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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省道改建工程监理规划

2024-03-13 来源:客趣旅游网


第一篇 监理计划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项目简介

08省道(01省道至新湖盐公路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01省道(嘉兴东西大道)马桥街道利众村附近,起点桩号K8+546,经夏家兜村、硖石街道、洛塘河、都家桥村、长山河、海昌街道,终点在新湖盐公路,终点桩号K19+614.211,路线全长11.608KM。

二、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路面宽24.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三、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08省道(01省道至新湖盐公路段)改建工程计划工期10个月。

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37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3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四、参建单位

业主单位:海宁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设计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嘉兴市世纪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杭州路达公路工程总公司

浙江中威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交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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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内容及依据

一、监理工作范围

工程范围:设计文件、图纸以及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

工作范围: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对项目进行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工程进度、工程费用的监理、合同管理,并通过工地会议、现场协调会议等手段进行协调管理。

二、监理工作内容

1、编制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纠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

3、参加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结果和施工组织(方案)设计;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工地会议; 6、发布开工令,批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7、初审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并报业主,审查承包人其它派驻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8、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督促承包人到项目所在地质监站办理试验室备案手续,审核其人员资质;

9、建立监理工地试验室,并到当地质监站办理试验室备案手续,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的报告,必要时报业主;

11、审核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批复前报业主认可),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14、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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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5、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6、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确认设计、承包人提出的改进(补救)措施和方法,并监督实施。出现质量事故时,应按《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通部交公路发〔1999〕90号)的规定报告和处理;出现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业主,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7、发布停(复)工令;

18、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19、审查初签中期支付证书;

20、发布变更令(重大、重要变更报业主核准);

21、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2、编制监理月报和年报;

23、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具体负责核对工程数量,评定工程质量; 24、签发交工证书;

25、督促、检查承包人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浙交〔2002〕138号)规定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6、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7、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作,对交工过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28、签认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9、签认最终支付证书;

30、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1、其它。

驻地监理办要按照公认的监理职业准则、施工合同条款、《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本项目工程监理的有关要求承担全部监理工作。

三、监理工作原则与依据

嘉兴市世纪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派出的监理人员将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加大检查力度,努力做好现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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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作,并以下列内容为监理依据:

1、监理投标文件和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2、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协议书; 3、设计文件和图纸;

4、业主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

5、业主下发的文件、指示、指令和经业主同意的会议决定; 6、交通部颁布的技术标准及各种规范; 7、国家法令、法规、规定、条例;

8、国家其他部、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在无相应交通部颁标准的情况下参照使用);

9、其他有关的工程监理规定和要求。 四、监理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

(一)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费用目标、安全环保监理目标、合同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目标等。即工程质量目标为优良等级,工程进度与费用控制满足合同要求。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1、质量监理目标

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原则,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图纸、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检测。从而形成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时强调以事前控制为主,严格开工申请审批,尽量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争创精品工程。

2、安全、环保监理目标

监理工程师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监督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环境保护监理针对施工过程环境保护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满足公路施工环境保护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见安全监理计划及细则)。

3、进度监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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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施工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报,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施进度的比较,按月给业主通报工程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人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人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进场,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

4、费用监理目标

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现金流量计划,现场核实工程数量和计量,审查签发付款证书。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承包人要求费用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争使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

5、合同管理目标

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特殊作用,协调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管理好合同,规范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6、信息管理目标

按照监理委托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及业主的规定,按期填报各种表格和报告,认真负责地做好监理的各项记录工作,搞好质量的评定以及各种表格的统计、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种文字的处理工作,确保交工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及时和准确提供。

(二)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以驻地监理工程师为责任人的创优工作组织体系,对本驻地办全体监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质量第一”的教育,提高全员质量创优意识。

2、将工程创优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质量控制,建立质量创优责任制。

3、加强技术管理,制定合理的工程质量监理方案,对复杂和重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质保措施要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使监理人员、检测手段得到合理组合,工程监理水平达到最佳。

4、按规定频率及时进行工艺试验、平行试验和抽检试验。

5、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建立一系列监理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工期、投资控制程序。要求承包人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用制度来规范工程施工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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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环节。确保工程每一步都在监理工程师的严密控制下进行。

6、经常召开监理工作碰头会,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现场观摩会。

7、定期进行安全措施检查,特别是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支架及模板安装、高空作业、吊机使用、防火等的环节上,查找事故的隐患,绷紧安全施工的“弦”。

8、按业主要求进行工作。对业主部门的指示、指令,原则上当天传达,当天贯彻执行,特殊情况下也要在次日进行传达和贯彻执行,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9、严格质量要求,狠抓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重视每一分项工程的工艺试验性施工。要求承包人将总结好的施工工艺作成作业指导书交底。

10、健全工程监理档案资料,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整、准确地完成档案资料,同时督促承包人随时做好施工原始资料的整理。

11、坚持挂牌上岗制度,记好监理日志,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全过程旁站。

12、经常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如要求现场材料分类堆放,并有明显标识;施工人员挂牌施工;工地现场卫生达标;尽量少干扰当地交通和居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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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我公司成立了“08省道改建工程驻地监理办”,全面负责工程技术、合同管理、试验、测量、资料等工作。配备驻地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监理工程师助理7名,文秘1名,可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其具体设置如下图

驻地监理办组织机构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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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理人员分工

驻地监理办人员分工一览表

序号 姓 名 监 理 职 务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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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在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

2、严格遵守“守法、诚信、科学、公正”的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合法经营,正当竞争,不转包监理业务,不转借岗位证书;

4、信守监理合同,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公正合理处理有关方的争议事件;

5、科学监理,诚信服务,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6、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服从安排,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7、不得在政府部门任职,不得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8、不得向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酬金和礼品; 9、不得从事与监理项目有关的商品经营或业务介绍活动; 10、不得泄露与监理项目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四、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1)以我单位在本工程项目代表的身份,与业主、承包单位及政府监督部门和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有关方面的问题;

(2)主持制定监理规划,组织编写并批准施工监理细则;

(3)对业主负责,全面熟悉合同文件,纠正设计图纸中的明显错误,必要时报业主;

(4)主持交桩和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5)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其执行情况; (6)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7)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8)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审查分包工程和分包商,签认中期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9)检查施工质量、进度以及施工方法,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指令,重要和重大问题应及时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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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查和处理承包人的报告、报表和函件,必要时报业主;

(11)审查一般工程变更及对重要或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 (12)对发生的合同争端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业主; (13)主持驻地监理办的一切监理业务工作; (14)主持、督查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15)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 (16)定期和不定期向本公司报告监理情况;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道路、结构、交通工程)

(1)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并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在驻地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负责工程项目本专业的工程监理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制定各专业的监理细则,组织、领导现场监理工作,作好监理日志; (4)开工前配合所辖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对主要结构物地形、水文、防护工程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计划和分项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人员和设备配备情况,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5)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情况;

(6)审查进场原材料的数量和质量,使其符合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 (7)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各种资料,制定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各种图表;

(8)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中间检查和检验,组织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签署质量评定表;

(9)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质量处理方案进行审查,并负责编写“质量事故处理监理报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

(10)各专业工程师之间相互配合,审查承包人的工程计量报表; (11)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合同纠纷等工作; (12)对工地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消除安全隐患;

(13)定期或不定期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合同计量专业工程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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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统一工作,负责工程相关合同的管理工作;

(2)负责本合同段计量支付、统计报表、工程分包、工程变更的审查、处理等合同管理工作,并提供与之有关的原始资料;

(3)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建立计量支付台帐,紧密配合专业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的做好计量支付、月进度报表和索赔处理工作,并做好工地现场记录;

(4)深入工程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搜集原始施工资料,配合其他专业工程师按规定进行已完工程的计量,做到数量真实,计算准确。

(5)按合同规定,及时准确地审核承包人申报的支付报表,初签中期支付证书,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做到每项工程数量均有签认的检验单和工程数量计算表。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等均应有签认的工程变更令以及修改的工程量清单等凭证和依据;

(6)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的呈报工作进度报表,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或质量检验不合格的项目,要拒绝支付,直到其满足有关要求;

(7)负责收集汇总并按时报送有关记录、纪要,经驻地工程师签字后上报业主;

(8)参加对一般工程变更的单价议定及审查工作,并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9)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

(10)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准确地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

4、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试验工程师必须与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搞好工程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

(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负责建立驻地监理办中心试验室,向承包人解释各类试验的规程、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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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建设,检查其设备的功能和数量、试验人员的资质是否满足施工自检的要求。监督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运行,督促其定期检查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运行状态和标定状态;

(4)负责验证试验。在原材料和商品构件采购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交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要求承包人对材料进行抽检,并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材料报验单。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的频率独立对各类进场材料的材质和规格进行检验;

(5)监督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并实施旁站检查,审批承包人的试验报告。与此同时,独立进行复核(对比)试验;

(6)审批承包人提出的工艺试验施工方案,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旁站检查,并审批工艺试验报告;

(7)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各类抽样检验,核定承包人提交的各项试验技术指标;

(8)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技术规范建议驻地监理工程师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或施工工艺;

(9)安排试验监理人员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独立抽样试验; (10)指导建立试验记录台帐,按时签署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

(11)全面负责合同段试验监理工作,检查、指导试验监理人员的各项工作; (12)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

5、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合同工程全线的测量工作,与合同工程师、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书面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及基准点高程的数据。审查或旁站承包人开工前全线部分控制桩及重要分项工程的测量放样工作。组织复核业主提供或图纸上的原始定线资料,审核批复测量报告;

(3)要求承包人对全部工程或开工路段的原始地面线进行实际测定,并对测定成果进行查验;

(4)对承包人加密控制、定线、施工放样及施工过程中的高程控制测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审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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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查承包人测量人员的测量记录、工作日志。按规定抽测频率独立完成抽检复核;

(6)督促承包人对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控制,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7)审核全线(已竣工路段)恢复定线和路线竣工验收测量工作,审批竣工测量报告,视情况组织部分路段复测;

(8)核实因变更设计引起工程数量变动所需的测量内容;

(9)审查承包人的测量人员、仪器到位情况,查询仪器的精度级别、使用状态,必要时可指令承包人进行复核仪器精度的测量;

(10)检查、督办驻地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人员要求的其他测量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

6、交通设施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合同工程全线的交通监理工作,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2)审查生产厂(分包人或指定分包人)报送的有关工程经历和以往生产的产品质量资料。必要时考察生产厂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是否有能力在合同期内完成制作任务;

(3)审查所有进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无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的产品不得进场;

(4)对进入工地的产品进行旁站检查或抽样复查,检查产品的尺寸及是否有缺件、掉角、扭曲、擦伤等缺陷;

(5)开工前,应进行试安装和检验,合格后才能允许施工单位全面施工; (6)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外观和线型检查,发现存在变形、损坏、涂料剥落、污染等现象,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处理;

