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合作研究
作者:朱晓明 高增元 何巍
来源:《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1年第01期
摘要:如何强化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作关系,是目前国际上的热点问题。文章基于2007~2009年对浙江兰溪诸葛村板凳龙、建德新叶村“三月三”和武义俞源村圆梦节三个乡土节日的调查,归纳总结出与古村落节日空间相关的自然边界、物候秩序、社会组织、公共产权的关系。提出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相比,乡土节日空间是独特的拥有公共产权的文化现象,是周期性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体演练,也是民间自组织能力的周期性活动载体,对其深入考察有助于对村落的结构和构成要素深化整合。 关键词:节日场所;文化遗产;无形公共产权;村落文化景观;诸葛村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11)01-0035-09
一、古村落整体保护问题提出
近20多年来,古村落一直是研究关注的焦点,品质较高的古村落尽可能以“古建筑群”的名义纳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街区的保护范畴,截止2010年,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还联合颁布了5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从保护方法看,村落建筑空间起源、变迁、成长的过程是自然要素与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共同作用、长期演化的结果。无疑聚居建筑空间、传统建筑类型,以及这些布局方式与自然山川、气候特征的关系,乃至与更大范围民族与宗族的迁徙关系等均扩充了文化遗产的研究范围。古村落中沿袭的口头传统表达、表演、社会实践、宗教及节日活动等始终得到民俗学、人文地理学、建筑人类学等交叉学科的关注。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双双得到重视,这是研究中无法忽略的、十分重要的趋势。
随着文化遗产概念和内涵的与时俱进、不断深化,保护对象所涉猎的范围越来越大,然而具体到操作层面,现有的遗产保护观念与日益丰富的遗产保护实践依然存在距离。2004年10月在日本奈良举行的“保护有形和无形文化遗产:总体战略”国际研讨会,强调了物质性遗产与非物质性遗产构成要素间的共存和相互联系。该研讨会通过了一项基于亚洲案例研究的“关于保护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文化遗产的整体方法的大和宣言”。它强调社区中的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相互依存,很难彼此剥离,但又有各自的独立性,需要充分利用历史景观的“无形”价值进行整体遗产价值的估量。但是,如何整合分属于不同管理部门、不同文化遗产定义范畴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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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与非物质遗产,在保护古村落文化遗产真实性的基础上完善整体性,目前依然缺乏有效的手段。中国古村落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彼此在演进中的内在逻辑和合作关系值得在操作层面强化。从上述问题出发,本文拟从浙江中部距离较近的三个古村落的传统节日场所——兰溪诸葛村板凳龙、建德新叶村三月三“上巳节”、武义俞源村圆梦节入手,力图摸索节日场所创造的集体记忆与物质载体的关联因素。
二、三个浙中乡土节日场所
节日场所即节庆活动所发生的场域,在古诗词中还指特定时间的出游地,如庙市。乡土节日场所是长期传承的民俗节庆、传统宗教活动、乡村集市诞生与开展的地点,是按照某一周期或某一事件定期举行的特定活动场地,兼具鲜明的时间性和地点性。早期信息闭塞,由于经济能力、技术发展水平及交通条件的限制,人们往往更多地受制于自然环境。但是人作为社会存在的主体,需要交流沟通,比如传统意义的赶集就是一种定期的节日,也是一种定期的聚会,人们在这里交流信息、分享愉快的闲暇时光,精神和物质上得到很大的满足。它既通过地方特征的认同感屏蔽掉了一些外部世界的影响,也使一个相对封闭的社区具有了交流开放的基础,因此只要条件允许,节日场所一直被村人不断铭刻。节日场所是一种特殊的村民日常生活空间,涉及到严密的组织和参与构架。他们预先设定活动空间、活动内容和流程,还有具体的节日活动操控技能、甚至操作经费。