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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专业专本连读毕业实习计划

2020-04-15 来源:客趣旅游网


辽宁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2级畜牧兽医专业专本连读毕业实习计划

一、时间安排

自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1月14日止。

二、毕业实习管理

1、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负责生产实习计划的制定和生产实习的教学管理。

2、生产实习原则上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召开企业实习岗位招聘会,企业与学生双向选择签定实习协议方式进行。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学生个人也可自行联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场、站进行实习。

3、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负责毕业生产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4、各实习单位应根据继续教育学院毕业实习计划和实习单位的具体实际制定具体的实习计划。

5、各实习单位应选聘请1—2名科技人员或有实践经验的人员为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对毕业实习学生进行指导。

三、毕业实习要求

1、实习学生必须按实习计划进行毕业实习。实习期间实习学生不得擅自改变实习地点和实习时间。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和学生科将不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对于擅自改变实习地点和实习时

间的学生,其实习成绩将不予评定,并按未完成毕业实习处理,延期毕业。

2、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纪学生将按照继续教育学院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学生实习结束时要认真填写《用人单位意见反馈表》,交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署实习鉴定意见并由实习指导教师签字、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学生在提交毕业论文时将《用人单位意见反馈表》一并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没有《用人单位意见反馈表》者按未完成毕业实习处理。

4、学生在实习期间,可根据实习单位的情况顶岗实习或代岗实习。在实习过程中学生要认真体会并掌握各生产环节及技术要点,努力提高实践技能。

5、学生应在实习指导教师和现场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运用收集到的资料,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开展小型科学实验、技术推广和科技咨询等活动,培养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组织管理生产的能力,并撰写3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一篇。

四、毕业成绩考核

毕业成绩考核包括实习成绩考核和毕业考试两部分。实习成绩考核以考核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和缴验《用人单位意见反馈表》的方式进行,实习成绩考核占毕业成绩的50%。毕业考试以毕业论文评审方式进行,占毕业成绩的50%。实习学生务必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用人单位意见反馈表》、《毕业论文》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缺一不可,否则按未完成毕业实习处理,延期毕业。

辽宁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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