(7)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工程完工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按规范标准及频率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8)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7、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负责本合同工程全线的绿化工程监理工作;

(2)审查承包人的种植方法,必要时要求承包人在开工前做野外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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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承包人提供种植的植物种类、规格、数量和种植位置是否符合图纸规定和规范要求;

(4)严格控制植物在正常季节种植、施肥和覆盖;

(5)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承包人是否有经验丰富的园林工人作指导,且按图纸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植种;

(6)在全部工程竣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植物进行有效的管理,使植物保持良好的生长条件;

(7)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8、专业工程师助理(监理员)职责(道路、结构、路面、测量、交通、绿化) (1)全面熟悉所监理项目的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有效地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并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参加审查承包人递交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对工地的人力、设备、材料等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督促承包人执行。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质检人员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4)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对隐蔽工程、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要坚持全过程的旁站;

(5)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检测、施工安全、合同纠纷、施工干扰等情况,作初步调查核实后报请专业工程师处理。同时作好监理日志,填写所辖合同段的监理报表;

(6)协助合同、试验监理工程师搞好工程计量和现场试验工作。初审承包人提交的各种资料,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对完工工程量作初步验收认可,并进行测量核实和计量,报专业工程师签认;

(7)协助专业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索赔等工作,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检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

(8)做好工序质量检验及分部分项工程评定资料的整编,督促承包人搞好竣工资料的编制;

(9)完成专业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并随时向专业工程师汇报工作。 9、试验工程师助理(检测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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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试验工程师的指导下熟悉并掌握本项目的试验技术规范和试验方法,有效地进行工地材料试验和质量控制的试验监理工作;

(2)监督检查,必要时旁站承包人的各项操作,承包人的所有试验记录必须经监理人员复核签字后,方能有效;

(3)按试验工程师的要求完成原材料和工程实体的独立抽样检验。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进行论证试验;

(4)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要求数据准确、记录清晰。建立试验记录台帐,并分类归档;

(5)建立仪器设备台帐,定期检查试验设备是否经国家计量部门标定,随时校准试验设备精度并记录,以保证所有的试验设备在足够精度下进行工作;

(6)办理试验工程师交办的有关工作,并随时向试验工程师汇报工作。 10、合同工程师助理职责

(1)在合同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对合同工程师负责;

(2)熟悉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 (3)经常深入工地,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并做好记录;配合专业工程师(或其助理)对已检验合格的工程、材料等进行计量,作好计量支付的原始记录和计算;

(4)初步审查、校核承包人的支付报表,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合同监理工程师审查;

(5)协同其他专业工程师做好工程计量工作,及时了解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等情况,及时提供合同工程师所需的一切原始资料;

(6)负责制定、绘制有关合同管理图表及统计工作; (7)参加有关合同问题的处理;

(8)办理合同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并随时向合同工程师汇报工作。 11、行政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驻地办文件的收发、传递,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理行政文件(来往函件、协议、报告、批复、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监理报告)的整理归档工作。工作应认真负责,避免差错;

(2)负责驻地办监理人员的考勤,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3)负责驻地办文件打印、复制,要求快捷、准确,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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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微机、通讯设备、耗材及其它办公、生活用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设备用品维护,降低成本开支;

(5)负责驻地办机动车辆的调度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司机要加强车辆保养,保持良好车况,安全文明驾驶;

(6)负责驻地办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7)负责驻地办财务管理和报酬发放;

(8)负责驻地办与业主、总监办等参建各方的对外联系,代表驻地办参加业主组织的非业务性活动;

(9)根据监理工作需要,提供其他后勤服务,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开展; (10)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有关工作。 五、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驻地办将建立一系列的工作制度,保证各项施工活动都处于严密的监控之下,消除工程隐患。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应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核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技术交底制度

驻地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书面纪要督促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业主审批。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对抽样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及时指令限时清离施工现场。

5、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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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部门填写变更设计技术联系单,业主审核无误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24小时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旁站监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监理服务质量,依据《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本驻地办制定了旁站监理制度(细则)。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对公路工程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工艺及有关试验实施的全过程现场察看监理。

对于不按照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监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可责令其限期改正、扣罚当事人考核得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勒令退场。

8、工程质量缺陷追踪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将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正式签发“监理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业主,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9、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报告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缺陷。严重质量缺陷为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驻地办将立即上报业主。

10、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驻地办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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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1、监理报告和监理记录制度

(1)驻地办将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驻地办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业主。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2)监理工程师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12、会议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开前具备条件时尽早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承包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出席会议,各方面将在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部门(项目)负责人及指定分包人也应参加。

会议内容:

①介绍各方人员及组织机构;

②介绍施工进度计划重点、难点工程的进度计划、施工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及制度;

③承包人就施工准备情况,按下列内容提出陈述报告,监理工程师应逐项予以澄清、检查和评述:

a、主要施工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手)是否进场,何时进场,并提交进场人员计划名单。

b、用于工程的材料、机械、仪器和设备是否进场,是否会影响施工,并提交进场计划。

c、用于本工程的本地材料来源是否落实,并应提供料源分布图及供应计划清单。

d、项目部的建设是否满足工程办公、住宿的需要,标准化建设是否合格。 e、工地试验室及其设备是否准备就绪,并提交平面布置图及设备仪器清单。临时资质是否办理完毕,仪器设备是否标定,试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目前可以做哪些试验,哪些试验委托外部,何时可以满足工程试验的要求并报计划清单。

f、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经过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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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现场临时办公条件和设备是否齐备,何时可以进驻办公。

h、其它与开工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④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详见第四章及第二篇监理实施细则) 主要内容如下:

a、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表格及说明。 b、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c、计划支付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d、工程变更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e、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报表及说明。 f、函件的来往传递交接程序、格式及说明。 g、确定工地例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2)工地例会制度

工地例会在开工后整个施工活动期内每月召开一次。其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确定。

工地例会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代表及有关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总工、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按既定的例行议程进行,一般由承包人逐项进行陈述,提交下月施工计划供讨论并提出问题与建议。监理工程师应逐项组织讨论。

会议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讨论和研究:

①审查工程质量:主要针对施工中质量通病的克服、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修复和处理。就执行标准控制、施工工艺、检查验收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②审查现场情况:主要是机械、材料、劳力以及进度、质量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

③审查工程进度、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和对策及关键线路上施工进展情况。 ④审查投资费用使用情况,并初步提出处理意见和意向。

⑤审查安全事项:提出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隐蔽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对交通和民众的干扰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⑥审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噪音、扬尘、施工垃圾的处理。 ⑦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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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理工程师会议制度

监理工程师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并且应在工地例会前召开,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工程师、现场监理员汇报监理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方面的问题。

会议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①讨论、研究施工单位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问题,其内容基本与工地例会相同,是工地例会的预备会,对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监理工程师先取得共识并初步提出措施和意向。

②检查总结监理内部监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推广和改进的建议。 ③监理工程师会议根据需要可以不定期召开,可有针对性的召开专题会议。 (4)现场协调会

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可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现场协调会,并对会议做好记录。

会议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工程师主持,酌情邀请有关监理和施工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

①对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进度问题、安全问题予以纠正。关于较重大的问题可另行召开专题会议或提交工地会议讨论。

②解决施工中影响进度的因素、人力、设备、材料、管理等方面的一般问题。 ③现场指导施工方法、新工艺及其它有关的问题。 13、质量风险制度

驻地办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多年的监理经验,制定质量风险制度,并根据各自分工和职权范围签订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目标责任书,明确奖惩措施。

六、监理驻地办管理制度

为保证监理服务质量、确保工程质量,使业主满意,我驻地办将按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实施以下内部管理制度:

1、监理过程控制程序;

2、监理服务监控与评价控制程序; 3、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考核办法; 4、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办法; 5、监理人员休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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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质量体系文件。 七、廉政建设保证措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净化工程建设环境,预防和遏制监理工作的腐败现象,保证工程质量,有效地控制工程费用,针对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我公司制定了《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职业道德规范》、《现场监理“十不准”》的规定,并将采取以下保证措施:

1、首先要保证监理人员有较好的素质,为此公司将选拔品行端正、业务熟练、工作认真的人员组成监理工作班子,为廉政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在工作中广泛开展廉政告知活动和职业道德教育,随时提醒监理人员规范自己的行为。

2、监理工作初始,驻地办将制定各级监理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现场监理对专业监理负责、专业监理对驻地监理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3、公司将按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考核办法,对驻地办定期进行考核,经常深入工地从各方面了解监理工作情况,对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表现突出的监理人员,进行表彰,并在培训、职称评定、福利待遇上优先考虑;对违反廉政纪律的监理人中,按考核办法进行处罚,轻者进行教育,令其悔改,重者清退出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4、建立工程监理质量终身责任制,驻地办各级人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5、驻地办将在监理工地设置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完善举报制度。如发现监理腐败问题,一经查实,公司将予惩处。

我公司监理人员将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道德,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坚持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现场旁站监理制度,发现问题,必须按规定及时纠正,保证数据完整和真实,争取优质圆满地完成监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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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监理工作程序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根据业主的要求,驻地办将积极组织力量,迅速展开前期准备工作: 1、应业主要求及时派出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2、迅速配置驻地办一切必要的设施(住宿、办公、生活、通讯等),以保证监理人员到位后能正常开展工作。

3、根据合同规定配备试验人员、设备,以保证完成各项抽检试验。 4、完成现场调查,全面了解本工程水文、地质情况,复核测量控制网。 5、组织测量控制点的交桩工作,对设计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于发现重大错误、漏项等问题,提出详细资料报业主。

6、对可能造成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施工环境进行实际调查和掌握,调查重点为设计阶段尚未示明的地下结构物和管线,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不能按时交接的工作占地及有争议的工程占地,及可能危害工程安全的自然灾害及地质灾害等。根据调查结果适时提出处理措施报业主。

7、熟悉合同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测试方法,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尽可能查证清楚,作出合理的处理方式与业主或承包人进行澄清。

8、审查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检查进场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检查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与投标书所填列的符合性;检查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

9、审查承包人进场人员是否与投标书的承诺相符合,是否满足施工工序控制人员需要。

10、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适当时间里,对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图进行审核,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理顺各方面关系,准备正式开工。

二、工程质量监理

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监理的核心任务,我公司监理人员将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在质量控制“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中,突出事前控制,将工程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施工中,加强现场旁站,同时在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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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范全频率抽检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不低于规范要求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检;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实测项目进行打分。质量监理具体实施如下:

1、质量监理的依据

(1)合同条件: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设计图纸: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下达的变更令要求; (3)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国际或国内公认的优良品质要求;

(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设计文件指定的其他材料标准。

2、质量监理程序

驻地办在开工以前,应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具体化,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质量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开工报告: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

