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 为切实加强事业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2、 为加强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成立达标考核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同事业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掘进专业领导小组成员。
3、 凡开工的掘进井巷工程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未达到的必须返工处理。
4、 凡开工的掘进井巷工程要求精细化管理、精益求精,争创优良品。
5、 各项目部及现场施工队组要完善班验收制度,每班必须设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对当班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6、 各项目部及现场施工队组每旬要对本单位施工工作面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并保存有关资料。
7、 每月月底前由事业部生产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全事业部各项目部工作面进行一次质量达标及文明生产验收,并打分评级。
8、 掘进工作面质量达标标准按照省《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2012版)执行。
9、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 一级:检查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 二级:检查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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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检查考核得分70分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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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坚守岗位,实事求是地考核工作量,严禁弄虚作假。 2、 根据新标准《山西省安全质量标准化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和作业规程的要求验收每班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责任者立即反工。
3 、认真检查并准确记录当班所完成的作业质量和数量并监督落实岗位作业标准。
4 、工程质量验收要有考核,准确无误,并填写验收情况,评定结果,鉴定并记分。
5 、有关验收资料,填写计算与核算不丢失,不缺帐,不填写的一次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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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任务奖励及考核制度
1、各项目部应根据事业部本月生产任务会下达的生产计划,有组织,有计划的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生产任务见附表)。 2、各项目部队组在生产过程中若遇到地质条件变化或外界等原因影响(队组自身组织不力,不属此范围),应统计清楚作为月底考评依据,经核实后,根据影响时间核减工程量。
3、各项目部生产任务,由事业部生产部门于每月26日以电子版形式发回项目部,项目部收到生产任务计划书应及时分解到队组。 4、事业部每月24号生产例会上要对各项目部当月的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对好的生产经验各项目部要交流学习,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项目部要引以为戒。
5、各项目部及队组要把生产统计情况落实到平常工作中,在21日前把当月的生产情况日报表、生产影响明细、签证、隐蔽工程核实分析清楚由项目经理认可签字报过来(报表形式附后),22日报事业部生产部门,24日召开下月生产任务会。
6、事业部根据各项目部月底工程量完成情况,做出相应的奖励和处罚考核制度如下:
1)、完成当月工程量的100%不予奖励也不予考核;
2)、完成当月工程量的105%的,队组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当月工资总额上浮5%;
3)、完成当月工程量的110%的,队组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当月工资总额上浮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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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当月工程量的120%以上的,队组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当月工资总额上浮30%;
5)、完成当月工程量的95%的,队组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当月工资总额下浮5%;
6)、完成当月工程量的90%的,队组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当月工资总额下浮15%;
7)、完成当月工程量的80%的,队组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当月工资总额下浮30%;
8)、完成当月工程量的80%以下的,队组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当月工资总额下浮50%;
7、生产任务执行时间为当月21号至下月20号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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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掘进操作规程》及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凡我事业部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3、生产部门、地质部门负责全事业部顶板管理工作。 二、顶板管理领导组织
1、为确保本规定的严格执行,事业部成立顶板管理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 长:冯沁斌 夏德水 副组长:刘 强
成 员:生产部门、地测部门及各项目部生产地测管理人员 领导组下设日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部,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
2、生产部门、地测部门负责事业部巷道支护设计及顶板支护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探放水及顶板岩性鉴定工作。
3、生产部门、地测部门负责井下巷道支护及矿压的监督管理,同时,贯彻执行事业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巷道支护设计、规定,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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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我事业部实际,指导施工巷道各类作业规程、补充措施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4、通风部门负责无人区巷道的支护、变形等情况的检查汇报。 5、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三、一般规定
