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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全套规章制度汇总完整版

2020-01-02 来源:客趣旅游网


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全

套规章制度汇总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编制: 日期: 审批: 日期: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5日 生效日期:2011年10月15日

目 录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4 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6 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7 4.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9 5.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11 6.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13 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4 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16 9.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8 10.“三同时”管理制度......................................... 22 11.设备设施验收与报废管理制度................................. 24 12.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6 13.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30 14.临时用电线路管理制度....................................... 32 15.安全例会制度............................................... 34 16.“三违”管理制度........................................... 37 17.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39 18.作业行为管理制度........................................... 41 19.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43

20.相关方管理制度............................................. 45 21.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47 2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9 23.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51 24.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53 25.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5 26.变更管理制度............................................... 58 27.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60 28.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63 29.危险源管理制度............................................. 66 30.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69 31.职业健康管理............................................... 72 32.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75 33.事故评定管理制度........................................... 79 34.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82 35.安全生产台帐/档案制度...................................... 84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及时进行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目标的管理。包括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的管理。

3 职责

3.1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3.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和完成情况监测等的管理。

3.3各部门、车间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和实施。

4 工作程序

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制定总体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依据有:

(1)国家和上级有关的政策和要求;

(2)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3)绩效评定的结果;

(4)风险评价的结果;

(5)以往安全生产的绩效;

(6)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7)上年度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执行过程中反馈的问题。

4.2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各部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4.3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

4.3.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等实际情况,制定全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报企业主要负责人。

4.3.2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4.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

4.5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好的部门或个人,公司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

(1)完成全部目标的,部门人均奖励200元;

(2)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的,部门人均扣100元;

(3)年度部门目标中有一个未完成的,部门人均扣50元。

4.6目标的修改

如需要修改目标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具体原因与修改要求报企业主要负责人,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更改,并将修改后的目标和分解情况重新下发至各部门。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3 职责

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

4 工作程序

4.1公司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决策、解决安全生产有关的重大问题。

4.2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企业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担任,由公司下文明确,如人员有变化的,应及时更新任命文件。

4.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

4.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为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机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管理。

4.5公司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名,应由熟悉公司生产现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的人员从事。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

3?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3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4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5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设置目的

为有效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控制安全违章现象的发生,促使企业由上而下地执行安全作业标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安全,使企业的生产得以正常、良性发展,特制订本考核奖惩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3、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程序及要求

4.1接受考评人员:

4.1.1部门主管、车间主任;

4.1.2班组长;

4.1.3生产工人

4.2考评责权:

4.2.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考评;

4.2.2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对班组长考评;

4.2.3班组长对自己管辖的员工进行考核;

4.3考评方法:

4.3.1考评采用检查,对应项目评分制,对参加考评人有争议项目记同意比例或各自填写汇总记分;

4.3.2考评单据全部汇总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并出具报告给车间。

4.3.3考评检查按检查制度要求执行。

4.4奖励办法:

4.4.1员工安全考核结果作为管理部门年底评选先进资格标准。

4.4.2车间所有员工总积分位于车间前三名的方可参与公司“优秀员工”评选。

4.4.3每年设安全奖100元,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以得奖,90分以下不得分;

4.4.6当月车间发生一起1000元以上损失事故的,其班组和车间主任成员取消安全奖资格;

4.4.7其他管理人员不参加考核,也不参与奖罚,但如果到车间参观、工作时发生违章行为的,应承担每次50元的处罚。

4.4.8安全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在年终或上级检查时,根据各自责任体现、管理效果、总体评价和工作报告,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出特殊奖罚。

5、其他规定

5.1安全生产检查时,工会主席或其委托代表必须参加。

5.2公司检查考评的人员必须达到5人以上,车间、班组3人或以上,其中班组检查中可以选一名员工代表参加。

5.3所有检查必须由检查人签字方能有效。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安全费用投入能够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等的管理。

3 职责

3.1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审批。

3.2财务部门负责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计划、支出管理。

4 工作程序

4.1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管理,单独建立帐户,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用;企业补充部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使用。

4.2 安全费用提取

公司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令,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4.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财务部门组织在上年底(或年初)制定来年(或本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财务部门至少半年度一次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要求改进。

4.4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支出;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的配备、维护、保养及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安全标志及标识;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8)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的使用;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4.5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年度安全投入台帐,明确投入的数量,保存好原始凭证(或复印件)。

4.6财务部门对全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安全费用的投入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季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反馈。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缴纳、建档等的管理。

3 职责

3.1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审批。

3.2财务部门负责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缴纳。

4 工作程序

4.1工伤保险参保对象

本单位在册职工或雇工(以下简称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4.2交费办法

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为员工缴纳足额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4.3工伤费用报销办法

员工受伤,根据事故发生原因,由市级劳动仲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认定是

否工伤,认定工伤的由市医疗保险中心,根据医药费原始发票给予报销,受伤员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4.4人员变动管理

企业每月5日前填写《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上报至社保中心。

4.5财务部门负责建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台帐,经办人员每月打印社保机构提供的清单(并盖社保机构公章),及时做好台帐登记。台帐标明职工工伤保险的缴费期限;保险评估、年费及返回资料;索赔资料;已发出赔偿资料等。

4.6财务部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建立台帐。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有效途径,获取员工和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需求;有效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变化及时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工作的管理。

3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有效途径,获取员工和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需求,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清单,归口管理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工作。

4程序

4.1各职能部门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总。

4.2识别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

4.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清单。

4.4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员工,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4.5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

4.5.1各职能部门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在规章制度中体现有关法律的主要条款。

4.5.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生产工艺规程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4.5.3在生产经营过程和安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4.5.4每年度要进行全员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培训,让员工明确自身的权益和义务,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4.5.5充分利用板报、宣传窗、安全会议、员工手册、手机短信、传单等形式,向职工广泛宣传已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行政法规。

4.6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评审与更新

4.6.1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文件等途径随时了解事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与其它要求的动态。

4.6.2当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发生变化后,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反映,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及时获取变化后的文本。

