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人合一看生态自然观的构建
[摘要]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历久而恒新的主题,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经历了“和谐—失衡—再和谐”的曲折发展历程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关键词] 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生态自然观
自然是人之根本,是人类的起点与归宿。人类与自然息息相关,紧密相连,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历久而恒新的主题。特别是在当代,在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一定威胁的时候,人与自然的关系成为人们更加关注的问题。
一、人与自然的关系及其演进历程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人类对客观自然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在不同的阶段,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有显著的不同。纵观人类历史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和谐—失衡—新的和谐”演进过程,具体可划分为三大发展阶段:
1.和谐阶段,主要表现为人类崇拜自然。
在人类社会的初期,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极端低下,只能依靠自然界维持生存。这一阶段,自然是人类的主宰,人是自然的奴隶,人类处于对自然的一种恐惧、崇拜和完全服从阶段。到了农业社会,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生产规模的扩大,人类对自然界施加的影响不断增大,但总的看来,人类对自然界的依附程度依然很高,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人被动地适应自然和利用自然的前提下始终保持着相对和谐的状态。
2.失衡阶段,主要表现为人类征服自然。
生产力的发展内在地要求科学的进步和对自然的改造。进入工业社会后,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技术发明和新产品的陆续问世,使科学技术和工业生产作为一种对付自然的有力武器得到迅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人类认识、控制和改造自然的实践能力。人类一跃成为凌驾于自然之上的主人。资本主义的发展、工业革命和科技革命的出现、,给人类社会带来空前的繁荣和巨大的物质财富,同时人类也面临严重的资源短缺、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全球性生态危机。在此阶段,人类已处于主动地位,开始征服自然,也在饱尝苦果。
3.新的和谐阶段,主要表现为人类与自然间的冲突和协调。
20世纪70年代,发生了两次世界性能源危机,迫使人类开始对经济增长方式和人与自然关系的传统观念作全面深刻的反省。人们在反思中发现:一方面,人类与自然其实同根相连并共同发展,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性质是辩证统一;另一方面,
人类可利用和改造自然,让大自然造福于人类,服务于人类。从本质上来说,人类与自然界的价值关系是一的、更高层次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于是,人类开始正视、思考、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天人调谐”的思想共识渐趋达成,人类进入了一个由失衡迈向新的和谐而自觉协调与自然关系的过渡阶段。因此,这一阶段人与自然的和谐并非第一个阶段原始被动和谐的简单复归,而是建立在发挥人的主动性基础之上。
二、中国“天人合一”的人与自然关系
我国古代一直就有类似的自然观,这是一种有机自然观,其特点是把天地自然看作一个整体系统,人与天地相似,是自然的产物,元气阴阳是天地与人的共同的物质基础,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相依共生。这种自然观蕴含着丰富的目的论思想,在以儒家和道家为代表的主流哲学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中国儒道两家都以天、天地或者宇宙指代自然,把宇宙看成动态的流变过程,对宇宙的探索也就是对自然的探索。两者的自然观都是与道德价值观联系在一起的,都得出要关爱大自然的结论,倡导节制的生活方式。
道家认为天地万物产生于道,道是一种圆满自足的存在,因此万物在道之中也具有平等的价值,人应该像爱惜自己一样关心万物,应追求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生存境界。
儒家认为宇宙是个生生不息的流变过程,在此过程中产生了天地万物和人,两者都具有价值,但只有人才能实现仁义道德,因而具有最高价值,因此人应该首先关心人,其次才关护自然万物。
当然,“仁”作为天人合一的中心范畴,体现了理学有机论整体思维的根本特征。它把自然界看作有机系统或整体,处在“生生不息”的过程之中,并且具有“生意”,即某种目的性。仁从人道提升为天道,和《易传》中“生生之谓易”,“天地之大德曰生”等命题结合起来,不仅从整体上把握人和自然界的关系,而且从自然界合目的性的观点出发,说明二者的关系。它不是把自然界仅仅看作机械的物理客观对象,而是看作有机整体向生命过渡的无穷过程。