1、生产部门、地测部门在巷道支护设计时应采用工程类比法。首先根据相邻巷道的情况、巷道的断面以及服务时间等进行初步设计,然后根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观测巷道的变形情况、进行巷道的围岩稳定性分类、探测巷道顶板的分层情况等,根据观测情况对初步设计及时进行修改。
2、加强雨季期间和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期间构造区域的顶板监测和管理。生产部门、地测部门要及时制定相关措施,安全部门负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安全部门每月组织两次对井下所有巷道、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进行考核、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每季度要组织各业务部门至少进行一次井下作业地点可能导致顶板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预测,对顶板管理存在严重隐患的地点,要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牌板;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允许人员通行或在附近区域作业。
4、生产部门、地测部门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研究,制定预防顶板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责成队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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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队队长是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第一责任者。跟班队干、班组长、安监员负责本班顶板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顶板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本单位相关负责人汇报。出现顶板事故预兆时,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
6、各掘进工作面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支护器材,包括单体液压支柱、坑木、锚杆、锚索、钢带、垫片、工字钢、金属网等。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铁锹、镐、大锤、撬棍、千斤顶等救援工具,并建立基础台帐,以备应急救援之用。
7、各种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必须经事业部生产、技术经理批准、生产、技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8、对回风巷道支护质量的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并且事先联系好通风部门,由瓦检员陪同。 四、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一)临时支护管理
1、掘开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控顶距做出明确规定。
3、作业规程中必须对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数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二)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巷道的施工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和考核由事业部生产、技术经理,生产部门、地测部门,安全组织检查实施。每一条巷道施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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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掘进队将设备拆除倒装。对每一条巷道的施工情况及验收情况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案。
2、巷道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及巷道开口、切巷刷大、整巷、扩巷、处理较大范围的冒顶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双锚”支护巷道,因地质构造、煤层松软等因素造成巷道规格超过规定,要对超宽、超高部分进行补强支护,并对高冒区用材料进行充填。
4、巷道压力大,煤层松软、顶板破碎时,应及时编制加强支护措施,所有支护必须紧跟迎头。 五、锚杆、锚索支护巷道顶板管理
为了推广锚杆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管理制度,确保锚杆支护巷道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依据晋城煤业集团下发的《煤巷锚杆支护技术规范(试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检查要求:
1、各项目部施工队组生产技术员负责落实施工队组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的具体职责,负责现场检测工具的准备、检测时的配合工作,负责施工队组各种检查验收记录、表格等资料的审核及准备,负责及时收集、反馈和提供现场有关支护质量状况和项板动态监测数据。
2、所有打注的锚杆、锚索要编排。锚杆、锚索编排,对应到施工班组,并有相应记录,由队组建档管理、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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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项目部施工队组验收员每班必须进行锚杆、锚索质量检查验收。检查范围覆盖当班所有打注的锚杆、锚索、检查项目包括锚杆,锚索施工质量;锚秆托梁安置质量;铺网铺设质量;锚杆、锚索预紧力(矩);锚杆、锚索间排距;铺杆、锚索眼孔深度;锚杆角度;锚杆、锚索外露长度等。并认真填写“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锚杆、锚索检测小班验收记录表”由当班班长、验收员、队干部签字,送交队组保存备查。锚杆预紧力矩要求:使用螺纹钢高强度锚杆时,顶锚杆预紧力矩不得小于200N/M,帮锚杆预紧力矩不得小于150N/M。
4、锚索在安装过程中,预紧过程即为预紧力监测过程,预紧力要达到100KN以上为合格,并由验收员负责验收填写“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锚杆、锚索监测小班验收记录表”,由当班班长、验收员、队干部签字,送交队组保存备查。
5、日常监测采用项板离层仪由施工队组按技术要求实施。根据锚杆支护巷道围岩条件在巷宽的中部每30--50米应安设一个项板离层仪(顶板离层仪的具体间隔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作出明确规定)。当巷道尺寸、掘进工艺改变或围岩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根掘具体条件调整顶扳离层仪间距。每个巷道交叉点、断层带、围岩破碎带、顶板淋水、硐室等特殊条件地段必须安设顶板离层仪。施工队组技术员要将顶板离层仪分布绘图标明。