一些乡土节日空间经过百年演练已经表现出了某些恒定,形成了长期与自然、社会环境交往的稳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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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所选择的三个实例——兰溪诸葛村的板凳龙、建德新叶村的三月三、俞源村的圆梦节所发生的地点均处于浙中丘陵山区,靠近金(金华)衢(衢州)盆地之间。这三个古村落所拥有的丰厚聚落遗产已被详实的研究所覆盖。本文关注的是节日活动如何在村落中被秩序化,它们如何保持了乡村生活的原生态性,目前还没有沦落成一种简单的模拟表演,而是展现了对自然环境、生活空间及物候特征的极大认同。数百年来,大量的文化遗产已经丧失,这既是无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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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必然,能够留存并妥善利用的文化遗产,无论是物质遗产还是非物质遗产均取决于认同感,特别是民众对生活方式的认同在选择定居场所的时候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1.诸葛村板凳龙
诸葛村位于杭州、金华、衢州三市的交界点,处于一个中间低平、四周渐高的小盆地中,外围山峦形成了村落天然的屏障。整个村落占地1km2,明清建筑300多幢,农业人口近3000人,60%~70%姓氏为诸葛。诸葛村的大体格局由宗祠控制,宗祠前面多有一个水塘,中间有小型的广场或者院落间隔,形成了“一堂一场一塘”的布局,民居均以本派的宗祠为核心,构成组团。这一历史结构一直存在,但在多年缺乏维护的过度使用中,至上世纪90年代末村落中重要的水系上塘和下塘已杂物成堆,蚊蝇满天。事件的转机是1996年清华大学主持编制的《诸葛村保护规划》通过论证,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保护参议意识显著提高。2001年,诸葛村村民委员会通过银行贷款、民间集资等办法筹集了1100多万元,拆除违章建筑6000m2;下埋管线、疏浚水系,经过十余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了良好的居住与旅游环境。
板凳龙是在金华地区的一种男子群舞,是人们在元宵节庆丰年祈福驱邪的传统娱乐。板凳龙,顾名思义就是一条条状如板凳的单个灯板相连,并接在龙头和龙尾之间,每条灯板上插上三顶花灯,形成蜿蜒起伏的游动龙灯。这个活动在金华、兰溪、浦江流传广泛,浦江板凳龙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诸葛村板凳龙至少从晚清开始就有两期灯会,第一期在正月十五元宵夜由宗族组织,全体村民参加;第二期由核心商业区“上塘”的商界组织,于正月二十举行,只环绕村中心的店铺巡行,街道被彩灯堆叠的“螯山”所装饰,开门大吉。解放后,诸葛村板凳由于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村落凝聚力不强、组织不健全、资金不足等原因,至少于1962年、1969年、1991年、1996年多次兴废。从1996年开始,诸葛村的保护工作起步,主要民居和宗祠均经过了修缮,群众积极性很高,同年诸葛村越级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开始,村落的居住与旅游环境经过持续整治已显著改观,经济实力和组织与参与意识显著增强。2005年由村委会组织,诸葛村欢欣鼓舞地恢复了久违10年的板凳龙。至2008年共有103户参加板凳龙,平均一户需出三人才能完成整个长达6、7小时的活动,三四百人的队伍足以形成约200m长的一条威风凛凛巨龙。这一举措从未向城里的旅游团发出邀请,它不是表演,而是民间一年一度的狂欢节(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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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村板凳龙的仪式空间存在有趣的、层层递进的分明层次。起龙前一周,主龙头摆在了村大礼堂正门,村民家家户户前来点一盏“天灯”,谐音“添丁”回家供奉。正月十五,村中三大房头,按照生产小队的形式划分为17组,5、6副灯板连在一起集结完毕后,每组板凳龙汇聚到舞龙的中心地点——大礼堂。每小队按照事先的抽签决定排序,这个过程叫“接灯”。一番狮舞暖场后,接下来是“跑灯”,鞭炮齐鸣、满天礼花之中,龙灯从大礼堂出发,各大宗祠、诸葛中学、诸葛小学和几乎家家户户都要照顾到,农户在街道两旁摆起香案,鞭炮齐鸣,夹道相迎,虔诚接龙,这个过程叫做尊。其中有两个节点值得关注,它们形成了仪式等级最高的盘龙活动。所谓盘龙是指龙灯盘成阴阳八卦的图案,逆时针盘进盘三圈,顺时针盘出盘三圈。钟池是诸葛村另一重要的水塘,水池侧翼保存有古迹大公堂,它是诸葛亮的纪念堂,是祭祖的核心场地之一,在这里要举行首次盘龙仪式;另一个重要场所是村东中心——尚礼堂以及门前的池塘西湖塘,这里是诸葛村集中的水田所在地,舞龙的路线要经过田地(见图2)。据村民说是“龙踩脚,一年三年麦”,意为被龙踩过的田地当年会大丰收。绕过田地,队伍回到大礼堂前的广场,进行“散灯”仪式,粗略估计也有几十里的路程。每家耗费300~2000元不等,村民委员会对每户参与者给予200元补助。 2.新叶村三月三“上巳节”