4.6.3根据发生变化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及时更新公司所适用法律法规的清单,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掌握变化内容及其内涵。

4.6.4依照新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更新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及时融入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含操作规程,下同)加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工作的管理。

3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定规章制度的建立。 4程序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4.1.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在制定过程中,应有各职能部门的会签确认。

4.1.2根据《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

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4.2 规章制度的发放、传达、使用

4.2.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文件发放至各职能部门,并做好发放记录。

4.2.2规章制度通过公司、部门和班组等不同层次的培训、会议,或在宣传栏张贴等多种形式进行传达,让全体员工熟悉相关要求。

4.2.3员工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

4.2.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员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考核。

4.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修订。

4.3.1每年至少一次由公司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当公司内部部门调整、国家出台重要法律法规时,应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时还应考虑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内容。

4.3.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4.3.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修订应做好记录。

4.4 作废文件管理

4.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将作废文件应从使用人员中收回。如要留用(供存档)的,应进行标识(如盖“作废文件”公章)。

4.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评审与修订过程应有员工参与。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常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包括培训需求的识别、培训计划的制定、。

3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

3.2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程序

4.1培训需求识别

4.1.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年初应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员工能力情况、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的发展等要求,对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进行识别。

4.1.3 对员工能力的要求应考虑:

(1)用工连续性;

(2)特定岗位的能力要求;

(3)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风险评估结果。

4.2 培训计划编制

4.2.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需求识别结果制订各类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

4.2.2培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教材、考核方式

4.3培训的形式(种类)

主要包括:新员工上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变换工种培训、复工培训、职业卫生培训、全员培训、相关方培训等。

4.4三级安全教育

4.4.1 新入厂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总培训时间不得小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4.2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有关事故案例;

(6)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4.4.3 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4.4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4.5.1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取证后应按时参加复审。

4.5.2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取证后应按时参加复审。

4.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4.6.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6.2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定期参加主管部门规定的复审、换证培训。

4.5.3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特种作业实习,实习期不少于三个月。期满经外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4.5.4其他应取证的作业人员,如高压配电值班电工、消防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急救人员等,应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培训取证,并按期进行复审换证。

4.6 其他日常教育

4.6.1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新”教育由所在部门负责。

4.6.2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一年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转达岗和复工教育由所涉及的部门负责。

4.6.3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取得入厂证后方可入厂工作。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有针对性的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4.6.4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4.7培训效果评估

4.7.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每次培训结束后,通过下列途径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1)学员反馈;

(2)绩效改善;

(3)测试结果的分析;

(4)现场应用能力等。

4.8培训记录的管理

4.8.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培训需求识别、计划编制、培训实施、效果评估等过程均应做好记录。

4.8.2培训记录每年进行整理,按类归档保存。资格证书、三级教育记录的保存期限为员工离职后一年,其他培训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三年。

4.9公司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职业卫生等有关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的管理要求,做到防范于未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管理。

3 定义

3.1三同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 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

5 程序

5.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应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

5.2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内容应有安全专篇。

5.3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以及初步设计应有安全、职业卫生和消防的内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应有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并有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的书面认可意见。

5.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将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资料以及有关的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设计图纸和文件上报到相应的地方主管部门进行报建审批,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同意的建设项目不得动工。经审批同意后,项目主管部门应按设计要求组织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安全生产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施工,其施工进度与主体工程一致,并保证施工质量。

5.5建设项目竣工后,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其他相关部门以及工会进行内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予以整改。

5.6内部验收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有关完工图纸和文件送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审批手续,经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才能投入使用。

5.7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好“三同时”相关审批、验收等文件、资料。

设备设施验收与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新设备设施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杜绝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报废的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的购置、验收、报废、拆除等过程的管理。

3 职责

3.1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购置、验收组织、报废审核及拆除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提出设备设施报废申请、参与新设备设施验收。

3.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参与新设备设施验收。

4 程序

4.1设备的购置

4.1.1设备购置需符合的条件:

(1)设备故障无法修复或修复的费用超过其剩余价值,并影响正常的

生产活动时;

(2)设备经多次修理,仍出现性能不稳定的状况,并影响正常的生产

时;

(3)设备已过使用年限,折旧已完毕时;

(4)生产规模扩大,增产时;

(5)新机种面市,生产、品质改善需要增添或更新设备时;

(6)设备设施存在重大安全缺陷的;

(7)公司领导层认为必要的。

4.1.2申请部门有满足4.1.1.所述的条件,需要更新、新添设备时,填写《设备购买申请书》,交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采购。

4.2 设备的到货验收

4.2.1设备到货验收的内容

(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

(2)设备附件(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连接线等)或备件;

(3)设备外观。

4.2.3设备验收不合格退回厂家更换。

4.3设备的安装、调试、竣工验收

4.3.1需要安装的设备由生产厂商负责进行安装和调试。

4.3.2安装和调试必须在本公司指定的场所,在本公司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4.3.3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设备使用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部门的人员对设备进行竣工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单》。

4.4验收合格后,将设备有关信息填入《设备管理台帐》。

4.5设备的报废、拆除

4.5.1设备报废的条件:

(1)设备不能修复或修理费用过高而不值得修理;

(2)设备更新,旧设备淘汰后不再使用;

(3)公司上层领导的判断;

(4)其他报废条件的出现。

4.5.2由设备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及拆除记录表》,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4.5.3报废设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应对报废设备进行清洗、置换、检测合格后才能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作业前应对拆除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5.4在处置过程中涉及危险作业的,应办理好危险作业许可证,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4.6设备事故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进行报告处理。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同时防止设备设施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制造设备、检测等设施设备采购、验收、维护、保养、检修、报废等的管理。

3 职责

3.1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施设备采购、验收、维护、保养、检修、报废等的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设备设施管理。

4 程序

4.1设备的采购

4.1.1设备采购需符合的条件:

(1)设备故障无法修复或修复的费用超过其剩余价值,并影响正常的

生产活动时;

(2)设备经多次修理,仍出现性能不稳定的状况,并影响正常的生产

时;

