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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岗小学教学教研教改奖励实施办法(试行)(A4纸)

2022-04-05 来源:客趣旅游网


课堂教学质量效益、教研教改成果奖励实施办法 ( 2013学年 试行)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调动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我校教学工作的科学激励管理体系。有力促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力促进教师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真正落实多劳多得、有劳有酬、优劳优酬的绩效评估奖励原则,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特拟订本奖励实施办法:

一、奖励内容:课堂教学质量效益、教研教改成果、各级各类竞赛指导。

二、奖励原则:依据学期(年)末课堂教学质量检测成绩,依据县教育局教研教

改成果通报等,依据学生竞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奖励办法:

(一)课堂教学质量效益奖励。 1、语文、数学科目奖励办法。 (1)名次奖

语文、数学任课教师在学期 (年)课堂教学质量检测中,所任教科目平均分在我校同级同科进行排名,依据排名不同进行奖励。 班 数 3个班 4个班 5个班 6个班 第一名 160元 160元 160元 160元 第二名 100元 120元 120元 120元 第三名 40元 100元 100元 100元 第四名 40元 80元 90元 第五名 40元 80元 第六名 40元 (2)抽测奖 ①个人抽测奖:在学期(年)课堂教学质量检测中,由县教研室指定抽测,统一组织评卷的语文、数学科目,在实施奖励名次奖的同时,再对任课教师实施抽测奖,其奖励办法为:所任教班级平均分(同时任教2个班含2个班以上的,计算出所任教班级的整体平均分)与县直学校同级同科平均分进行比较,按照100元×超出县直学校间数×任教班个数计算出教师抽测奖奖励金额。

②整体抽测奖:我校参加抽测的语文、数学整体成绩(平均分)在全县排名前4名的,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在全县排名情况 奖励标准 第1名 300元/班 第2名 200元/班 第3名 150元/班 第4名 100元/班 (3)达标奖 ①所任班科在县教学质量调研检测中达到全镇平均分,每科奖120元,然后每超过镇平均分1分奖10元。

②为充分肯定担任原本教学质量滞后班科的教师付出的艰辛劳动,凡在县教学质量调研检测中没有达到镇平均分,但低于镇平均分在12分内(不含12分)每科奖80元。 (4)进步奖

①所任班科以上一次县教学质量调研检测中成绩在全镇的排序为基准,每前进一名奖20元。

②所任班科在上一次县教学质量调研检测中低于全镇平均分的,在本学期县教学 质量调研检测中与镇平均分的差距每缩小1分奖励15元。

③由于招生、撤并、分班的原因无法确定班级原有基数,无法排定进步奖的,按照每个班科40元予以核定进步平衡奖。(学科整体成绩在全县排名倒数1、2、3名的,不予核定该学科教师进步平衡奖,一年级以中心小学全校平均分在全县进行排名,不受分教点因素影响。) (5)保持奖

在上次县教学质量调研检测中名列全校中等或以上的,若在县教学质量调研检测中保持在原名次之上(含原名次),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奖励: 年级班数 3个班 4个班 5个班 6个班 保持第1名 140元 140元 140元 140元 保持第2名 50元 100元 120元 120元 保持第3名 保持第4名 保持第5名 50元 100元 100元 50元 80元 50元 ①三年级第一学期语文数学整体成绩能保持在上次县教学质量调研检测原名次之上(含原名次)的,按照50元/班核定课堂教学质量检测保持奖,(原本名次排在全县倒数三名内的,本次考试排名必须甩脱倒数一二三名)。 ②一年级第一学期语文数学整体成绩在县教学质量调研检测中,在全县排名在前6名(含第6名)的,按照50元/班核定课堂教学质量检测保持奖。 (6)培优辅差奖

①在县教学质量调研检测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进入年级前若干名的学生,每进入一名学生奖给科任教师10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二年级语文、数学双科)总分进入年级前若干名的学生,每进入一名学生分别奖给语文、数学科任教师10元。(按照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2﹪计算出各年级奖励名额。) ②在县教学质量调研检测中,班级控制率(30分以上学生人数与参加考试学生人数的比率)达到一定标准的,按照如下办法进行奖励:

控制率情况 奖励金额 100﹪ 60元 95﹪以上 50元 90﹪以上 40元 2英语学科奖励办法。 (1)基本奖。在学期(年)课堂教学质量检测中,按照100元/班计算出英语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基本奖励金额。

(2)名次奖。按照所任教班级平均分(同时任教2个班含2个班以上的,计算出所任教班级的整体平均分)在全县排名前四名的,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①在全县排名第一名:按照240元×任教班个数计算出名次奖; ②在全县排名第二名:按照150元×任教班个数计算出名次奖; ③在全县排名第三名:按照100元×任教班个数计算出名次奖; ④在全县排名第四名:按照 50元×任教班个数计算出名次奖。 (3)抽测奖。

