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技能等级人员
技术津贴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根据集团关于《人才强企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为全面深化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加强公司技术人员和岗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技术人才的创新力,从而带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集团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集团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和岗位技能人才的技术津贴做如下调整,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享受技术津贴的范围
集团公司所有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岗位技能等级(高级工)以上任职资格并聘任到相应岗位上的在职人员。具体规定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津贴:享受专业技术职务津贴的人员,在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同时,现工作岗位必须和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对应,否则不享受专业技术职务津贴,而且,随着岗位的变化,技术职务津贴相应地享受或取消。
2、岗位技能等级津贴:享受岗位技能等级津贴(高级工以上)的人员,现所从事的岗位工种必须和所取得的岗位技能等级资格的工种岗位相对应,否则不享受岗位技能等级津贴,而且,随着岗位的变化,岗位技能等级津贴相应地享受或取消。
3、岗位技能等级中级工、初级工,做为企业岗位工种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招聘人才的最
低条件,不享受岗位技能等级津贴。
4、取得岗位技能等级的人员提干为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从事管理岗位后,因不再从事原岗位技术工作,因而不再享受岗位技能等级津贴。
5、年薪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津贴在年薪外支付,岗位技能等级津贴在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外支付。
二、享受技术津贴的标准。
1、专业技术职务津贴标准:
高级职称300元/月
中级职称200元/月
初级助理100元/月
初级员级50元/月
2、岗位技能等级津贴标准:
(1)、从事井下岗位工种的:
高级技师300元/月
技 师200元/月
高级工100元/月
(2)、从事地面岗位工种的:
高级技师200元/月
技 师100元/月
高级工50元/月
三、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技术津贴的执行时间为年月日始。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立即将本单位取得技术职称人员和岗位技能等级人员明细表上报到人力资源部,并准备职称证、资格证等原件备查。
2、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查后,下发享受技术津贴人员待遇标准批复表。
3、各单位要严格按待遇标准批复表,进行待遇调整。
4、今后新晋专业技术职称和取得岗位技能等级的人员,也要按上述程序批复,批复后
方可享受技术津贴。
附表一、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岗位对应表
附表二、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明细表
附表三、岗位技能等级人员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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