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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2020-10-27 来源:客趣旅游网


纳水字〔2011〕41号

纳雍县水利局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府办发〔2011〕19号)精神,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确定在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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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对象范围是全县水利水电行业,主要包括:

(一)农村小型水电站;

(二)在建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三)其他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

(四)河道采砂;

(五)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或工程。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私采滥挖、越界开采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有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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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开展“治违”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对以下问题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培训不够的;

(5)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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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单位要认真要按照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发动,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

1.针对水利行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安全整治,坚持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治理、边查边打击,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泥石流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宣传活动,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至7月10日)

针对前3个战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影响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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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抓住不放,各基层单位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加强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2011年 打非治违 实施方案

纳雍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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