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二0一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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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和项目财产安全,严肃追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安全领导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监督责任,项目其他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1、督促落实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本项目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各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负责与协作队伍签订生产安全目标责任书或者安全生产协议。按有关规定要求协作队伍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5、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本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出整改。
6、建立安全经费投入台帐,安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7、对本项目的危险源要进行辩识风险评价,对辩识评价出的重大危险因素,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
8、据国家安全标准、规程、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9、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10、对本项目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 11、参与重特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12、发生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实行责任追究制,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部部长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
2、明确项目各部门、各分部、施工队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掌握项目安全生产具体情况,督促、检查各分部、施工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参与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或者督促实施。
4、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例会,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安全生产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和不定期的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整改后必须复查,并做好记录。
5、参加各分部、施工队的安全评价审查,负责审查劳务协作队伍资质、
条件和证照等资料。
6、组织落实项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7、落实项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
8、监督各分部、施工队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9、参与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10、对各施工队进行安全生产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三、专(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掌握本项目从业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做好本项目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出和进行整改。 3、认真填写各项安全活动记录,做好各类安全考核和管理台帐。 4、按时组织和参加本项目安全生产例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组织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竞赛。
5、负责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领导,积极协助领导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6、发生安全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处理,协助现场警戒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范围。
7、安全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事故性质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从业人员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1、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是的。
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3、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得力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
从业人员属于以上五条造成安全事故的,按事故性质和经济损失大小,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范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领导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予以监督实施,指导和支持安全人员工作。
3)、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拒绝安排不合格(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教育、培训和患有禁忌症)的作业队或人员上岗作业,必须安排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其准操类别工种进行特种作业。搞好安全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及时研究和分析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
5)、编制和实施施工组织计划,设计与配套的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6)、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实施,加强重点、难点工程和特殊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7)、落实安全经费,搞好安全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保证劳动保护所需物资。
8)、合理规划使用施工作业场所,充分保证安全技术要求,做到安全生产,环境整洁,文明施工。
9)、按规定给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10)、严格审查劳务协作队伍资质,不得将工程承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加强劳务协作队伍和民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和检查监督,并与劳务承包商签定专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11)、当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作业或者相邻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做好协调工作,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12)、加强物资设备安全管理,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3)、严格执行国家对已燃、已爆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4)、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如实上报,组织排除救援,安抚职工和保护现场。参加事故分析和调查处理,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15)、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和生活条件的合理建议,遇有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要以人为本,及时组织撤离或采取有效措施,
避免人员生命健康受损。
16)、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保证从业人员劳逸结合,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17)、制定和实施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预案。发生事故后,要组织人员全力抢险,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企业和当地政府的有关部门。并要本着“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和从业人员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或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责任追究不放过)的原则。
2、项目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项目工程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管生产同时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列会,定期参加安全检查,对因施工组织、安排不合理造成的事故负责。
2)、支持安全员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3)、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贯彻实施。
4)、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作业队伍和从业人员以及进场设备的审查和把关工作。
5)、负责保证施工现场各种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6)、组织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对发生的事故或常见违章和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分析,弄清原因、找出规律、采取措施。
3、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公
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对生产安全问题负技术责任。
2)、编制和实施施工组织计划,认真设计与之配套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组织向从业人员讲解安全技术要求,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3)、参与编制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参与关键岗位人员操作技能的考核和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4)、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实施,加强重点、难点工程施工和特殊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确保施工安全。
5)、经常检查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纠正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责任认定和整改意见,并予以解决。
6)、发生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排险救援,参加安全事故分析和调查处理,指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方案。
7)、执行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8)、合理规划和使用施工作业场所,充分保证安全技术要求,做到安全生产、环境整洁和文明施工。
4、项目机材科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加强机械、设备管理,督促机驾、操作人员坚持维修、保养制度,保证机械设备良好运行。
2)、认真组织机械设备调配,做好机械、设备转场、运输、拆卸、安装、调试和检修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3)、加强物资、设备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虫害,防锈蚀和质量保证工作。
4)、认真执行国家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安全正确管理规定,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并加强安全检查监督。
5)、随时掌握机驾人员、操作人员情况,加强机驾、操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合理安排机驾、操作人员工作,不得疲劳驾驶和疲劳作业。
6)、掌握机驾、操作人员技能情况,做好以老带新和三级教育,把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
7)、发生安全事故,组织排险、救援工作。 5、项目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
2)、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动态,向项目经理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4)、了解本项目从业人员的素质,合理使用人才,发现危及生产安全岗位的不能胜任的人员,及时给领导提出撤换意见。
5)、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办证工作,督促特种作恶业人员持证上岗。
6)、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协调工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安全生产形势、情况。
