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奖励⽅案
销售是指实现企业⽣产成果的活动,是服务于客户的⼀场活动,销售⼈员奖励⽅案该怎么定呢?
销售⼈员奖励⽅案篇⼀: ⼀、⽬的⼀、⽬的
1、为了公司销售⽬标的实现,激发员⼯的⼯作积极性,建⽴与员⼯双赢的局⾯。 2、体现员⼯的绩效,贯彻多劳多得的思想。 3、促进部门内部有序的竞争。 ⼆、原则⼆、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体现绩效的原则。 3、公平性原则。 4、公开性原则。 三、薪资构成三、薪资构成
1、销售⼈员的薪酬由基本⼯资、绩效⼯资、奖励薪资及其他组成。 2、基本⼯资每⽉定额发放,绩效⼯资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发放。 3、销售奖励薪资可分为:
(1)销售提成奖励(简称提成):根据公司设定的销售⽬标,对超出⽬标之外的部分,公司予以奖励。其款项以实际到帐为依据,按⽐例提取在每⽉15⽇发放。
(2)销售费⽤控制奖励:根据地理区域及其他的不同特征,以销售收⼊(财务到帐)⾦额的⼀定⽐例(具体在销售责任书上明确),作为销售费⽤,以所节约费⽤的⼀定⽐例进⾏奖励。每季度的最后⼀个⼯作⽇为结算⽇,次⽉的15⽇发放。 四、销售费⽤定义四、销售费⽤定义
销售费⽤是指差旅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和各种公关费⽤等(展会除外)。 五、销售奖励薪资计算⽅法五、销售奖励薪资计算⽅法
1、销售提成奖励
(1)市场部经理销售提成奖励 时间 项⽬类别 计划 提成⽐例
计划完成85% 计划完成90% 计划完成100% (2)销售员销售提成奖励 项⽬类别 提成⾦额(元/⼈)
四级销售员 三级销售员 ⼆级销售员 ⼀级销售员 经理级销售员
注:所有新进销售⼈员的级别核定为四级,以后按照其业绩对其进⾏考核,每三个⽉进⾏⼀次,对业绩达到上⼀级别者予以晋升级别。 2、销售费⽤控制奖励
(1)公司根据各区域的实际情况,对销售费⽤按销售责任书规定进⾏核定。 (2)费⽤控制奖励的计算
a)按项⽬的销售实际到帐收⼊的额度,以预先确定的⽐例记作销售⼈员的销售费⽤预算额度。 b)销售⼈员的销售费⽤包括:差旅、交通、补贴、通讯、业务招待等费⽤。
c)⾄结算⽇尚未进⾏报销的,其借款额暂记为销售费⽤进⾏结算,与实际报销额的差额在下次结算时进⾏补差。
d)销售费⽤额度在扣除销售实际发⽣费⽤后,剩余部分奖励额为剩余额度的30%,每⽉25⽇结算⼀次。
e)根据到款额计算销售费⽤超过额度的,公司在销售责任⼈的奖励或薪资中以超额部分的30%的⽐例予以扣除,每⽉25⽇结算⼀次。 六、费⽤标准六、费⽤标准
1、销售⼈员的差旅费按公司标准报销。
2、电话费和出租车费、出差补贴按责任书定额确定,每⽉结算。 3、招待费使⽤应电话请⽰并获得许可,否则不予报销,费⽤⾃担。 七、其他规定七、其他规定
1、年度结算截⽌⽇为12⽉25⽇,新年度重新计算。 2、员⼯个⼈所得税由个⼈⾃理。
3、员⼯对⾃⼰的薪酬必须保密,违者将按辞退处理。
4、员⼯⾃⼰辞职的,在辞职之⽇尚未进⾏奖励发放的,不再发放。
5、公司辞退的,在辞退之⽇尚未进⾏奖励结算的或已进⾏结算但尚未发放的,公司将在发放⽇按规定继续发放。
6、 因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销售责任⼈更换的,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发放。
7、 销售⼈员应严格按公司的销售政策及管理规定执⾏,否则公司有权取消其激励薪资。 8、 销售⼈员连续⼀个季度未完成公司销售指标的,公司有权对其降薪。 ⼋、附则⼋、附则
1、本⽅案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资源部,修改时亦同。 2、本⽅案如有未尽事宜,从其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 3、本⽅案⾃颁布之⽇起开始执⾏。
销售⼈员奖励⽅案篇⼆: 1.⽬的:
⿎励有益于公司发展的⾏为,充分发挥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公司管理⽔平,确保公司⽬标的顺利完成。 2.奖励条件:
公司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由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酌情签报,予以奖励。 2.1对重⼤、关健任务的完成作出贡献的; 2.2对完善公司管理提出可⾏性⽅案的; 2.3配套设计过程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
2.4从事有益于公司的发明和改进,对提⾼⼯作效率、提⾼产品可靠性、提⾼产品性能⽔平等做出贡献的;
2.5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增加销售、改进服务质量、节能降耗、节省费⽤有明显成效的; 2.6提出合理化建议,有益于维护、提升企业形象的;
2.7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利益的⾏为,能事先发现或防⽌,⽽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2.8遇到⾮常变故,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从⽽减少公司财产损失、⼈员伤亡的; 2.9具有优秀品德,可作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树⽴良好风⽓的; 2.10⼯作积极,业绩突出的;
2.11不属于本职⼯作(或分管领域),主动协助他⼈⼯作,使他⼈计划、⽬标得以提前完成的; 2.12对营私舞弊或违纪⾏为检举并确有证据的; 2.13其它奖励的情况。 3.奖励办法
3.1奖励⾦额。奖励⾦额范围如表1,奖励的具体⾦额由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单项奖励5000元(含5000元)以内由公司总经理最终确定,单项奖励超过5000元时由股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最终确定。
3.2合理化建议的申报、奖励程序 3.2.1季度奖励:
正常的奖励申报、审批每季度进⾏⼀次,于次季⾸⽉10⽇前按规定程序上报到公司办。申报程序如下:
3.2.1.1所在部门或公司办填报《销售公司员⼯奖励申报表》(见附表); 3.2.1.2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3.2.1.3申报表交到公司办;
3.2.1.4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
3.2.1.5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并确定奖励⾦额。单项奖励超过5000元时须报股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批;
3.2.1.6公司办复印申报表存档;
3.2.1.7通知申报⼈凭申报表到公司财务办领取奖⾦;
3.2.1.8财务办凭申报表发放奖⾦,并保存申报表。员⼯销售奖励⽅案。 3.2.2即时奖励:
3.2.2.1公司总经理有权直接对公司员⼯进⾏单项5000元以内的即时奖励;
3.2.2.2公司副总经理有权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提出单项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即时奖励申请,由总经理直接审批;
3.2.2.3部门领导有权直接向总经理提出单项500元以内(含500元)的即时奖励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审批;
3.2.2.4即时奖励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直接到财务办领取奖⾦;
3.2.2.5权限规定:对副总经理的奖励只能由公司总经理提出,对部门领导的奖励只能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提出。 4.监督
所有的奖励均在公司办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开,并在整个销售公司发⽂通报。对违反公司奖励规定的⾏为,员⼯有权向销售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或股司有关部门举报。 5、其它
本制度由公司办负责解释,⾃20xx年9⽉1⽇起实施,此前发布的《销售公司员⼯奖励办法》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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