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确学校学生外出参加运动会期间学校和领队老师、学生的安全责任,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领队老师代表甲方对乙方进行途中和考试过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听从指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运动安全、安全自救、遵纪守法增强防范意识等。 2、统一组织行动,同乘车,同住宿,做好运动会期间服务工作。 3、承担因自身违规,违法给学生造成损失的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应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在外出运动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一切活动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不盲目行动,不违规操作。
2、外出必须征得带队教师的同意,并三人以上结伴而行,上街行走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意外事故发生;不从事危险、违法活动;不进营业性网吧、歌厅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与陌生人交往,主动辨别对方真伪;购物不贪便宜,防上当受骗。 3、积极配合领队老师组织的与相关运动会期间的活动。
4、运动会完毕后,及时随队返回学校,擅自在外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责任自负。
5、偶遇侵害报警或寻求领队老师帮助。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学生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学生在外出运动会期间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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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领队教师(签字):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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