7)、调查了解劳务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资质、能力,提醒项目经理不能将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8)、检查、督促劳务分包商、施工队伍加强安全管理,拟定项目与劳务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9)、做好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防止损毁档案资料和泄露有关秘密。 6、项目财务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检查、督促出纳员按规定保管现金、支票,防止被盗、被抢和被骗等案件发生。
2)、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所需的经费。
3)、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资金。 4)、做好财务档案、资料安全管理,防止毁损和泄密。
5)、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监督,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7、项目工程科安全生产职责。
1)、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书,并作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签认。 2)、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要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组织施工的同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3)、参与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项目的审查和验收工作。
4)、在新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技术,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在试制、投入施工生产前,负责提供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妥善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5)、安排施工时,必须考虑到人力资源、机械设备的负荷能力,组织搞好均衡生产。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
防范措施。
8、项目工程科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计划和安全技术规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深入施工现场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组织整改事故隐患,及时处理重大危险源,并向领导汇报。
3)、加强特殊作业和重点、难点工程作业的安全控制,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执行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不得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5)、合理规划和使用施工作业场所,充分保证安全技术要求,做到安全生产、环境整洁和文明施工。
6)、参加事故调查处分析和理,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方案。 9、项目试验室安全生产职责。
1)、制定试验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等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2)、负责检查、鉴定和试验工程项目的材料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的要求,及时提出报告。避免因材料的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
3)、试验人员接到现场试验任务后应积极、灵活、细致地完成任务。在作业过程中要反应灵敏,防止受到其他作业人员、机械的伤害。
4)、妥善保管和使用有害化学物品,避免伤害自己与他人。
5)、爱护试验仪器设备,做到定期维修保养并妥善保管,确保试验仪器性能完好、能安全使用。
6)、试验结束后清扫场地、放好试验仪器以及做好化学物品的存放和废弃化学物品处理工作,保持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做到干净卫生、安全可靠。
10、项目试验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按规定检查、检测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的安全性能。对危及生产安全的材料、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或者使用。
2)、检查、督促因质量问题危及生产安全的工程、材料、设备采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
3)、做好实验、检测等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实验专业用电的安全管理。
4)、制定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措施方案。
5)、参与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防止质量事故的整改措施。
11、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1)、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意见,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协助班组长组织全组职工安全学习,做好对小事故的处理和记录,加强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要求,协助班组长搞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工程技术培训。
3)、参加事故分析和安全检查,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4)、维修保养或指定专人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具,设施、标志等器材。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超级上报违章指挥行为。 6)、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班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12、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监督员职责。
1)、督促爆破作业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爆破安全规程。
2)、督促爆破作业单位执行双人领取爆破器材,雷管、炸药分开运输,施工现场分开堆放和派人守护等规定。
3)、督促爆破作业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爆破器材和其它非施工使用爆破器材。
4)、督促爆破作业单位将剩余爆破器材按时退回库房。 5)、纠正违章爆破作业,向项目领导汇报爆破作业安全情况。 6)、在当天消耗爆破器材记录上签字确认。 13、操作工、电工安全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场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下达的生产任务。
2)、操作人员要学习好设备的使用说明,懂得设备的构造、性能和正确使用方法,熟悉各种仪表的正确检查、观察方法。
3)、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操作工必须在机械设备完好的情况下,才能开机生产,严禁机械设备带病工作,造成安全隐患。
4)、设备起动之前,必须鸣笛示警,使各方人员互相联系,确定都准备好后方能起动运行。
5)、设备运行过程中,应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测,及早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6)、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工程规范,不能擅自更改级配,严格控制骨料温度,油不化,不出花料、老化料、低湿料。以生产出优质合格产品。
7)、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熟练的维修技能,要严格遵守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安全措施。
8)、在全部或部分停的电气设备线路上工作,必须完成停电、验电,悬挂标示牌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9)、在不停电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必须使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电检修使用的工具应经过检查和试验。
1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2)、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接受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指令。
3)、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了解掌握和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自觉遵章守纪。
4)、自觉地接受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班前班后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其安全可靠。 6)、正确佩戴、使用和保管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7)、有权了解现场安全状况和危险部位情况,有权拒绝违章和冒险作业指令。
8)、向上级举报强令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及时向领导报告本职岗位上的不安全因素和情况。
9)、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危险时,主动投入抢险排险工作中。 10)、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现场领导,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15、劳务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领导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工地开工前,须做好施工机具维修,保养和防护用品的准备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要求,在执行中如需变更,经原编制,审批部门(工程科)批准。
4)、每天按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措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书向班组长交待。
5)、定期召开工地的安全工作会,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明确时间,进度。)
6)、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支持和配合安全技术人员的各项工作。 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隧事故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8)、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16、普工安全生产职责。
1)、要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严禁无证进行特殊作业,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
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事故或未隧事故,要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或扣压合理化意见。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超级报告有关部门。
7)、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护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17、项目安全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项目日常安全监督和管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是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公机构。
3)、编制安全教育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搞好安全宣传。 4)、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业务活动,监督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5)、检查、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认真执行国家对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检查监督。
7)、督促特殊作业人员过程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岗制度。
8)、定期向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情况,通报安全信息,及时传达项目安全决策,并监督实施。
9)、组织、指导项目分包安全机构和安全人员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定期进行项目安全考核。
10)、发生安全事故,组织抢救伤员,维护秩序,保护现场,并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18、项目施工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做到“管生产同时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参加安全检查,对因施工组织、安排不合理造成的事故负责。
2)、严格要求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和生活条件的合理建议,遇有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要以人为本,及时组织撤离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生命健康受损。
