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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仓储及发放管理制度

2020-02-08 来源:客趣旅游网


物资仓储及发放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做好物资仓储及发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院办物资仓储及发放管理。

3 内容

3.1 物资的保管

3.1.1 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核定的最高物资储备量和最低物资储备量,随时做好库存物资储备量的补充和调整,确保各项生产维修用料。

3.1.2 各种物资入库时,保管员按物资申请计划严格检验物资名称数量和物资的质量,与物资计划申请单不符的保管员有权拒收,库房管理科学化,达到四号定位五五摆放,按照物资保管保养技术规程保管保养物资,物资摆放规格化。

3.1.3 物资到货验收交接手续齐全,到货验收记录填写认真、详细准确,每月底按物资申请单入库单出库单与库有实物核对。

3.1.4 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火设备、防盗门、锁等齐全,消防设施注明专人管理,

库容库貌井然有序,杜绝库房内吸烟及存放与保管物资无关的物品。

3.1.5 保管员做到四懂三会,遵纪守法,坚持岗位练兵,提高技术业务素质为生产服务。

3.2 物资的发放

3.2.1 院办公室对院属各单位进行生产及维修所需物资调拨一律采用在总厂物资公司统一购入的基层材料库单签发,各种物资器材出库单据各栏目必须盖章,签字无效,否则保管员有权拒付。

3.2.2 按主管院长批示物资种类和数量发放。

3.2.3 按院属单位计划内物资发放。

3.2.4 按临时急需物资发放

3.2.5 拨料人签发各种物资时,要清楚拨出物资的用途、消耗数量,并跟踪物资的使用效果。

3.2.6 对在院职工因个人工作需要使用的各种用具等先由本人在保存的个人保管卡片上登记后发放。

3.3 物资的回收

3.3.1 院内各单位更换计算机硬盘、主板等,经批准后由计算机室统一到院计划员

交坏换新。

3.3.2 各单位更换的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硒鼓、墨粉盒由计算机室统一交到院计划员。

3.3.3 设计人员更换已损坏的计算器,必须到院计划员交旧坏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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