新叶村位于建德市南部,东与兰溪市接壤,南与上吴的方村为邻,西北枕靠玉华山、道峰山,山脉的西北部即是著名的千岛湖风景区。新叶村为当前国内最大的叶氏聚落,繁衍至今第二十九代,人数达到3000余口。“上巳节”是中国古老的传统节日,俗称三月三。因时间与清明节极近,成为民间庙会、交游踏青、娱乐聚会等内容的民间盛会。根据宗谱记载,新叶村从南宋祖先“九思公”开始兴起迎神祭祀活动,以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功名有成。后世为继承这个传统,制定了各派轮流承办三月三的规定,每十二年轮值大年一次,其余小年只迎神而不做大的祭祀。该节在解放后被取消,直到改革开放后才重新兴起。今天的三月三出于各派发展不均且分布不如以前分明的原因,除了迎神的祠堂还按轮值的次序外,活动经费已改由整个新叶村的村民共同承担,但轮值派别的村民必须每户派出一人参加。如果实在无法参加也必须雇用其他人来代替。每年三月三由村里老人协会为主体的“九思公”委员主持,所谓“九思公”即是新叶村的南宋祖先之名。
新叶村有四个大的祠堂,分别为崇仁堂、旋庆堂、崇智堂、雍睦堂,村落的中心是位于村子北端的总祠有序堂,不管在那个祠堂举行最后的仪式,中间必须经过有序堂祭拜。有序堂前为半月形的南塘,祠堂正对北边的道峰山,也叫“文笔峰”,文笔蘸墨反映了村子“学可荣身”的追求,鉴于村落东南地势低洼,就修了一座文峰塔。而位于不远处村外的“西山祠堂”则是叶氏的祖庙,它正对五公里外的三峰山。玉华山与道峰山之间的山谷为村子水源所在,风水上称之为“天门”。于是村人便在山上修建了“玉泉寺”,玉泉寺与有序堂、文峰塔在平面上连成了一条直线,成为村子的整体结构主线(见图3)。
三月三清晨,平时紧闭的宗祠在这一天打开,虽然村民遇到婚丧也偶能做一些祭拜,但与那时的素面朝天不同的是,这天宗祠会被布置得灯火辉煌、仪仗井然。在有序堂一番仪式后,村民开始挑选各种锡制的仪仗器具,这些仪仗器具包括武鸾驾和文鸾驾两种。按年龄和辈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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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挑定文武銮驾后,再加上举旗的小辈以及各种仪仗乐队,便分成两队。一队经过特定的一条路线从北往南穿越村子去往西山祠堂,与当年轮值的主祭派别的迎神队伍会合;另一条路线从南往北再次穿越村子,并经过有序堂前,赶往离村1.5km外的玉泉寺迎神。参加队伍的村民甚众,没有参加的也在家门口等候,积极性甚高。这条有序堂-西山祠堂前-有序堂前-玉泉寺-有序堂的路线是叶氏家族传承下来的大体上固守不变的一条仪式线路(见图4)。除了必须串联几个重要宗族建筑外,有序堂到西山祠堂这两点间的往返路线不重复。在三月三这天,其他活动还包括村边的集市以及各种戏曲表演,集市过去位于有序堂前的广场上,但现在已迁至文峰塔旁修整好的大路上,是附近各村镇的一次物质和文化上的交流。2009年新叶村恰逢建村800周年,热烈程度十分空前,昆曲研讨会、古民居保护开发座谈会、文化下乡等活动也在政府的支持下同时展开。但三月三节日活动仍以“九思公”委员为主持,村委会协助,共投入5~6万元人民币。 3.俞源村圆梦节
俞源村位于金华市武义县西南部,是一个拥有六百多年历史的古村落,与其他浙中地区村落结构相似。它三面环山,西侧是平地,村落中大多数的建筑都朝向南部的梦山,坐落在梦山下的洞主庙就是圆梦节的主要活动场所,它所承载的圆梦节构筑了俞源村独一无二的文化现象。与诸葛村和新叶村动态的游线不同,圆梦节活动的中心性很强,洞主庙及周边领域构成了民俗活动最为重要的支撑结构(见图5)。
洞主庙初建于南宋,占地1500m2,由两进大殿、偏殿和供香客食宿的厢房组成,相传俞源村为了镇住经常发生的水灾特建洞主庙,供奉都江堰治水功臣李冰的塑像,以求一方平安,李冰即成了洞主老爷。该庙文革时曾遭毁坏,并改为国家战备储盐仓库,至1985年由村民集资修复。这一时间远早于诸葛村1996年开始的集体整治行动,正说明基本没有停止过的圆梦节活动赋予了洞主庙在村民心目中无可争议的价值。传统的圆梦节每年有两次盛会,分别是正月十三和农历六月二十六,村中五年一小庆,十年一大庆。我国在岁首年尾,各民族都有很多不同的节日活动,但在盛夏季节的节日活动要明显偏少。农历六月二十六据说是洞主老爷的生日,农历六月二十六从节气上看,已临近立秋,是盛夏的尾声,每年这一时期,即便久旱,也多半会雨,这给圆梦节平添了不少神秘色彩。加之洞主庙殿门外是一座“梦仙桥”,飞架在九龙溪上,桥畔有古樟树,后面是碧如重墨的九龙山麓,炎热中塑造了清凉的微气候,便有了“洞天清幽、避暑仙府”的美称(见图6)。这无疑吸引了前来祈福参与的善男信女从邻近乡村赶来,年年席地而卧,圆好梦,赶盛会,规模甚或超过恰值新春的正月十三圆梦节。圆梦节的活动组织单位是洞主庙理事会和村委会,活动的资金大多来自功德箱的捐款。每天活动经费大约需要200~300元,5、6位洞主庙理事会理事每人每天的工资是16元。圆梦节当天免费提供斋饭大约需3000元。再聘请40人左右的婺剧团演出助阵耗费1万元左右。这样粗粗算来,整个圆梦节的活动不超过15000元。