3)、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贯彻实施。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作好从业人员以及进场设备的审查和把关工作,禁止不合格的人员或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5)、负责保证施工现场各种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6)、在新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技术,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在试制、投入施工生产前,负责提供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妥善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7)、安排施工时,必须考虑到人力资源、机械设备的负荷能力,组织搞
好均衡生产。
8)、认真传达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精神,认真落实项目各项制度。 19、项目施工队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项目“施工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配合施工队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对作业人员进行合理安排。
2)、做到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人员安排不合理造成的事故负责。
3)、组织班组岗前培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配合项目安全部门作好各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参加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严格要求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和生活条件的合理建议,遇有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要以人为本,及时组织撤离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生命健康受损。
5)、配合施工队负责人作好一般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生产恢复工作以及重大安全事故的及时汇报工作。
6)、经常到各施工作业面检查工作,主动听取作业人员的汇报,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对发生的事故或常见违章和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分析,弄清原因、找出规律、采取防范措施。
7)、配合施工队负责人作好从业人员以及进场设备的审查和把关工作,禁止不合格的人员或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8)、配合项目安全部门共同搞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9)、认真作好安全日志。
10)、认真传达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精神,认真落实项目下达的各项安全工
作。
20、项目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项目“施工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置,对作业人员进行合理安排,是所施工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2)、做到“管生产同时管好安全和环保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对因施工布置、人员安排不合理造成的事故负责。
3)、组织班组岗前培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作好各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参加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严格要求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和生活条件的合理建议,遇有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要以人为本,及时组织撤离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生命健康受损。
5)、做好一般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生产恢复工作以及重大安全事故的及时汇报工作。
6)、支持安全员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对发生的事故或常见违章和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分析,弄清原因、找出规律、采取防范措施。
7)、作好从业人员以及进场设备的审查和把关工作,禁止不合格的人员或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8)、负责保证施工现场各种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9)、配合项目安全部门共同搞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10)、认真传达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精神,认真落实项目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
21、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项目日常安全监督和管理。
2)、拟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安全组织,编制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认真填写安全记录。
3)、编制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新从业人员、进场、复工和换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对这些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经常进行自检或抽检。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发现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指挥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并报告现场负责人。
6)、参加项目临时建筑、临时设施工程的开工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试运转工作,保证生活设施安全可靠和满足从业人员的健康需求。
7)、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给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从业人员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8)、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从业人员的特殊职业健康工作。参与文明施工现场建设工作。
9)、认真执行国家对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检查监督。
10)、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安全事故报告、登记、统计、分析、预防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措施。
22、油库值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专人进行安全管理。
2)、做好油库的安全工作,各种型号的油料必须按顺序分类存放,机车加油时,必须清除火苗,熄灭引擎。
3)、严禁在库房内吸烟,使用电炉、煤油炉、存放雷管炸药等。 4)、外单位人员未经库房人员及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准进入库房内。 5)、必须妥善保管库房内的消防器材,做到及时安装和补充。 6)、油库内禁止安装电灯、电线及用电设施。
7)、库房人员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严防坏人进行破坏活动。 23、爆破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对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爆破安全规程和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2)、坚持持证上岗,随身携带爆破员证。
3)、按规定领取、保管爆破器材,防止丢失、被盗和发生安全事故。 4)、按设计要求和装填规范装填爆破器材。
5)、爆破作业时注意观查危险区内情况,当人、畜全部撤出危险区后,按指挥员指令进行爆破作业。
6)、爆破作业完毕后,20分钟内禁止人、畜进入,防止意外。 7)、发现盲炮或者疑有盲炮时,应当尽快通知指挥员,并在盲炮未处理完毕前禁止人畜进入。
8)、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及时处理盲炮。
9)、没有当地县级公安机关的批准,不得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居民聚居、风景名胜和其它重要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
10)、爆破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可向上级或者越级报告。
11)、发现爆破器材有不合格品或者变质、失效时,应当停止作业,并向领导报告。
12)、在当天消耗爆破器材记录上签字确认。
13)、根据县级公安机关的批示,在经理部及公安机关的主持下,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销毁变质、失效爆破器材。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能依靠群众,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而且还能揭露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明确重点,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一、安全检查要求和形式。
1、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领导、群众、安全部门及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原则。每次检查要有明确的重点、目的和要求,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按轻重缓急制定计划,指定专人限期解决,对危及职工安全的险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直至停产整改,并报告领导处理结果。
2、安全检查实行定期检查、经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检查、综合性检查等多种形式。
1)、开工前的安全检查。
工程开工前由安全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将开工的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交底,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积极配合上一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分部每日组织各施工队进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3)、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使用《事故易发点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焊接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4)、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
5)、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3、安全检查记录:定期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施工队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或《事故易发点检查表》。
二、安全检查内容。
1、项目部组织的检查以“五查”(既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整改落实)为主,重点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是否符合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检查每个工班的安全管理状况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以便指导基层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分部组织安全科及有关职能部门和现场负责人对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工地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地上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的设施。
3、施工队工地负责人组织本工地有关人员对本工地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不安全的隐患,本级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4、班组每班检查,检查本班组作业环境及周围环境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状况,自己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处理,做好交底记录工作。
三、安全隐患的整改。
1、检查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本着从实际出发,分轻、重、缓、急予以整改解决。要克服检查走过场不整改的形式主义,对安全生产的隐患要抓住不放,安全部门一定要对工地上较大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予以复查认可。
2、要做到边查边改,件件要落实,桩桩有交代,整改责任到人,要做到“三定”、“四不准”。“三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四不准”
指凡是施工队解决的问题不推给班组,凡是部门解决的问题不推给施工队,凡是分部解决的问题不推给部门,凡是项目部解决的不能推给分部。
3、分部要建立整改台帐,便于各级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也有利于分清各自的责任。
4、程序
整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复查: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销单:有关部门复查被检查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意见单》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单。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及集团各种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人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开工前,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 1、第一级交底:项目经理对经理部各部门和管理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有:分部分项安全技术要求,危险源的控制,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
