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全称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 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 社区矫正人员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 动。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安置帮教工作的调研报告, 供您参考。
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xxxx 共建立各类安置帮教工 作组织 937 个,形成、县 (、区)、镇(街)、村(居)四级帮教 络。今年上半年,全接收刑满释放人员 1060 人,无人员重 新违法犯罪。但当前安置帮教工作也遇到急需解决的困难和 问题。
一、缺乏法律和政策支持。有关的安置帮教政策散落在 各相关法律法规中,缺乏统一表述及强制性规范,使得安置 帮教制度自建立之初就是一项软性制度,没有国家法律强制 力的保证,我没有建立落实到各个部门的细则,有关政策成 了虚文。
二、缺乏职能部门配合。安置帮教工作涉及思想教育、 就业安置、生活保障等各方面,甚至包括解决刑满释放人员 的宅基地、住房问题、家庭问题等,而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 比较单一,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协调众多的部门和单位,有些 部门过分强调自己的困难,不能积极配合和支持,齐抓共管 的意识不强,造成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的尴尬局面。
三、衔接管理难。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与 司法行政部门、镇 (街)司法所、派出所、原籍镇 (街道) 村委 等多个
环节的衔接,必须做到环环相扣,方能确保刑满释放 人员接受安置帮教。但实际上,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部分 监所不能及时、准确寄送《释放通知书》 ,造成后续衔接被 动,加上刑满释放人员外出务工、 经商增多, 以及旧城改造、 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衔接管理方面存在难度,难以避 免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四、制度流于形式。安置帮教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即报 到、建档立卡、 落实帮教、 谈话随访、 鉴定评议、 报批撤管、 解除帮教、重新犯罪登记等,但现实中,这一套完整的制度 设置往往流于形式。根据对几个乡镇的抽查结果表明,虽然 各项制度都能做到上墙公示,但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走访、谈 话、帮教记录大多不全,绝大多数是敷衍了事,有依程序进 行评估考察的台帐记录则更少,刑满释放人员表现的好坏, 基层帮教小组也很少有说得清的。
五、安置难度大。随着场经济的纵深发展,个体私营经 济蓬勃兴起,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大多鼓励以自谋职业为 主要手段,从而出现两个极端,一方面,有家庭条件的归正 人员回归后从事个私经营成为首选的就业途径 ; 另一方面, 家庭条件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没有就业出路,传统计划经济 时期的的指令性安置又难以发挥作用,使得这一部分人员安 置困难。
六、缺乏系统化信息管理。虽然刑释解教人员信息 管理系
统已经启用,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但基层的摸排和各 监所转到司法部门的人头数相比出入较大,各项数据难以准 确统计。
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归正人员安置帮 教工作基本
情况
20xx 年以来, 我区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委、 区 政府
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各有关部 门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区 共有列管的归正人员
486 名( 其中刑满释放人员 435 人,解 除劳教人员 51 人 ), 帮教
率达 98,安置率达 92,重新犯罪率 连续二年控制在 3 以内,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归正人员的重 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 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组织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 组长、政
法委副书记、区府办主任和司法局长为副组长的安 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小组成员由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分 局、法院、财税局、工商分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妇联、 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 局。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8 个街道、镇, 也相继成立了党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安置 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区 135 个村(社区)也成立了安置帮教 工作小组,从而形成了区、街道、镇、村 (社区) 三级络。目 前,全区共建立安置帮教小组 164 个,帮教人员 980 人。为 全区搞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 化、规范
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九项制 度。即:报到登记
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回访 谈心制、了解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例会分析制度、信 息情况报告制、年终考核评比制度。为了加强各级党委、政 府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创建平安江 北的一项工作内容,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3、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对 回籍的归
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 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 派出所、村 ( 社区)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 帮控措施。同时,每年对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 查研究、总结经验、 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
( 二 ) 坚持帮助教育科学化,着力提高帮教质量
1、帮教工作社会化。根据市局的会议精神,要求建立 归正人员
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结合江北区实际情况,我们 在四个城区街道开展了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试点工 作,把热心社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等组织成 帮教安置志愿者队伍, 现有帮教志愿者 360 人,积极开展“一 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三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
2、关心生活、注重实效。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各 镇、街道
都开展了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进 行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两年来共走访了 237 人,对 82 名 有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发放了 22800 元救济金和物品。 20xx 年,孔浦街道归正人员鲍某,