三、三个节日场所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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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落结构的认知强化
此三个古村落所处的金衢盆地非常隐蔽,周围山势与江水走向垂直,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的山谷地带,便于古村落长期隐居下来。在漫长的发展进程中,规划与建筑布局是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地对环境制约的各种关系进行调整与总结的成果。把一块贫瘠的土地开垦成肥沃的农田是了不起的创造,其间各种活动浓缩了这片土地上世代以来创造的家族文化,节日空间实质上在强化藏风纳水、兴旺发达的村落结构性认识。通过对建筑、空间、空间中的事件进行编织,推近镜头,放大画面,聚焦于颇具地方特色的“场域性”节日,将历史场景拉近现实生活。通过定期的回忆与亲身参与,集体的记忆和经验寻找到共享空间。
诸葛村与新叶村迎送神祗的实际活动范围已远远超出村落密集聚居区的范畴,绕境驱邪,保障村落年年兴旺发达,因此属村落的“疆土”都不能拉下。山峦田地、寺庙古塔、集市庙会、家庭单元等等成为年年强调的村庄人情网络,并在发挥着维护乡土秩序的作用。俞源村具有强烈的村落中心——洞主庙,中心不散,结构不散,它所赋予的民间信仰犹如磁场辐射四里八乡。因为该种凝聚力,洞主庙周围的自然环境得以百年来微调与维护,成为其他村落不可取代的亮点。从浙中三个节日场所路线组织可以看出,它们均将农耕、风水上的重点如田地、祠堂、庙宇串联在一起,并给予这些路径一个总结性的组织。在以神灵和祖先崇拜为精神寄托的中国古村落,我们可以把它看作一条存在于村民意识中的主脉。这个脉络有助于村民对自己的生存场所结构形成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基于这个主要脉络,再形成次一级的脉络,来共同完成建筑、山脉、农田、水系组合的图像片段。这些静态的物质环境因为村子里的集市、庙会、戏台或作坊、店铺、茶摊的位置而变得更为活跃,人们在动态的环境中偶遇的可能性显著增强。主从、动静空间通过路径整合在一起,形成了层级分明、功能明确的空间系统。一个维护、修缮良好的村落环境最终形成了有利于仪式行进的路线和空间节点,反之,亦然。由此而来,我们必须关注人在使用空间和空间复兴的过程中与哪些要素关联,“节场”的存在实际是对物质空间一年一度(几度)的维护与展现。 2.物候秩序的呼应
“生物长期适应温度条件的周期性变化,形成与此相适应的生长发育节律,这种现象称为物候现象。”通过对物候长期的观察,应运而生为多种节气,古老的节气往往又与某个重大的节日相关。农耕文化与时令、节日习俗共同派生出颇具地方特色的谚语、歌谣、饮食、活动等,又进一步丰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甚至一些传说中隆重人物的诞生与祭日也与节气关联明显——意在祈求丰收、鼓励农耕、祝福安康。这些愿望与团圆、圆梦等诸多美好祝愿杂糅在一起,彼此无法剥离。乡土节日场所大多在特定时间,在与物候紧密相连的景观层次中开展活动。那些受环境影响而出现的以年为周期的季节性自然物候现象,使水网如织、土地丰腴的自然景观变化多端——清明前后的三月三,大片的油菜花盛开,也是乡村赏景最美好的季节;立秋前的圆梦节早晚温差变化大,久旱甘霖;各种植物与农作物的发芽、成长与收获,各种田间生物群种多样变化等与一年一度(几度)的节日空间偶合,自觉地参与进乡村农业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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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各地独有的风景。农耕是中国乡村至今最为重要的传统生活方式,它确立了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种种关系,进而形成了吉祥民间节日文化。乡村节日通常不占用农忙时节,是忙里偷闲的乡村娱乐盛会。今天在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农业生产活动及与之相关的农业文化景观正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和变化。当“耕种”这一最朴素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质变的时候,即文化景观中所强调的人与自然互动的环境发生变化。祈雨、龙踩脚、踏青这些乡土活动就逐渐失去了物候基础,因此,节日空间所处的自然环境真实与完整非常关键。 3.民间自组织能力的认同