2、第二级交底: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对分部各部门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工种的作业,设备的安装、拆卸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等。
3、第三级交底:分部各部门对施工队或班组、施工队或班组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要求。交底内容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作业环境要求、本工种操作的注意事项,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注意事项,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个人防护措施等。
三、特殊工种的作业、重大危险点防控、雨季冬季施工、高处作业等由分部总工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由经理部总工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对新进场人员、转岗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六、不同的施工阶段都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七、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要全面准确。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交到作业工人,要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八、安全交底后,项目部总工和分部总工、安全员、施工队长或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和杜绝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三违”,实现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1、 凡是与施工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部和分部负责人、专职
安全员、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证件复审培训)。由项目安全部组织实施。 2、 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由项目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二、 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1、 电工、焊工、架子工、锅炉工、机动车驾驶员、起重工、爆破工等
特殊工种,由项目安全部组织进行培训。
2、 凡经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发证的电工、焊工、架子工、锅炉
工、机动车驾驶员、起重工、爆破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造册登记证件号码,取证日期必须登记清楚备查。
3、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期进行复审。 三、 做好其他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除项目部和分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包括其各岗位的工人和临时聘用的人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1、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一)凡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应进行项目部、分部(或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农民工每年必须接受再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1)、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有: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2)、分部(或施工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有:本分部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有: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配合施工的劳务队工人进场,由专职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劳务队长或工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2、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施工队应及时通知分部安全科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并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册),教育工作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的工人由项目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四、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
1、项目部、分部分别建立健全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账,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2、做好教育培训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参加培训和考核的人员需签字确认,教育培训教材、资料的发放要有领用记录,培训现场要有图片或影像资料。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 以多种方式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1、 项目部、分部或者施工队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学习。 2、 公司、项目部、分部或者施工队组织的安全演习和岗位练兵。 3、 班组长每天上班前召开班前安会议。 1)、班组长同与会班组成员一同做安全宣誓。
2)、班组长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并结合生产内容及作业点、成员精神状态等情况,分析存在的危险因素,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3)、让个别成员谈谈操作安全经验或某项操作的特殊体验。 4)、每天召开班前会,并作会议记录,由每位与会成员签字确认,以备发生事故时查阅,可便于查清原因、分析责任。 二、班前活动的主要内容。
1、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会议指示精神。
2、安全知识竞赛、考试,安全操作演练,安全技能评比等。 3、班前会的内容。
1)、班组长介绍生产形势,明确生产任务,落实每个成员的任务、责任、工作范围,并交代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2)、班组长根据现场条件、工作环境,组织好生产作业方案的学习,做好危险点分析、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各班组负责人或专(兼)职安全员,应在操作工人上岗前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然后由班组负责人召开成员班前安全会,针对当日施工的部位,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上岗前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四、班前会是班前活动的主要方式。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班前会天天开,一天一个主题。 2、班前会要简单明了,内容全面。
3、班前会要有经验介绍和“三违”者谈教训等形式,不要死板和教条。 4、班前会要丁是丁,卯是卯,语言精练,具有说服力,使之入耳、入脑、入心。
5、班前会要针对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的人和事,分析原因,灵活有效。 6、对出现的事故,要分析透彻,吸取到教训,切实达到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7、对违章人员,要在会上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以教育其他班组成员。 8、在班前会上,总结一个班或一周、一旬、一月的工作要以表扬为主,即使批评也要有理有据,使受批评者心服口服,达到教育的目的。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按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措施布置工地的消防工作。
一、建立消防制度。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及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安排防火值班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工作。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4、将本工地的各项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完善岗位防火责任。 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按照《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第九分册《安全生产及管理》2.2.2的要求配备消防防护设施。
三、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乙炔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
8、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定期检查本工地的消防重点和危险部位,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11、对本项目参建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12、发生火灾,立即组织灭火,并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工作。
13、按“四不放过”原则查处火灾隐患,协助上级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14、易燃易爆物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专人操作使用,购好、管好、用好消防器材,易燃易爆品在做好防护措施以后立即放入防爆仓库。
15、严禁在宿舍私接电炉,严禁用电炉取暖,不乱拉乱接电线,消除一切隐患。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治安保卫制度
一、安全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做好生产治安保卫工作。
二、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
三、严格执行佩带出入卡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四、严禁小孩,孕妇和其他非工作人员在工地内停留。
五、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加以制止,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六、工地出口处应安排专人值班,对出入工地人员车辆进行检查。 七、治安人员要定时检查工地的灭火器材及其他安全设施,对三无人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处理。
八、对外来访人员实行登记管理。职工家属子女来队探亲必须先到综合管理部登记。
九、家属及子女不得随意寄住和往返施工现场,如任意游留施工现场,发生意外,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十、宿舍内严禁使用煤炉、电炉、电炒锅、电饭煲。加工饭菜,一律到伙房,违者按规章严加处罚。
十一、家属宿舍除本人居住外,不得任意留宿他人或转让他人使用。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有效防范工伤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国家的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事故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报告应当准确、及时、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2、事故报告的时限和部门。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a、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b、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c、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
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c、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4、事故补报和续报。
1)、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给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2)、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应当及时续报。 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
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日续报。
三、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事故发生时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3、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4、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随时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项目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单位和项目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项目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报指挥部后,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项目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每起事故处理结案项目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六、生产安全事故档案及上报。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事故快报表。 4、事故调查笔录。