①测量放样资料

②施工队伍的劳动力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③施工机械类型、数量、功能 ④原材料准备及试验资料 ⑤质量自检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 ⑥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工艺

⑦标准试验(标准击实试验、级配、配合比试验)情况 ⑧安全保证体系 ⑨施工安全措施 ⑩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⑾工安全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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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自检报告: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3)工序检查认可:监理工程师紧接承包人的自检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审批表,自检资料不全的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审批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

(5)分项工程验收申请和中间交验审批表的签认: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专业监理工程师给予签认,并提请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未经签发或检验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6)中间交工报告的中间交工证书: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汇总各分项工程的已被签发的“审批表”,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中间交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再对完工的分部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分部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7)中间计量证书:对签发《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审批表》的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报《工程计量表》,编制《中期计量支付证书》。

3、旁站监理

监理工程师将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现场旁站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督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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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包人质检员是否在岗,质检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检查各种集料的级配、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 (4)检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低劣的产品及时发出警告和作出指示; (5)进行每道工序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6)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7)监督承包人的施工人员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8)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和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并报告监理工程师。

旁站监理应做好上述内容的记录。 4、监理抽检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由承包人自检和监理抽检两个环节组成,监理抽检数据是指导监理工作和监理工程师质量评定的依据,因此监理抽检应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按不低于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且涉及到所有工程项目、每一构件、每道工序的每一检测指标。监理抽检包括试验抽检和工序抽检。

(1)试验抽检

试验项目包括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四大类,其抽检方式及抽检频率有所区别:

①验证试验:是针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使用前的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在订货前,要求材料供应商提供有关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等质保资料,监理人员应抽取样品作必要的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b、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按规范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允许用于工程,并要求承包人清退出场;

c、材料使用过程中,应随机进行符合性的抽样检查。

②标准试验:是针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如标准击实试验、砼配合比试验等。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督促承包人加紧进行标准试验,并提交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要对标准试验全过程旁站;

b、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独立进行平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未经独立的平行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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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试验,不得批准该项目的开工。

③抽样试验:是针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如压实度、砼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派出试验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全过程进行旁站和检查;

b、在承包人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应按不低于3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c、当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有疑问时,还应随时增加抽样试验频率。

④工艺试验:是通过预先试验,取得有关试验结果以全面指导施工,如路基填筑试验等。监理人应做到:试验前,对试验方案进行审批;施工时,作全过程旁站,并作详细记录;试验结束后,对试验报告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入规模施工。

(2)工序抽检:

按各施工项目的各工序的检测指标及检查程序,以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的形式,在承包人全频率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人员全环节地对每道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抽检认定。抽检频率必须在满足质量评定要求的前提下,每一检测指标按不少于30%予以抽检。未按要求进行独立抽检或抽检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附:质量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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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控 制 程 序

审查主要内容 审查承包人《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已批准,分项工程开工 承包人报送《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 中间交验审批表》及《施工放料报 验单》,经监理批准,即正式进入 分项工程质检程序 承包人按工序进展,申报有关施工 记录、检测记录等 按《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统一用表》规定的分项工程质保资料目录准备好表格及现场认为须要补充的专业或其他表格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 艺 2、机械、设备、人员到位 情况 3、自检系统情况是否健全 4、材料到位情况及原材料 试验报告 5、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及标 准试验情况 6、测量放样资料 监理工程师按 返工或补救措施 规定频率(不 少于承包人全频 N 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 Y 率的30%)进行记录、检测记录 抽检,验证承包 人质量自检工作的可信度 承包人报送抽样(施工)试验报告(单) 监理工程师按规返工或补救措施 定频率(不少于 N 监理工程师签认试验 Y 承包人全频率的10~20%)进行平报告(单) 行试验,验证承 包人试验可信度 承包人报送《分项工程现场质量检验 报告单》,并要求中间交验 返工或补救措施 分项工程质保资料编订成册,作为中间交验和计量支付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抽检审 N 核,并给予中间交验 签认《审批表》

按竣工图表要求归档 监理工程师签认竣工 承包人编报分项工程竣工图表 27

5、质量缺陷处理

(1)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优良工程质量相匹配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②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等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③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某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①首先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接受。 ②如果现场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目测的判断不能使承包人施工人员所接受,立即通知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的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③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需采取何种处理措施。

(3)质量缺陷的修补如属于施工的原因,应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如由于设计等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由业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修补加固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实施。

6、在建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在建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按交通部交公路发〔1999〕90号《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制定,见下页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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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事 故 处 理 程 序

N

监理工程师核验处理工程施工质量 承包人按事故处理决定实施处 理工程施工 质量事故主管部 门的事故调查处 理决定 监理工程师按事故处理决定 签发《工程复工指令》(浙路 JB137表)或批准处理事故 的施工组织方案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以主管质监站初步确定的类别性质,按规定权限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按主管质监站初步确定的类别性质,在规定时限内向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或省部级交通主管部门,报送《质量事故书面报告》 工程主管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 监理工程师签发《在建工程质量事故书面通知书》(浙路JB134表)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 填写《在建工程质量事故简报》(浙路JB133表),报建设、监理及主管质监站 质 量 事 故 发 生 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时停工指令》(浙路JB136表)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应采取符合规定的保护措施 Y

承包人进行后续施工 29

三、工程进度监理

工程进度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工程项目在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规范要求的情况下,按期竣工。进度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需要帮助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进度控制具体实施如下:

1、审查进度计划

(1)承包人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所有变化,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

(2)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及交、竣工日期,审核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合同和气候条件及同类工程的经济指标等。

(3)在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施工进度计划的前提下,监督承包商在施工各阶段制订单项工程详细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计划。

(4)在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下,要求承包商具体作出季度、月度工程项目的计划与实施方案,并审查其可行性。如发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实现,应采取措施及调整以保证总工程进度实现。

2、控制进度的方法

(1)建立工程监理日志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工地洽商等和施工过程有关的必须记录的问题。

(2)绘出工程进度曲线或采用横道图、斜道图、直方图、S曲线图、网络图等方式,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按月)向业主报告,对有可能导致工程延期的关键工程要监督承包商投入足够力量和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并有权指出改进意见、警告直至指令。当出现施工进度会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及时向业主提出中止合同执行的详细报告。

(3)监督承包商对易受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采取有效预防和防护措施,要留有足够的时间、空间。

(4)采取信息管理措施控制进度,即通过对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定期向业主提出进度比较报告,并作为要求承包商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

(5)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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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征用地使用受阻; ②外部环境干扰;

③施工机械不足或不配套; ④出现质量事故; ⑤不利季节或不可抗力; ⑥施工工序干扰; ⑦材料供应不足;

⑧工程变更、图纸供应不及时; ⑨资金不足等。 3、进度计划的检查

(1)每周进度计划检查记录

制定每周进度检查记录,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点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定期(旬、月)汇总报告,并作为对工程进度进行掌握和决策的依据,每周进度记录检查并报告以下事项:

①本周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②本周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③本周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④本周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⑤本周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⑥本周的天气情况等。 (2)每月工程进度报告

根据现场监理人员提供的本周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业主提交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概括或总说明:应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

②工程进度:应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

③工程图片:应显示关键线路上一些主要工程的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 ④财务状况:应主要反映业主的资金储备,承包人的现金流动,工程支付及其他财务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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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其他特殊事项:应主要记述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因素及解决措施。 4、进度计划的调整 (1)进度符合计划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路线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应提供和创造各种外部条件,及时调查处理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

(2)进度计划的调整

现场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

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的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5、加快工程进度

承包人在无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目标,承包人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加快进度的措施可从下列因素考虑:

(1)技术措施:改进施工工艺、缩短作业时间,实行平行流水交叉作业。 (2)组织措施:增加作业队伍或作业点,加大设备投入,延长作业时间,实行三班制。

(3)经济措施:工程量分解包干、奖金激励等。 批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只要承包人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工序并能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应予以批准;

(2)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的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3)因增加夜间施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施工而涉及的附加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6、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承包人在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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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工期,批准延期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实施工程施工。

附:工程进度控制流程框图

工程进度控制流程图

N

Y 批 准 实 施 监理工程师审查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计划内容 1、主要劳动力配备计划 2、主要材料进场计划 3、主要机械设备进退场计划 4、临时设施、临时占地计划 5、现金流量计划 6、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N

编制具体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审核 Y

批 准 实 施 承包人上报实际工程进展情况 1、当月(年)计划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2、当月(年)实际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3、累计计划完成数和实际完成数 4、计划提供或滞后的原因分析 5、现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数量汇总表 监理工程师审查对两者对比

N 承包人修改施工进度计划 Y N

继续执行计划,直至工程竣工 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四、工程费用监理

监理工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工程量清单、规范及设计文件,对承包人已完成且质量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计量支付。费用监理具体实施如下:

1、费用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1)投资控制中的关键工作是组织和协调好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收支行为,使他们之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都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作到准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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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工程量清单细目类型统计设计图纸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比较,分析合同价与实际投资的差异,掌握投资控制的主体和重点。

(3)计量和支付是工程费用监理的核心。监理工程师在控制好合同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变更清单中所列各项费用的计量和支付的同时,还应对清单之外的各类合同支付进行严格监理,尽可能减少各类附加的费用。

(4)对未计价工程项目,应与承包商协商后提出计量单价,对于承包人提出的调价申请要进行审查,报业主审定和批准。

(5)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报告投资控制动态,分析工程投资费用超支原因,提出控制方案和措施。

(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额支付项目的分项支付方法。

(7)制定延期、索赔处理程序和方法,防止因业主责任引起的索赔,如: ①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如期提供施工现场,不造成索赔条件。 ②按规定时间向承包人付款,防止提前或滞后支付。 ③及时提供图纸,防止延误索赔发生。

④做好监理工作,防止监理工程师因:a)延误签发图纸、指令或指令错误;b)提供书面数据不准确;c)进行合同未规定的检查等引起索赔。

2、工程计量原则和方法 (1)工程计量原则

①按设计图给定的净值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原则计量; ②按合同所规定的方法计量; ③监理工程师按项目划分比例计量。 (2)工程计量方法 ①正常计量

工程达到计量时间,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供计量的基础资料,并派人参加。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文字记录,并将计量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或其代表。如承包人或其代表在接到该计量的记录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时,宜重新计量。

②监理工程师要求增加计量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特殊的情况进行额外计量,但应提前三天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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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何时对何工程进行何种计量。

③承包人申请增加计量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申请增加的计量,应要求提前三天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希望计量的时间。

(3)计量时间的规定

①工程质检单、计量单在工程完工后须及时签认,不得到月底集中签认,质检单未经监理签认的不得计量。

②工程计量时间是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计量支付报表施工单位必须在本月25日之送驻地办,驻地办在合同规定签发期中支付证书的时限前审核完成并上报业主。

