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五星茅台档案

2020-04-08 来源:客趣旅游网
五星茅台档案

(2011年1月20日)

2001年7月茅台酒厂招股说明书介绍:贵州茅台酒目前使用的注册商标是两种形式的“贵州茅台”商标,一为左上角为金轮图案的“贵州茅台”,二为左上角空白的“贵州茅台”商标。在实际使用中,部分茅台酒产品的商标标识和包装上同时使用了后者和贵州省粮油进出口公司注册的“飞天”商标(贵州茅台+飞天)。前述招股说明书说到的“金轮图案”,就是通 称的“五星牌”。“五星牌”的前身最早出现于1953年。

据《茅台酒厂记》记载和乔洪《解读神秘茅台》介绍,1951年地方国营茅台酒厂成立以后,最初的注册商标为“贵州茅苔”牌,上端正中为工农携手图案,左右两边有波浪形线条,其下有“贵州茅苔酒”五个红色大字和“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十个白色小字。1953年,茅台酒开始向国外销售,瓶贴印有由金色麦穗齿轮和红色五星组成的“车轮”图案,即今天“五星”商标的前身。但这个“车轮”图案开始没有在海外注册,1955年11月立委托授权书,1955年起逐步获得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区和国家的商标注册批准。

1953年出现的“车轮”图案,除了用于外销酒外,什么时候印在内销酒上?现时所见标示有生产日期的最早的印有“车轮”图案的内销茅台产于1957年(图0)。

“图0A”这瓶酒没有标示生产日期,但其背贴落款为“贵州省茅台酒厂”。这个厂名是1953年7月29日茅台酒厂划为省级企业时确定的

名称,之前是县属企业,曾先后冠名为“贵州省专卖事业公司仁怀县茅台酒厂”(1951年)、“ 贵州省专卖事业管理局仁怀茅台酒厂”(1952年)。由此可见,“图0A”这种背贴是茅台厂完全成型、正式定名为贵州省茅台酒厂后的第一批背贴(注意背贴汉字为简体,但“贵”字为繁体)。“图0A”这瓶酒的正贴为“贵州茅台酒”而不是“贵州茅苔酒”,可见产于1956年3月之后。根据正贴和背贴特征推断,“图0A”产于1956年。由此确定,“车轮”图案最早在1953年、最迟在1956年使用于内销酒上。

一、1956-1978年内销茅台 (一)五六十年代:土陶瓷瓶+木塞

茅台酒瓶在1956年前,沿用仁怀本地生产的土陶瓷瓶,封口为油纸扎塞在瓶口里边,外用猪尿泡皮绑扎,再用封盖纸封口。这种瓶子及包装方式渗漏大,贮存难。1954年,朱德总司令致电贵州省指示要改进茅台酒包装,不要片面强调茅台酒的政治性和增产节约。1954年10月,湖北省进出口公司建议改进包装,否则与被誉为名贵国酒的地位不相称。此后改换新包装的事就提上了日程。1957年8月,茅台酒包装改换成功,香港五丰行赵经理就此向香港报界发表谈话,香港华侨报以“茅台新装,华贵优雅,春节宴会,甚受欢迎”为题,刊登了赵经理的谈话。既然称为“成功”,应该是在改新装销售一段时间后所作的评估,而不是即改即说““成功”。“春节宴会甚受欢迎”八个字证明了改新装是1957年春节(1月31日)以前。查茅台酒的出口销量,1956年为14吨,1957年激增到30.1吨。综合分析,改新装的时间可以圈定在1956

年。这次外销酒改装改了什么?我们推断:更换了瓶贴(使用彩色背贴,正贴于1956年3月改“苔”为“台”),使包装更美观,像香港商报当时报道的“新装茅台更迷人”;更换了封口,使用木塞,以更好地防漏;并且可能就瓶子工艺作进一步的改进。既然外销酒包装更改,按一般推论,内销酒也应该同步或稍后改装,所以我们认为内销酒改“苔”为“台”外和封口改为木塞也应该在这一时期。

此后至六十年代,内销茅台的主要特征:

(1)正贴:“贵州茅台酒”和“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均为简体(图1)。五星标如图1A。