5、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技术鉴定等资料。 6、事故调查报告。 7、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8、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9、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 10、其他有关的资料。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职业卫生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项目从业人员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特制定本职业卫生责任制度。
一、项目综合部、分部综合办是项目部、分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项目安全部、分部安全科负责进行检查监督。项目综合部、安全部负责对分部、施工队和班组的食堂安全卫生进行监管。
二、建立好项目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体检。
三、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洗手消毒,穿戴工作服、帽,保持个人清洁卫生。食品原料进货应有验收制度,专人负责,以达到原料新鲜,无腐蚀变质,清洗要彻底,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食品储存室应当采取灭鼠、防鼠措施,食堂夏季必须落实灭蝇、防蝇措施。
四、食堂工作间应当设置排油烟装置。排油烟装置必须设集油器,并经常清除油渍。食堂污水排放应当设油污净化设施,直接排放的应达到二级排
放标准。
五、项目部、分部或施工队对从业人员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工作条件。
六、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和急救器具专用柜和相关设施,并有禁止饮食以及操作要求的警告标志。
七、对从事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从业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病疗养等措施。
八、对职业卫生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等)危害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必须经分部安全科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施工。
九、项目工程部门及施工队要对从业人员职业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设备及物资供应部门要对所购进职业卫生设备、防护器材的质量负责,安全部门对项目职业卫生设施实行检查监督管理。
十、项目必须加强高温季节高温岗位及其它岗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充足供应防暑降温药品及合格卫生的清凉饮料,做好高温岗位巡回医疗工作和中暑职工的急时抢救工作。
十一、各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向从业人员提供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 十二、建立职业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便急需。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的作用、保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有效应对各类事故和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宣传培训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评估、修订、发布、备案、培训、演练、监督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项目安全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综合监督管理,项目经理是项目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发布、备案、培训与演练工作,落实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
第二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发布
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制,相互衔接,形成体系,满足应急救援管理和应急救援需要。
二、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安全部制定,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发布并备案。
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应急救援领导机构、组织体系和相关工作机构职责,列出应急救援体系框图,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和应急处置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坚持平战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对人力资源、财力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等作出应急保障方面的规定或说明,明确事故救援预案生效和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和修订等管理规定。
五、项目在制定各类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时,应符合相关安全方面技术要求。
第三章 应急救援预案备案与演练
一、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项目安全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二、项目安全部应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归档,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管理,便于应急救援预案调阅和使用。
三、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并记录备案。
四、加强应急救援内容宣传培训,应使每个参与者了解并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程序与方法,提高应急救援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情况,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总结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修订。
第四章 监督检查
一、安全部应切实加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监督管理,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并将监督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二、发生事故时,应根据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等情况,及时启动相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于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或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不及时导致滋生、衍生事故发生,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等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应急救援体系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在事故发生时,通过应急体系各个组成部分的快速反应,准确地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使应急资源发挥其最大化功效,有效预防和降低事故的损失和影响程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应急体系管理制度。
一、应急体系组织机构和职责。 1、应急体系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3)、各类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4)、突发性事件工作小组。 2、各机构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1、负责项目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应急机制的建立和监督应急体系的有效运转。
1).2、负责项目应急工作制度的建立。
1).3、统一指挥和协调项目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组织项目事故应急预案的演习、评估、修订。 1).5、负责项目总体系预案和专项预案的应急指挥工作。 1).6、协调应急工作中与外部应急能力的联系。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2).1、负责社会综治应急预案的制定。 2).2、负责社会治安综治工作制度的建立。 2).3、协调综治案件和灾害事故。 3)、项目各类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职责。 3).1、当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2、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的指挥工作。 3).3、各专业组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3).4、搞好事故应急恢复工作。 4)、突发性事件工作小组职责。
4).1、对突发性事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4).2、对突发性事件进行统一协调指挥。 4).3、控制突发性事件事态发展。 二、应急队伍建设。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队伍,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2、事故应急救援抢险队伍,由从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事故现场救援抢险工作。
3、事故应急决策队伍,项目成立以总工为首、工程部门组成应急救援技
术决策队伍,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三、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
1、接警与响应级别确定。接到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做出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
2、应急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通知应急相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成立现场指挥部等。
3、应急救援行动。相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工程抢险等有关应急工作,技术专家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4、应急恢复。救援结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主要包括:现场清理人员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
5、应急救援结束。执行应急救援关闭程序,由总指挥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四、应急体系工作机制。
项目要建立以下机制确保事故应急体系的正常运转。 1、 指挥机制。
项目“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事故应急体系指挥机制,在紧急情
况发生时,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条件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所有救援设备和物资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统一调配,以便最大限度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2、 响应机制 。
项目根据事故影响的范围大小和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将事故紧急情
况分级,制定相应的分级响应标准,对不同的相应级别,相应地明确事故的
通报范围,应急救援的启动程度,应急力量的出动和设备,物资的调集规模,疏散的范围等,项目事故响应级别分为:Ⅲ(黄色)Ⅱ(橙色)Ⅰ(红色)。
3、 演习机制。
项目建立事故应急体系演练机制,对制定的各类预案和专项预案进
行演练,应急演练的具体形式包括桌面演练和实战模拟演练,按演习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纠正。
4、 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项目建立事故应急体系监督、检查、考核机制,落实应急体系的各
项制度、促进项目应急体系能力。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群防群治制度
群防群治是群众性、互助性自防自治活动的简称。具体说来,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专门机关指导下,群众自己组织起来,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所在地区,或单位治安的一种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原则。
为了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建设平安工地,预防社会治安问题,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群防群治组织体系。
项目成立群防群治领导小组,项目经理负责群防群治的全面工作,分管生产安全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项目其他领导和分部领导负责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群防群治工作的直接管理。
二、 建立治安保卫制度。