(3)设备已过使用年限,折旧已完毕时;

(4)生产规模扩大,增产时;

(5)新机种面市,生产、品质改善需要增添或更新设备时;

(6)设备设施存在重大安全缺陷的;

(7)公司领导层认为必要的。

4.1.2申请部门有满足4.1.1.所述的条件,需要添加设备时,填写《设备购买申请书》,交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核,由设备管理部门报公司管理层批准后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4.2 设备的验收

4.2.1验收内容

(1)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

(2)设备附件(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连接线等)或备件;

(3)通过目视对设备外观进行检查。

4.2.2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日期和验收人填写在《设备管理台帐》内。

4.2.3设备验收不合格退回厂家更换。

4.3设备的安装、调试

4.3.1设备购入(或外修)后,由厂商(或维修商)负责进行安装和调试。

4.3.2安装和调试必须在本公司指定的场所,在本公司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4.3.3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设备使用部门的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

4.4设备的使用

4.4.1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制定设备操作规程。

4.4.2设备操作人员操作前,由设备所在部门对其进行设备操作规程的培训。

4.5设备的日常点检

4.5.1使用部门做好重要设备的日常点检,并保存点检记录。

4.5.2设备点检内容:

(1)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

(2)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正常;

(3)设备是否能保证产品质量;

(4)设备润滑、清洁情况;

(5)其他需要点检的项目。

4.6设备的定期保养

4.6.1设备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做好日常的清洁、润滑等工作。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监督。

4.6.2设备保养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马上查明原因;报设备管理部门维修。

4.7设备的维修

4.7.1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依据设备以往的故障发生周期,制定年度检修计划。

4.7.2设备维修人员按年度检修计划或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对设备进行检修,并保存检修记录。检修完成应由设备使用人签字确认。

4.7.3正在修理的设备在设备显着位置放置“修理”,在设备开关处设置“禁止合闸”等标识牌。

4.8检测设备的定期检验、校正

4.8.1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的周期实施检测设备的检验、校正。

4.8.2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保管好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将检验合格的标签张贴在检测设备的醒目位置,并注明有效期限。

4.8.3年度检验情况必须记录在《检测设备台帐》中。

4.9特种设备的管理

4.9.1应保存好特种设备原始的技术资料,做到“一台一档”。

4.9.2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张贴在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4.9.3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保存记录。

4.9.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4.9.5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法定检测周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并保存好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的,应及时进行整改。

4.10设备的报废

4.10.1设备报废的条件:

(1)设备不能修复或修理费用过高而不值得修理;

(2)设备更新,旧设备淘汰后不再使用;

(3)公司上层领导的判断;

(4)其他报废条件的出现。

4.10.2由设备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及拆除记录表》,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核,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4.10.3报废设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应对报废设备进行清洗、置换、检测合格后才能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作业前应对拆除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10.4在处置过程中涉及危险作业的,应办理好危险作业许可证,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4.11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照备件的磨损和需求情况,购买必要的备件,每月对设备备件进行盘点。

4.12设备事故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进行报告处理。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内部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防止火灾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场所及办公场所的电器设备。

3 引用标准

《用电安全导则》

《机床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4 程序

4.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4.2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3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4.4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5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

4.6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4.7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4.8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4.9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4.10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4.11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

4.12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4.13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4.14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5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4.16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

4.17 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电焊机等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定期测试绝缘电阻,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开关。

4.18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得超过6米。

临时用电线路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低压电气线路的临时线肩负着企业动能传输临时用电的重要任务,它既不属于电管部门管理,又容易被企业所忽视,是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此,特建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企业所管辖范围内(含生活区和外包建筑工地)的低压配电室(或开关)出线端至用电场所的动力柜、配电箱、板进线端之间的临时线路。

3 职责

3.1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各车间负责各自责任区内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

4 程序

4.1申请架设临时接线装置必须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包括临时线路装设地点,用电容量、使用时间等,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2对规范范围大,用电容量大的临时接线必须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审核批准后实施。

4.3严禁擅自、私自架设临时线路。

4.4临时线路使用时间为15天,临时线路使用期满后,确需继续使用的,必须在前一天内再办理延长手续,仍有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继续使用。但使用总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30天)。使用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必须安装正式线路。

5. 临时线架设要求

5.1 绝缘情况和安全载流量。

5.1.1 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胶线,无老化、破损现象,接头外包可靠不得超过2个,潮湿地不得有接头。

5.1.2 安全地载流量,应满足用电负荷的要求;单台电机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应不小于额定电机流量。多台电机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应不小于最大电机额定的电流量加上其余电机的额定电流量,计算负荷载电流量。

5.2 临时线架设高度

5.2.1 悬空架设时,距地高度,室内应大于2.5米,室外应大于4.5米,跨越道路应大于6米,如确需拖地架设应可靠套管,防止移动损坏,割断电线措施。

5.2.2 架设时应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等构件物上挂线。

5.3 开关和熔断器

5.3.1 临时线应有一台总开关控制,每分路应有熔断器;

5.3.2 熔断额定电流不≤(1.1.5-2.5)×最大容量电机额定电流+其余额定电机电流之和。

5.4 接地(或接零)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金属构件均应有良好接地线(接零线)。

5.5 间距;临时线与其他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0.3米。

5.6 临时线路与广播线、电视线一般不宜同杆架设。如受线路走廓限制,需同杆架设时,应经线杆主管部门同意,但两线间距应不小于1.5米。

5.7 易燃、易爆、腐蚀、浇注、辗压场所,严禁接临时线。

5.8架设临时线路人员必须是专业操作人员。

安全例会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的目的,因此在公司生产车间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各部门及车间。

3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 内容及要求

4.1质量管理

4.1.1各车间应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岗位职责。

4.1.2认真执行“三检”制度(首检、自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应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4.1.3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

4.1.4严格划分“三区”(合格区,待验区,不合格区)隔离,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4.2工艺管理