(2)背贴:文字简体、竖排,结语“特此敬告”,日期格式为蓝色汉字(图1B)。背贴厂名落款先为“贵州省茅台酒厂”,后为“地方国营茅台酒厂”。

1956年外销酒改新装换背贴后,未用完的一些外销老背贴被用于内销酒上,这些背贴汉字为繁体(图2)。

(3)封口:木塞,封口纸上印有“贵州”两字(图2A)。

(4)五十年代、六十年代的一些细微变化。瓶子在不断改进中。图3产于1964年,瓶颈变长一点,背贴简体不变,日期仍为蓝色汉字,但书写方式有变化(图3A)。五星标如图3B,正贴如图3C。

(二)1966年7月起:乳白玻璃瓶

1966年3月,轻工业部召开的出口工作会议,决定茅台酒陶瓷瓶改为螺旋口的白玻璃瓶,用红色塑料旋盖。1966年7月省轻工业厅发文通知采用乳白玻璃瓶。按一般逻辑推论,既然3月决定出口茅台使用白玻璃瓶,说明在3月之前乳白玻璃瓶应该出来了,并且已经使用、效果良好。因此,乳白玻璃瓶出现的时间(从试使用算起)可以确定为1965年后期至1966年初这个时间段。

(三)六十年代后段起:三大革命

文革开始后,据说茅台酒曾出现印有语录的品种,如同五粮液(图3D),但实物未见。

1967至1968年这段,五星茅台修改背标说明(图4),内容中提到“三大革命”,这种酒称为“三大革命”。

五星标如图4A(与图7相同),A黄B黄,C处高粱3粒,这个标使用至1982年才有变化。

日期格式前期延续六十年代初为蓝色汉字,后期为蓝色数字(图5),两种日期格式分界的时间在75年3月到77年10月之间。

(四)1978年:三大葵花

1978年经批准,有25.8万张原封存的葵花牌商标被用于内销酒上,即正标为“葵花牌”,背贴为“三大革命”,葵花商标(图5A)美仑美奂,印刷质量精绝。有人说八十年代以前印刷效果差完全是无稽之谈。生产日期为蓝色数字。这种酒称之为“三大葵花”(图6)。

三大葵花生产时间只在1978年,大约从年初至10月份左右。这期间生产的内销茅台,并非全部是三大葵花,也混杂有五星茅台。

二、1979-1986年五星茅台

特别提示。茅台在八十年代以前的封口一般都采用鲜红的赛璐璐皮子,但1978年后期却采用暗紫红色半透明的赛璐璐皮子(图6A)。由于半透明瓶颈出现一圈白环,有人也称之为“白环酒”。暗紫红色半透明的赛璐璐皮子开始使用的时间约1978年10左右(你要知道,本文中

前后两、三个月或三、四个月都算左右),结束使用的时间在1980年5、6月左右。

(一)1979-1981年三大革命

五星标A、B位置为黄色(图7),瓶盖有圆形、八角(图8),盖顶上没有“茅台”暗字。

背标生产日期1979、1980年都为蓝色数字,1981年在6月为蓝色数字,7月为蓝色汉字,也即1981年存在两种日期格式(图9)。

(二)1982年三大革命停产

1982年10月左右,五星茅台更换背标,“三大革命”背标停用,采用有黑体“茅台酒”三个字的背标(图10)。三大革命至此结束。

1982年(包括三大革命),出现两种五星标,一种A黄B黄(图7),另一种A黄B白(图11)。

注意图7和图11箭头标示位置的高粱粒,图7为3粒,图11为2粒。几个要点:

(1)1982年,凡是A黄B黄的,都为3粒;A黄B白的,都为2粒。 (2)三大革命的五星标有2种,一种是A黄B黄3粒,一种是A黄B白2粒。

(3)自从1982年改换五星标,以后的五星标不管再如何更改,都是2粒。

1982年的生产日期为蓝色汉字。 (三)1983年-1985年五星茅台

1983年6月左右,五星茅台盖顶上出现“茅台”暗字(图10A),这个特点一直延续到1986年地方国营结束。

1983-1985年间的五星茅台,五星标为A黄B白2粒(图11),

其中1984年也见A黄B黄2粒五星标(图13)。这期间的生产日期仍为蓝色汉字,背标、封口与其前的五星茅台一样没有变化。

(四)1986年地方国营结束

1986年的五星标A黄B黄2粒(图13,“粒”的问题下文不再提了),

背标、封口没有变化,生产日期年初仍为蓝色汉字,2-4月间改为蓝色数字,即1986年出现两种日期格式(图12)。

1986年8月茅台酒厂接上级通知更改内销酒包装,由540毫升改为500毫升,并改塑盖为铝盖(图12A)。接通知后是马上改,还是准备准备几个月后改,暂难定论。我们采用一个较为宽泛的定义是,1986年后期地方国营结束,进入铝盖500毫升54度茅台的时代,瓶身棉纸取消,开始使用外盒。

三、1987年以来的五星标

1987年生产的铝盖500毫升五星为54度,1988年中期左右改外盒54度为53度。

(一)1987-1990年五星标的混乱时期

这四年间出现三种五星标,A黄B黄(图13),A黄B白(图14),A白B白(图15)。三种标的大体使用情况是:1987年三种标均有出现;1988-1990年间并存两种标:A黄B白、A白B白。

(二)1991年以后的五星标

五星标A白B白(图15)稳定下来。 (三)2001年的五星标

2001年,使用了近十年的五星标有了变化(图16)。A处由原来的白色变为黄色。B处白色不变。C处两个地方的麦芒,以前有黄色打底,现在没有了,底色为白色。

(四)2002年以后的五星标

2002年五星标再变化(图17)。B处由2001年的白色变为黄色。C处稻粒的结构形状有了明显变化。D处两个地方的麦芒线条与以往不同。E处也有变化。

(五)2003年中后期以后的五星标

2003年中后期五星标再变化(图18)。F处打结的线条与以往全部不一样。G处一根尖线与之前不一样。H处麦粒的结构形状与2002年又不一样。这个五星标一直使用到现在(2008年)。

四、1987年以来的生产日期、标签和喷码 (一)1987年以后的日期模式

日期标示于背标上,格式为蓝色数字+汉字宋体(图19)。

(二)1990年3-5月出现日期标签

1990年有两种日期格式,先是如同1987年一样标在瓶身上。1990年3-5月间开始出现生产日期标签(图20),贴在盒盖内侧。日期格式为蓝色数字+汉字宋体。开始出现批号,格式为“90--11”。

从出现日期标签到1990年底这段时间,背标延续其前的版本,上面有原印刷好的“年月日”字样但留空白(图21),生产日期印在标签上。

1991年更改背标后,背标就没有年月日字样了(图22)。这时期的五星茅台的标签比飞天茅台的标签多了“酒度”这一行。

1990年间,茅台厂的一张标签出现了印刷错误(图20),酒度53之后应为“+-”(叠起),但原厂少印了“-”。之前的另一次原厂印刷错误为1988年、1989年的一种外盒,应为“53%VOL 106PROOF”,却误印为“53%VOL 108ROOF” (图23)。

(三)1992年9月以后的日期和标签

1992年9月(或前后几个月),标签内容有变化:更改了“标准代号”,出现了 “准印证”,减少了一行酒度因为标在瓶身上了(图24)。这几个月里,出现两种标签混用的情况。

(四)1993年4月28日以后的日期和标签

1993年4月28日以后,取消了标签,其内容打印在背标上,日期、批号字体为红色(图25),直至1995年11月23日

(五)1995年2月21日至11月23日的生产日期

1995年2月21日生产日期启用喷码。在1995年2月21日至11月23日这个时段,五星茅台的生产日期既标在瓶身背标上,同时也标在瓶盖喷码上(图26)。

(六)1995年11月23日以后的生产日期

生产日期标于瓶盖喷码。在多倍放大的情况下观察,真品茅台的喷码,落点干脆、边缘圆润、色料饱满(图27上)。比较一种假冒茅台的喷码(图27下)。

注意,2000年以前茅台喷码的“0”字,是有一道斜线的(图28)。

五、1987年以来的正标 (一)1987年以后的正标

标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出品(图29左)。

(二)1991年以后的正标

1991年1月8日,在“中国贵州茅台酒厂出品”的下面加标:“53%VOL 500ml”(图29右)。

(三)1997年以后的正标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出品”下面标示为:“53% (V/V) 500ml”(图30)。