参加县抽测的英语学科,学科整体成绩(平均分)在全县排名前4名的,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在全县排名情况 奖励标准 (英语) 第1名 50元/班 第2名 40元/班 第3名 30元/班 第4名 20元/班

按照:基本奖+名次奖+抽测奖 计算出英语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效益奖励总金额。 3毕业班效益奖

我校毕业班学生中每考取一个九龄中学励志班,分别奖励学生所在班级语文、数学、英语任课教师每人200元。(以教育局统计通报为依据)

4、其他教师奖励办法。

(1)学年(期)未担任语文、数学、英语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能遵纪守法,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在职在岗专职教师(含支教教师)按照每学期280元/人进行岗位工作效益奖励;其他在职在岗教师按照每学期100元/人进行岗位工作效益奖励。

(2)为激励学校领导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我校教学工作的科学管理体系,有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我校行政人员课堂教学质量管理效益奖励参照以下办法进行实施: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分别按照全校教师奖励平均值的170﹪、160﹪、155﹪进行核定。(担任主科教学的,哪项高则按哪项领取,不可重复) (一)公开课绩效奖

凡承担全县(镇)性观摩课、公开课的教师,能很好的完成所承担的观摩课、公开课任务和完成相关工作资料的,分别按照县级50元/节、校际交流课30元/节、镇级20元/节进行奖励。(不包含平常推门听课、检查抽查听课等)

(二)教研教改成果奖(必须由始兴县教育局评审认定、通报为依据。) 1、教改优秀课例:(CAI课件) 市级 县级 镇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120元 100元 80元 60元 50元 40元 40元 30元 20元 2、教育教学论文:(含管理、德育、电教、实验论文等) 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省级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市级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县级 二等奖 70 三等奖 60 一等奖 40 镇级 二等奖 30 三等奖 20 300 260 220 200 180 150 150 120 100 80 3、教改专题实验:

(1)课题立项:县级100元∕个、市级200元∕个、省级300元∕个。 (2)结题评审:(只有结题证书的,按所在级别二等奖进行计算。) 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省级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市级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县级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镇级 二等奖 70 三等奖 60 500 400 300 300 260 220 220 200 160 160 120 100 90

(三)各级各类教师竞赛奖、学生竞赛指导奖

凡本校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竞赛,个人或团体获县级三等奖以上的,按每人每次(团体赛以每次计算)奖励参赛教师或指导教师,参照标准如下: 国家级 类 别 一等奖 参赛奖 个人 团体 个人 团体 二 等 奖 三 一等 奖 等奖 省级 二 等 奖 三 一等 奖 等奖 市级 二 等 奖 三 一 等 奖 等 奖 县级 二 等 奖 三 等 奖 80 一 等 奖 ∕ 镇级 二 等 奖 ∕ ∕ 15 三 等 奖 ∕ ∕ 10 400 360 320 320 300 260 260 240 220 120 100 600 500 400 400 360 320 320 300 260 260 220 200 ∕ 指导奖 150 130 110 100 90 80 80 70 60 50 40 30 20 300 280 260 260 230 200 200 180 160 120 100 80 50 30 20 说明:1、凡同一项目(篇次)按照获奖最高级别给予奖励,不得重复奖励。 2、获奖项目(篇次)承担人员或指导人员不止一人的,由相关人员分摊

奖励金额,不作重复奖励。

3、所有获奖以始兴县教育局相关文件或教研室成果通报为依据,查验证

书原件,同时上交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相关释义说明。

1、担任语文、数学、英语的任课教师,学期(年)内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学校分派的工作任务的,课堂教学质量效益奖励金额基本值为200元,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予以计算。

2、对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和恶劣影响的,受通报批评的和违法乱纪的,取消其该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效益奖励。

3、平均分低于校平均分超出20分(含20分)以上的科目,对该任课教师不予核定、发放课堂教学质量效益奖励。(原本低于平均分超出20分的科目除外。) 4、参加支教的教师,按照专职教师(功能室主管教师)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5、本奖励办法自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起,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组织实施。 6、本奖励办法相关条款由顿岗中心小学负责解释说明。

7、考虑到学校经费分块管理、分块使用的限制,在全校奖励总金额超过学校奖教奖学总经费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如下办法计算出教师个人实际奖励金额。 个人核算奖励金额×(学校实际拨付总金额÷全校核算总金额)

8、顿岗中心小学奖教奖学核算小组机构:组长:聂东海 副组长:钟丽芳、刘细远 组员:曾雪芹、陈娟优、刘月霞、刘海英、刘亮、邓为群

顿岗中心小学

2013年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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