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文件 气焊和气割安全操作规范 ` 编 号: 修改状态: 第 2 页 共 3 页 4.1 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手套、工作鞋、护目镜等,各种防护用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整理好工作场地。 4.2 检查气焊和气割设备工具(如减压阀、压力表、焊割炬、回火防止器等)及环境,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4.3 气焊和气割作业场所,必须有防火设备,如消防栓、灭火器、砂箱以及装满水的水桶等。 4.4 所有气路、容器和接头处的检漏应使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检漏。 4.5 对气焊气割的工件和工作场地应先行安全确认,包括: 4.5.1 带压设备禁止气焊气割; 4.5.2 盛装过可燃气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有效清洗禁止气焊气割; 4.5.3 带电工件禁止气焊气割; 4.5.4 对气焊气割工件内的不明确物,须经专业人员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4.5.5 不宜在水泥地面上进行气割作业,以防水泥地面爆炸或爆裂。 5. 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 气瓶应竖立稳固或装在专用胶轮车上使用,严禁就地拖拉滚动搬运,气瓶应轻搬、轻放。 5.2 安装减压阀前,应先开启氧气瓶开关,吹净接口。压力表和氧气橡胶管接头螺母必须拧紧,开启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扳手,动作要缓慢,操作者应避开压力表正面。 5.2 气焊和气割设备严禁沾染油污和搭架各种电线电缆,气瓶不得剧烈振动。 5.3 氧气瓶嘴禁油,气瓶不得靠近火源,不得露天曝晒,不得用尽瓶内气体(氧气瓶剩余压力至少要大于0.1MPa)。 5.4 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米,与可燃物、燃易爆物质或明火安全距离不小于10米。对不便移动的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设备,应用石棉被、湿麻布封严。 5.5 在密闭容器内作业时,应先打开孔、洞、窗或使用通风设备使内部空气流通,并设专人监护。点燃焊割炬的操作应在容器外进行,工作完毕或暂停时,焊割炬应放在容器外。焊炬及割炬应与操作者同进同出,严禁留于器内,以防调节阀和气管接头的可能漏气。如器内存在大量氧乙炔混合气体,遇明火会发生爆炸。 5.6 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进行通风换气,不准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扫工作服和吹除乙炔管道内的堵塞物,或用做试压及气动工具的动力源。 5.7 露天作业时,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天气时,应停止气焊气割作业。 2
作业文件 气焊和气割安全操作规范 ` 编 号: 修改状态: 第 3 页 共 3 页 5.8 点火时焊嘴或割嘴不得对人,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 5.9 工作完毕,应关闭氧气瓶阀和乙炔瓶阀,再拧松减压阀调节螺钉。检查清理工作场地,确认无火种后操作者方可离开。 6. 应急措施 6.1 气焊和气割的相关设备、工具不符合规范要求,应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对不能整改的立即联系安全员或设备维修人员处理。 6.2 发生回火的应急措施 6.2.1气割如发现火焰突然回缩并听到“嗤嗤”声,就是回火的现象。发现回火,应立即关闭切割氧气阀门,然后关闭乙炔阀门和预热氧阀门,并使割矩充分冷却。 6.2.2 发现乙炔瓶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砂或消防灭火器材扑灭火种。 6.2.3 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取折弯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6.2.4 遇到乙炔瓶着火时,因瓶内是正压不会爆炸,可用干沙、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湿布灭火,不得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 6.3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关闭气阀,使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并按照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分厂安全员和领导,同时拨打厂内火灾电话;火灾较大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撤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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