浙中的三个“节场”强化了遍布社会各个层面的参与体,形成一次依附于文化活动上的整个乡土社会秩序的物化演练。重要的节日活动甚至是乡村社会所有组织能力的体现,它不仅结成团体拥有一些抵抗来自外来变故的能力,而且通过自律、合作整合乡村力量,引导村民关心自身的生活环境。乡村的生活空间在一个自由的社会,其创造力往往会大于一个不自由的社会,比如过去的宗族治理方式祭祖非常隆重,但个体十分不自由,它使参与者所能支配的空间变得空前限定。而这种规矩往往是服务于增强凝聚力,形成内部制衡,便于施展各类公共活动的先声,后者的创造力和爆发力才是村落壮大的关键。在宗族制度已经消失多时的今天,综观三个节日活动复杂的组织,不难发现新叶村“九思公”委员会、诸葛村旅游公司、俞源村圆梦节理事会这些民间自组织能力的周期性演练,具有责任分明的组织架构,颇有号召力的主事者,它对运作“节场”活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早在上世纪初著名学者顾颉刚就提出民间信仰是乡村社会资源得以存在并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的观点。民间自组织活动的基础有赖于国家相对开放的宗教政策,它涉及的方面颇为庞杂,民间的信仰方式也存在自身转型,因此自组织的调整长期存在。尽管如此,如果将乡村节日活动的演练交给各级政府来主持,民间组织从管理体制上居于客体,无疑会使乡村自由宣泄的空间再一次被挤压,能力进一步消退。在任何的乡村社会中,特别是作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村落中,政府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无法缺失,最为基层政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与各类民间组织之间的协助关系更值得政府扶持与关注。 4.公共产权的共享
本文界定的公共产权包括分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形公共产权,也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共同享有的物质产品公共产权。传统节庆(日)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与大量民间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同,后者不仅具有独创性,而且可以通过世代传承界定私人产权,从而保护主体权益;而节日集中偏向于公共领域的“公共规模”,必须有群体的参与才能广为流传。当前物质遗产的保护尽可能涉及到产权分割,以确定保护与受益的责任人,它是未来遗产保护走向市场化的基础。但节日场所涉及的空间、参与者、活动技能却通常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无形公共产权,大多必须集体参与,无法分割,牵一发而动全身,与建筑物和村落公共空间的集体公共产权互为整体。恰是掌握了公共产权的寺庙、宗祠才使民间组织有了共同组合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余地。古村落景观秩序分明,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有公共产权的水田、山体、传统乡村公共园林、广场、池塘等。在三个浙中节日空间中诸葛村的18厅堂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保护工作开始,即由各房派财产转而纳入村民委员会集体财产,由村民委员会下属的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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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维修,它们成为板凳龙的必到之地;俞源村的洞主庙与俞氏宗祠、新叶村的玉泉寺与西山祠堂一直是宗教信仰在村落日常生活中的体现地点。
季节性、定期的参与活动强化了这些公共产权的空间使用,促使集体的文化认同、公共的价值观在特定的时空中成为可能,这种公共价值是乡村社会共同拥有无形产权的资本。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产权的研究日益得到关注,公共产权一般不具有排他性,因此确立文化遗产保护投资积极性的可分割利益的私人产权更受到瞩目。但如果公共产权的规模不太大,无形公共产权和有形公共产权可以形成相对统一的整体,那么其稀缺性本身对外具有了排它属性。比如本文论述的三个节日场所,因为节日,村落公共空间、重要建筑的使用频率固定化,公共产权的宗祠、庙宇和公共空间便有机会得到定期维护。从历史上看,节日活动必须由村民组织、踊跃参与才能形成节日的连续性和高潮,它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立足村民的自组织,拥有公共产权同样是抵御文化遗产遭受过度市场化包装的工具。
四、节日空间保护与传承的法规属性