附:中间计量支付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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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计量支付工作程序

返工或采取补 救措施N 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需要时邀请业主)共同现场计量 承包人填写《工程计量表》 (浙路JB212表) 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 在对承包人的再次《计量支付月报表》签认审核中,如发现有差错项目应采取: A、原则上不再修改本期的《计量支付月报表》(注:有严重差的方可发回得编)。 B、对有差错的计量项目,会同三方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做好记录,在下期支付时,用《工程计量表》进行调整(即正负计量法)。 C、对其他有差错项目,可按相关项目方法操作,也在下期支付时予以调整。 监理工程师、业主按《计量支付报表传弟单》程序逐级审核 监理工程师(需要时请业主会审)审核《计量支付月报表》 Y 承包人按核准初稿,正式打印《计量支付月报表》,并正式报批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中间交验,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 承包人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程序要求,报送“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并要求中间交验 实施下道工序 承包人编报《计量支付月报表》 (浙路JB201~216表) 修正 N 业主向承包人支付 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按《计量支付月报表》做好各自的计量支付台帐 36

五、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争端与仲裁、承包人违约、分包、转让与指定分包、保险和保函。合同管理方法如下:

1、工程变更 (1)规定

①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必须经驻地办审查,业主同意后颁布工程变更令生效,并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指示承包人实施变更工程。

②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变更工程时,应经业主批准同意。

③业主认为需要而提出变更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④承包人请求变更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将在7天内完成变更审查并报业主批准同意后,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⑤设计人员认为有必要提出变更时,经业主批准同意后,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⑥驻地监理工程师就颁布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费用,报业主批准。

(2)变更程序 ①意向通知

当承包人、业主、设计等变更方需要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应按要求填写变更报告单,内容主要包括:

a、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内容; b、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

c、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订的事宜;

d、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他认为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的影响的估价报告。

②资料收集

驻地办宜指定专人受理变更,较大的工程变更必要时可邀请设计代表参加,变更意向通知发出的同时,着手收集与该变更有关的一些资料,包括: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技术变更洽商记录;技术研讨会记录;来自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方面的文件与会谈记录;行业部门涉及该变更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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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等。

③费用评估

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在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

a、审核变更工程数量或拟定修改的合同文件;

b、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及费率或拟定修改合同文件引起的费用。 以上评估结果应报业主审批。 ④协商价格

监理工程师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与承包人就费用估价中的细节--单价与费率进行磋商,并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推荐最终的价格,报业主审批。

⑤颁发工程变更令

变更资料齐全、变更价格确定之后,经业主批准,设计单位同意见书签署,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变更令,工程变更令主要包括以下文件:

a、全套文件的目录 b、工程变更令 c、工程变更说明 d、工程变更费用估计表

e、附件:变更前后的图纸;业主、承包人、监理方面的会议、会谈记录与文件;有关设计部门对变更的意见,有关行业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承包人的预算报告,确定工程数量及单价的证明资料等。

(3)确定费用 ①工程数量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数量的评审依据应是: a、变更通知及变更设计图纸; b、监理工程师的现场计量。 ②价格

监理工程师按下列顺序,确定变更工程单价与费率的方法: a、采用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和费率; b、采用合同内规定的价格计算方法;

c、采有国家、部、省(市)级机构颁布的概预算定额及价格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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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参考承包人预算及实际支出证明,协商一个价格; e、采用计日工方法;

f、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或承包人为方便其施工而提出的变更,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所节省的费用归业主,或由业主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上述方法的采用须经业主批准。 附:工程变更申报与审批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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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申报、审批程序

报告内容: 1、变更的工程项目及部 位 2、变更的原因、依据及 有关文件、图纸、资料 3、变更的工程量、单价 及费用

变更等级判定 承包人提出变更建议, 填写《工程变更报告单》 报驻地办审查

承 包 人 执 行 下 达 变 更 令 驻 地 办 审 定 驻地办下达工程变更通知, 由承包人作详细变更设计图 设计代表与业主协商后审定 驻地办与业主协商审定 40

2、工程延期

(1)规定

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并报业主批准后受理工程延期: ①工程由于非承包人责任,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

②承包人在延期情况发生的一个月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期延期报告。 ③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情况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要时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④监理工程师在延期事件终止后一个月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延期申请资料。

(2)延期类型 ①额外或附加工作; ②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③由业主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④不是承包人的过失、违约或由其负责的其它特殊情况; ⑤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延误原因。 (3)临时延期

如果影响延期的事件有连续性,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并确认承包人提交的临时报告后,先给予临时延期,在收到并确认承包人最终情况报告后,再给予该事件的最终延期,但最终延期不能少于累计的临时延期。

(4)受理程序 ①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延期报告后,应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人员受理该延期,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②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收到承包人正式延期申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a、延期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b、延期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列明延期的项目及编号;阐明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延期测算方法、测算细节和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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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通过后,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应建议承包人收回申请。 ③延期评估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a、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定的需要; b、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c、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当充分;

d、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根据监理的现场记录有关资料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的结果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

④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 a、正文

评估人员的授权依据及名单;受理承包人延期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况;确认的延期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讨论、协商、确认的延期测算方法及由此确认的延期天数和结论。

b、附件

(i)监理工程师对该延期的评论。

(ii)承包人的延期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⑤确定延期

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审查报告并确认的结论之后,签发延期审批书,报业主审定。

附:延期申报、审批程序

延期申报、审批程序

延误事件发生 承 监 28天内报延期意见通知 连续性 N 以28天间隔报临时报告 延误事件结束

28天内报正式《延期申请书》

报业主批准 包 理 人 审 通知承包人 申 批 报 程 程 序 序 驻地办核实、 填写《延期审批书》 提出评估报告 评估小组评估 42

3、费用索赔 (1)规定

监理工程师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受理费用索赔: ①承包人必须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向业主索取额外的费用。

②承包人在出现引起索赔事件的一个月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并同时抄送业主。

③承包人承诺继续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等详情材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④监理工程师在索赔事件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索赔申请。

(2)索赔数额

驻地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并与承包人协商,提出最终的索赔数额报经业主批准后,通过中期支付证书予以支付。

(3)类型

①难以预见的情况所引起的 a、异常气候;

b、外界障碍(化石、古物、地下建筑); c、战争入侵、叛乱、暴乱等;

d、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一种自然力。 ②业主责任引起的

a、未按合同规定和承包人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供对现场的占有权和出入权;

b、未按规定向承包人付款; c、延误提供图纸;

d、占用或使用永久性工程区段而造成损失和损害; e、违约使合同中途终止。 ③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引起的 a、延误签发图纸、指令; b、负责提供的书面数据不准确。 (4)受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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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索赔意向后,应立即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监理人员受理该索赔,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②审查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收到承包人正式索赔申请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审查:

a、索赔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索赔发生、发展的原因及其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索赔数额计算的方法、价格与数量的来源细节和索赔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b、审查通过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应建议承包人收回申请。

③索赔评估

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a、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 b、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正确。 c、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d、申请索赔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数量应与监理人员记录和掌握的资料一致,价格与取费的来源能被业主接受。可根据监理的现场记录和掌握的资料,修订承包人的计算方法与索赔并与承包人进行协商。

④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 a、正文:

监理评估人员的授权依据及名单;受理承包人索赔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况;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讨论、协商、确定的测算方法及由此确定的索赔数额结论。

b、附件

(i)驻地监理工程师对该索赔的评语;

(ii)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⑤确定索赔

在业主收到驻地办送交的审查报告并批准后,签发索赔审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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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费用索赔申报、审批程序

费用索赔申报、审批程序

索赔事件发生 承 监 28天内报索赔意见通知 连续性 N 以28天间隔报详情报告 索赔事件结束

28天内报正式《索赔申请书》 包 理 人 审 报业主批准 通知承包人 申 批 报 程 程 序 序 驻地办核实、 填写《索赔审批书》 提出评估报告 评估小组评估 4、争端与仲裁 (1)争端的规定

①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争议通知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同时对争议的解决提出建议,报业主批准后,发出书面决定,通知承包人。

②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91天内,如果承包人不要求仲裁,则决定为最终决定。

③合同只要未被放弃或终止,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的继续精心施工。 (2)仲裁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应做以下工作:

①在仲裁通知发出后的56天之内,对争议设法进行友好调解,同时督促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并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②在仲裁期间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 ③在仲裁后执行裁决。 5、承包人的违约 (1)规定

①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一般违约: a、给公共利益带来伤害、防碍和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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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未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与法规。 c、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 d、不严格执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②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驻地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

a、无力偿还他人的债务或陷入破产,或主要财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被抵押,或停业整顿,或物质被扣押等,因而放弃合同。

b、无正当理由开工或拖延工期。

c、无视驻地监理工程师警告,一贯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d、未经监理工程师的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2)处理

①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属一般违约后,做以下工作: a、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纠正。 b、提醒承包人一般违约有可能导致严重违约。 c、上述无效时,书面报业主。

d、承包人自行纠正违约,但已给业主费用带来影响时,办理扣除承包人相应费用的证明。

②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业主进行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后,应做以下工作:

a、指示承包人将其为该合同的目的而可能签订的任何协议的利益,如材料和货物的供服务的提供等转让给业主。

b、认真调查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之后,办理并初签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的支付证明,报业主。

6、分包、转让和指定分包 (1)分包 ①规定

a、监理工程师严禁承包人把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b、必须经业主批准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后,承包人才能将工程分包出去。

c、分包的同意不能解决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②审批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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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承包人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

a、分包人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历、施工机械状况等。

b、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 c、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

d、分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施工规范与验收标准。 e、分包工程的工期。 f、承包人与分包人合同责任。 g、分包协议。

驻地监理工程师完成上述审查之后,经业主批准,向承包人签发分包工程批准单。

③分包工程的管理

a、监理工程师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或者监理工程师直接到分包工程处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要求承包人负责处理。

b、驻地监理工程师通过中期支付款证书,由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支付。 (2)转让

须经业主批准同意后,承包人才能进行合同转让。 (3)指定分包

①驻地监理工程师设专人对指定分包工程进行管理。

②监理工程师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交一份资格情况及证明资料,并要求指定分包人保护和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指定分包人的疏忽而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③监理工程师不要求或不认为承包人有任何义务雇佣任何其他有理由反对的指定分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反对有理时,建议业主对承包人的反对予以考虑,反之则帮助业主说服承包人接受指定分包人。

④业主对指定分包人的支付,要根据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 7、保险与保函

(1)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督促承包人进行保险。

(2)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承包人的保险进行检查:

①保险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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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保险的数额; ③保险的有效期; ④保险单及数据。

(3)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合同规定内容提交合同的保险单时应:

①提示承包人尽快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补办或补充办理保险; ②承包人依旧不办,报项目业主建议补充办理保险;

③保险最终由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时,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从承包人应得款额中扣除与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的保险所花费等值的证明。