由于年龄偏大, 又无其他特长, 一直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又困难,仅靠妻子退休金 800 元 还要供儿子上大学, 情绪极度低落, 司法所了解这些情况后, 多次向有关部门联系,为他学习新技能提供便利条件,还减 免学杂费 2800 元。
3、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实行司法所长对归正人员首次 谈话制
度。为使回归人员顺利渡过从“大墙里”走向社会的 适应期,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全区范围内对归正人员实行 司法所长首次谈话制度。对刚回归的人员,及时宣传党的方 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励、帮扶他 们重新就业或引导自主创业。平时注重了解归正人员生活近 况,对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通过对归正人员定期的走 访、谈心、 慰问, 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 政府和社会的关怀, 消除他们的顾虑,从而也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隐患。
4、开展“大墙内”的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 合帮教组,赴有关监狱、劳教所和少管所等,对江北籍罪犯 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劳教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 并发放一些生活用品,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 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 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 三 ) 坚持就业安置市场化,着力拓宽安置渠道
充分发挥各种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宽安置面,①引导、 扶持归正人员自谋职业,经有关安置帮教小组联系协调,尽 量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目前经商的共 58 人。我们根据兄 弟单位的经验, 结合我区的实际, 会同财税局联合下发了 《关 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企
事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的通 知,对安置归正人员, 可按下岗待业职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②帮助回籍务农的归正人员落实责任田。已落实
187人;③
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全区 8 个街道、镇依托现有的市场、 企业建立过 8 个安置基地,共安置了 43 人。江北永发运输 公司被确定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后, 先后共安置了 6 人, 并对他们进行帮教和管理,无一个重新犯罪 ; ④对无劳动能 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归正人员,与民政部 门联系给予社会救济,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标准的给予解决 低保金,目前享受低保的归正人员共有 95人;⑤落实了安置 帮教专项经费。 20xx 、 20xx 年,区政府财政分别下拨了安置 帮教专项经费 2 万元。 20xx 年下拨了 5 万。
二、存在的问题 依照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释放解教人员的安 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政府《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 教工作办法》,这几年来的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 一) 安置帮教工作政策、 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实施的 《浙
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 ,主要着眼于归正人员的 按时报到、安排落户、落实帮教等内容,对安置工作如何衔 接则显得不够 ; 安置与帮教工作两者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 的,如果安置工作不能及时跟上,归正人员工作无着落、生 活无保障,将直接影响帮教效果,甚至导致重新犯罪。区司 法局及下属司法所由于职能所限,不可能成为安置工作的主 导力量。这也给帮教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
( 二 ) 衔接管理难。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 所
与归正人员原籍街道、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 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归正人 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阶段,加上归正人员 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旧城改造、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 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极大。
( 三 ) 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 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的视角往往只盯在经济工 作上,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 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与已无关论,认为归正人员的安置 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和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事与已无关 ; 二是 吃力不讨好,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是工作的政绩,而 抓归正人员工作是要投入人、 财、物的,是吃力不讨好的事, 从而放松了这项工作 ; 三是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 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 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脚戏的局面。
( 四 ) 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过硬的措施。安置帮教工作涉及 思
想教育、就业安置、生活保障等方方面面,甚至包括解决 归正人员的宅基地、住房问题、家庭问题等。而司法行政机 关的职能比较单一,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协调众多的部门和单 位。一些单位和个人都知道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促进社 会治安和维护稳定的大好事, 是“安民工程” 、“新生工程” , 但一旦需要有关部门参与, 要安置归正人员, 做好帮教工作, 则过分强调自己的困难,不能积极支持和配合,难以形成多 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局面,没有过硬的措施。
(五) 缺乏有关优惠政策和必要的经费支持。如何对 安置
帮教工作的政策的支持,目前没有很好的办法。我们区 的优惠政策制定是没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大,应 该与民政企业的优惠同等对待。帮教活动经费问题逐渐成为 帮教工作的突出矛盾,也将直接影响帮教工作质量的提高, 没有经费事情办不成、办不好。区级归正人员帮教经费列入 区财政预算, 20xx 、20xx 年专项经费分别为 2万,而街道(镇) 级则几乎没有专项经费,平时以民政救助为主。
( 六 ) 城镇归正人员就业安置难。城镇归正人员一般都是 青
