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推进备课改革,标预备课行为,提高备课质量,加强课堂教学设计的科学性,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推进高效课堂建立,特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 备课是老师根本工作,是上课的前提和根底,是整个教学过程的总筹划和总设计。学校要施行三级备课制,要分别制定学期教学方案、单元教学方案和课时教学方案。全体老师必须精心备课,认真上课。严禁出现不备课就上课的现象。
第三条 学校组织备课活动,老师从事备课工作,要依照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研究教材,研究学情,合理选择教学内容,科学设计教学环节,灵敏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课程资源,推进教与学的和谐开展,促进老师教学专业素养的提升。
第四条 全县中小学校、老师从事备课工作都必须恪守本规那么。对违背备课规那么的学校与老师将追查相应责任。
第一章 组织与治理
第五条 建立校级领导参与集体备课制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集体备课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学科集体备课活动,定期评估学科集体备课活动成效,加强集体备课的过程治理,跟踪指导集体备课活动。
第六条 学校班子成员要按所学专业或所任教学科参与到学
科备课组活动中,校长参与率应到达50%以上,副校级领导参与率应到达80%以上,中层领导参与率要达100%。
第七条 学校要加强集体备课的过程治理,做到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程序五落实;要完善档案治理,认真记录研讨的内容及处理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可将备课输入电脑,实现网络备课资源共享。
第八条 学校要成立各年级各学科集体备课活动小组。备课小组设一名集体备课组长,备课组长负责对备课组任务分工、预备工作的督查和集体活动的组织、指导、落实和跟踪检查等工作。所有任课老师均需参加所任教学科的备课组活动。
第九条 年级组同学科任课老师多于10人的学校可划分2个以上集体备课小组,年级组同学科任课老师少于2人的学校应建立跨年级同学科备课组。对跨学科或跨年级任教的老师由学校统筹安排,明确其主要参加的备课组和兼顾参加的备课组。
第十条 坚持每学科每周1-2次集体备课活动,每周活动总时间不少于半天,详细时间由各校依照实际情况确定。每次集体备课时要先备单元内容,再备课时内容。各校开学初要制定备课活动打算,做到课题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并在开学后两周内将集体备课活动打算上报县教研室。
第二章 方式与流程
第十一条 老师开展备课工作时要采纳教体局统一印制的
“上饶县中小学老师备课单”进展备课,并做到一课一单。
第十二条 课时备课分为设计导学案与设计教学案两种方式。导学案是为老师围绕学习目的,整合课程资源,创设学习步骤,为培养学生学习方法与学习才能,引导学生实现学习目的而设计的师生共用的引导式学习方案。教学案是老师为了实现教与学的统一,依照课堂教学目的,科学运用课程资源,灵敏运用教学手段,从培养学生学习方法与学习才能的需要入手,而设计的供老师使用的教学预案。
第十三条 导学案的个案设计一般应呈现学习目的、学习重难点、学法指导、知识链接、自主学习、合作探究、整理学案、达标测评八大板块。
第十四条 教学案的个案设计一般应呈现教学目的、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咨询题导入、互动合作、展示交流、稳固拓展、布置作业、板书设计九大板块。
第十五条 备课要按照个案、共案、复案、续案、补案五个根本流程进展生成、优化。个案是老师围绕课堂目的,独立研究教材,分析学情的根底上,为实现课堂目的而设计的个体方案;共案是对择优选出的个案进展集体讨论,运用集体智慧对其进展补充、完善、优化,从而构成可供多人使用的共用方案;复案是老师依照本班的班情与学情,结合老师本身的教学智慧对共案的教学预设进展针对性补充或调整后而构成的方案;续案是老师针对复案在课堂运用过程中生成新的咨询
题或产生的缺陷,进展进一步修正或完善而构成的后续方案;补案是老师对复案的教学预设在课后反思的根底上进展修正、补充而成的方案。
第十六条 老师独立设计的个案须提早二周上交学校教务处,并作为考核老师履职的主要依照。
第十七条 学校教务处须在集体备课前一周将个案分发给各相关学科备课组长。备课组长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体备课活动,认真构成课时共案。课任老师接到共案后,应依照班情与学情对共案进展补充、完善,构成合适本身教学与本班学生需要的复案,利用复案进展上课。
第三章 责任与追查
第十八条 学校要建立对备课组、老师的备课工作与集体备课活动的评价机制,从课堂教学改革的成效、学生素养的提升、老师专业水平的开展的角度考核备课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实效性。考核备课活动预备是否充分,研讨结果是否有价值,方案生成是否有实效。
第十九条 学校要建立老师备课评价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对老师的备课组活动和老师备课进展抽查。注重评估个案、复案的设计质量与使用效果,将评价结果列入老师绩效考核。要建立对备课组的评价制度。每学期对导学案和教学案进展等级量化评定。要加强对检查考核的治理,检查后要有签字、有建议、有评价记载。
第二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备课一般违规行为:
1、个案未按要求完成。
2、使用未进展补充、修正的共案授课。 3、不按复案的要求预备教学设备或课程资源。 4、教学内容出现知识性错误; 5、集中研讨时预备不充分,不发言; 6、每学期完好的教后反思少于10次。
第二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备课严重违规行为: 1、老师无个案。 2、老师无复案上课。 3、擅自不参加集体备课活动。 4、复案均无教学反思。
第二十二条 学校要将老师的备课工作考核结果定期公布,并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老师职称评聘的重要依照。对备课一般违规责任的老师,学校要扣除该老师的绩效分;对备课严重违规责任的老师,学校要对该老师进展通报批判,并扣除该老师绩效分;凡被认定有备课严重违规行为者,当年该老师不得评优评先;一学期有5次及以上备课严重违规行为者,次年度该老师不得评聘或续聘职称。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务处要加强对备课组的过程治理,依照教学进度表,制定集体备课活动安排表、定时下发研讨材料、及时搜集整理备课材料。学校教研处要针对教学复案的使用情况进展过程跟
踪,掌握复案的使用动态,研究分析复案的使用效果,提炼备课改革的成果。
第二十四条 建立学校集体备课专项督导评估制度。每学期末县督导室将依照过程检查对各校集体备课工作进展综合量化评估,考核方式以普查和抽查相结合,将评估结果纳入学校年度目的考核。评估凡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学校,全县通报批判,并追查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人员的行政责任。
附 那么
第二十五条 上饶县教体局享有对本规那么的解释权。 第二十六条 本规那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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