6、施工队组要将顶板离层仪的设置、安装、监测及牌板的挂设纳入到巷道施工责任制内。顶板离层仪安装距工作面迎头不超过1.5米,严格按照安装说明书和巷道支护设计要求进行正确安装,保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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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正常使用,并由验收员负责验收记录、填写“顶板离层仪原始读数记录表”,由记录人、安装负责人、值班干部签字,送交队组保存备查。
7、顶板离层仪要对应一个监测牌板,并进行编号。监测牌板由生产部门统一设计,加工制作。除正常观测之外,每班都要对每个顶板离层仪完好性进行必要的检查,任何人得随意取下或抽动。距掘进工作面50m和采煤工作面100米之内,顶板离层仪必须由施工队组当班验收员或班长进行观测,观测数据必须记录在监测牌板上,同时在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并签字。每周定期1次派专人对巷道全部离层仪进行一次观测,并将观测数据必须填写相应的监测牌板上,同时在记录上做好记录并签字。顶板离层仪观测数据班检和周记录表必须于次日送交生产部门。
8、当锚杆锚同区内值即浅部位移超30mm时,应首先考虑缩小锚杆间、排距,增加支护密度,其次加粗锚杆或提高锚杆支护强度;当锚杆锚固区外顶板离层仪值即深部位移超30mm时,应增加锚杆长度,采用锚索强加固,或增加棚式支架进行支护。由施工队组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贯彻执行。
9、施工队组发现地质条件明显变化、支护材料存在问题、支护质量较差等及时反馈生产部门.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施工队组主管技术员应及时处理分析当天的监测数据.发现数据异常,立即向生产部门及负责人汇报,分析出现异常的原因、危害,提出处理办法并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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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施工队组要将井下监测工具(包括锚杆拉力计、锚索预紧拉力计、力矩扳手等)的检修纳入日常检修范围,确保监测仪器完好无损,并能够正常使用。
11、综合测站安设时,施工队组要在现场按需求准备好材料并在监测人员指导下积极配合、正确安装.队组在巷道管理期间要在每个综合测站附近准备一个凳子,以便监测使用。
12、巷道竣工后顶板离层仪及牌板由生产部门组织牵头与巷道同步进行移交,交接队组双方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接管队组负责顶板离层仪及牌板管理和监测,对顶板离层仪及牌板损坏或丢失负责更换、处理。接管队组每周定期派专人对巷道全部离层仪进行一次观测,并将观测数
必须填写在相应的监测牌板上,同时在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并签字。周检记录表必须于次日送生产部门。
13、采用锚杆、锚索加固支护的巷道由施工队组生产技术人员负责本队施工巷道的锚杆、锚索的质量检查,锚固力、拉拔力抽检及锚杆、锚索预紧力监测等。做好“支护巷道锚杆、锚索检测小班验收记录表”、锚杆排号登记记录等资料建档保存备查。 二、考核:
1、每缺一块顶板离层仪监测牌板,罚款100元。顶板离层仪监测牌板不规范,每处罚款50元。 .
2、发现没有按时在监测顶板离层仪以及监测数据填写不清或填写数据与实测数据不符,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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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现项板离层仪安装质量不合格(包括安装间距大于作业规程规定,距工作面安装距离大于1.5米)每处罚款100元。 4、发现安装顶板离层仪深、浅部基点未达设计深度,罚款500元。
5、发现项板离层仪人为损坏,造成无法监测,每处罚款500元。 6、发现锚杆锚固力、拉拔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每根罚款200元。 7、发现锚杆、锚索预紧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每根罚款100元。 8、发现锚朴、锚索外露长度超过设计要求,每根罚款50元。 9、发现锚杆、锚索外露锯掉,罚款l00元。发现锚杆、锚索锯掉尾部,每根罚款100元。
10、队组的各种记录、表格必须按要求送交或保存,凡出现记录、表格不全每处扣100元;每处错误扣10元;每处涂改、不清楚扣5元:少张缺页扣30元;顶板离层仪班检、周检记录表送交生产部门每推迟一天扣20元。
11、发现监测工具损坏、不完好等不能正常使用,每次罚款50元。
12、施工队组在工作面没有配备锚杆拉力计、锚索预紧力拉拔计、力矩扳手等监测工具,每少一件罚款100元。监测工具存放地点距工作而超过100米,每次扣50元。
13、发现锚杆、锚索、项板离层仪无编排、编号、每处罚款50元。
14、其它执行《质量标准化处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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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一、巷道行车不行人制度
关于斜巷、平巷运输过程中行人、行车的管理制度如下: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辅助运输文件中的规定,确保我矿辅助运输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规定:
1、平巷运输两对拉运输绞车之间禁止行人,两个绞车司机即为警戒人员,将所有同行人员一律截住,在绞车两侧站立,等车辆停稳后,停止设备的运转,方可行人。
2、斜巷运输
斜巷运输要在斜巷两端放设警戒,坡底的警戒人员要将行人截住,截到坡底阻车器以外的巷道口或躲避硐内。警戒人员要处在安全地点,警戒人员在警戒开始后就要将所有行人截住,禁止任何人通行,等车辆运输完毕后方可行人。
二、安全设施检查制度
1、安全设施检查分为: 1)班巡检及交接班检查; 2)定期进行检查;
2、每班由跟班队长和班组长进行巡检,每周一、三、五由安全队长负责组织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填写有关记录。
3、检查的内容包括:绞车地锚是否松动、手把是否过位、闸皮磨损是否超限以及绳头的压绳是否松动;阻车器是否损坏;挡车拦是否灵活;钢丝绳是否有断股、断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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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查出影响运输的严重隐患,要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处理。一般问题安排维护组进行维修,并限时间完成,对未按时处理的,按影响程度进行处罚。
三、封闭巷道管理制度
1、对于采煤工作面采完的巷道,必须将巷道内所有的轨道、道木及电器设备拆除并回收。
2、对临时封闭的巷道,必须将其轨道断开,电器设备切除电源。
四、矿车连接链拉力试验制度
1、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次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2、矿车连接链拉力试验由生产技术员负责。
3、试验的矿车连接链必须是使用中随机摘取的,严禁挑选。
五、小绞车使用管理制度
1、组织管理规定
1)、小绞车的维修和管理实行包机到人,实行管、修一体化。 2)、每台小绞车实行专人专管,除特殊情况下,不得随意换人。 3)、凡包机人员,都必须爱护保养好自己的设备,对自己所管设备要全面了解,各零部件要做到心中有数。