4.2.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车间技术科不定期检查抽查工艺执行情况 。

4.2.2严格贯彻执行产品工艺单,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对原材料、半成品、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2.3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技术确认,后方可于生产。

4.2.4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4.2.5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4.3定置管理

4.3.1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努力做好5S管理。

4.3.2及时运转、勤检查、勤转序、勤清理、标志变化,应立即转序,不拖不积,稳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4.3.3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洁卫生。

4.4设备管理

4.4.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4.4.2严格执行本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点检。

4.4.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4.4.4设备台帐卡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4.4.5坚持做好日常管理,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

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

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4.4.6设备运行中,要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不离岗(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4.4.7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4.5工具管理

4.5.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4.5.2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4.5.3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定期对量具进行校正。

4.5.4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4.6能源管理

积极履行节能职责,认真考核;开展能源消耗统计核算工作;随时检查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消除长流水现象,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间,杜绝空车运行;未经允许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4.6.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周例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6.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4.6.3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学徒工、实习生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4.6.4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4.6.5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重点设备(如发电机),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三违”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减少“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三违”行为的管理。

3职责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三违”行为的管理。

4程序

4.1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在日常安全巡查时应加强对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的检查。

4.2干部上岗、跟班,必须严查“三违”现象,确保作业现场无“三违”。

4.3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现场日常巡查和干部上岗、跟班严禁走过场。

4.4凡是查处的“三违”,无论危害轻重、责任大小、损失多少,安全管理人员、跟班干部、班组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及时进行处理。

4.5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4.6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统一登记、存档。对“三违”人员,生产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通报下发各基层班组,各班组应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4.7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4.8帮助教育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三违”人员真正明白安全就是家庭最大的幸福,安全就是自己最大的福利。

4.9帮助教育“三违”人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观念,纠正错误、规范行为、远离“三违”,更好地贯彻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生产、维修等过程中的危险作业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危险作业的审批、现场安全防护等的管理。 3职责

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执行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危险管理。

4程序

4.1危险作业范围: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能源介质作业;

(4)高处作业;

(5)大型吊装作业;

(6)交叉作业;

(7)其他危险作业。

4.2 进行危险作业,应由具体执行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 (一式二份),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施工。

4.3 《危险作业申请表》审批同意,一份交执行作业班组负责执行任务,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4.4危险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其它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5危险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4.6危险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有禁忌症疾病和生理缺陷的不得从事本作业,作业前严禁喝酒。

4.7危险作业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由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确认。

4.8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危险作业进行及时的监督检查,对违章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9对违反或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者应根据情节轻重及后果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行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生产作业行为的管理。

3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的管理。

4程序

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作业行为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对危险性大的作业实行许可制、工作票制。(许可制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4.3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的检维修,应实行操作牌制度。操作牌应及时悬挂在醒目的地方,并不得有污损。

4.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员工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员和各部门

负责人、班组长、兼职安全管理员应随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4.5在易燃易爆区不宜动火,设备需要动火检修时,应尽量移到动火区进行。

4.6在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和容器内检修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可靠地切断物料进出口,有毒物质的浓度应小于允许值,同时含氧量应在18%~22%(体积百分浓度)范围内;

(2)监护人不应少于2人,应备好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检修人员应熟悉防毒面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

4.7对易燃、易爆或易中毒物质的设备动火或进入内部工作时,监护人不应少于2人。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应早于工作前半小时,工作中应每两小时重新分析一次,工作中断半小时以上也应重新分析。

4.8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

(2)验电、放电;

(3)各相短路接地;

(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确定安全警示标志的规范管理,能使人们迅速发现、认定或分辩安全状态和提醒人们注意,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

3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

3.2安全警示标志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的检查、维护保养。

4程序

4.1安全标志的类型

安全标志是用以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行状(边框)或文字构成。安全标志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1)禁止标志的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型边框。

(4)提示标志的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

4.2安全标志的确定

4.2.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生产实际和国家标准(《安全色(GB 2893-2008)》和《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 2894-2008)》),确定安全标志的应用场所和要求。(参见附件)

4.2.2消防安全标志按照GB13495-1992执行。

4.2.3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按照GBZ 158-2003执行。

4.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标志的采购申请,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后采购。

4.4标志牌设置的要求

4.4.1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4.4.2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4.4.3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4.4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4.4.5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4.4.6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4.4.7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4.5在有安全标志部位,使用部门应经常保持清洁,如有变色、褪色、破损等不符合规定时,须及时重涂或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求更换。

4.6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安全检查时,要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相关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减少相关方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

3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

3.2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审批。

4程序

4.1相关方的选择

4.1.1 选择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1)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产品生产许可等资质许可要求;

(2)供应商、承包商是否有管理制度以保证其履行安全职责;

(3)是否有能力提供本公司要求的产品或施工要求,能履行合同要求;

(4)过去的安全表现(绩效)、配合程度。

4.1.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形成相关方一览表。

4.1.3凡涉及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产品,均按相关规定,供应商需具备国家、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应有合格证书。

4.1.4凡涉及危险化学品,供应商需具备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证,产品应有合格证书,应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运输的车辆应有资格,相关人员应取得证书(如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等)

4.2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在选择后(进入现场作业前)应及时对其进行危险辨识,以后每年至少一次进行辨识,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

4.3公司应与供应商、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并规定供应商、承包商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要求。

4.4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4.5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的员工进入现场或使用企业的设备设施前,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其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操作规程;

(2)紧急处置程序;

(3)与任务相关风险;

(4)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要求。

4.6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对供应商、承包商的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其负责人联系,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7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与供应商、承包商的日常联系、协调以及处理相关的争议问题。

4.8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商、供应商每年进行一次的安全绩效进行考核,安全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取消其合格供应商的资质。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的管理和保健品管理,保护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的管理和保健品管理。

3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

4程序

4.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4.2职工个人防护用品是用人单位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采取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为了避免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一种技术手段,因此,对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特种防护用品的质量认证等,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发给相应的防护用品,不得任意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和提高或降低标准。

