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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电力

2021-08-12 来源:客趣旅游网


越南电力

1 概况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位于东南亚中南半岛东部,同中国、老挝、柬埔寨为邻,东和南临南海,面积 331 688 km2,1999 年人口为 7 635 万。

越南拥有丰富的水力资源,化石燃料及矿物资源也较丰富。现已发现了以南部为中心的石油、天然气,以北部为中心的煤炭资源。全国水能资源蕴藏量为 3 000 亿 kW.h,其中可开发的水能资源为 820 亿 kW.h。石油的开采始于 30 年代对湄公河三角洲的开发,到 1996 年 1 月,越南石油已探明的储量约 6 亿桶(约 8 100 万 t),产量约 16 万桶/日(790 万 t/a),其天然气已探明的储量为 1 440 亿 m3;煤炭约为 35 亿 t,其中无烟煤和半无烟煤占 92.4%, 沥青煤占 0.3%,褐煤占 7.3%。

2 电力工业管理体制

越南现有的电力工业体制是工业部管辖的越南电力公司,通过直接管辖的企业来完成全国的发送电任务,向下属 7 家地区配电公司批发电力的同时,作为企业集团的总公司(General Company)统辖电力部门的各机构。

2.1 越南电力公司(Electricity of Viet Nam:EVN)

EVN在工业部的管辖下,通过所辖企业管理全国的发电和送电, 同时,作为企业集团的总公司也统辖下属的相关企业。

2.2 EVN的直属企业

2.2.1 国家负荷调度中心(National Load Dispatching Center: NLDC)

现在,国家负荷调度中心有 4 处,即:河内 1 处(通称A-0)、北部、中部和南部地区各 1 处(通称A-1~A-3)。国家负荷调度中心的主要业务是 500 kV、220 kV 及 110 kV 系统的运行和发电厂的运行指令的下达,调整越南南北的供电需求。另外,地区负荷调度中心经常同国家负荷调度中心相协调,在所负责的地区实施 220 kV 和 110 kV 系统的运行。配电系统归配电公司管理,各地区的配电所对其配电系统进行管理,现在已引进SCADA系统。

2.2.2 主要发电厂

燃煤的火力发电厂:Pha Lai发电厂、Uong Bi发电厂、Ninh Binh发电厂。燃油电厂:Thu Duc发电厂、Can Tho发电厂。燃气轮机:Biria发电厂、Phu My发电厂。水电站:Hoa Binh水电站、Thac Ba水电站、Vinh Son水电站、Tri An水电站、Thac Mo 水电站、Da Nhim水电站。

2.2.3 输电公司(Power Transmission Company:PTC)

EVN所属的输电公司包括以下部门:输电公司 1 部(负责北部地区);输电公司 2 部(负责中北部地区);输电公司 3 部(负责中南部地区);输电公司 4 部(负责南部地区)。

2.3 EVN下属的企业和研究机关

EVN下属的企业有:(1) 配电公司(Power Company: PC):设置在各地区,除了向

各地区用户供电外,还负责 110 kV 以下输配电线路的运行和维修、征收电费、及实现地方电气化等工作。(2) 电力设备咨询、设计公司(Power Investigation and Design Company: PIDC):主要从事发送配电项目的计划、设计、管理等工作。(3)电力机械制造公司(Electric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Company : EEMC):主要制造绝缘子、断路器、变压器等电力设备。(4)能源研究所(Institute of Energy: IE): 1995年由能源部来代替EVN的管辖。现在的业务是继续进行能源政策的制定及全国、地方的电源开发计划的制定。同时实施有关电力设备、机械等的调查、研究,有关商业能源供求及节能、新能源等的调查、研究或培训等业务。

3 装机容量与发电量

1998 年越南EVN的发电量为 216.54 亿 kW.h。其中水力发电量为 110.88 亿 kW.h(占 51%),蒸汽动力为 48.07 亿 kW.h(占 22% )、联合循环发电(C/C)和燃气轮机为 45.94 亿 kW.h(占 21%)、柴油发电为 3.6 亿 kW.h(占 2%),其余的电力从EVN以外电厂购入。

越南历年的发电装机容量见表 1。从 1991 年开始,越南的电力生产类型由\"火主水从\"型向\"水主火从\"型过渡。1985 年的电源构成为:水电 18.9%、燃煤火电 38.6%、燃油火电 13.1%、燃气轮机发电 7.8% 和柴油机发电 21.6%。而 1996 年的电源构成则为:水电 60.1%、燃煤火电 13.6%、燃油火电 4.2%、C/C发电 5.9%、燃气轮机发电 7.9% 和柴油机发电 8.3%,水力发电的比率增加了 40% 以上。越南历年的发电量见表 2。售电量从 1988 年的 50.6 亿 kW.h 增加到 1998 年的 177.38 亿 kW.h, 10 年间增加了 3.5 倍。

4 电价

地区配电公司供电的电价基本按电量、用户类型、接受电力电压、时间段(一般时间、峰时、非峰时)等制定。医院、学校、场馆、街道照明等的电价比其它用户要便宜,另外,外国人用户电价较高。电价采用全国统一标准。表 3 为 1999 年 10 月 1 日修订的电价表。表 4 为历年售电量。

5 输配电与电网

自纵贯南北的 500 kV 输电线工程于 1994 年完工以后,北部、中部、南部的系统开始联网运行。现在,越南电力系统的运作分为 3 个层次,国家负荷调度中心(NLDC)的下级机构为地区调度中心(RDC),而RDC的下级机构则为地方负荷调度中心(LDC)。RDC原设在各电力公司,管辖 220 kV 和 110 kV 系统。另外,每个省几乎都设置LDC,管辖 35 kV 系统。

NLDC管辖 13 家发电厂和 500 kV 系统,现引进法国制造的SCADA系统用于对 43 家主要发电厂、500 kV 变电站、220 kV 变电站的远程监控。同时NLDC和各发电厂及变电站间的通信将用光纤作为干线,用超短波连结。

6 新能源发电

风能、太阳能作为有助于实现地方电气化的能源在越南有较好的开发前景,以能源研究所(IE)为中心,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风力发电设备已在沿海地区进行了部分试验性的安装。另外,虽然有些观测站早已开始对风况数据进行测量,但因数据量、可靠性上存在问题,所以胡志明科技大学现正在进行沿海一带的风况测量、调查。

关于太阳能,正以山丘地带和孤岛为中心,设置小规模的标准设备,进行数据收集。

1998 年 2 月,越南电力公司和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之间签订了备忘录,准备用 4 年时间进行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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