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进入变电站工作,必须填写外来人员登记,填写工作票(事故处
理除外)。
二、 工作票必须用黑色或蓝色复写一式二份,填写要清晰,不得任
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须修改时字迹应清楚。
三、 已执行的工作票在第一页右加盖“已执行”章,作废的加盖“作
废”章,并注明作废的原因。
四、 变电站每天必须检查当日工作票的执行情况,月底把结束时间、
顺序、编好号后汇总,分析情况,上报机电科。
五、 变电值班员必须认真审核工作票,严格把关,对不合格票不得
受理,并请注意审核以下几点:
(1)、为防止编号重复,编号应加双重名称如继保---XX号。 (2)、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安监科下文。
(3)、工作班成员应尽量填满填完格后方可写“等”共-----人栏应填写含工作负责人在内的全体工作人员。
(4)、工作内容,工作危险点和工作任务栏应填写站名及设备名称并不得涂改。
(5)、安全措施及请注意事项,应具体、明确、完善,不得涂改,装设接地线要填写上具体地点。
六、 值班员填写装设的接地线要注明编号,安全措施要更改或补充时,必须填写新的工作票。
七、 工作许可前,许可人要到现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注意事项及邻近设备带电情况,双方签名后,交上联自存,下联交工作负责人。
八、 办理工作结束前,许可人必须到现场详细检查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卫生及安全措施情况,并督促作好有关记录。
九、工作结束后,值班员先行与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只作为该工作的终结,工作要注意终结要交签名盖“已执行”章,工作票方可终结。
十、 工作票许可,结束应在运行日志上作记录,并注意记录班组名称,工作任务及检修试验后的结论。 十一、 未终结的工作票,要按班交接。
十二、 违反本制度者,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条例处罚。
2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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