④如果业主也不补办,监理工程师则通知承包人和业主,根据合同有关规定,未经保险,发生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将由责任方承担和赔偿。

六、信息管理

1、施工阶段的信息收集

工程的施工阶段是大量的信息发生、传递和处理的阶段,监理工程师的信息管理工作,也主要集中在这一阶段。

(1)收集业主提供的信息

业主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在施工中按合同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条件,并要不时表达对工程各方面的意见和看法,下达某些指令。应及时收集业主提供的信息。

当业主方负责某些材料的供应时,需收集提供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货地点、提货方式等信息。如一些工程项目,业主方对钢材、木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在施工过程中以某一价格提供承包人使用,业主应及时将这些材料在各个阶段提供的数量、材质证明、试验资料、运输距离等情况告诉有关方面。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这些信息资料。

业主方在建设过程中对各种有关进度、质量、投资、合同等方面的意见和看法,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同时也应及时收集业主方的上级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各种意见和指令。

(2)收集承包商提供的信息

承包人在施工中,现场所发生的各种情况均包含了大量的内容,承包人自身必须掌握和收集。经收集和整理后,汇集成丰富的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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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经常向有关单位,包括上级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方面发出某些文件,传达一定的内容。如向监理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各种计划、单项工程施工措施、月支付申请表、各种工程项目自检报告、质量问题报告、有关的意见等等。监理工程师应全面系统地收集这些信息资料。

(3)建设项目监理的记录

此处的记录是全体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记录,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历史记录、工程质量记录、工程计量和工程款记录、竣工记录等内容。

①现场监理人员的日报表。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当天的施工内容;当天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数量等);当天施工用和机械(名称、数量等);当天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当天的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若发生施工进度拖延,应说明其原因);当天的综合评语;其它说明(应注意的事项)等。

②监理日志。主要包括:现场监理人员的日报表;现场每日的天气记录;监理工作纪要;其它有关情况与说明等。

③现场每日的天气记录。主要内容:当天的最高、最低气温;当天降雨、降雪量;当天的风力及天气状况;因气候原因当天损失的工作时间等。

④驻地监理工程师日志。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当天所作的重大决定;当天对施工单位所作的主要指示;当天发生的纠纷及可能的解决办法;该工段项目监理总负责人(或其他代表)来施工现场谈及的问题;当天与该工程项目监理总负责人的口头谈话摘要;当天对驻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的指示;当天与其他人达成的任何主要协议,或对其他人的主要指示等。

⑤驻地监理办公室月报。驻地办应每月向公司及业主汇报下列情况;工程施工进度状况(与合同规定的进度作比较);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工程质量情况与问题;工程进展中主要困难与问题,如施工中的重大差错,重大索赔事件,材料、设备供货困难,组织、协调方面的困难,异常的天气情况等。

⑥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指示。主要内容:正式函件(用于重大的指示);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协调会中发出的指示;在施工现场发出的指示等。

⑦监理工程师发给施工单位的补充图纸。

⑧工程质量记录。主要包括工程抽检及质量评定记录、试验记录及样本记录等。 (4)工地会议信息的收集

工地会议是监理工作的一种重要方法,会议中包括着大量的监理信息,这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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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监理工程师必须重视工地会议,并建立一套完善的会议制度,以便于会议信息的收集。会议制度包括会议的名称、主持人、参加人、举行会议的时间、会议地点等,每次工地会议都应有专人记录和签到,会议后应有正式会议纪要等。

2、工程竣工阶段的信息收集

工程竣工并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时,需要大量的对竣工验收有关的各种资料信息。这些信息一部分是整个施工过程中长期积累形成的;一部分是在竣工验收期间,根据积累的资料整理分析而形成的,完整的竣工资料应由承包人编制,经监理和有关方面审查后 ,移交业主并通过业主移交管理运行单位。

3、监理信息的加工整理和储存

监理工程师除应注意各种原始资料的收集外,还要对收集来的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当时收集到的信息所采取的措施或决定有如下几个方面:

①依据进度控制信息,对施工进度状况的意见和指示。监理工程师每击、每月、每季都要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对比并做出综合评价,包括当月整个工程各方面实际完成量,实际完成数量与合同规定的计划数量之间的比较。如果某一部分拖后,应分析期 原因、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何解决的意见。

②依据质量控制信息,对工程质量情况的意见和指示。监理工程师应当系统地将当月施工中各种质量情况,包括现场检查监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施工中出现的重大事故,对各种情况、问题、事故的处理情况,除在月报、季报中进行阶段性的归纳和评价外,如有必要可进行专门的质量定期情况报告。

③依据投资控制信息,对工程结算情况的意见和指示。工程价款结算一般按月进行,要结合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作一些短期预测,以便对业主在组织资金方面提出咨询意见。

④依据合同管理信息确定对索赔的处理意见。在工程施工中,由于业主方的原因或客观条件使承包方遭受损失,承包方提出索赔要求;或承包方由于违约使工程遭受损失,业主方提出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可对索赔提出处理意见。

信息的储存是将信息保留起来以备将来应用。对有价值的原始资料、数据及经过加工整理的信息,要长期积累以备查阅。信息储存的设备主要有三种,纸、胶卷和计算机存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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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理信息的检索和传递

无论是存入档案库还是存入计算机存储器的信息、资料,为了查找的方便,在入库前都要拟定一套科学的查找方法和手段,作好编目分类工作。

5、计算机网络辅助信息管理系统

计算机网络辅助信息管理系统实际上就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来辅助监理工程师采集、加工和处理“三控制”控制过程中的各种数据和信息。使用计算机网络辅助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帮助其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地处理质量数据。计算机网络辅助信息管理系统应充分利用计算机速度快,信息存储量大等特点,迅速、准确及时地收集、加工、处理和保存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等各类信息,从而为监理工程师“三控制”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6、档案管理

为了做好本监理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资料管理人员的要求

本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有专人保管资料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

(2)资料档案建档分类 档案管理按以下分类建档: ①监理文书;

②计算支付资料按技术规范的章节分类;

③现场质量检验单与材料试验单的分类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3)收发和归档制度

①建立文件的收发文登记簿和签认处理程序;

②建立行政、计量支付和技术资料三类分别归档保管程序;制订专人保管责任制;

③档案要分类登记、编制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以便查阅。 ④归档资料须原件。 (4)查阅制度

①监理人员可直接查阅与自己所监理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相关文件资料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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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须经专业工程师批准;

②业主、承包人查阅时须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

③其他人中原则上不允许查阅,除非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 ④所有档案、资料一律不准外借,非监理工作需要也不得复印。 (5)资料档案管理的计算机网络

所有的文件往来和资料档案管理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并建立各自的电子信箱,以便文件信息传输。

七、组织协调

1、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

组织协调与工程各方及有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沟通信息及有关工程情况,保证按合同的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2、组织协调的工作方法

(1)建立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组织协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办法,并遵照执行;

(2)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议,重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内容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会后,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监督纪要内容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及在下次会议中进行通报;

(3)协调处理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按合同条款的要求公平、公正的处理各种问题,以保证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

(4)协助并督促业主处理好其它问题;

(5)检查监督承包人内部的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解决。 八、竣工与缺陷责任期监理

合同范围的全部工程已基本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并经过对工程的全面检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向承包人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若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则书面向承包人指出尚应完成哪些工作。

如果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证明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确定符合规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同时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均已得到妥善解决;确认承包人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已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清理,包括临时的用地和材料场、取土场;确认承包人已根据合同规定或基本上完成有关的交工资料,即可进行交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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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监理工程师将承包人递交的交工申请和监理意见递交业主,由业主负责安排交工验收工作。

从工程获得交工证书之日起,即进入两年的缺陷责任期。在此期间,驻地监理工程师和合同计量工程师仍然必须在岗,另外按需要配备试验工程师和现场监理,负责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检查已完工程,确认保修责任及修复费用,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

当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全部剩余工作,并认为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时,建议业主成立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及有关监督部门参加的缺陷责任期工程检查小组,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验,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九、安全监理

监理工程师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监督工作,配合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

1、驻地办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可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7)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任其停工整改。 2、驻地办安全监理方法

(1)对施工方案及使用“四新”的技术方案进行安全审查 ①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②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③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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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审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⑤审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⑥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⑦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加强施工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组织施工。杜绝违规上岗、违章操作。

①要求承包人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机械驾驶员等必须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②要求承包人配备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电工绝缘手套、鞋、安全帽、反光背心、标志服装等。

③要求承包人按标准化工地要求,做好项目部临时设施建设,生活区与生产区分离,生活用房与生产用房分离。按照安全的需要,做好“三通一平”。

④施工机械应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保证机械安全运行。对机械手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⑤现场监督与检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3、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将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十、文明施工管理

驻地监理办根据“创标化工地”的要求,要求承包商做到:

1、实行挂牌施工,公开施工负责人、联系协调人、开竣工日期、监督举报点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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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工前,与沿线单位、征地单位和个人及时联系,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安排、交通、治安、环保、消防、后勤等方面工作,争取各方面支持配合、帮助和谅解。

3、在开工前即对车行通道进行围护,围护采用护栏。

4、在行人较多的施工地段、主要交叉口及特殊地段设置明显的标志栏,夜间设照明红灯。

5、施工场内保持场容整治,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废浆及时清运,各种物具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存放,做好标识,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严格分隔。

6、严格按环保要求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设施生产的噪音,如采用商品砼等。

7、所有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均佩带标准胸卡,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8、在正式施工前,派有关人员,根据既有管线的交底资料,进一步了解既有管线走向、管位布置、埋深等情况,掌握真实的现场一手资料,用此指导和帮助现场施工作业,杜绝施工中的盲目行为,最终达到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隐患。

9、在对现有管线加固、保护之前不得施工,禁止在涉及管线处1m 范围内用机械挖土。

10、施工现场准备保护管线的常用物品,以备应急之需。 十一、环境保护监理 1、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

(1)审批承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方案。

(2)定期跟踪检查环境保护方案的执行情况,监督承包人落实环保要求。 (3)监理在日常的巡检中,发现不利于环保的现象或苗头,立即督促承包人着手解决,排除隐患。

(4)定期向业主汇报环境保护的有关情况。 2、环境保护的方法 (1)土地资源的保护

①妥善处理废方,弃土应尽量避免破坏或掩埋林木、农田或其它工程设施。沿河弃土应避免堵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抬高水位而淹没或冲毁农田、房屋。应重视弃土堆的复垦,有条件时,宜在弃土堆顶面绿化,或整平成为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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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取土坑应选在高地、荒地上,尽量不占耕地;当必须从耕地取土时,应将表面种植土铲除,集中成堆保存,并在工程交工前做好还地工作。对于深而宽的取土坑,可根据当地需要,用作蓄水池或鱼塘。在多年的经济作物区或重要的绿化带,不得设置取土坑。

