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雷安全措施
一、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防雷安全基本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第5.4条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防雷设置规定如下: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表5.4.2中地区年均雷暴日(d)应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当最高机械设备上避雷针(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设备,且又最后退出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机械化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m。塔式起重机可不另设避雷针(接闪器)。
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二、塔吊临时防雷接地装置的设置
充分利用塔吊基础下的四根高强预应力管桩作为接地极,将四根高强预应力管桩内钢筋与塔吊基础内钢筋焊接成可靠电气连接,并用两根40×4镀锌扁钢与塔吊基础钢筋网可靠焊接,且伸出塔吊基础至少50cm,以便与塔身做电气连接。接地装置电阻不得大于4Ω;接地极与接地线、接地线与塔吊肢脚必须焊接牢固。
有雷暴天时,项目部尽量不安排塔吊运行,确无法避免的,作业人员应避免在起重臂周围活动。
三、施工电梯防雷
利用基础底板内钢筋做为接地极。接闪器采用长2m顶部尖锐的φ16镀锌圆钢,引下线除利用架体本身外,用φ12镀锌圆钢或单芯10mm2电缆将避雷针与接地装置相连。
四、电动爬架防雷
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12)
标准。
每栋楼各设置4根避雷针,避雷针采用φ12镀锌钢筋制作,高度1.5m,设置在脚手架四角立杆上,并将所有最上层的大横杆全部连通,形成避雷网络。
引下线利用结构柱内用做防雷引下线主筋,电动爬架与引下线的连接线采用50mm²的镀锌编织铜带,编织铜带长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编织铜带根数同结构柱引下线的数量。一端用螺栓与电动爬架连接,另一端用焊把钳与引下线夹接,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夹接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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