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元杂剧的体制特点
元杂剧又称北杂剧,形成于宋末,繁盛于元大德年间。元杂剧是中国历史上各种表演艺术发展的结果,同时也是时代的产物。元杂剧是在金院本和诸宫调的直接影响下,融入各种表演艺术形式而成的一种完整的戏剧形式。
由于当时少数名族蒙古族统领中原,将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 。按照钱大昕在《十驾斋养新录》卷九中的记载:“汉人南人之分,以宋金疆域为断,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为南人,河南省唯江北淮南诸路为南人。”可见当时种族歧视是非常严重的,因此基于这种背景,元杂剧其内容主要以揭露社会黑暗,反映人民疾苦为主,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主线明确,人物鲜明。其结构上最显著的特色是,四折一楔子和“一人主唱” 一本杂剧通常由四折组成。四折一般分别是故事的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四折之外可以加一两个楔子。楔子一般放在第一折之前,介绍剧情,类似现代剧中的序幕元杂剧使用的曲调全为北曲,北曲各宫调的声情虽与南戏基本相同,但由于北曲比南曲多变宫、变徵两个半音,故从总的音乐风格来说,北曲比南曲高亢激越。与南曲相比,北曲用韵较严,每套曲只押一韵,中间不换韵,而且韵脚密,几乎每句都押韵
元杂剧作为一种新型的完整的戏剧形式,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严格的体制,形成了歌唱、说白、舞蹈等有机结合的戏曲艺术形式,并且产生了韵文和散文结合的、结构完整的文学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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