚50元;矿工上交科长处理(上班时间出去经批准办私事算违反考勤一次)每月累计多次违反考勤制度,合计10次至20次,扣罚10%奖金;20次至30次,扣罚全月奖金;30次以上的交科长处理;病人投诉到医院及社会媒体的按医院或科室处罚处理。考勤记录人员由专人负责(行政班人员)并收缴保管罚款。
奖励:每月从奖金中抽出300元作为奖励基金,由班组长报请科长
批准奖励以下人员:全月违反考勤累计数最少的100元;全月完成业务量最高的100元;服务态度好、好人好事100元。
20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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