(2)防止和减轻水、大气受污染 ①保护水质

a、桩基施工的泥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和水库,不得排入饮用水源。

b、施工区域、砂石料场,在施工期间和完工以后应妥善处理,以减少对河道、溪流的侵蚀,防止沉渣进入河道或溪流。

c、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操作用水,应采取过滤、沉淀池处理或其它措施,使能做到达标排放。

d、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应堆放管理严格,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e、施工机械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

②控制扬尘

a、为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应随时进行洒水或采取其他抑尘措施。 b、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应予遮盖或适当洒水润湿。运输时应用帆布、盖套及类似遮盖物覆盖。

c、运转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场地,如水泥混凝土拌和机站(场)、大型轧石机场、沥青拌和机站(场)等投料器均应有防尘设备。在这些场所作业的工作人中,应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

d、如果承包人预防措施不力,并已对邻近的海域、湖泊、池塘、农田或卫生环境造成了危害,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应由承包人负责。

③减少噪声、废气污染

a、各种临时设施和场地,如堆料场、加工厂、轧石厂、沥青厂等距居民区不宜小于300m,而且应设于居民区主要风向的下风处。

b、使用机械设备的工艺操作,要尽量减少噪声、废气等的污染;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规定,并应遵守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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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有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的规定。

(3)保护绿色植被

①承包人应尽量保护施工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绿色植被。若因修建临时工程破坏了现有的绿色植被,应负责在拆除临时工程时予以恢复。

②施工期间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应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之外,不应再发生其它形式的人为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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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本工程的重点与难点及 三大质量通病监理防治措施

驻地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理程序,并就本工程路基、路面、桥梁等重点控制对象(特殊过程)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设置质量控制点,分析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针对原因制定对策和措施进行预控,完成工序活动的质量控制任务。

一、本工程监理工作要点分析 1、路线放样测量监理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会同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交桩和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2)公路路线放样应放出路基中线桩、路基坡脚或路堑上边线桩志。同时还需测量出路基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具体位置。

(3)承包人在接受桩志和资料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复核和放样,并将所有测量资料,包括计算书和图纸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和复测桩志后决定是否可以开工。如果承包人的资料和原设计有出入,应要求承包人正式递交一份表格列出原设计错误的位置、标高及工程数量,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属实后,报业主作为变更的依据。

(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因施工需要所增加的水准点、导线点应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批准其为测量资料的一部分,直到竣工验收。

2、路基施工监理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了解全路线纵坡、弯道、超高、加宽路段及沿线地址情况,掌握取土坑位置等。

(2)会同承包人对取土坑进行勘查,对取土样做土工验证试验(土壤颗粒分析、塑液限、有机质含量等),确定土料性质。若不符合规范要求,应在开工产更换土场。若土样能用于工程应进一步做好最大干密度试验(重型击实),用以控制路基压实度。在土料发生变化时,应要求承包人重新做击实试验,以调整控制压实度的参数。

(3)严格按《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全过程旁站试验路段施工,作好现场记录,包括:压实机具、铺筑压实方法、松铺厚度、碾压遍数、含水量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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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监控路基正式填筑时的依据。

(4)检查承包人路线范围内场地的清理情况,是否已按规范要求清理了垃圾、杂物、树木和不适宜材料等;洞穴、坑塘是否已回填夯实。

(5)检查承包人是否已按要求进行了原地面压实。如设计图纸对原地面未提出要求,施工时至少要碾压到表面无弹簧现象及无明显轮迹。对于过湿路面应另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复检后签字认可并允许上土。

(6)路堤填筑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待填土的含水量,当含水量不符合要求时,要求承包人进行洒水和晾晒处理,使其达到压实试验确定的界限范围内,压实后随时抽查密实度,发现不足,要求承包人及时处理,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7)为了防止路基的不均匀沉降,要作好填筑挖交界处搭接,填挖处要采取级配良好的填料,碾压必须密实无拼痕;对河塘路段基底处理要稳固,要采用透水性良好的材料填筑。

(8)对台背处及路基边缘等大型机械作用不到的部位,要求承包人采用小型碾压机具人工夯实辅助碾压,并控制压实厚度台背小于15cm、路基边缘压实厚度小于20cm,同时做到及时碾压。

(9)路基达到顶面标高后,应按规范要求对路线中心线、高程、纵坡、横坡度、平整度、弯沉、宽度及边坡进行一次验收(或会同路面施工单位联合验收)。检验合格后,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检验不合格,则应由原施工单位负责修整直到合格为止。

(10)雨季路基施工监理

①雨季路基的施工监理,应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②由于当地雨水较多,雨季施工排水尤为重要,应引起高度重视。在路基填土较低时,要特别注意路基排水,应要求承包人先挖好路基两侧的边沟,并与当地的排水系统相适应,以便顺利排水。路堤表面应保持平整,并形成一定的路拱度以便排水流畅,避免路堤存水。

③雨季施工时,还应要求承包人对运输便道、便桥进行适当加固;对排水系统做出妥善安排。

④受雨水冲刷的路基应督促承包人及时进行修复,修复应采用挖台阶的方法分层回填,并用小型夯实机具夯实至规定的密实度。

⑤雨季路基的施工要严格控制土的含水量,不能过高,如土的含水量过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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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压实,利用晴天进行晾晒。对压实过程中形成的弹簧路段,要求承包人及时挖除,并用含水量适宜的土或填料回填压实至规定的压实度。

⑥应提醒承包人雨季尽量选择粘性小的土源进行填筑。施工路段不应太长,应尽量做到随挖随运、随铺随压,当天铺筑的路基一定要当天压实、当天检测。被雨淋的路基,在施工下一层时,应先进行补压,并检查其压实度。为加快进度,亦可采取短路段施工,压实检测合格后,采用塑料薄膜覆盖防雨,缩短翻晒覆压过程,确保路基工程质量。

3、软基处理施工监理要点

软基施工比一般地段较困难,要求也高,因此在监理过程中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监理程序及注意事项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准备工作的监理

粉喷桩在施工前,应安设计要求准确放样,用木桩(竹桩)标定,并逐个编号,监理实地检查确认。

(2)施工过程监理

软基处理方案应严格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应要求承包人设置规定数量的观测点,进行变形观测(沉降、测斜、边桩位移)。监理将按规定的频率进行上述观测的抽检。对各种处理方案要求的技术指标要用观察、旁站、量测、试验、检查、控验等手段以确保各软基处理项目符合设计要求。

清淤回填,路线经过河渠、水田,填筑路基时应进行围堰排水,清淤回填工作。清淤深度应按实地情况,原则上应清理到土层为止,由现场监理或专业监理工程师酌定。

①土工格栅

土工格栅铺设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铺设时应拉直平顺。端头加杆1.5m作为锚固,两幅搭接宽度不小于0.3m。用铆钉固定,双层土工格栅上下层接缝交错开0.5m以上,土工格栅材料抗拉强度及延伸率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②水泥搅拌桩

施工应按设计文件及有关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必须试桩,检验机械设备性能,确定泥浆比重、压浆压力大小、压浆时间等有关参数满足要求后才能正式施工,桩体质量应连续完好,达到设计强度的要求。

③软基路基填筑严格按《路基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分层填筑,分层碾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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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厚度不超过30cm,并应超宽填筑30cm,以满足边缘压实度要求,路基填筑过程中应进行沉降及稳定监测,在接近填土高度时,控制填土速率,防止地基破坏。

(3)质量监理方法及保证措施

①以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为依据,制订软基处理监理方法。

②监督测试设备的落实,要求承包人完成规定检测项目,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抽检,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要求。

③应会同施工质检机构经常召开质量碰头会,向施工人员讲解软土处理的工作机理,让施工人员领会每个工艺的实际意义,在思想上引起重视,加深施工人员的质量认识。

④要求施工单位准确放样,准确定位,减少人为造成的桩位误差。。

⑤抽检水泥土持力层的搅拌深度、均匀程度、土体破碎程度,以确保按规范施工。

⑥现场监督施工技术人员严格按批准的工艺流程施工,旁站监理每个施工环节,并保证每个工序的质量。

4、路面施工监理的要点 (1)路面底基层及基层

①审阅承包人申报的施工工艺流程、各种混合料配合比,并做对比试验。检查承包人的进场的人员、机具设备和试验设备的完好情况,各种计量工具是否进行标定,是否已达到开工要求。

②配合承包人对路槽或其他下承层复验,检查验收放样资料和桩志,检查标高、平面位置、横坡度、平整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目测检验路槽表面是否有坑槽、“弹簧”薄层贴补等缺陷,对有缺陷部位应令承包人修整到合格后才能开工。

③严把材料质量关,对进入工地的材料监理工程师必须按规定频率抽检。 ④审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要求尽可能缩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另外在施工中要严格控制厚度及标高,不允许超厚超高。混合料集中拌和时,应保持色质一致,没有灰团、灰条、花石等现象,严格控制含水量,防止出现弹簧现象。

⑤水泥稳定层的整型和碾压是工序的关键,碾压工作应在整型好的层面上全幅路宽进行。碾压表面要保持潮湿,如水份蒸发过快,应及时补洒少量水。碾压中如发现有局部“弹簧”现象应及时翻开重新拌和(或可加少量水泥),或用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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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使其达到质量要求。

⑥我们将通过努力,加强旁站监督,使底基层、基层达到如下要求: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具有良好的稳定性,表现平整、密实,拱度与面层一致。

(2)沥青砼路面

①对基层顶面严格要求,对标高、平整度控制,路基表面松散、起皮、局部弹簧、路肩松散、强度不满足要求以及平整度差等是常见通病,如有这类缺陷,应要求承包人及时处理,严格做到不合格产品不进入下道工序。

②审查承包人的路面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包括材料的质量指标、材料分类堆放、施工配合比试验与确定、混合料拌和、运输、摊铺、碾压工艺及养生等。

③把好进场材料质量关,面层粗骨料的强度、磨光值、压碎值、磨耗值、粒径等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确定料场前,必须先进行各项指标抽检,合格的才能采用。面层细骨料应保证砂子粒级和清洁度,对于含泥砂子要求承包人进行清洗,对于同一料场的砂子,每天供料都得试验,不同料场的砂子必须及时试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④认真审查承包人配合比,寻求最佳配合比。注意实际施工或配合比的计量方法,对沥青混凝土路面用油量一定要准确。注意沥青的粘结力及试验确定抗剥离剂添加。

⑤沥青混合料的拌合、运输、摊铺、碾压成型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出料温度、碾压温度必须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必须加强旁站监督。

⑥摊铺时必须保证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沥青混合料摊铺后应立即碾压成型,碾压成型工艺应先轻型、后重型压路机碾压。碾压时,要掌握好速度,防止出现推挤裂缝。