注意,八十年代容量标注是ML大写,九十年代是ml小写,容量大写是八十年代茅台的特征(图30A)。

(四)2001年以后的正标

厂名标示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 (图31)。正标上出现了年份。

(五)2003年中后期以后的正标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下面出现了英文,五星商标下方出现了“53%(V/V)”(图32)。

2005年出现两种正标。一种标示“2005”。一种标示“2005”的位置改为标“500ml”(图33),这种酒的年份改印在背标上。

(六)2006年以后的正标

2006年起正标上不再印生产年份,原印年份的位置改为“500ml”,年份改印在背标上。

(七)2007年以后的正标

改正标上两个地方的“53% (V/V)”为“53% VOL” (图34)。

六、1987年以来的背贴 (一)1987年以后的背贴

标题“茅台酒”三字为黑体,正文为楷体,下有年月日(图35)。这个背贴的使用时间从1982年中后期至1990年底。

(二)1991年以后的背贴

标题“茅台酒”三字改为隶书,正文仍为楷体,底下去掉“年月日”(图36)。

(三)1993年4月28日以后的背贴 出现红色的批号和生产日期(图37)。

(四)1996年5月15日以后的背贴

厂址中的“仁怀县”改为“仁怀市”(图38)。

(五)1997年1月31日以后的背贴 原料一栏加“水”字(图39)。

(六)2001年以后的背贴

标准代号变为“Q/MTTJ02.25-2000” (图40)。

(七)2002年以后的背贴

标准代号开始使用国标,变为“GB18356-2001”。厂址后加了“(原产地)”(图41)。

(八)2003年中后期以后的背贴

2003年中后期以后出现二种背贴。其中一种出现了“生产许可证”,一种使用新的文字说明(图42)。

(九)2005年以后的背贴

2005年出现两种背贴,一种没有标示年份,一种标示“2005” (图43)。

(十)2006年以后的背贴

全部在背贴上印生产年份(图44)。

七、1987年以来瓶盖、飘带、封胶及其他 (一)1987年以后

铝盖,盖顶有“贵州茅台酒”五字(图45),字有金色和白色。

(二)1992年出现五星飘带

从1992年1月1日起,五星茅台在铝盖上加套电脑刺绣彩带和红色胶帽。二条彩带一条刺绣“中国贵州茅台酒”,另一条刺绣“中国名酒世界名酒”8个字,阅读顺序不一致(图46上)。1999年起,二条彩带文字阅读方向改为一致(图46下)。2004年起,飘带上面织有一个数字(图47)。

(三)红色胶帽是非常重要的鉴别节点。

红色胶帽是非常重要的鉴别节点。以现在看来,经历近二十年的岁月磨练,1992年1月至1996年8月19日,五星茅台红色胶帽(这类酒俗称“红皮子”)出现以下特点:

(1)色泽。红色比较沉,不是很鲜艳,暗红(图48)。可能是胶的材料不一样,八十年代的红胶帽要比九十年代鲜亮光滑一点。

(2)厚度。1991、1992年的红色胶套较薄一些,可以轻微看到胶套下“贵州茅台洒”五个字(图49)。

1993年后就相对比较厚,胶套下“贵州茅台洒”不明显。但也不会太厚,可以明显看到瓶盖齿轮顶上来的形态(图50)。

(3)特性。胶皮紧紧贴在瓶盖上,甚至出现因为拉贴太紧且胶老化而开裂的现象,表面有一些小疙瘩,摸起来不很光滑,四边硬而脆,盖项上有“茅台”两字(图51)。

(四)1995年以后的瓶盖

仍为铝盖外套红色胶帽及飘带。不同的是撕掉胶帽外,铝盖上“贵州茅台洒”5个字过去为漆印平面(图45),隔着胶帽摸起来感觉平滑;但1995年(月份不详)以后,这5个字为凹陷状(图52),隔着胶帽摸起来感觉凹凸不平。或许1994年后期部分五星也有这个特点。

(五)1996年8月19日以后瓶盖

改用意大利进口防盗瓶盖,胶帽为透明无色,直到现在。

(六)外盒

1、1987年及1988年54度茅台的外盒,“图52A左”标示的位置为黑字,53度茅台则改为白字(图52A右)。

2、1988年五星茅台改为53度后,其外盒使用错版的“53% 108PROOF”,1989年同样如此,1990年才使用正确的“53% 106PROOF”(图52B)。