4)、发现问题及损坏部件,都必须及时检修,使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5)、凡使用绞车人员,发现问题或因工作损坏部件,及发现绞车不完好,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以便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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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准在小绞车处于不完好的情况下,强行使用,以免造成事故。
2、运行管理规定
1)、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考核或无证者严禁上岗操作。
2)、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严格执行斜巷提升“设岗放警”的规定。
3)、利用小绞车下放重物时,严禁断电放飞车。
4)、小绞车司机和挂钩工的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开”和“八不挂”的规定,即:
八不开:设备、设施不完好不开;绞车道有障碍物不开;信号不清不开;防跑车装置不可靠不开;巷道有人不开;超挂车不开;钢丝绳磨损超限不开;司机精神状况不好不开。
八不挂:装料、设备不牢固不挂;信号不齐全、不挂;巷道有行人;巷道支护损坏影响安全运行不挂;轨道质量不合格不挂;巷道浮煤杂物太多,影响行车安全不挂;运送物料超长、超宽、超高,没有安全措施不挂;防跑车装置不灵活、不可靠不挂。
5)、小绞车使用单位必须坚持日常维护、检查检修制度: (1)每班开车前绞车司机应对绞车闸瓦、信号、防跑车装置、轨道线路、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每月进行一次小修,详细检查绞车的各部位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和性能,更换损坏或磨损超限的零部件和钢丝绳,润滑部位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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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固各部螺栓,处理设备完好,保持绞车及附属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性能的可靠。并做好检修记录。
(3)中修和大修:中修每半年一次,大修一年一次,中、大修时,绞车应上井,由机修厂按照《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内齿轮绞车的标准,进行检修。
6)、检修后的小绞车或新领的绞车,下井前必须经机电部门专业人员检查、验收,符合标准后方准下井。
7)、小绞车的移交有机电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要求一次性移交,否则罚移交单位300元。存在的问题限定时间处理,移交后经双方同意,认真签协移交单,各方签字后生效。
六、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1、轨道维修工、设备、设施维修工和机电工每日依据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对所包片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本班未能处理的隐患,要汇报值班长,协调解决。
2、每由队安全队长、机电队长牵头组织大班维修人员对井下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查。
3、对检查出的问题,根据其影响程度,酌情对该包机或者包段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七、安装审批制
1各项目部运输大巷、盘区运输巷、材料暗斜井需安装绞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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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由生产技术牵头,施工单位参加,定绞车位置。
2、施工单位按要求打绞车地锚(或注底座),队组负责提供底座、安装绞车、接火、完善安全设施。
八、安装验收制
1、由生产部门牵头,机电部门、安检部门、施工单位参加进行验收。
2、生产科、机电科按《小绞车完好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对新安装绞车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3、经各家验收签字,方可使用。
九、挂“安全牌”制、挂“操作牌”制
1、每摊运输人员中,必须现场指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一名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一般由绞车司机担任,安全负责人由责任心强、业务比较精通的老工人担任。
2、安全负责人必须佩戴胸卡,施工负责人开车时必须挂操作牌,牌上应写清姓名。
十、申请制
1、其它单位使用非本单位的小绞车时,必须写申请单,注明使用绞车的编号和使用时间,经机电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2、使用完后及时交还。
十一、钢丝绳日检制
1、包机人每三天对所包绞车全部检查一遍,每天对所检查的绞车钢丝绳、保险绳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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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钢丝绳、保险绳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整修和更换。
十二、设备“包机和日检制”
1、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中的“机电设备包机制”。
2、机电工和设备、设施维修工每天要对所包片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有检查和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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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上报、整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量上报工作的落实,及时完成工程量汇总及收集工作,结合事业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项目部每日应将本项目部生产完成情况、影响经检查核实以电子版形式发往事业部调度值班室进行汇总。
2、各项目部月度工程量上报程序:
队长签字--生产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报事业部生产部门整理--事业部生产经理签字--事业部经理签字
3、各项目部每月应将签证、零工、隐蔽工程以电子版形式传回事业部生产部门。
4、生产部门应将收到的工程量及时进行整理,并及时提供至综合管理部门。
5、生产部门每月应及时将工程量完成情况经核实无误后,报予矿建分公司生产科。
6、生产部门应将收到的工程量整理后,对照上月生产计划做出事业部月度工程量完成情况汇总表;为月度生产计划会做准备。
7、生产部门要对各项目部工程完成情况及工程衔接计划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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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事业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档案的建立
(一)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机构设置文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三)收集整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资料、记录等:
1、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要求收集整理教育培训记录及资料,包括送出去和企业自身进行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持证情况等; 2、按照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各类各次会议的记录档案;
3、按照生产检查制度建立检查档案,包括事业部负责人、各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4、按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档案,包括生产厂家资质、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装资质证明、检测检验合格证明以及操作使用、点检、维护、修理等资料和记录;
5、按照顶板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档案,包括日常检查、管理、监控的记录和资料;
6、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仓储、发放、使用、管理的记录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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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 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一)本机构的生产档案,由生产部门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队组、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资料,统一整理交由生产部门保存。
(二)存入生产档案的资料,要分类整理,按照时间先后编写页码,制作目录,成套成盒保存,不得杂乱无章。
(三)生产档案系保密资料,除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在依法检查时可以查阅外,其他无关人员,外界人员均不得借阅。若因工作需要查阅的,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查阅结束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档案室保存。
(四)档案室应随时保持通风干燥,严防虫蛀、鼠咬、严防潮湿、水浸,严防火灾,应设防火警示标志,建立用火制度。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将档案资料安全转移。 第四条违反本制度的责任
(一)未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建立生产档案,具有下列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责任扣款; 1、未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的; 2、安全管理活动无记录的; 3、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 4、设备档案不完整又不收集的。
(二)未按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下列行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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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责任扣款;
1、档案管理混乱,未归类保存的; 2、未按保密规定,丢失档案资料的; 3、档案室未建立用火制度,未设防火标志的; 4、因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鼠咬、残缺不齐的; 5、因管理不善造成水浸、受潮的; 6、不重视档案资料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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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部生产例会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了解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事业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会议时间:每月24日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成庄项目部会议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事业部管理人员、各项目部经理及队长 四、人员接送:事业部生产调度室派车接送开会人员 五、会议内容:
1、生产例会上有队长汇报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找出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和完善改进的办法、措施,在以后的安全生产中予以落实和改进。
2、各项目部经理在例会上对上次例会安排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本项目部下一步工作安排情况进行汇报,汇报内容要简洁明了,能说明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1、事业部下达下一个月的生产计划。
2、事业部经理对各个项目部的生产工作作统筹安排。 3、事业部书记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及总结性发言 六、会议要求及考核:
1、会议记录由崔飞飞记录,记录不全或不清楚者,罚款会议记录人员50元。
2、各项目部与会人员必须参加生产例会,如不参加者,罚款200元。
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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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3、会议考核由事业部生产副经理负责监督,生产调度具体落实。 4、罚款一律交付现金 ,不交者从工资获奖金中加倍扣除。 5、开会前所有参会人员要将手机调成静音或震动,开会期间出现手机铃声,每次罚款20元;
6、 如遇特殊情况,会议改开或取消由生产调度室另行通知。 七、本制度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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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2
小班工程质量验收制度-------------------------------4
生产任务奖励及考核制度-----------------------------5
顶板管理制度---------------------------------------7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15
工程量上报、整理管理制度---------------------------21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22
事业部生产例会会议制度-----------------------------25
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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