项目部和分部都要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根据当地社会治安状况建立项目部和分部的治安保卫制度。
三、 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1、项目安全部和分部安全科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收集掌握作业场所治安情况,为治安管理提供信息源。同时,强化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和实战应
用,及时向群众发布预警信息。
2、在施工作业队培养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队伍。通过治安积极分子了解收集治安信息。
3、配合当地派出所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项目部和施工现场不得留宿不熟悉和没有进行暂住人口登记的人员。
4、项目部或分部安全员和施工队安全员每天要在施工作业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做好单位内保检查。
5、在全项目的生活和作业区域,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
6、班组负责人在每日上班前召开的会议上,在布置生产任务和安全工作的同时,要向班组成员介绍社会治安状况、规范容易引起治安问题的行为。
四、在项目的安全经费中,要计划群防群治费用。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财务部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费”科目,按照使用类别明细分别核算。
二、项目须将土建工程造价款的1.5%作为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原则上由项目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或分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安全生产费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安全设备设施费用,对利用安全生产费形成资产的,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
4)、内外脚手架,即:落地架、悬挑架、门架、附着式提升架。 5)、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
6)、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
2、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4、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它安全防护费用。
5、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6、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7、安全生产检查与评比支出
8、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水质检测等)
四、项目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五、安全生产费的使用与报销,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项目编制《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投入及使用明细表》。 六、项目财务部编制安全生产费投入与使用报表,并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七、对项目安全生产费的投入与使用情况,由项目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安全生产费投入与使用的台帐、报表等。 2、实物与帐册是否相符。
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项目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安全生产费用要专款专用。
九、安全生产费用在财务部门报销后的凭据复印件应交由计量工程师整理汇总,按规定进行计量。
十、当项目编制的安全生产费不足时,应及时追加投入。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 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励:
全年无职(民)工因工死亡事故、无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大事
故和重大事故;无因我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无机械设备,无火灾,无高处坠落,无触电伤人等事故。
2、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
3、在抢救事故中,使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 4、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革新和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二、安全生产惩罚制度。
1、对于发生事故的施工队、班组和施工队、班组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一次死亡1人的事故,项目对施工队处以1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处1000元罚款。
2)、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项目对施工队处以2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处5000元罚款。
3)、因违章施工造成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的,项目对班组处1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处5000元罚款。
4)、发生机械设备、火灾、氧气、乙炔爆炸、高处坠落、触电伤人等事故,其中任意一项出现事故,项目对班组处1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处1000元罚款。
5)、发生事故不按规定期限内报告和调查结案的,查出一件事故项目对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处5000元罚款,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不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规程和规章制度,管理混乱,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忽视安全生产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2)、有谎报、隐瞒或任意延迟报告,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出的,项目荣誉受到影响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3)、在施工中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存在严重隐患,被业主通报或处罚的,被上级部门处罚的,除承担处罚费用外,项目将加罚责任人。
4)、指派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5)、对“安全整改通知单”执行不力,限期内不整改,而造成伤亡事故者。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规章等制度,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2)、发现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又不积极采取措施。
3)、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与已无关的机械、电器等设备。
4)、擅自拆除安全、防护、信号设施。 5)、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6)、非特殊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对有关人员重罚。 1)、发生事故隐患不报或虚报,拖延不报。
2)、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或以各种借口干扰正常的事故调查。 3)、不认真总结事故教训,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不坚持原则,包庇事故责任者。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风险辨识及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五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是构成施工的主要危险源,是导致施工现场及周围相邻人员伤亡、财产损坏、环境破坏等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危险源既存在于施工活动场所,也存在于可能影响到施工场所的周围区域。对危险源进行排查与辨识,确定危险源的风险等级,找出其存在的原因,制定分级控制方案,才能有效监控事故(危害)的发生。
一、对危险源点进行排查、辨识、分类。
1、组织发动职工、专业人员,从人、机器、环境三方面入手,对生产作业场所和岗位的事故隐患、职业危害进行系统的排查。
2、辨识、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以及《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对建筑施工危险源进行辨识,是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基础性的、迫在眉睫的工作。
1)、危险源的分类。
建筑施工危险源可分为两类,一是在安全管理体系方面,二是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办公区、材料保管区和仓库、油库等场所。
2)、安全管理体系危险源辨识 。
主要指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的岗位职责、特殊工种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以及各项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可分为以下6类:
2).1、安全教育培训不足;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因缺乏安全操作技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2、未制定详尽、操作性强的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度。
2).3、安全检查制度未严格执行,对安全检查中发现需整改的问题没有及时跟踪复检。
2).4、对施工人员管理薄弱,酒后作业、疲劳作业所形成的危险源。 2).5、安全投入不足,保障安全生产的资金不到位。
2).6、未制定并实施劳防用品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检查制度,各项管理未形成闭合环。
3)、施工场所危险源辨识。
3).1、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处、临边作业、临口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佩戴安全绳(带)等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
3).2、施工装置在焊接、金属切割等施工中,以及各种施工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安全标准,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
3).3、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时发生高处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
3).4、施工用易燃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爆炸或人员中毒意外。
4)、施工场所周围地段危险源辨识。
4).1、油库未建立专项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欠缺或失效;油库被盗泄漏发生火灾;加油作业时吸烟、使用明火照明;装卸操作不当引起泄漏发生火灾;打手机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2、施工区域公用道路未设立公告牌、警示牌;路面维护不及时,维修路面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安全通行基本要求;公路周围施工对通行构成威胁时,未设监护人员或设岗断路;未与业主、当地交通、路政部门沟通协调通路安全事项;未与业主、当地政府、相关方建立公共安全联防及应急救援机制。
4).3、混合作业区域各单位职责不清,管理混乱,未签订施工安全互助协议。
4).4、用装载机运送氧气和乙炔瓶;车辆装载超重或过满,捆绑不牢,运输车况不良,车速过快,未按规定路线运输,未设押运员等。
4).5、施工临时用电,安装完毕未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
4).6、储存、生产和供给的设施、设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重件、超大件运输。
4).7、群众性重大聚会,危险场所,娱乐场所、重要设施等的消防安全,地质性放射物质群体性危害,突发的集体性中毒事件,流行性传染疾病事件,突发的自然灾害,大型发电机组安装等。
二、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危险等级的确定。
1、由劳动保护、安全技术人员和工人组成的评价小组进行评价。 2、风险评价采取LECD法。 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值 0.1 0.2 0.5 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实际不可能 极不可能 很不可能 分数值 3 6 10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可能,但不经常 相当可能 完全可以预料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0.1 1 2 频繁程度 非常罕见的暴露 每年几次暴露 每月一次暴露 分数值 3 6 10 频繁程度 每周一次暴露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连续暴露 3)、危害的大小(C)。 分数值 1 3 7 15 40 100 可能出现的结果 经济损失(万元) 0--1 1--10 10--50 50--100 100--200 200以上 可能出现的结果 伤亡人数 少量人员轻伤 多人轻伤 一次重伤1—2人 死亡1—2人、重伤3—9人 死亡3—9人、重伤10—49人 死亡10—29人、重伤50人以上 4)、风险值(D)。 D=LxExC
3、危险等级的确定。 危险等级 1 2 3 4 5
三、风险管理。
1、对于D值大于70的危险源作为最大安全风险,要编制重大安全风险清单进行控制。
2、依据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制作现场警示标识。 3、分类印制安全提示卡,明确各危险源的责任人。