八、1987年以来五星茅台的防伪

1993年8月26日起,外盒上采用了五星激光防伪标志(图53左),2004年起改用茅台激光防伪标志(图53右)。

2002年起,五星外盒的茅台瓶图案中,瓶口部位印有极其细微的“国酒”字样(图54)。

从1998年1月1日启用美国3M公司激光防伪标至今,五星茅台在瓶口上使用了三代防伪标:第一代“红字横排”(美国3M公司技术),第二代“紫色防伪”(加拿大紫外线防伪技术),第三代“白底彩标”(复旦大学防伪技术)。

(一)第一代“红字横排”(图55) 使用时间:1998年1月1日。 结束时间:1999年5月31日。

(二)第二代“紫色防伪”(图56) 使用时间:1999年6月1日。

结束时间:2000年6月19日—7月10日之间。

“紫色防伪”采用的是加拿大贝斯防伪品科技公司的产品,防伪标签在直观观察下,从不同角度看,有三种可变颜色的光学防伪效果(红、黄、绿);在紫外光照射下,出现不同的图案,此防伪技术经使用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消失(图56A),但后期的紫色防伪标在紫外光照射下图案就相当清晰。

(三)第三代“白底彩标” (图57)

使用时间:2000年6月20日—7月11日之间。 结束时间:在第四代防伪推出之日。

九、生产批号的秘密

茅台酒的生产流程,原酒生产周期1年,入库陈酿3年,勾兑调味后再封贮1年(珍品在1年以上),检验合格包装出厂。同一批勾兑调味的酒,即为同一批次,表现在包装上就是批号相同。

(一)茅台厂严格规定,同一生产批次的酒,只能使用同一种酒瓶(这个规定什么时候开始?不详。但至少九十年代以来就是这个特点)。如果批号相同、酒瓶不同(瓶底标志不同),可以考虑有问题。

(二)生产时期与生产批号的关系问题。一批勾兑调味后的酒,按厂方的生产计划安排,假设列为98-02批次,这批酒在1998年生产,生产日期标为1998某月某日,这时批号和生产年份是对应的。但98-02批次的酒,由于某种原因,在1998年当年并没有全部包装出厂或根本就不曾包装出厂,而是在1999年(甚至2000)才包装出厂,这时批号为98-02,生产年份为1999年(图58),是不对应的。这是正常的,年份茅台或特制茅台比较多出现这种情况。

也有一种情况是批号比年份大(图59),

图59中这种情况是,一批勾兑好、计划安排于2001年15批次包装出厂的酒,因市场或其他原因,在2000年就包装出厂。这种批号的情况也是正常的,但比较罕见。根据前述原理,假如出现生产日期1998年4月20日批号98-06,生产日期1998年6月3日批号98-04(后者日期比前者大,但批号比前者小),也是正常的。

(三)仔细品味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8)宜中民终字第300号内容。案中3瓶茅台酒分别:

(1)53°飞天茅台961009、96-04、0866; (2)53°飞天茅台961018、96-04、4612; (3)53°飞天茅台970120、96-08、06101。 这3瓶酒经茅台厂查档核对认定:

(1)1996年10月9日,茅台出厂的品种为53°飞天牌木漆盒包装珍品茅台酒,生产批次为96-04;

(2)1996年10月18日因机器故障,当日包装车间无产品出厂; (3)1997年1月20日,包装出厂的品种为53五星牌茅台酒,生产批次为96-08。

法院根据上述证据内容认定,一瓶与厂家的品种不符,一瓶与厂家的包装不符,一瓶因厂家当日无产品出厂无据核对,均判为假酒。 上列案例表明,至少在1997年以前,茅台厂同一天的包装生产是有品种上的排他性的(是不是当时只有一条包装生产线?),即如果某天生产五星,则同一天肯定没有生产飞天或珍茅。因此当发现生产日期为同一天的五星、飞天或珍茅时,则可以肯定其中必有问题酒。

本文从相关网络上选取了部分图片,未一一注明出处,特向作者致以歉意,并表示诚挚的感谢。

(全文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