4.3新工人进厂或离岗一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凭已办完的“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令,方可按其分配的工种标准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4.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领用,必须填写发放记录,遇发放标准与实际工种不符,但确需要使用的防护用品,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4.5凡从事多工种作业或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原则上按原主要工种防护用品标准发放。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防护用品时,先由车间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对原领用的防护用品,适当延长使用期限。

4.6外包内做工,来公司培训、实习等人员,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原则上都应自行解决。

4.7职工调入、调出公司,或变换工种的,都以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调令为准,凭证到劳保仓库办理劳动防护用品变更手续。对离退休或调离本公司的职工,自办手续之日起,不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4.8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4.9保健品管理要求

4.9.1夏季岗位温度高于35℃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合理安排生产作息时间,并为现场工作人员供应清凉饮料。

4.9.2清凉饮料包括:盐开水、冷饮等。

4.9.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做好清凉饮料的保管、发放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消防的归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4.2其他部门和人员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开展消防管理和消防隐患整改。

5程序

5.1消防教育

5.1.1消防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法规、标准,确保生产区域、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5.1.2消防教育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应通过各类培训确保全体员工均具有一定的防火意识和消防及自救知识,员工培训应达到以下要求:

(1)熟悉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

(2)掌握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

(3)掌握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及必要时的自救方法、注意事项;

(1)做到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本岗位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会采取自救措施/安全撤离现场。

5.1.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5.2消防管理

5.2.1建设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施工,竣工后应经消防部门验收。

5.2.2公司全厂区禁止吸烟,要害部位应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5.2.3全体员工在生产、工作等一切活动中,均应提高防火警惕,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5.2.4职工发现火险时,必须及时报告(警)和扑救,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管理有关规定的一切行为。

5.2.5各部门、职工均不得私自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

5.2.6各重点部位临时使用明火或需要进行改造、增加用火点均应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5.2.7各生产场地、库房物品均应予以定置管理,安全道、紧急出口、消防设施的周围及通道不得占用。

5.2.8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不定期对各重点部位进行消防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3消防设施的管理

5.3.1各部门的消防设施,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情况统一安排并在规定位置配备。

5.3.2各部门应对所在范围的消防设施予以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5.3.3消防器材应定期检修和保养,定期更换药剂,保证齐全有效。

5.3.4消防设施为消防专用设施,不得挪作他用,不得随意毁坏、丢失或移位。

5.3.5对随意动用或毁坏消防设施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后果,给以一定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4火灾事故应急响应见《应急预案》。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班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班组的管理。

3职责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班组管理。

5程序

5.1岗位标准主要要求:

(1)岗位职责描述;

(2)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3)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4)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

(5)装备护品要求。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6)作业现场安全要求。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

(7)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5.2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对照岗位标准,确定量化的评定指标,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定。

5.3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定期组织评审、修订和完善岗位标准,确保岗位标准持续符合安全生产的实际要求。

5.4企业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岗位职责等发生变化时,及时对岗位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领导现场带班管理。

3职责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领导带班工作的归口协调管理。

5程序

5.1现场带班人员范围:本公司中层以上领导。

5.2现场带班工作内容与职责

5.2.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

5.2.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行政部研究处理。

5.2.3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正并按规定予以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5.2.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

5.2.5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行政部报告。

5.2.6当日发生的事故的,要及时组织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5.3相关要求

5.3.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深入现场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5.3.2现场带班月度计划由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制定和安排,现场带班人员有事必须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请假,并通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由生产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安排其他领导干部替班。

5.3.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5.3.4带班现场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部门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5.3.5带班领导对当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带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作好记录。

5.3.6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直接责任。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6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

3 职责

3.1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仓库的管理。

4 程序

4.1组织管理

4.1.1仓库应当确定一名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2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4.1.2.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4.1.2.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等制度;

4.1.2.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1.2.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4.1.2.5协助公司义务消防队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制定消防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4.1.2.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4.1.3 仓库应参与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4.1.4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4.1.5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2 储存管理

4.2.1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2.2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4.2.3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4.2.4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4.2.5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4.2.6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4.3 装卸管理

4.3.1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4.3.2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4.3.3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4.3.4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4.4 电器管理

4.4.1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4.4.2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4.4.3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4.4.4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4.4.5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4.4.6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4.4.7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4.5 火源管理

4.5.1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4.5.2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4.5.3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4.5.4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6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4.6.1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4.6.2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6.3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6.4 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4.7 奖惩

4.7.1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评定后,给予相关表彰、奖励。

4.7.2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视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变更管理,减少或消除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的安全、质量、生产、管理等隐患,促进变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控制。

3 职责

3.1所有的变更均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最终批准才能执行。

3.2人员、管理和作业过程的变更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3.3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变更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4 程序

4.1变更类型

4.1.1人员的变更:不同操作岗位间的调动。

4.1.2管理变更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2)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3)管理职责的变更。

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变更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执行。

4.1.3工艺、技术变更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原辅材料的变更;

(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4.1.4设备设施的变更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防护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4.2 变更程序

4.2.1变更申请

当部门所属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需要变更时,应向归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门提出申请,填写《变更申请表》。

4.2.2变更审批

归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变更申请后,应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安全、生产、质量等管理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4.2.3变更实施

4.2.3.1变更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2.3.2变更涉及到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等的修订的,应在变更实施前完成,并在实施前对员工进行变更后新要求的培训。

4.2.4变更验收

变更实施结束后,归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所产生的危险得到有效控制,变更职能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排查方法等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

3定义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4.2其他部门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5程序

5.1事故隐患排查

5.1.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

5.1.2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

5.1.3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5.1.4隐患排查结果记录在《隐患排查记录表》上。

5.1.5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安全检查的具体要求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5.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设备、电气、工艺等管理人员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分级。隐患评估依据3.2、3.3条款进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按

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3隐患的整改

5.3.1一般事故隐患,由存在隐患的区域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组织立即整改,填写《隐患整改记录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5.3.2重大事故隐患,填写《隐患治理记录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3.3隐患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5.3.4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

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填写《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5.5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并记录在《安全风险分析及预警记录表》上。

