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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规定流程

2024-08-31 来源:客趣旅游网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规定流程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安全设施的管理,营造安全作业环境,确保在生产活动、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安全装置及安全标志有效、可靠,保护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及设备财产安全,降低安全风险,结合生产实际,现对厂部所有安全警示标识及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运行、维护等控制管理予以规定。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部所属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警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 二、职责

1、设备科负责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现场配置标准制定及监督。

2、各使用单位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现场安装和验收。办理相关出库手续。负责对所辖生产现场区域现有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并对需新增、更新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识的统计和申报工作。 3、各车间责任范围按照《厂部5S管理制度》”各单位职责进行划分 三、术语

1、安全防护设施:是指生产作业(含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容易造成人员伤害或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机电设备危险部位、危险作业区域、地段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统称。包括各类防护板、防护罩、护栏、防护平台、各类安全监测、报警仪器、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含本体固有装置)。

2、安全警示标识: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图形(边框)或文字构成。安全警示标识分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四类。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领用流程

1、各使用单位负责所辖现场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检查、维护,对需要新增或破损失效需更新的,按正常工作程序提出申报计划。

2、设备科根据单位的申报计划申请,进行现场确认,提出核实意见,并报厂领导审批后,上报公司。

3、安全防护设施(含安全标识)到货后,各车间按照申报计划 开具领用单,到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并负责现场安装。

(二)日常管理

1、各车间应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每半年检查一次,确保设施运行可靠、有效,安全标识清晰、干净,并定期进行检查予以确认。

2、因检修、施工作业,需临时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前向车间领导申请,经许可同意后方可进行;检修完毕必须及时予以恢复至初始状态,检修和使用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进行现场确认。

3、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因老化、破损,不能满足安全需要必须增加或更新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车间主任签字同意,报送设备科审查、确认,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和厂领导审批意见,汇总上报公司进行办理。

4、厂部/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将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完整性、有效性纳入安全检查项目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或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责任单位予以改正。

5、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危险作业区域或设备的明显位置,且醒目、清晰,各类标识应保持洁净,设置的高度应与人的视线基本保持一致。

6、危险作业区域的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提示标识牌,对危险因素、危害程度、事故类别、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予以明示。

7、在危险地段、高空作业区、受限作业地点均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各类井、坑、沟、洞均应加装防护盖板或护栏。

8、在生产作业中,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失效和安全标识破损、缺失的,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要求维修和恢复。

9、安全防护设施(含安全标识)未经同意,私自拆除、移动和破坏的,由各级安全部门予以制止、处理,对造成设备损坏或引发事故的,由肇事方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和其他的法律责任。 五、检查与考核 1、检查 使用单位班组对本单位安全防护装置(产品)的安全性能的完好性、安全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标定校验等工作开展日常性检查。 2、考核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厂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1)因保管不善丢失的,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 (2)人为损坏或擅自扩大报废范围的,处罚责任单位100~300元/个。 (3)未及时安排修复、标定、校验的,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台。 (4)因安全防护装置配置不当、未按规定正确使用以及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的,按《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追究。 六、相关纪录 1、安全警示标识台账 2、安全防护设施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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