⑦对路面厚度、平整度和强度及时检测。 (3)雨季、冬季路面施工监理

①雨季路面的施工监理,应严格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②雨季路面基层、底基层施工应严格控制材料的含水量,即使能达到压实度,含水量过大的材料也不能允许铺筑,以防止以后基层材料因失水过多形成收缩裂缝。

③应要求承包人对基层材料采取随拌随铺、随铺随压的流水作业施工方法,基层作业面不应拉得太长,尽量压缩作业段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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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雨季面层的施工,应严格注意下承层的表面状况,如发现下承层有松散、弹簧现象时应及时督促承包人挖除,并且在铺筑上一层时予以补足。雨季面层的施工,监理应督促承包人严格掌握天气预报情况,如预计第二天有雨则不能安排施工,应要求承包人配备良好的通讯工具,根据从拌和现场到摊铺现场沿线的天气变化情况随时暂停施工,雨淋的材料不能铺到路面上去,已铺到路面上尚未压实的材料要挖除。

⑤雨季面层的施工要严格控制下层路面的泥土等杂物的污染。下层的污物一定要清除干净,下层表面潮湿也不允许铺筑上层路面。要建立路面面层铺筑施工的批准手续,如下层表面情况不良,不能允许承包人进行上一层的施工。同时,要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避免运输车辆对下层的污染。

⑥基层应尽量避免在冬季施工。如深秋季节仍需继续施工,则应控制在天气温度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及时将已施工好的基层用不小于15mm厚的土或其他材料覆盖保护,以利于基层强度的增长,避免干缩裂缝,并不允许第二年春天融冻季节期间车辆在其上通行。

⑦面层也应尽量避免在冬季施工。如需要施工,则应控制在天气温度地面温度均能满足规范要求的条件下施工,并应控制在晴天靠近中午,气温温度较高时施工。冬季面层施工应督促承包人采取保温措施,保持材料温度在各个施工环节均不低于规范要求的温度。冬季路面施工还应特别注意路面接缝的处理。

5、桥梁施工监理要点 (1)桥梁测量监理要点

①测量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合同文件的内容,组织承包人对原测设的桥中线位置桩、三角网基点桩、水准基点进行复 ,若发现桩志不足、不稳妥、被移动或测量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通知原则设单位进行补测,直至达到合同要求,并交承包人保护好。

②对于大桥的施工,因工程量大,工期长,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一段时间后(或某个阶段之后),对全桥的控制点进行复查。可利用已施工完毕的墩台基础中心桩进行全桥中线(主轴线)贯通测量,并检验两岸水准标高的闭合误差,可对临时水准点起到校核作用。承包人应对所有测量进行记录并整理资料,填写放样报验单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批。

(2)下部结构监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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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前应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桥址处地质情况,判断能不能反映墩位处地质构造的全貌,如无法判别,应要求承包人补钻足够的地质钻孔,摸清坟位地质情况,便于准确监控桩基的施工质量。

①钻孔灌注桩

a、认真审查承包人的开工报告。对灌注桩的施工工艺及技术方案和组织设计进行审核。

b、所有桩位的坐标复核,施工放样必须正确,允许偏差单桩为5cm,群桩为10cm,检验合格后方可开始钻孔。

c、严格掌握钻孔的终孔标准,认真控制清孔和沉淀厚度,保证桩基质量。一般清孔后泥浆比重不大于1.10,沉淀厚度支承桩不大于5cm,磨擦桩不大于20cm。

d、钢筋笼检查,要钢筋笼下沉前,按常规检查其规格、尺寸、脚扎、焊接等项目;下沉过程检查钢筋笼各段对接的焊接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钢筋笼下沉完毕后,要检查其顶面高程和中心位置,位置正确并固定后方可开始灌注砼。

e、水下砼灌注旁站。按常规检查砼的拌和与运输,导管接头不允许漏水。导管底口距孔底以25~40cm为宜。首灌砼数量应满足导管埋深不小于1m。灌注过程要防止卡管、塌孔、钢筋笼上浮等现象。灌注结束时砼顶面应高出设计标高至少50~100cm。

②承台、墩台身、盖梁

a、砼配合比设计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b、施工放样必须正确无误,偏差不得大于规范要求。

c、要特别注意砼的表面质量控制,要求外表美观、线形顺直、棱角分明。 d、施工缝处理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

e、钢筋、模板、砼浇筑及砼成品检验按常规进行。 f、对于特殊构件,采用定型整体钢模,注意检查加固情况。

g、施工可分为2~3次,亦可一次成型,若一次成型,注意预留洞口位置的施工。

h、为保证墩台外观色调一致,宜采用连续级配砼,碎石最大粒径31.5mm。 i、严格控制好坍落度,坍落度宜采用8~10cm。 j、为防止砼离析,浇筑墩台时应设置串筒。 (3)上部结构监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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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模板

a、模板的设计应根据结构形式设计,施工规范进行。

b、制定模板安装、使用、拆卸保养等有关技术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C、金属模板要求下料准确、板面平整、转角光滑、接缝平整,密合不漏浆、连接孔位正确、不生锈、不受油污染,与砼接触面应涂以隔离剂。

d、竹胶板模板,厚度至少1.8cm,一般用2cm,单块面积不小于1.2×2.4m材质要求应坚硬、平直无裂缝无翘曲、无腐朽,与砼接触面应平整光滑,拼接缝紧密。

e、模板清理和脱模剂,模板在浇灌前应清理干净,浇筑第二层砼表面粘附的砼必须清除掉,在模板安装完毕后,放钢筋之前宜用石腊基石油或脱模剂涂沫模板,且不得粘于钢筋上,也不得在同一结构上使用不同的油和脱模剂。

f、模板拆除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拆除前检查所有的卸架设备。 ②钢筋布置检查

a、钢筋安装顺序应与支模工作互相配合,钢筋的位置、尺寸、数量、保护层厚度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经检查无误后方可焊接、浇筑砼。

b、为保证保护层厚度而设的水泥砼浆垫块应错开,不能贯穿全断面。为保证钢筋横向间距可用砼隔块,当有数层钢筋且上层很重时,可用特别支架承在下层钢筋上,不得直接安装在模板上。

c、安装好的钢筋骨架要有足够的刚度与稳定性,保证浇筑砼时不变动,如刚度不够,应采取加固措施。

d、钢筋的级别、直径、根数和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绑孔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变形,松脱和开焊,钢筋位置正确。

③锚具、张拉设备及张拉作业

a、预应力砼结构采用的钢丝,钢绞线等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预应力砼用钢丝应符合《预应力砼用钢丝》(GB/T5223)的要求。预应力砼用钢绞线应符合《预应力砼用钢绞线》(GB/T5224)的要求,其力学性能及表面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相关规定。

b、预应力筋进场时分批验收,验收时,除应对质量说明书、包装、标志和规格等进行检查外,尚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

(i)钢丝、应分批检验,每批重量不大于60T,先从每批中抽检5%,但不

小于5盘,进行形状、尺寸和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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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钢绞线,从每批钢绞线中任取3盘,并从每盘所选的钢绞线端部正常

部位截取一根试样进行表面质量、直径偏差和力学性能试验。

c、预应力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具有可靠的锚固性能。足够的承载能力和良好的适用性,能保证充分发挥预应力筋的强度,安全地进行预应力强拉作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的要求。

d、预应力筋锚具应按设计要示采用。用于后张法时,锚具或其附件上宜设置压浆孔或排气孔,压浆孔应有足够的截面面积,以保证浆液的畅通。

e、用于后张法的连接器,必须符合锚具的性能要求。

④预应力管道,采用金属螺旋管时,进场后除按出厂合格质量保证书核对其类别、型号、规格及数量外,还应对其外观、尺寸、集中荷载下的径向刚度、荷载作用后的抗渗漏及抗弯曲渗漏等进行检验。

⑤预应力张拉

a、施加预应力所用的机具设备及仪表应由专人使用和管理,并应定期维护校验。千斤顶与压力表应配套校验,以确定张拉力与压力表之间的关系曲线,校验应在经主管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定期进行。

b、张拉机具设备应与锚具配套使用,并应在进场时进行检查和校验。对长期不使用的张拉机具设备,应在使用前进行全面校验,使用期间的校验期限应视机具的情况确定,当千斤顶使用超过6个月或200次或在作用过程中出现不正常现象或检修以后应重新校验。弹簧、测力计的检验期限不宜超过2个月。

c、预应力筋的张拉控制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d、预应力筋采用应力控制方法张拉时,应以伸长值进行校核,实际伸长值差值应符合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实际伸长值与理论伸长值的差值应控制在6%以内,否则应暂停张拉,待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后,方可继续张拉。

e、预应力筋的锚固,应在张拉控制应力处于稳定状态下进行。锚固阶段张拉端预应力筋内缩量,应不大于设计规定。

f、张拉

(i)预应力筋施加预应力之前,应对构件进行检验,外观和尺寸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张拉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时,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75%。

(ii)预应力筋的张拉力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规定时,可采取分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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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对称张拉。

(iii)应使用能张拉多根钢铰线或钢丝的千斤顶,同时对每一根钢束的全部力筋施工压力,但对扁平管道中不多于4根的钢铰线除外。

(iv)张拉应力筋的张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v)后预应力断丝及滑丝,每束钢铰线最多不超过1丝。

(vi)预应力筋在张拉控制应力达到稳定后方可锚固。预应力筋锚固后的外露长度不宜小于30mm,锚具应用封端混凝土保护,当需长期外露时,应采取防止锈蚀的措施,一般情况下,锚固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即可切割多余的预应力筋,严禁用光弧焊切割,强调用砂轮机切割。

(vii)预应力筋张拉后,孔道应尽早压浆。孔道压浆宜采用水泥浆,水泥浆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具体规定时,应不低于30Mpa。对截面较大的孔道,水泥浆中可掺入适量的细砂。水泥浆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相关规定。

⑥混凝土的浇筑

a、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浇筑。模板内的杂物、水和钢筋上的污垢应清理干净。模板如有缝隙,应填塞严密,模板内面应涂刷脱模剂。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混凝土均匀性和坍落度。

b、混凝土应按一定厚度、顺序和方向分支浇筑,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或能重塑前浇筑完成上层混凝土,上下同时浇筑时,上层与下层前后浇筑距离应保持1.5m以上。在做斜面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逐层扩展升高,保持水平分层。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用插入式振动器,不得大于30cm。

c、混凝土的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因故必须间断时,其间断时应小于前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或能重塑的时间。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得超过规范规定。当需要超过时应预留施工缝。

d、施工缝的位置应在砼浇筑之前确定,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和弯距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i)应凿除处理层砼表面的水泥砂浆和松弱层,但凿除时,处理层砼须达到下列强度:用水冲洗凿毛时,须达到0.5Mpa;用人工凿除时,须达到2.5Mpa。