总之,中国古代哲学把自然看作活生生的有机整体,自然是一个不断生成的过程,万物与人的整体进化都来自共同的天地的生生之德。自然是有目的的,生命是它的根本目的,但生命还有它自己的目的,就是善,它要向完善、完美的境地发展,而这只有通过人才能实现。人是天地的产物,又是天地之心,人通过天人合一,实现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对万物施以仁爱之心,从而使自然界的目的得到更好的实现。
三、古代“天人合一”思想对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启示
中国古代自然哲学“天人合一”学说中所蕴含的人与自然的系统论、自然规律理论、相互协调理论等哲学思想,对解决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都有启示作用,对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理论价值。
1.正视人与自然的关系
我们必须意识到,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有一条永远割不断的脐带,当我们从自然母体中汲取营养而创造发明时,我们不能忘记自然母亲的恩德,人不过是自然之子,我们的生存无不依赖于自然生态系统。这个系统中的所有资源,如土壤、空气、水、气候、森林、草原和各类动植物,对我们来说都是生死攸关。我们的命运与大自然的命运紧紧交织在一起,就如同心灵和躯体一样密不可分,成为统一整体。既然是统一的整体,同存于宇宙系统之中,就应该构建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从整体出发,统筹兼顾,不仅要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而且要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为人们对人与自然应该是和谐共存的认识提供了理性思维方面的借鉴价值。
2.认识自然规律合理的利用自然
今天,我们在强调发挥人的主体作用的同时,时刻不忘它是建立在对自然规律的尊重、认识、利用上的,人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人类必须开始对自然采取一种新的态度,它必须建立在遵循自然关系之上而不是征服关系,要纠正征服自然的观念,确立遵循自然的观念。首先,我们可以改变自然现状,而不能改变自然规律。正如古人治水,采取“堵”的方法,终究没能治住洪水,而采取“疏”的方法,却控制了洪水。因为“水往低处流”是地球引力的作用,是不可抗拒的规律。其次,我们可以局部控制自然,而不能在整体上改变自然,自然界在时间、空间上都是无限的,无始无终,无边无际。我们无论认知和力量都很有限。再次,我们可以微观地影响自然,而不能宏观地驾驭自然。无论是从微观宇宙还是宏观宇宙角度看,我们远未全面掌握自然规律,只能局部或暂时干扰自然,绝无“征服自然”的能力。所以,我们必须在遵循自然的基础上,去适应它,在适应它的基础上去利用自然,推动经济的发展。
3.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胡锦涛同志曾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不仅要做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而且要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因此,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今天,要实现二者科学的相协调发展,我们应倡导一种态度,落实两个转变。
一是倡导一种保护自然、拯救自然的实践态度。几千年来,文明人足迹所过之处常常留下一片沙漠,这是文明的悲剧。人类在不断吞噬自然的躯体,同时也在品尝自己所酿造的苦酒。今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能领略到气候变化的威胁,如果我们再不改变自己的行为,在自然界面前依然我行我素,那么,数百年后,环境的污染,资源的短缺,生态的恶化将会带来全球性的悲剧。为此,保护自然,修复自然,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努力协调好二者关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是落实以经济增长为核心到以社会全面和谐发展为宗旨的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用简单的GDP的增长作为社会发展水平的尺度。诚然,经济发展是社会发
展的基础,它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但不是社会发展水平的唯一尺度,而且这种发展模式主要依靠大量资源和资金的投入,造成了对有限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利用,破坏了生态系统,因此,我们要改变传统的发展思维和模式,探索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全面和谐协调发展道路。
三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转变。我国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随着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更显不足。因此,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要满足人的需要,必须树立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真正意义上人与自然的和谐,从而实现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和谐,达到人们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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