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底内容: 部位名称 交底日期 交底人 接收人 1、 拆迁建(构)筑前,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先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气管道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设安全护栏。 2、伐树范围内应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逗留、接近,大风、大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2.清除淤泥时,应先排除积水,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各施工班组现场应设防火负责人,负责本班所在区域的防火工作,并要经常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防火工作。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文明施工安全劳动卫生规章制度。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工作鞋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 6.施工区域内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高处作业不准穿破底鞋和带钉易滑鞋。 7.不准酒后施工、操作。 8.不准擅自损坏、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装置、警示牌、安全标志。 9.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三宝”。 10.在工棚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棒等非生产性电加热器具。 11.在工棚宿舍内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禁止乱扔烟头、火种。 12、对地下建筑物,检查井应拆毁至图纸标明的深度,挖好临时排水沟,搞好安全防护工作。 13、在清除各类重要结构物时,必须获得工程师或业主等有关部门同意。 会签栏
参加单位 ` 参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