5.6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5.7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各部门和人员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5.8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5.9公司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识别危害因素,及时控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检查的管理。

3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检查的归口部门,负责安全检查的组织管理。

4.2其他部门配合开展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改。

5程序

5.1安全检查的形式

5.1.1 综合安全检查,其要求有:

(1)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

(2)公司每月不小于一次;

(3)公司综合安全检查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

5.1.2 日常安全检查,其要求有: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2)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专业特点,进行经常性检查;

(3)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深入生产现场特别是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5.1.3专业安全检查,其要求有:

(1)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监测仪器、运输车辆、防火防爆等进行的专业性检查;

(2)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各自专业管理范围内的检查。

5.1.4季节性安全检查,其要求有:

(1)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雷电、防倒塌、防食物中毒、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

(2)季节性检查由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

5.1.5 节假日安全检查,其要求有:

(1)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元旦。

(2)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机械设备、安全设备设施、备品备件等进行的检查;对值班人员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员工的情绪是否稳定进行检查;

5.2安全检查的内容

5.2.1 检查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检查安全记录、台帐的填写情况;

(2)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3)检查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

5.2.2 检查现场安全,主要包括:

(1)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消防、仪表、检维修、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检查生产、施工现场;

(2)检查员工各项安全生产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检查安全标识、危害告知、各类设备设施的防护、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5)配合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3隐患治理

5.3.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经被检单位确认,下达《隐患整改记录表》(见文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检查部门应督促隐患的整改。

5.3.2各部门必须在《隐患整改记录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的整改并按要求回复,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以书面形式上报。

5.3.3对于涉及面较广,整改时间较长,投入资金较多的事故隐患应成立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组,建立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填写在《隐患治理记录表》上(见文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整改完毕后,各类检查的对应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5.3.4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并对隐患的整改情况登记建档,并在下次检查中进行复检确认。

5.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5.4.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以及管理过程中的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不安全状态和缺陷。

5.4.2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容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4.3确认为重大事故隐患的,由在15日内将评估报告书、治理方案以及应急救援预案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4.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毕,由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验收。

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定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存在的危险源,并评价其危险程度,确保公司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以控制危险源,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危险源的辨识、评价。

3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源辨识和评价的组织协调。

4程序

4.1危险源的辩识

4.1.1危险源的辩识范围包括人、物、环、管理。(参照GB/T 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4.1.2危险源的辩识应考虑:

(1)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

(2)过去、现在和将来三个时态。

4.1.3 危险源的辩识方法

(1)危险源的辩识方法宜按厂址——平面布局——建筑物——物质——生产工艺及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包括公用工程)——作业环境危险几部分分别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源。

(2)一般采用安全检查表进行。

4.1.4危险源的辩识步骤

4.1.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辩识,提出工作要求。

4.1.4.2各部门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对所负责范围的危险源的辩识工作,及时将辩识结果填在《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表》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4.1.4.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的辩识结果进行修改补充、整理和汇总。

4.2危险源风险评价

4.2.1评价人员采用定性判断法,对公司危险源进行评价。评价标准如下:

评价内容 高度危险 危险 一般危险 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不符合 符合 符合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完全可以预料 有可能 极不可能 与操作者的接触时间 上班时间连续接触 每周接触 每月接触 造成数人死亡、事故后果 财产损失10万以上或公司停产 造成重伤或财产损失3万以上 造成轻伤或财产损失1万以上 一般关注,极其关注,强烈要求相关方关注程度 整改 求整改 下要求整改 一般关注,要可能的情况4.2.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危险源的评价,并将结果填在《危险源辩识、评价和控制表》上,评价为高度危险的,属于公司的重大风险,填在《重大风险控制清单》上。

4.2.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重大风险控制清单》下发至各部门,要求各部门将其作为建立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和有关运行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的依据。

4.3 危险源的回顾、更新

4.3.1 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每年适当时间组织进行一次对风险源的回顾、更新,以便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危险源进行辩识与评价,更新重大风险: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要求;

(2)公司的活动、产品发生较大变化(如生产新产品、增加新设备、采用新工艺等);

(3)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

(4)相关方提出抱怨或合理要求。

4.3.2各部门当有关设备、工艺等条件变化时,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4.4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4.4.1对企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4.4.2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公司应登记建档,对其进行定期检查、评估、检测,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4.4.3建立重大危险源有关的应急预案,并定期(一年至少一次)开展演练。

4.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各部门应妥善保管与上述活动有关的记录。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风险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更好的对风险进行控制,防范危险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合用于我公司范围内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3?职责

3.1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分工等职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重大危险源清单》。

3.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与监测工作;审查风险评价,制定《重大危险源清单》,必要时及时更新清单。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风险辨识的范围?

4.1.1公司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起重、运输、登高、高温、维修作业、办公活动等)。

4.1.2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外来人员)。

4.1.3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包括租赁设备或设施)。

4.1.4?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4.1.5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4.1.6危险因素分类

a)按能量分七种: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b)可参考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代码》六种类型分类。

c)可参照GB/T6441-199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二十种类别分类。

4.1.7?按层次辨识:厂址、厂区布局、建(构)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等。

4.2风险辨识方法?