(ii)经凿毛处理的砼面,应用水冲洗,在浇筑次层砼前,对垂直施工缝宜刷一层水泥浆浆,对水平缝宜铺一层厚为10~20mm的1:2的水泥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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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重要部位及有防震要求的砼结构或钢筋稀疏的钢筋结构,应在施工缝处补插锚固钢筋或石椎;有抗渗要求的施工缝宜做成凹型、凸型或设置止水带。

(iv)施工缝为斜面时应浇筑成或凿成台阶状。

(v)施工缝处理后,须待处理层砼达到一定强度后才能继续浇筑砼。需要达到的强度,一般最低为1.2Mpa,当结构物为钢筋砼时,不得低于2.5Mpa。砼达到上述抗压强度的时间宜通过试验确定,如无资料,则按有关规定。

e、结构砼浇筑完成后,对砼裸露面应及时进行修整、抹平,待定浆后再抹第二遍并压光式拉毛。当裸露面面积较大或气候不良时,应加盖防护,但在开始养生前,覆盖物不得接触砼面。

f、浇筑砼期间,应设专人检查支架、模板、钢筋和埋件等稳固情况,当发现有松动、变形、移位时,应及时处理。

g、浇筑砼时,应填写砼施工记录。 ⑦混凝土的养护

a、对于在施工现场集中养护的砼,应根据施工对象、环境、水泥品种、外加剂以及对砼性能的要求,提出具体的养护方案,并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养护制度。

b、一般的砼浇筑完成后,应在收浆后尽快予以覆盖和洒水养护。对于硬性砼,炎热天气浇筑的砼以及桥面等大面积裸露的砼,有条件的可在浇筑完成后立即加设棚罩,待收浆后再予以覆盖和洒水养生。覆盖时不得损伤或污染砼的表面。砼面有模板覆盖时,应在养护期间经常使用模板保持湿润。

c、当气温低于5℃时,应覆盖保湿,不得向砼上洒水。

d、砼的洒水养护时间,一般为7天,可根据空气的湿度、温度和水泥品种及掺用的外加剂等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每天洒水次数以能保持砼表面经常处于湿润状态为度。

(4)桥面铺装、伸缩缝、防撞栏杆 ①桥面铺装

a、在桥面铺装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全面复测标高,并将测量结果交监理检查以确定桥面铺设厚度。

b、在桥面铺装前要对现浇梁表面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需要凿毛,清除垃圾,确保桥面铺装与梁面的粘结力。

c、桥面铺装的材料控制,包括级配、加工、送料、摊铺等抽检。对桥面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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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装碾压要到位,特别对边缘地带和接缝处。

d、桥面铺装的防水处理和对桥面排水系统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②伸缩缝

a、伸缩缝宜在桥面铺装完后切割缝间铺装层进行伸缩缝施工,以使接缝平顺,减少行车冲跳。

b、伸缩缝施工的关键点:

(i)伸缩缝钢筋与主梁预留筋的定位与焊接;

(ii)伸缩缝间角钢(或槽钢)的定位和标高控制(应考虑温度折算); (iii)伸缩缝预埋件的位置;

(iv)清除缝间垃圾,保证新老混凝土的结合; (v)接缝混凝土的浇筑及捣实; (vi)安装伸缩缝的精度控制; (vii)桥面边缘伸缩缝的处理。 c、监理检查部位 (i)伸缩缝钢筋;

(ii)角钢(或槽钢)的定位和标高; (iii)伸缩缝混凝土级配; (iv)成品检查验收。 ③防撞栏杆

a、防撞栏杆要准确放样定位,控制好标高、高度、宽度和接缝位置。 b、防撞栏杆的模板要精细加工,保持成型顺直,表面平整光洁,顶面和模板使用完毕拆模后要按要求进行整修保养。

c、防撞栏杆的钢筋要按设计要求进行绑扎和焊接,监理要检查焊接质量。 d、防撞栏杆模板拆除应根据气温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防止过早拆模,模板拆除后要加强对混凝土养护。

6、涵洞与箱涵施工监理要点 (1)基坑处理

基坑开挖后,若基底地质、水文等与图纸所示不符时,监理将要求承包人根据实地钻(挖)探及土的试验资料,提出地基处理方案或加固措施。

(2)沉降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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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沉降缝设置的位置,应符合图纸规定。如图纸未规定时,一般暗涵可每隔5~10m设一道,宽度一般为2~3cm;管涵的沉降缝应设在管节接缝处;混凝土或浆砌排水设施,沿沟槽每隔10~15m或当沟槽通过软硬岩层分界处时,应设沉降缝一道。

②沉降缝处两端面应竖直、平整,上下不得交错,不得接触。沉降缝必须贯通整个断面(包括基础)。沉降缝的填料,应符合图纸规定或选用监理工程师同意见书的具有弹性、不透水的材料,并填塞紧密。

(3)交通限制

①在盖板或涵管的安装砂浆或铺装混凝土未达到强度之前,承包人应限制任何车辆在涵洞或涵管上通行。

②施工车辆如需在未回填土的暗涵或涵管上通行时,必须先在涵洞或管顶上填土夯(压)实,厚度不少于50cm。

(4)涵洞填土

①涵洞完成后,当涵洞砌体砂浆或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标号的70%时,方可进行回填土。

②涵洞处的路堤缺口填土应从涵洞两侧不小于2倍孔径范围内,同时按水平层对称地按照图纸要求的压实度填筑夯(压)实。

③用机械填土时,涵洞顶上填土厚度必须大于50cm,才允许机械通过。 7、防护与排水工程施工监理要点 排水工程

①边沟的排水应引入涵洞或路基以外的沟谷,边沟和涵洞接合处应与涵洞洞口建筑配合,以使边沟水流畅引入涵洞。

②水沟应尽量采用直线,如需弯转时,其半径不宜小于10m。排水沟长度不宜超过500m,若超过500m时,中间段宜设置适当的开口。排水沟与其他水道联接应做到顺畅。

③砼块铺砌或浆砌片石边沟和排水沟的砌体砂浆配合比应准确。砌缝均匀饱满,勾缝平顺密实;砌体内侧及沟底应平顺,沟底不积水;砌体抹面应平整、压光、直顺,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砼块表面无蜂窝、麻面和其他缺陷。

二、三大质量通病监理防治措施

根据对我省公路建设质量通病情况分析,认为沥青砼路面早期破损、桥头跳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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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路基不均匀沉降已成为我省工程建设中较为突出的三大质量通病,对其进行综合治理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我驻地办拟采取以下监理措施:

1、路基不均匀沉降

路基不均匀沉降主要表现为路面不平整、局部沉陷或塌陷、行车颠簸等,造成的原因有两种:一是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二是由于路基填筑不均匀所致。针对这两种原因,监理工程师拟采取以下措施:

(1)首先应全面熟悉图纸,并实地踏勘,根据对现场了解的情况认真核对图纸,对设计图纸深度不足或该出图而无图的方面提出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和完善。

(2)严格检查承包人对山前坡地路段的地基处理,纵横向地基处理深度是否到底或达到设计及规范的要求,横向土层严重倾斜的,要督促设计采取的一定的加固措施,以避免堆载后存在塌肩和失稳现象。

(3)严格检查半填半挖或填挖交界地段的填筑质量,包括开挖台阶、搭接工艺、填料质量和密实度等,要求承包人采用级配良好的填料,以保证填压密实。

(4)对于沿河塘路段,要求承包人选用透水性良好的回填材料,河塘基底在围堰排除积水后再作处理,沿河路基除按规定挖出台阶外,对路基采用超宽填筑,以便路基边坡有足够的压实度,使拼接部位稳定密实无痕迹。

(5)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要求控制填料粒径,强调和坚持粒径控制在源头(料场内),不允许在摊铺现场再敲,违者不予签字认可。

2、桥头跳车

桥头跳车主要表现为台背路基明显沉降、凹陷、伸缩缝破损、台背处错台等。针对这些弊病,监理工程师拟采取以下措施:

(1)桥头路堤填筑前,首先审查施工单位的填筑指导书,对用于填筑的一般填料和透水性填料的粒径和材料级配进行抽检,并记录用料质量情况,检查场地的排水设施是否完善。

(2)承包人所用机具应适应回填操作空间,若不适宜用大型压路机碾压时,必须采用小型手扶压路机或机动夯击板夯实。

(3)桥头回填处,顺路线方向的长度应按设计或规范规定,挖成台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后才能分层回填。检查时应仔细丈量回填的几何尺寸,以做为计量的依据,并做为隐蔽工程资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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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控制分层摊铺厚度,每一层碾压后,监理应检查其密实度,检查重点在台背和新老填筑交界区,凡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立即返工。

(5)回填处如有泄水孔或其他构筑物时,一定要按设计要求设置碎石、粗砂或砂砾料层,以使达到泄水处的过滤作用。

(6)严格控制填料粒径和填筑速率,尽量提前完成填筑,以增加预压时间,减少工后沉降。

3、沥青砼路面早期破损

沥青砼路面早期破损主要表现为沥青路面开裂、纵横向裂缝、网裂、龟裂坑槽、松散、波浪、拥包、泛油等,针对这些弊病,监理拟采取以下措施:

(1)对基层顶面严格准备,对标高、平整度严格控制,路基表面松散、起皮、局部弹簧、路肩松散、强度不满足要求,以及平整度差等是常见通病,如有这类缺陷,应要求承包人及时处理,严格做到不合格产品不进入下道工序。

(2)审查承包人的路面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包括材料的质量指标、材料分类堆放、施工配合比试验与确定、混合料拌和、运输、摊碾压工艺及养生等。

(3)要求承包人按自己建议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在工程范围内做一定长度的试验路段,以验证机械设备能正常运转,配合比符合要求,几何尺寸及压实厚度均能满足设计要求。

(4)把好进场材料质量关,面层粗骨料的强度、磨光值、压碎值、磨耗值、粒径等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确定料场前,必须先进行各项指标抽检,合格的才能采用。面层骨料应保证砂子粒级和清洁度,对于含泥砂子要求承包人进行清洗,对于同一料场的砂子,每天供料都得试验。不同料场的砂子,必须及时试验,不符合要求的不使用。

(5)认真审查承包人配合比,寻求最佳配合比。注意实际施工或配合比的计量方法,对沥青混凝土路面用油量一定要准确。注意沥青的粘结力及试验确定抗剥离剂添加。

(6)沥青混合料的拌合、运输、摊铺、碾压成型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出料温度、碾压温度必须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必须加强旁站监督。

(7)摊铺时必须保证沥青混合料的摊铺厚度,沥青混合料摊铺后应立即碾压成型,碾压成型工艺应先轻型、后重型压路机碾压。碾压时,要掌握好速度,防止出现推挤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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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路面厚度、平整度和强度及时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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