少年, 他们犯罪时多数是待业或无业人员。 当前企业改制、 下岗待业职工增多,其本身再就业也存在困难,而作为原来 就是待业或无业人员的归正人员, 安置工作就更难了。 目前, 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企业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 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目前,我 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 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一方面,如何安置 归正人员,无具体规定 ; 另一方面,社会对归正人员就业的 安置心理承受有限。其一,这类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 了,安置他们会不会成为包袱 ; 其二,下岗待业的人员尚未 安置,还优先安置归正人员,岂不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 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的原因,归正人员回籍后工 作安置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没 有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 新犯罪的道路。
三、具体对策
( 一 ) 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区归正人 员
安置帮教工作络。
1、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只有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充 分认识到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 命感,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开展才有可能。各级党委政府必 须以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为 指针,紧紧围绕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 认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落实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是维护 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 护稳定的战略高度,切实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要突出两项重点工作。两项重点工作是指安置和帮 教工作。
这是工作的内涵和目标,必须规范有关职能部门的 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同时,要处理好安置和帮 教的关系, 不能只重帮教而轻安置, 更不能重安置而轻帮教。
3、要做到三项措施到位。一是组织建设要到位。着重 抓好指挥
协调、部门配合、建章立制、检查落实和考核奖惩 等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区、街道 (镇) 村(居)企事业 单位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络。 二是队伍建设要到位。 这里的“队 伍”是指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工商、财政等 主体的专业化队伍,街道 (镇) 村(居) 干部、共、青妇社会各 界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三是经费要到位,这是开展安置帮教 工作的基础条件。
( 二 ) 加大力度、大胆实践,把握好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各 个
环节,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
1、认真抓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归正人员回归后能 否得到妥善
安置是做好帮教工作的首要条件。 只有“安其身” 才能“安其
心” ,安置的重心是“就业” ,使他有事做,有饭 吃。在目前下岗职工较多的情况下,对归正人员的就业安置 确实带来更多的困难,但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就业渠道多 也是一个有利的方面。要转换概念,采取双轨运行。把以往 安置工作由政府行为转变到社会行为为主,逐步过渡。一方 面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实体企业,依托现有企业建立安 置基地等为归正人员解决就业安置问题,另一方面鼓励协助 归正人员积极参与劳动市场竞争,自谋职业。对归正人员待 业期间,确无生活来源的应予临时性救助,对符合享受低保 条件的人员,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2、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帮教的实际效果。归正人员的 文化水
平,知识结构, 性格脾气,追求目标及对生活的欲望, 悔改的心态、 决心、行为等不同, 必须搞清对象的实际情况, 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分层次 管理。对一时失足确已悔改的人员由家长、亲属、村
( 居) 干
部帮教 ; 对常有不良行为的人员由村,社区帮教小组进行帮 教; 对在服刑和劳教期间表现差,反复多的
; 社会背景复杂,
人际交往混乱的 ; 个人经历特殊、安置困难的 ; 服刑和劳教后 家庭情况变化大,表现不稳定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 应列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落实重点 对象的帮教责任人。明确责任,加强工作,负责到底。建立
由司法所、派出所、村 ( 居) 干部参加的重点帮教小组,对重 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是落实重点
对象的考察,每月至少一次走访帮教,每季进 行一次现实表现考察,并记录入档。三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帮 教措施。针对重点对象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在 帮教工作中讲究工作方法,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 针,采取超前帮教、跟踪帮教、引导帮教、联合帮教等形式 手段,教育挽救,促进转化,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3、建立信息络系统,加强对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 管理。当
今社会正处于信息高速发展时代,计算机应用十分 普遍,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归正人员帮教安置管理数 据库,并组建络,便于查询。使归正人员出监所前,住地安 置帮教组织机构能够全面掌握情况,在他出监所时,及时衔 接上,有针对性落实帮教措施,及时掌握归正人员的现状, 行动去向,减少漏管失控。每年,对归正人员开展一次全面 调查摸底,并将情况输入信息系统。
4、开展综合治理,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解决社 会治安问
题的根本出路,也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以及归正 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和重新犯罪,单靠某个部门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各部门的齐 抓共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 改造”等方面狠下功夫, 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要把安置率、 帮教率和减少重新犯罪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安置帮教 工作作为综治政绩的主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并同年度考 核和奖金挂钩。在就业安置、救济补助方面要与其他公民一 视同仁,不得歧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重新犯罪,维 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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