4.2.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按本制度4.1,4.2.2-4.2.3的方法进行风险的充分排查。

4.2.2首先正确区分第一类危险源或第二类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指活动中可能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工作环境因素,前者是伤亡事故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后者是发生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者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因此,风险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危险源,然后再辨识第二危险源。

4.2.3?公司采用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对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等方法较直观地辨识风险。

4.3风险评价

4.3.1在风险辨识基础上,各部门可用以下方法进行风险评价:

直接判定法:借助分析人员的经验、判断能力和有关标准、法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评价。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评价为重大危险源:

a)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b)不符合本地区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可能导致危险;

c)相关方(含员工)强烈投诉或抱怨的危险源;

d)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的重大危险和行为性危险因素。

4.3.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D=L·E·C)评定Ⅰ级、Ⅱ级的风险等级确定为重大危险源,Ⅲ级风险等级为可承受的一般风险,Ⅳ级风险等级为较小风险,划分分值。

4.3.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风险进行整理形成《危险源汇总表》。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源评价表》和部门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复评,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

4.4风险控制管理

4.4.1依据《重大危险源清单》,根据重大危险特性和属性,组织、制订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方案或风险控制措施。

4.4.2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a)列入目标/管理方案改进;

b)列入技术改造措施改进;

c)以程序或操作规程规范行为;

d)教育培训;

e)列入设备维修计划;

f)制定应急计划(预案);

g)采取个体防护;

h)保持现有措施。

4.4.3风险控制措施计划在实施前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评审以下内容:

a)措施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

b)是否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c)是否已选定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

d)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计划的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e)计划措施能应用实际工作中的可能性大小等。

4.4.4安全管理员负责检查监督方案和控制措施实施进程,组织执行部门在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结束后对完成效果进行监测和验证。

4.4.5对可以承受的一般风险,可采用运行控制或测量和监视进行控制,以避免转化为重大危险源。

4.4.6对Ⅳ级风险较小的风险,不必采取特别或附加的控制措施,由各部门应用现场整改或日常控制的方法予以解决。

4.5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周期及更新

公司每年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对《危险源清单》和《重要危险源清单》进行一次评审和确认,当发生如下情况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各部门按照

4.1、4.2、4.3条款及时辨识、评价和更新《危险源清单》及《重大危险源清单》。

a)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

b)公司的产品、活动、设备、设施、作业条件发生显着变化;

c)管理评审及审核结论要求;

d)相关方强烈愿望等。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有关职业健康的管理。

3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的管理。

4程序

4.1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以下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2)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3)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4)职业危害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2所有产尘设备和尘源点,应严格密闭,并设除尘系统。

4.3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规定。

4.4依法履行向员工职业病危害的告知义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员工对职业病的危害的防范意识。

4.5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审、验收和认可等程序。

4.6及时、如实地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向原申报主管部门申请变更:

(1)新、改、扩建项目;

(2)因技术、工艺或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3)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

4.7对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尘、防毒、防辐射设施,监控报警装置及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并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4.8应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每年)、离岗时的体检。对职业病患者应给予及时的治疗、疗养。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应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

4.9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4.10每年识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将检测结果公布、存入档案。

4.11对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管理应符合如下要求:

(1)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和必要的泄险区;

(2)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措施。产生粉尘、毒物等有害物质的工作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墙壁的设施;

(3)多尘、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或甲、乙类生产厂房内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4)对封闭性的放射源,应根据剂量强度、照射时间以及照射源距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具有辐射作业场所的生产过程应根据危害性质配置必要的监测仪表。维护和检修放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器和设备的人员应配备个人专用防护器具;

(5)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进行检测、计量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有确保放射源不致丢失的措施;

(b)可能受到射线危害的有关人员应配带检测仪表,及时检测和统计、建档,以控制其接受剂量不超标。

4.12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按照《工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4.13组织新员工、全体员工及相关方的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宣传和培训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4.14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4.15在生产场地设置的防寒、降温、排气、排烟、防尘、防毒、防辐射装置均为防护设施,各部门要维修保养,需大修改造每年可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报,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立项,确保防护设施的完好率。

4.16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4.17对现场急救物品、设备和防护用品等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校验其性能,确保发生事故时可靠有效。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潜在的安全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管理。

4程序

4.1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 做到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

(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4.2领导机构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内。

4.3预测与预警

4.3.1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报警电话。

4.3.2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划分为三级:

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

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4.3.3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4.3.4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4.4应急处置

4.4.1信息报告

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4.2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4.3应急响应

4.4.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3.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4.3.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应急领导小组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4.4.4 应急结束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4.5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4.6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7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4.8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9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10预案演练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各部门在各自范围内进行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

5.11培训教育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安全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

3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

3.2事故发生部门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定期进行事故回顾。

4程序

4.1事故的报告

4.1.1 报告范围:

(1)人身事故;

(2)职业病;

(3)设备事故;

(4)火灾。

4.1.2 报告的时间

发生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发生死亡事故时,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4.1.3其他要求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内容齐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事故报告登记台帐,妥善保存。

4.2事故调查

4.2.1事故调查处理应体现“四不放过原则”。

4.2.2调查机构及人员

(1)轻伤及财产损失事故由公司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分析具体原因;

(2)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由政府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各级调查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与事故无直接利害关系。

4.2.3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

(1)查明事故经过及后果;

(2)查明直接原因;

(3)查明间接原因;

(4)分析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

(5)确定防范措施。

4.2.4调查方法

(1)现场勘察取证(配备摄像机、照相机、录音设备等设备,同时通过技术分析进行取证);

(2)询问当事人及现场人员,了解当时工作状态和事件、事故发生的过程;

(3)走访调查相关与事故有联系的人员;

(4)总结、分析证据和询问记录。

4.2.5调查时间规定

(1)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调查处理的一般较轻的事故要求三天内完成,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由企业调查处理较重大的事故、事件要求一周内完成,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政府主管部门;

(3)政府主管部门负责调查的事故由其确定调查结果公布时间。

4.3统计分析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按年度统计事故发生情况,并按事故发生原因等进行分析,寻找事故控制的措施。

4.4 事故回顾

4.4.1对本单位从前发生的事故或者与本单位相同类型企业的事故,根据实际的生产特点,不定期进行回顾。

4.4.2 事故回顾方式

(1)企业以每季召开的例会组织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中,以身边事故案例、讲解,或请受伤害者讲亲身经历;

(2)各班组根据易发生事故的地点、时间由班组长带头组织讲解或职工讲述。必要时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参加,在组织班前班后会工余时间上进行回顾。

4.4.3事故、事件回顾的其他要求

(1)回顾时由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牵头,逐级、按区域范围召集相关人员回顾,必要时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员工或其它部门人员参与回顾;

(2)回顾时,对已发生的事故可以利用讲座来引发讨论、学习,要讨论事故的原因和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应保留回顾记录。

