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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之职工代表培训方案

2022-02-04 来源:客趣旅游网


活动方案之职工代表培训方案

职工代表培训方案

【篇一:职工代表培训计划】

职工代表培训计划

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是提高职工代表素质,提高职工代表质量,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的思想政治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水平。 一、职工代表营具备的素质

职工代表的素质是指职工代表行使职工代表权利,履行职工代表义务所必备的各种内在的要素。 1. 文化素质 2.政治、法律素质 3.责任感

二、职工代表培训的内容

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是提高职工代表素质的重要途径。从一定程度上讲,职工代表培训是提高职工代表大会质量和效果的关键。 (一)增强责任感和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1.对职工代表进行权利和义务教育;

2.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关系的教育。 (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教育: 1.《宪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2.《民法》、《劳动法》、《经济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关系职工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定;

3.单位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行业颁发的条例等等; (三)管理基础知识和有关生产专业知识的教育。 三、职工代表培训的方法

培训职工代表的形式和方法都要从单位实际需要出发,结合职工代表的工作实际,决定培训的方法。 (一) 举办职工代表培训班

培训内容比如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及行使中注意的问题等。对职工代表进行集中培训,使职工代表受到比较系统的教育,具有提高整体水平和收效较快的特点。 (二) 专题培训

培训的目的在于掌握政策、明确任务、学习方法、统一思想。召开职代会之前,围绕职工代表大会准备审议的重大议题,或者准备开展的某一主题,对职工代表进行专门的培训。

【篇二:职工代表培训内容】

培训四届一次职代会职工代表学习内容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五项,分别是: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和奖惩建议权、推荐或选举权。

国有独资及其控股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其职权是:

1、听取和审议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大宗物资采购方案、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变更形式、分立、合

并以及职工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听取实行厂务公开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同意或否决公司改制、改组方案、破产方案、职工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职工下岗分流方案、职工培训计划、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被职工代表大会否决的方案、计划,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复议同意后、才能实施。� 3、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工资协商协议。监督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4、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配售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5、评议、监督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评议结果,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评议结果要向全体职工公开。上级主管部门、要把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干部和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6、选举、更换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以及参加集体协商谈判的职工代表、并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 7、听取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领导于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有关事项的报告。对报告中职工代表有疑义的问题可以提出质询。�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职工代表比例

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是指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与企业职工人数之比。确定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比例必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有比例定得适宜,才有利于职工代表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比例定得过大,开会脱产人数太多,势必影响生产;比例定得过小,则不利于全面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不利于集思广益。根据一些

企业的实践,职工代表的人数一般占职工总数的5%-20%为宜。大型企业职工人数多,其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可小于5%。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民主管理的企业,车间职代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一般占车间职工总数的15%-20%。这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具体确定多大比例适合,则要看企业的实际需要。

根据有关规定,职工代表是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的,因此,在选举代表时,就应当恰当地分配职工代表的名额,提出各选举单位各类人员的限额,以使企业选出的职工代表构成合理,各类人员都保持有适当的比例。当然也要注意不能因此要求职工选举他们不愿选的人当代表。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特点

职工代表大会作为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具有民主管理其他形式所不具有的特点和优点:一是广泛的代表性和充分的民主性;二是职工代表大会具有法律依据和权威性;三是系统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

一是审议企业重大决策;二是监督行政领导;三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职工代表的权利�

①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③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④对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2、职工代表的义务�

①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②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代表职工合法权益,敢于和善于反映职 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③职工代表要对本选区职工负责,定期向本选区职工述职,接受群众评议。 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六、职工代表的主要职责

1、维护本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

2、参与制定或决定企业有关分配方案,维护职工在企业 中应该享受的物质利益;

3、审议企业经营重大决策,从根本上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职工民主权和物质利益的行为,参加民主选举厂长经理,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

4、评议、监督企业行政领导干部,防止和纠正忽视职事会的职工代表,选举参加平等协商和工资协议的职工代表。 七、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内容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内容可以提:改善工作环境、开展职工培训、提高职工待遇、加强劳动保护、丰富职工业余生活之类。提案写法: 1、描述:公司现状、人员情况、所涉类别、可行性方向;

2、后果:例,对工作环境工作秩序的妨碍、对原材料的浪费、对企业职工的素质的影响等等。

3、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制订相关制度、分工负责包干、收集信息途径、实行检查机制、落实处罚手段等等。总之,提案要案由、案据、解决办法齐全。

山西汾西曙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筹委会2014年2月28日

【篇三:职工代表培训学习材料】

职工代表培训学习材料 一、概念。

(一)职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区别。 (二)职工民主管理的概念。 (三)职工代表大会性质的含义。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八项职权: (五)职代会九项审议报告制度。

(六)现阶段我国职工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 (七)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 一、工作程序:

