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主要工程、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应视工程情况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人员进行该工序、部位或标准试验的全过程旁站。特别是路基高填方,石方爆破、软基处理、钻孔灌注桩、路面基层及面层的施工等,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加密检测控制点,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监控,以旁站的监控方式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设备、配合比等进行有效的控制。
旁站主要职责:
1.负责所在施工路段的施工监理工作,直接对监理组负责; 2.坚持每天巡视工地,随时掌握和了解其施工监理范围内各个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完成情况;
3.按施工程序实行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监督,现场检查,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应报监理组要求承包人返工和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4.负责核实承包人每月计量支付报表中申报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并做好每天的监理日志。
旁站的主要内容如下:
1.旁站监理人员应对试验工程、主要工程、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后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
2.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是否相符合。
3.检查各种集料的级配、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应及时予以制止和上报。
4.检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低劣的产品及时发出警告或作出指示。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发现承包人违规操作时,应予制止并责令立即整改;发现施工活动已经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或安全时,应及时向驻地办或总监办报告,由驻地办或总监办下达停工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5.参与每道工序和分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6.参与隐蔽工程覆盖前的检查。
7.监督承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8.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及时报告监理组及驻地办。
9.对巡视人员交办的工作内容进行专项检查落实。
10.如实准确做好监理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原始资料。 11.旁站项目完成后,驻地办应组织检查验收并及时填写相关资料,验收合格的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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