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绩效的评定管理。

3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绩效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

3.2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安全绩效评定计划、评定报告。

4程序

4.1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命标准化绩效评定组组长,评定组组长的职责有:

(1)组织策划内部评定、编制《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实施计划》;

(2)主持开展现场评定;

(3)编制《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报告》;

(4)组织检查、验证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

4.3 标准化内部评定每年进行1次,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评定。工作流程图如下: 年度内部评定计划 4.3内部评定实施计划的编制 内部评定准备 4.3.1 评定组长编制《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实施计划》,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记录 不符合项纠正预防 内部评定实施 4.3.2 《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实施计划》应覆盖公司所涉及的各个部门和标准化评定标准中的所有条款。

4.4 现场评定由评定组长主持首次会议,在首次会议上,评定组长明确本次评定的目的、范围、依据、内部评定的程序、方法、日程安排等内容。

4.5 评定小组成员负责进行现场评定,根据本企业所适用的评定标准进行打分,填写在《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表汇总表》上。评定中若发现不合格,由评定小组成员填写《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表》,并当场请受评定部门负责人确认。

4.6 现场评定结束后,评定组长召开由各部门负责人、评定组全体成员、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末次会议。末次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宣读不符合项的内容;

(2)评定组长综述评定情况、报告评定结果;

(3)评定组组长说明后续有关要求;

(4)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讲话,指出评定结束后须改进的问题。

4.7 不符合及其纠正/预防措施

4.7.1根据评定结果,由评定组长负责统一审定《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表》,《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表》需下发各责任部门。

4.7.2各责任部门收到《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表》后,必须及时进行不符合项的原因分析,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7.3 评定组对实施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4.8 末次会议后,评定组长负责编写《安全标准化体系内部评定报告》,交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发放各有关部门。

4.9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预警指数系统,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计划、执行、检查、改进(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安全生产台帐/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建立12本安全台帐、6个档案和1本安全活动记录,即

1. 生产安全事故台帐;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 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4. 隐患及整改档案;

5. 安全生产(技措)费用投入台帐;

6. 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

7. 安全组织台帐;

8. 安全会议台帐;

9. 安全检查台帐;

10. 消防设备设施台帐;

11. 职业安全卫生台帐;

12. 安全防护用品台帐;

13. 事故预案台帐;

14.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

15. 安技装备台帐;

16. 安全学习资料档案;

17. 动火票档案;

18. 临时用电台帐;

19. 安全活动记录;

台帐要求填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好。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与考核。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8号

4.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安全台帐

台帐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最初是指在作业过程中由作业人员从机台记录中直接记录的数据,后来引申为工作过程中的各种资料规范记录。在多个领域均有涉及。实际上就是一种流水账,如销售台帐、仓库出入库台帐等。台账就是反映一个单位、一个企业、一个部门甚至一个组织管理的整体情况的资料规范记录。

4.2安全档案

是指立档单位、档案馆对馆(室)藏档案实体和信息内容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受到自然灾害或人为侵害,并使其处于安全状态的管理工作。

5.内容和要求

5.1生产安全事故台帐

5.1.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公司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质量、污染和其他事故。

5.1.2车间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本车间发生的人身、火灾、爆炸、设备(包括停电、停汽、停水、停风、停设备等,只要影响到生产运行均应上台帐登记)、生产事故(包括跑、串、冒油事故,切断进料事故,生产指挥失误,生产操作失误等,凡影响正常生产运行均应上台帐登记)以及其他事故。

5.1.3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

5.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5.2.1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a. 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教育情况;

b. 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c. 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d.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

e. 中层以上干部和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f. 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g.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h. 其它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等。

5.2.2车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应包括

a. 车间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

b. 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c. 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

d. 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e. 从事“四新”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f. 对事故责任者的安全教育情况;

g. 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情况;

h. 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

i.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等。

要有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被培训人、教育培训内容、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考核试卷要存档。

5.3 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5.3.1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台帐和记录对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情况,要有各级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事故发生的单位、个人及“三

违”人员进行处罚的情况,对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情况。

5.3.2台帐应设考核项目或内容、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5.4隐患及整改档案

事故隐患治理应按公司、车间实行分级管理,凡发生在产权车间的隐患,不论级别和资金来源,均应在车间隐患治理台帐中填写,要有隐患名称、隐患级别、隐患所在单位、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整改前临时防范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体)、完成进度、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等。隐患整改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

5.5安全费用投入(使用)台帐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包括的范围如下: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包括: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包括: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包括:职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包括: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抢险应急措施;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按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5.6 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

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姓名、工种、年龄、健康状况、本岗位工龄、性别、初次取证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及复审考试情况等。

安全组织机构台帐

5.7.1公司安全组织机构台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任命文件、组织职责、定期活动安排,安全组织三级网络、安全监督部门组成成员记入台帐;

5.7.2车间安全组织台帐,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网络记入台帐,并填写本单位专兼职责安全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员,义务消防队员组成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状况等)。

5.8 安全会议台帐

按要求填写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处理结果等内容,主要记录公司、车间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如公司安全委员会季度会议、安全员月例会、车间安全例会等),尤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

5.9 安全检查台帐

5.9.1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记录登入台帐。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企业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除此之外还要按照专业性特点、根据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

5.9.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复查情况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5.10 安全防护用品台帐

记录防护用品名细,每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

5.11 消防台帐

记录消防安全组织网络、消防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台帐、消防工作会议。

5.12 职业安全卫生台帐

记录员工体检时间、人数、姓名、性别等,尘、毒、噪声、射线分布情况及定期检测数据。

5.13 应急救援预案台帐

综合应急预案、专业应急预案、记录事故预案演练。

5.14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

记录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员情况,走动式巡检情况,危险点分布平面图。

5.15 安技装备台帐

建立安全阀、联锁、阻火器、呼吸阀、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烟雾报警器台帐,记录安技设施变更情况。

5.16 安全学习资料档案

保存下发的上级各种文件、安全会议材料及安全试题库、安全考试卷、安全通报等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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