(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应注意的事项。 (二)职工代表的补选和撤换。 (三)提案征集的要求。 具体内容: 一、概念:

(一)职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区别。

职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性质不同的两个会。

会员代表大会是会员代表在工会组织中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它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营审查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基层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的成员;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由于职代会与会员代表大会在成员上大部分重合,为提高开会效率,在一些企业采取的是不同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一体型。即职代会与工会完全重合,混为一体; (2)分立型。两个会议,两套机构,职责分明;

(3)结合型。一个会议,两项内容,一个代表,两个身份,职代会主席团基本上就是工会委员会。

由于分立型容易造成人员过多,机构交叉;一体型混淆两个不同性质的会议,出现一些矛盾,如职代会的决议厂长要执行,而工会的决议厂长可不执行,从目前的趋势看,结合型比较看好,能提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但在具体操作上应注意;

①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可以同时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可以兼任职工代表,但非会员职工代表不能兼任会员代表;

②会员代表大会与职代会的代表团(组)可以共同组成;

③职能相近的会员代表大会与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门小组,可以合设并承担两个委员会的工作;

④会员代表大会与职代会的主席团可以“一身二任”,也可以根据两段会议议程的需要,分别组成;

⑤会员代表大会与职代会的届期可以一致,也可以分设届期。

⑥基层工会委员会既是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又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两个大会的有关工作。

⑦实行两会结合的单位的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以及工会领导人的民主选举结果,仍按工会章程的规定,报上级工会审批。 (二)职工民主管理的概念。 1、职工民主管理的概念

什么叫职工民主管理?它是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全体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参加企业管理,以达到合理组织和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 职工民主管理的概念包含着这样几个含义:(1)职工民主管理的主体是全体职工群众,这是职工民主管理的特征;(2)职工民主管理是要依照法律管理;(3)职工民主管理的特点是参与管理;(4)职工民主管理的目的是合理组织和发展生产力。

(三)职工代表大会性质的含义。

在讨论职代会性质的争议中,有的学者著书立说,论证职工代表大会应成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也有论者主张,职工代表大会应成为“咨询机构”,“议事机构”。理由是如果职代会是权力机构的话,便和厂长的权力相冲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工会法》放弃了“权力机构”的提法,规定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这一规定,包含三层意思:

(1)职工代表大会不是一个咨询机构或议事机构,而是一个“行使权力”的机构,即法律赋予它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决定问题的权力,而不只是空架子。权力是力量的力,即强制性的支配力量,与权利不同。权利是法律规定的可以作为或不可以作为一种许可,即依照法律享有利益的自由。而权力意味着具有强制力和支配作用。即职代会通过的决议,厂长也要执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2)职代会行使的权力,不是国家权力或行政权力,而是民主管理的权力,主要表现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

(3)职代会行使的民主管理的权力,不是少数人或个人的权力,而是多数人的权力,是群体权力,是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权力。这就要求职代会在行使权力时,要充分实行民主原则、多数人原则。 在现在的一些企业,职代会的作用发挥不是很好。具体表现为: ①职代会工作被淡化,作用难发挥。在有的单位,职代会处于一个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境地。

②职代会工作流于形式,作用受制约。一些基层单位没有建立职代会制度,而已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也有不少是流于形式走过场,把职代会开成了“纸袋会”,举手会,开过就算完成了使命,会后无活动、无监督、无检查、无落实。

③职代会没有履行好职责,作用被削弱。有的单位在履行职代会职权时避重就轻,如对评议、监督企业领导干部等较为敏感的工作往往落实不好,在维护职工权益上着重眼前的集体福利,对职工在重大决策上的权益维护相对弱些。

制约职工代表大会性质发挥的因素

(1)宏观因素对职代会性质的影响,主要是宏观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1957年就实行了职代会制,但在那种体制下,职代会只是一种咨询机构,连厂长也没有权力。职代会干的事就是想如何发动群众,完成上级交给的指标。 从所有制形式来看,现在的职代会指的是公有制单位(即国有和集体)的职代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没有,三资企业也没有职代会。在公有制单位,又分两种情况,国有和集体。这两种企业中的职代会性质不一样。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企业所有者也是企业的管理者,

同时又是生产者,职工有三重身份,在集体所有制企业,职代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企业的重大问题。

在国有企业里,尽管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翁,但企业归国家所有,所有者(国家)对自己的企业有着关、停、并、转、迁的权力,在企业领导人的产生上,职代会没有决定权,决定权从属于所有权。这样,国家有厂长的任命权,职代会没有厂长的选举权。现在有的职代会可以选举厂长了,但也由国家来任命。职代会基本上对企业领导人没有选举权。

