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二 00 一年一月七日 计价格200210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 200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 375 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 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 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 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 50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 500 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 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
第十条 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提供的勘察文件或者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等要求。
第十一条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者工程勘察现场停工、窝工的,发包人应当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二条 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质量达不到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返工。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由于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勘察人、设计人不得欺骗发包人或者与发包人互相串通,以增加工程勘察工作量或者提高工程设计标准等方式,多收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本规定及所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二○○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总 则1.0.1 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1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2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别适用于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收费。专业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项目可以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0.3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方法和标准,分别在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章节中规定。
1.0.4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3、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4、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1.0.5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
1.0.6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关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
价表》中查找确定。
1.0.7 实物工作量 实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在勘察纲要中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工程勘察合同中约定。
1.0.8 附加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是对工程勘察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各章节中。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 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1.0.9 在气温(以当地气象台、站的气象报告为准)≥35℃或者≤-10℃条件下进行勘察作业时,气温附加调整系数为 1.2。
1.0.10 在海拔高程超过 2000m 地区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 2000~3000m 为 1.1 海拔高程 3001~3500m 为 1.2 海拔高程 3501~4000m 为 1.3 海拔高程 4001m 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1.0.11 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勘察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勘察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 5加收主体勘察协调费。
31.0.1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不包括以下费用: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费;勘察作
业大型机具搬运费;青苗、树木以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等。 发生以上费用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1.0.13 工程勘察组日、台班收费基价如下: 工程测量、岩土工程验槽、检测监测、工程物探 1000 元/组日 岩土工程勘察 1360 元/台班 水文地质勘察 1680 元/台班
1.0.14 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文件的标准份数为 4 份。发包人要求增加勘察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勘察文件工本费。
1.0.15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 1.0.1 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2 工程测量
2.1 技术工作 工程测量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为 22%。
2.2 地面测量 地面测量复杂程度表 表
2.2-1 类别 简单 中等 复杂 起伏小或比高≤20m 的平 起伏大但有规律,或比高≤ 地形 起伏变化很大或比高>80m 的山地 原 80m 的丘陵地 良好,隐蔽地区面积≤一 通视 一般,隐蔽地区面积≤40 困难,隐蔽地区面积≤60 20般 困难,密集的树林或荆棘灌木丛林、竹地 一般,植物较高,比高较大 较好,植物低矮,比高较 林,难以通行的水网、稻田、沼泽、沙区 通行 的梯田,容易通过的沼泽或 小的梯田地区 漠地,岭谷险峻、地形切割剧烈、攀登 稻田地区 艰难的山区 地物 稀少 较少 较多 有一般地区特征细部坐 有一般地区特征细部坐标 有一般地区特征细部坐标点每格>8;建筑群区 标点每格≤5;
建筑物占 点每格≤8;建筑物占图面积 建筑物占图面积>50 图面积≤30 ≤50 地面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
2.2-2 收费基价 元序号 项 目 计费单位 简单 中等 复杂 1 控制 二等 4263 4842 6232 测 三等 3136 3565 4584 量 三角(边) 四等 点 2737 3112 4006 一级 1096 1244 1602 二级 728 829 1069 4 三等 2818 3203 4122 四等 2186 2484 3196 一级 km 1552 1764 2269 导线 二级 1086 1234 1589 三级 759 863 1112 图根点 点 89 101 131 二等 877 997 1283 三等 438 500 643 水准 四等 km 220 250 323 五等 167 188 242 图根 111 124 162 C级 3727 4274 5500 GPS 测量 D级 点 3198 3632 4671 E级 2821 3203 4123 1:200 76780 102374 163795 1:500 33383 44510 71216 比 地 一般 1:1000 15174 20232 32374 例 形 地区 1:2000 2 6676 8901 14244 2 尺 km 测 1:5000 1975 2630 4210 量 1:10000 1109 1478 2364 1:200 比例尺的附加调整系数为 1.8,其余比例 建筑群区 尺的附加调整系数为 2.0 1:200 1016 1354 1864 断 水平 1:500 785 1047 1440 面 3 比例 1:1000 607 809 1113 测 km 尺 1:2000 468 625 860 量 1:5000 362 481 665 4 架空索道测量 2698 3372 5733 地面测量实物工作收费附加调整系数表
表 2.2-3序号 项 目 附加调整系数 备注 1 二、三、四等三角边不造标 0.6 2 连接原有三角点 0.5 3 房顶标志、墙上水准 0.5 4 三角高程 1.2 5 GPS 测量 C 级、D 级、E 级不造标 0.6 6 建立施工方格网的导线点 0.6 收费基价为表 2.2-2 四等三角点 7 检验施工方格网导线点的稳定性 0.48 8 航测、陆测地形图 0.7 9 汇水面积测量 0.4 5 10 带状地形测量(图面宽度<20cm) 1.3 11 地形图修测 1.1 以实际修测面积计算 12 覆盖或隐蔽程度>60 1.2~1.5 13 绘制 1:200 大样图 1.6 14 数字化测绘 1.52.3 水域测量 水域测量复杂程度表 表 2.3-1类别 简单 中等 复杂 测线长≤300m 或断面间 测线长≤700m 或断面间距在测线 测线长>700m 或断面间距在图上≤2cm 距在图上>3cm
图上>2cm 水深≤15m,或浅滩、礁石较 水深>15m 或在河泊封冻期作业,浅滩、礁水域 水深≤5m,无摸浅工作 多,有摸浅工作 石很多,摸浅工作多 岸边建筑物、堆积物较少,有 岸边建筑物、堆积物较多,有高于 1.5m 的通视 岸边开阔,通视良好 低于 1.5m 的围墙及防汛堤, 围墙及防汛堤,有较密集的防护林带 有部分防护林带 来往船只较多或测区内有停 来往船只频繁或测区内停泊的船、竹排、木障碍 来往船只较少 留的船、竹排、木排 排较多 水域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 2.3-2 收费基价 元序号 项 目 计费单位 简单 中等 复杂 1:200 204748 272301 382875 湖、江、河、 1:500 89020 118396 166468 塘、沼 泽 1:1000 40464 53817 75680 1 km2 地、积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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