风险值(D) <20 20--70 70--160 160--320 >320 危险程度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4、制定相应的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2)、风险辨识及管理制度。 3)、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下一步安全重点工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项目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研究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和解决存在问题,对安全隐患制定有效的防范、整改措施,每次例会都必须有详细具体的记录。
三、分部负责人每周召开由施工队负责人、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例会,汇报和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领导指示,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四、各施工队每天上午召开生产调度会时,要按照“五同时”的要求,对安全工作进行讲评和详细布置。
五、各工作班组每天召开班前会时,要根据当日生产任务,有针对性地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临时性工作要制定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熟知措施内容。
六、每周一为项目安全生产活动日,安全活动以班组为单位,由班组长负责组织,落实安全活动日内容。
1、安全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 2、安全活动日内容:
1)、由班组长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布置本周安全工作重点。
2)、针对季节性安全工作重点或特点,班组成员开展讨论并做好记录。 3)、组织各类事故和先进经验的学习和教育。 4)、组织规章制度或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学习。 5)、组织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知识的学习。 6)、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排的专项内容。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油库管理制度
一、油库值班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工作素质。
二、油库值班人员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脱岗。 三、油库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四、油库的建筑必须合理,必须有合格的防雷设施。
五、库区内严禁烟火,库区5m内禁止动用明火及吸烟,禁止放置危险品。 六、切实加强防火工作责任心,在油库周围必须放置消防砂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七、油库值班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知识。 八、油库值班人员必须完成对油料物品的日常巡视工作。
九、油库值班人员必须建立油料物品台帐,对油料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遵守材料部门的管理。
十、每月底值班人员应对台帐与库存物品进行核对,帐目与库存物品应相符。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一、要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
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部负责人、分部技术负责人等的姓名,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管理人员在现场应当佩带证明其身份的上岗证。
四、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安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五、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六、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坑穴
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七、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九、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十、工地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设置符合突击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一、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十二、采用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施工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采用符合规定的设备或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封闭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十三、与当地村委员会联合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不扰民,尽量不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发现问题主动妥善解决。
十四、主动与当地派出所配合做好当地治安保卫工作。 十五、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
1、各类材料按不同类别堆方整齐,保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 2、建立现场场容管理小组,专人督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施工现场做到硬地坪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保持整洁。 4、各工种要做到活完脚下清,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5、建筑垃圾每天清理,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6、生活垃圾清理至垃圾箱,不得污染。 7、宿舍、办公室、食堂保持清洁卫生。
8、施工中对噪声大的施工项目,不得深夜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9、冬季做好防冻工作,雨季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爆破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爆破物品的管理,使爆破物品的储存、使用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使用爆破物品前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接受公安部门全过程监控。
二、采购的爆破物品必须是由公安部门审批,由物资部门提供的合法物品。严禁采购和使用非法爆炸物品。
三、爆破物品的运输,必须由专车运输,由专人押运。雷管与炸药必须分车运输,严禁同车混装。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得从事其他运输作业。
四、代号库的建筑应合理,必须通过公安部门的验收标准。 五、爆破物品的入库、出库和清退,必须有完整清楚的台帐。 六、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范。
七、爆破员必须对领出的爆破材料负责,包括运输、临时存放、装药、警戒、起爆、现场消耗记录和退库,都必须亲自管理。
八、搬运爆破器材的人员禁止穿化纤衣服。
九、当天用剩的爆破材料,必须退回库房,严禁将爆炸物品带回宿舍存放。
十、代号库必须配备足够的防盗设施。防盗设施必须安全可靠。
十一、代号库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库房值班人员脱岗。 十二、雷管应放在专用木箱内,以免虫鼠等动物啃咬引起爆炸或失效,库内只准使用绝缘外壳的手电筒。
十三、代号库房应设备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库内必须干燥通风,使用安全照明设备。
十四、代号库房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铁锹、沙箱(池)、消防水池(缸)和灭火器。
十五、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代号物品库区,库区内严禁烟火,禁止一切火源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库房内禁止存放其它物品。
十六、建立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十七、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登记造册,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备案,在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地点,按公安部门提出的方案,妥善进行销毁。
十八、爆破物品申请领用制度。
1、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当日爆破作业需要到分部办理爆破器材请领手续。
2、审批爆破器材的人员,应当根据当日爆破作业的情况,核定领取爆破器材的数量。
3、项目分部机料科根据核定的数量开具爆破器材领料单。
4、分部机料科应当随时掌握爆破作业单位的爆破器材剩余情况,在审批和开具爆破器材领料单时予以扣减。
5、爆破作业单位只能凭当日开具的领料单领取爆破器材,否则保管员不
予出库。
6、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办理爆破器材请领手续和领取爆破器材。如需更换人员时,必须提前通知分部。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风险告知制度
为揭示和防范风险,加强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特制定本风险告知制度。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经理为风险报告主要责任人,安全部为风险报告的前头部门,各分部和施工队负责人为风险管理责
任人和联系责任人。
二、加强宣传教育。在工人入场时,分不同工种告知工种中存在的相应的危险源,使所有员工心里明白。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时刻注意提醒大家。
三、加强现场宣传和提示。对每个机械、电气设备,统一制作操作规程,并悬挂在相应的机械上,对有关的注意事项、危险源加以提示。在宿舍张贴隐患告知文件,在现场入口设置“进入施工现场,请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等安全提示,做到哪里有隐患,哪里就有警示提醒。
四、风险告知的实施形式。 1、三级安全教育时的风险告知。 1)、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 2)、对象:新进场职工和工人。
3)、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应急预案。 4)、方式:集中教育。 2、专项技术安全风险告知。
1)、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主管。 2)、对象:技术员、班组长、施工人员。
3)、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 4)、方式:集中交底。 3、班前教育安全风险告知。 1)、责任人:现场技术员、班组长。 2)、对象:施工工人。
3)、内容:工序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 4)、方式:施工现场教育。 4、安全巡查安全风险告知。
1)、责任人: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员。 2)、对象:施工现场人员、机械操作员、电工。
3)、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 4)、方式:现场告知、书面告知。 5、现场标识风险告知。
1)、责任人: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员。 2)、对象:施工现场人员、机械操作员、电工。
3)、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 4)、方式:现场书面告知。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领导值班及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为立足现场安全管理,强化项目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作业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术语定义。
1、领导:是指项目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内的其他成员。
2、现场带班:是指项目部带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值班:是指项目部领导在节假日期间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二、职责。
1、项目综合部门负责项目领导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编排,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本制度人员的考核。
2、值班领导和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严格落实制止“三违”行为的有关规定,及时检查、纠正作业现场
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严禁违章指挥。
3)、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5)、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值班或带班领导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三、管理要求 。
1、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本作业时段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2、领导值班,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在节假日在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3、正常情况下领导值班和现场带班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或带班结束后应给予相同工时的换休。
4、带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区域或时段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5、项目综合部门建立并保管领导值班及现场带班记录。值班或带班领导要认真填写值班或带班日志,值班或带班期间接到的电话、请示、报告等都要详细记载,随时处理,当班未了事项,及时移交综合部门处理。