(2)微观因素的影响,主要指企业制度。随着企业的领导体制、经营体制、分配制度的改革,职代会的性质也开始改变。如企业领导体制,有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厂长负责制、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职代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厂长对谁负责问题。如果厂长是对主管部门负责,在这样的情况下,职代会的权力只能是有限的权力,而不是充分的权力。

从企业的经营方式看,不同的经营方式对职代会性质有很大影响,如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而承包又分全员承包,个人承包,集团承包;租赁又分全员租赁、个人租赁、集团租赁。如全员承包,职代会是权力机构,先由职代会对画家承包,然后由职代会作为发包方,选聘厂长,厂长对职代会负责,厂长与国家不发生关系,在全员承包中,职代会就是最高权力机构。而个人承包,职代会就不是最高权力机构,在股份制企业里,股东大会、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职代会也不是最高权力机构。

(3)职工自身素质因素的影响。职工的文化素质、参与意识、技术水平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职代会作用的发挥。如职工代表的自身素质偏低,缺乏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民主管理知识、决策判断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也较差,也使职代会的作用受到影响。 还有的职工缺乏民主意识,认为企业就应该是厂长说了算,厂长凭良心办事,审议、监督只不过是个形式。有个企业的某车间班组工人,为了得到一份召开职代会时所发的纪念品,便达成默契;由全班组成员进行排

队,实行职工代表轮流制,每人都当职工代表,每人都能得到一份纪念品,利益均沾,公平合理。这些认识和做法,也影响了职代会应有作用的发挥。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五项职权。 1、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建议权

2、职工代表大会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3、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决定权 4、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监督权

5、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推荐或民主选举权

现在提出要维护职工的八项职权:参政议政权、民主评议权、监督举报权、知情权、审议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重大决策的表决权等八个方面。

(五)职代会九项审议报告制度,业务招待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集体合同履约、民主评议干部、民主选举工作、民主议事会制度、厂(企)务公开工作、自营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九项报告制度在基层各级职代会上确定下来。

(六)现阶段我国职工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国家与集体控股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仍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2)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

即由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和涉及劳动关系的其他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这一形式适用于所有企业。 (3)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由职工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所有公司的监事会中都应有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参加。 (4)合理化建议

由企业行政或工会负责人主抓这项工作。目的是提高管理效能,消化和应用先进技术。开展合理化建议有奖征集活动。 (5)民主对话

指企业职工群众与行政负责人就职工关心的问题直接交谈、协商,当场解答职工提出的问题。它不同于集体协商谈判制度,也不同于工会与行政之间的定期协商制度。它是一种人员不固定,内容不固定,时间不固定的座谈会议形式,具有平等性、直接性、灵活性等特点。 (6)职工持股会

适用于职工持股的公司。职工购买了本公司的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之间又增加了一层产权关系。他们作为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参与产权管理。但在一般情况下,职工每人持股数量有限,且股份额不平均,尽管人数众多,如果分别参加股东会,难以形成维护共同利益的统一力量和一致的意见。因此,在这类企业里可以组织职工持股会,把持股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集中起来,在股东大会上充分表达持股职工的意见。

(七)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 职工代表的权利

①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和表决权;

③因参加职代会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④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的义务

①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②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③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才是合格代表。 职工代表的职责

职工代表的主要职责就是代表和反映职工们的意见和要求。一般是通过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和参加企业日常的民主管理活动来履行自己的职责的。

二、工作程序:

(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应注意的事项。 第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 ①开会前工作的具体内容为:

一是熟悉材料,认真阅读厂长工作报告(讨论稿)和各项拟审议讨论方案等有关文件,

了解和掌握大会中心议题;二是调查研究,围绕中心议题,广泛听取周围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综合整理;三是反映意见,将综合整理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反映给所在职工代表团(组);四是提出提案,在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职工代表的提案。 ②在职代会期间的主要工作为:一是参加预备会议,听取并审议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协和名单、大会秘书长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换届大会)、大会议程和其它需要确认的事项;二是认真听取厂长或有关领导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工

作报告、方案、说明;三是做好讨论发言的准备,有条件的最好写出发言提纲;四是积极参加各项方案的讨论,在讨论会上,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五是根据职工代表大会议程,经过充分思考,认真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参加选举划票时,如感到不方便,可以要求大会提供互相回避的条件。

③职代会结束后的工作为:一是向所在单位职工群众汇报、宣传职工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决议或做出的决定,对群众不清楚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二是收集周围群众对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的意见,向所在职工代表团(组)反映;三是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第二、参加日常的民主管理活动

职工代表通过参加日常的民主管理活动来发挥作用的主要渠道有: ①根据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积极组织和带动周围群众踊跃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②及时反映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对各种损害国家、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现象提出批评,或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纠正和解决。

③参加职工代表团(组)组织的职工代表视察活动,积极提出问题,对重要问题要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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