在UNESCO世界遗产的评定中,文化遗产(culture heritage)不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内容。文化遗产在世界遗产的界定中仅限于其物质遗产的价值重要性,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明确了文物、建筑群、遗址三大保护内容,后经不断扩充,内涵不断深化,但均未脱离物质文化遗产的语境。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现是较近期的事情,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定始终是不同管理部门、不同评价体系、不同公约指导下操作的,往往容易混淆。国际上是否有一种遗产类型可能融合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的双重含义?2008年的《世界文化遗产操作指南》(Operational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0f the WorldHeritage Convention)第47条指出:“文化景观”是一种来自内外的压力——自然环境和连续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压力下,社会和聚落进化的成果,它代表了“自然与人类共同的作品”。文化景观作为一种世界遗产类型已经提出了近20年,内涵不断在发展,同一称谓下某些国家的定义和侧重点并不相同,某些确实明确存在非物质遗产的内容。
近年来随着对本土化认同的不断发展,台湾的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2005年公布了《文化资产保存法》,将具有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等价值的文化资产分成7类,古迹、历史建筑、聚落;遗址;文化景观;传统艺术;民俗及有关文物;古物;自然地景。其中特别添加了文化景观——“指神话、传说、事迹、历史事件、社群生活或仪式行为所定着之空间及相关联之环境。”其定义具有典型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统合的特征,在台湾的定义中,文化景观表现出来的是有形的空间,但是保护此类空间的本意在于保护空间所承载的无形文化。日本于2005年修改“文化财(文物)保护法”(Law for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Properties),在“文化财”中增补文化景观,把“一定地域中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直接相关、并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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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气候,体现人民生活方式和生活形态而形成的景观”作为文化景观列入保护对象。文化财分为有形文化财产、无形文化财产、民俗文化财产、古迹、文化景观、传统建筑群。与台湾不同,日本的文化景观侧重于物质性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遗产在无形文化财产中更多一些。意大利于2004年颁布了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法律《文化和景观遗产规范》(Codeof the Cultural and Landscape Heritage),文化遗产又进一步分为文化财产和风景财产(culturalproperty and landscape assets)两个板块,目前并没有文化景观的相关称谓。这种谨慎性也说明各国长期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框架得到尊重,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彼此依存,又有独立性,整体保护的原则和方法均在摸索之中,尚没有定论。
正如世界遗产公约对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限定一样,物质和非物质遗产在现阶段最好是合作关系。在评价标准、保护原则、管理机构不明的情况下,我国目前无法形成融为一体的法律关系和管理体系。当务之急,应在现行的保护体制与框架下完善传统工艺、历史事件、节日活动等非物质文化内涵的生存空间。择地而居,持续利用的生产、生活系统是中国古村落最为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民长期生存智慧的结晶。这一物质文化遗产从根本上说无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互剥离,这在当前的保护体系中同样可以深化解决,而不一定要重新设定新的内涵。随着目不暇接的遗产类型出现,文物远不能满足目前保护的控制需求已成共识。在经济、社会条件十分有限的形式下,抓住保护重点是决定性的,如果某一类文化遗产增强了地区的场所感和可识别性,它们不仅能被认同,而且能被分享,获得愉悦的体验,改善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与居住质量,那么这种文化遗产无疑就存在进一步维系、经营、延续的基础条件——乡土节日场所就是值得持续关注的实例。 五、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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