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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国际贸易原理与实务》教学资料包 课后习题答案 第七章

2022-10-08 来源:客趣旅游网


第七章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一、思考题

1.简述商品作价的基本原则。

进出口商品价格的确定,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参照国际市场价格水平

国际市场是世界各国通过国际间的买卖而使各国国内市场相互联系起来的交换领域。国际市场价格是以商品的国际价值为基础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它是商品在国际市场上实际买卖所依据的价格。在进出口的实际业务中,人们可以将商品交易所的价格、国际组织或国际公司在媒体上公布的价格或各国的外贸、海关统计的价格作为价格确定的依据。

(2)贯彻对外贸易政策

进出口企业在进行商品价格的确定时,除了参照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之外,还要认真贯彻所在国的对外贸易总政策及不同时期各国(地区)的政治经济关系而制定的国别(地区)政策。

(3)贯彻企业营销意图

价格作为一种营销的手段,可以体现企业的营销意图。因此,合理、适当的价格的确定离不开对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情况分析和营销意图的贯彻。

2.确定商品价格的方法有哪些? (1)固定作价

固定作价又称“死价”、“一口价”,即买卖双方将交易磋商后的价格在合同中“定死”。在合同有效期内,无论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发生怎样变化,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要求变更原定价格。

(2)非固定作价

非固定作价,在外贸业务中又称“活价”,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暂不固定价格。暂不固定价格即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暂不确定具体的合同价格,而明确规定作价的时间与方法或只规定作价时间。

②暂定价格。暂定价格即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先暂时确定一个初步价格,作为买方开立信用证和初步付款的依据。当双方确定出最后价格后,再多退少补。

③滑动价格。滑动价格又称浮动价格,即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除规定一个初步价格外,还订立“价格调整条款”(price adjustment clause)来保留卖方调整价格的权利。

(3)部分固定作价、部分非固定作价

有时为了照顾买卖双方的利益,解决买卖双方在采用固定价格或非固定价格方面的分歧,也可采用部分固定作价、部分非固定作价的方法。例如,一笔成交的货物需要分期分批交货时,买卖双方可以采取近期交货部分固定作价,远期交货暂不作价,而根据交货时的国际市场行情变化另行协商。这样的分别作价方法,可以使买卖双方有效地规避因远期交货部分商品价格变动而带来的风险。

3.出口商品的价格由哪几部分构成?

出口商品的价格由出口商品的实际成本、费用和预期利润三个部分所组成。出口商在进行出口报价时,要在对出口商品价格构成各要素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贸易术语、计价货币等差异,并根据贸易双方达成交易的现实状况进行价格核算,最终确定科学、合理的出口报价。

4.简述盈亏核算的三个指标。 (1)出口商品盈亏率

出口商品盈亏率是指出口商品盈亏额与出口商品总成本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商品盈亏额/出口总成本×100%

=(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100%

(2)出口商品换汇成本

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是指通过商品的出口,用多少单位的本币可以换回一个单位的外币的比率。它是衡量外贸企业进出口盈亏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

(3)出口创汇率

出口创汇率又称外汇增值率,直接反映以外汇购进原料,再经加工成成品出口的创汇效果。其计算公式为:

出口创汇率=(成品出口外汇净收入-原料外汇成本)/原料外汇成本×100%

5.订立价格条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制定合同中的价格条款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遵循作价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影响商品价格的各种因素,确定出合理的价格。

(2)结合营销意图并根据货物和运输等的实际情况,选用适当的价格术语成交。 (3)根据金融货币市场情况,争取以有利于自己的计价货币成交,以消除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4)综合商品的品种、数量和交货期限等因素,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的作价方法,以规避价格变动的风险。

(5)依据国际贸易实践经验,合理运用佣金和折扣。 (6)做到单价条款内容全面、书写正确。

6.分析下列我国某出口公司对外报价,如有错误请改正,并翻译为正确的英文单价。 (1)每码25元CIF大连。 改:每码25人民币元FOB大连。 CNY 25.00 per yard FOB Dalian. (2)每套1000英镑CFR伦敦。 GBP 1000.00 per set CFR London. (3)1000美元CIF上海减3%折扣。 缺少计量单位,如每箱。

USD 1000.00 per carton CIF Shanghai,less 3% discount. (4)每打50欧元FOBC上海。 应该加上佣金率,如3%。

EUR 50.00 per dozen FOBC3% Shanghai. (5)每公吨FOB青岛1000日元。 应该改成每公吨1000日元FOB青岛。

JPY 1000.00 per metric ton FOB Qingdao.

二、案例分析

1.争议产生的原因是我出口公司与中间商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关于佣金的支付方式。 本案由于双方未事先明确如何支付,所以合同签订后中间商就要求我出口公司立即支付。我出口公司存在失误,从中应明确事先签订合同的重要性。

2. 本案例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不够明确。它属于非固定价格的定价方法。虽然规定了定 价时间,但没有明确规定定价方法,因此容易引起争议。对此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补充上定价的方法。如“按提单日期的国际市场价格计算”等。

三、实训设计

CIF报价 = 实际成本 + 费用 + 预期利润 + 佣金

实际成本 = 采购成本 — 出口退税额 =80—80/(1+17%)×13% =71.11元

国内费用 =2500/10000=0.25元

海运运费 = 1700×7/10000=1.19元

CIF报价=(实际成本+国内费用+海运运费)/ 7 + 保险费 + 预期利润 + 佣金 =(71.11+0.25+1.19)/ 7+ CIF报价×(1+10%)×0.83% + CIF报价×

15% + CIF报价×3%

所以, CIF报价为12.78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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