6、值班或带班领导在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7、上一工作时段值班或带班领导必须与下一工作时段值班或带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8、如有紧急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值班或带班领导请示汇报,根据领导
意见迅速安排办理,并督促落实,了解结果,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有关领导反馈。
9、在值班或带班期间禁止娱乐、喝酒。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 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经营)。 4、起重机械作业(行车)。 5、各种筑路机械作业。
二、项目部安全人员定期检查,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需防护用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或使用防护用品,不得酒后作业,不能穿拖鞋和高跟鞋作业。
三、由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被地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四、项目部将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统计建档,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五、项目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
考核。
六、对以下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1、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复审的或无证操作的。 2、持证人员违章操作或管理者造成事故的。
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
4、持证人员复审不合格继续操作作业的。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现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的特种设备指:龙门吊、架桥机、电动葫芦、压力容器(氧气瓶、乙炔瓶)等各种设备。
二、特种设备的选用。
1、公司选购的特种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未取得生产制造资质的单位的产品不得购买。
2、公司特种设备选购部门应向特种设备生产厂家索取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三、特种设备的安装。
1、特种设备的安装前应由安装单位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或备案。 2、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3、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将施工方案告知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四、特种设备的报检。
项目物资设备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报检周期向市级检验部门并取得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五、特种设备的使用。
1、操作和使用特种设备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无证人员禁止操作和使用。
2、使用特种设备应遵守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超压超载运行。 3、不准使用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特种设备。
4、特种设备维护后必须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之后方可交付使用。 六、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1、特种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由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 2、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由项目物资设备部和安全部负责。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落实奖惩制度
一、总则。
1、为全面落实施工生产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自控体系建设,促进各施工作业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我段施工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而制订。
二、奖惩考核内容和办法。
1、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管理、现场安全、人身安全、安全不良行为等方面。 2、每月考核一次,先由个人自评,然后领导评分,取自评和领导评分的平均值为最后得分。详见下表。
姓名: 最后得分:
考核内容 一、安全管理 1、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擅自开工 2、未履行必要的开工准备程序擅自开工 分值 自评 领导评分 61 3 3 3、施工前未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造成后果 3 4、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变更施工队主要负责人 3 5、未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和 3 责任不落实 6、专业性较强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要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 5 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方可实施 7、未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8、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全面监控分管的工作,对 3 于职责范围内发现的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整改不彻底 9、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 5 10、工程安全不达标,经多次督促整改无效果、检 3 查验收不合格 11、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未要求施 3 工人员立即停工整改,不及时向分部报告 12、队长、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 3 全培训考试合格 13、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存在严重问题 14、未制订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15、特种设备使用前未检查 16、安全管理人员不足,达不到施工现场的需要 17、未进行定期的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8、安全技术交底不认真,流于形式,记录不全 19、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 二、现场安全 3 3 3 3 3 3 3 12 1、施工工地管理混乱,违反施工“五不准”的规定, 2 偷干蛮干 2、未按规定设置好防护就开工,防护设置不符合规 2 范要求 3、未按施工计划批准的作业点、影响范围组织施工; 实际施工影响范围与计划不符,且影响既有设备的 2 正常使用 4、施工无计划,无安全措施,无负责人,盲目要点 2 施工,或施工作业应登记而不登记要点 5、有可能破坏线路设备,未对设备进行防护 6、没有按要求进行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检验 三、人身安全方面 1、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人身轻伤 2、不听监护人员劝阻,冒险蛮干 3、施工现场未设置防护人员或防护人员脱岗 4、高空作业,无隔离设施进行人员垂直作业 2 2 19 2 2 1 2 5、防坠落、防触电、防伤害措施不落实,存在严重 2 隐患 6、未将安全施工的技术交底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 2 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双方未签字确认 7、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 2 业 8、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不健 1 全,未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9、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 1 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各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 件无专人管理,无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 2 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无安全鉴定证,未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11、未按规定设置各种施工标志,或安全警示标志 2 不符合国家标准 四、安全不良行为 1、对严重违章作业不制止、不采取措施 8 2 2、发现事故隐患后,不积极采取措施延误时间导致 发生事故或扩大事故范围和事故升级的。发生事故 2 隐瞒不报、不按程序处理 3、安全关键项目严重失控、安全隐患长期未整改及 其他经检查认定存在严重安全漏洞,危及行车、人 2 身安全的 4、违反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5、主要负责人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岗 三、奖惩形式及标准。
1 1 1、奖惩形式分为经济奖惩、通报表扬与批评、停工整改、撤换工程主要
负责人、清退出场等。
1)、经济奖惩。 姓 名 最后得分 95分以上 90—94分 85—89分 80—84分 75—79分 74分以下 2)、通报表扬与批评。
对连续三个月的最后得分在100分的,除一次性增加奖励1000元外,还在全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并抄报公司。
对连续三个月的最后得分在74分以下的,除一次性增加处罚1000元外,还在全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抄报公司。
3)、停工整改。
对可能出现或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及造成工程事故发生的,立即进行停工整顿。
4)、撤换工程主要负责人。
对安全意识淡漠,严重不负责任,发生失职、渎职行为,安全管理失控,造成严重后果,在数次检查中同类安全问题一再出现的单位,将撤换工程主要负责人。
5)、清退出场。
对拒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多次或连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
奖惩金额 奖励500元 奖励300元 奖励100元 处罚100元 处罚300元 处罚500—1000元 响,损害项目形象的施工队,坚决清退出场。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报批制度
一、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二、各级技术负责人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的责任人。
三、项目应按工程项目的规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和专项施工方案,其内容应包括:防止高空坠落人身伤亡、行车、设备、路上交通以及触电事故;防止职业中毒、降温等技术措施;作业场所设备的安全措施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等。
四、对重大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从事深基坑、吊装、有毒有害、高空、交叉多层、高温、冬季、防洪等作业时,均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向监理工程师报批,对业主有规定的还要向业主报批。在总监理工程师或者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六、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措施制定,应考虑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和对女职工的保护。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应向所有的施工参建者进行层层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
七、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信号,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十、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十一、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和摩擦,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二、进入库区、场区的汽车、拖拉机必须带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十三、库房、货场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十四、库房、货场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五、二种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时装运和同库存放。 十六、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
十七、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十八、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十九、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二十、危险物品装卸前,应检查仓库、货区、车体应干燥,车内不得留有残渣。
二十一、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二十二、机械作业时机具应能防止产生火花,随时检查齿轮泵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二十三、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并且随时检查,使其运行正常。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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