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银行业
2023年4月
分析报告目 录
一、中国银行业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中国银行业发展历史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中国银行业现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大型商业银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股份制商业银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城市商业银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其他类金融机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规模和效益快速增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场地位日益加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资产质量及抗风险能力大幅提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资本实力显著增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综合经营拓展新的盈利来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个人金融产品需求迅速增加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个人贷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理财服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银行卡业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银行业监管环境不断完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影响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因素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中国整体经济环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金融市场化和全球化程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市场竞争态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金融创新的步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境内银行业的监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境内银行业的监管架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中国银监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中国人民银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其他监管机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境内银行业的监管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巴塞尔资本协议对中国银行业监管的影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境内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中国银行业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23 年至2023 年,国内生产总值名义年复合增长率为16.5%,其中包含金融业在内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9.1%。
虽然2023 年及2023 年受到自然灾害以及国际经济形势动荡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总体上仍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2023 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4.05 万亿元,扣除通胀因素实际同比增长9.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575 元,同比增长7.9%。
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国际需求萎缩,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达到2.21 万亿美元,同比下降13.9%。全年税收收入达到5.95 万亿元,同比增长9.8%,受到金融危机及自然灾害影响,税收收入增速比上年下降7.2 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 元,扣除通胀因素实际同比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53 元,扣除通胀因素实际同比增长8.5%。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统计,中国按2023 年国内生产总值计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
下表列出了2023 年至2023 年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进出口总量数据。
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的财富创造积累和近年来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等的快速发展,金融服务业实现了快速发展。银行业作为中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完善融资体系的作用显著。近年来,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快速增长,抗风险能力不断加强,资产质量稳步提升,同时,个人金融产品不断丰富,金融创新步伐加快,银行业正在向更加合理的收入结构逐步转型。
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资料,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1.20 万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42.56 万亿元。2023 年至2023 年,中国银行业的本外币存款与贷款总额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9.5%和19.8%。截至2023 年12 月31日,国家外汇储备余额达到2.40 万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3%。
下表列出中国银行业机构于截至所示日期的人民币及本外币的贷款和存款总额及年复合增长率。
中国东部地区(根据人民银行统计口径,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及海南)是中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地区,该地区银行业也实现较快发展。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资料,2023 年东部地区金融机构的本外币存贷款总额分别占全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总额的60.2%和60.9%。
2023 年以来,国内实体经济受到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整体经济形势对中国银行业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保持盈利能力、加强风险控制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中国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出台了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以促进国内经济的稳定增长。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资料,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人民币贷款余额达到40.0 万亿元。2023 年,人民币贷款增加9.6 万亿元,同比多增5.5 万亿元。
二、中国银行业发展历史
20 世纪70 年代末以前,中国银行业实行的是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银行体制。
此后,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银行业经历了重大变革,人民银行所承担的一些商业银行职能逐步分离出来,专注于承担中央银行职能。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即现在中国建设银行的前身)、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成为独立的机构,分别承担城市工商业、建筑和基本建设、农业与农村以及外汇与贸易存贷款业务,担当国有专业银行的职责。
20 世纪80 年代中后期,新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纷纷成立,少数新成立的商业银行获准成为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另外一些只获准在区域市场经营业务。
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1994 年成立三家国有独资政策性银行,承接了国有专业银行的大部
分政策性贷款职能;1995 年,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界定了中央银行的职能和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成立,城市信用社大规模合并组建为区域性城市商业银行。
20 世纪90 年代后期,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过热带来的后果,中国政府采取多项措施改善银行的资产质量,充实银行的资本,其中包括:2023 年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并以股本形式向大型商业银行注资2,700 亿元;2023 年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大型商业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的不良贷款。
进入21 世纪,中国为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要求和新挑战,一方面加快了金融立法工作,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同时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成立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一方面,国家加快对主要商业银行的重组步伐,设立汇金公司代表国家行使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责任,陆续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本行注入外汇资本,剥离不良资产,推动商业银行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上市,大大增强了银行的资本实力,改善其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其市场竞争能力。
2023 年以来,国家积极鼓励商业银行在审慎经营的基础上开展综合经营试点,推进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商业银行入股信托公司,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商业银行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等。光大集团总公司成为首家由国家批准的金融
控股公司,商业银行业逐步进入综合化经营的新纪元。
三、中国银行业现状
中国银行业由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类金融机构组成。
下表列出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各类机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相应占比情况。
1、大型商业银行
在中国商业银行体系中,大型商业银行占有重要地位,是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重要融资来源。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五家大型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占全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50.9%。 2、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至 2023 年12 月31 日,中国境内有12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些银行获准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商业银行业务,资产总额占全国银行
业资产总额的15.0%。
下表列出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存款总额、贷款总额及境内分支机构数量情况。
3、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通常在获得经营许可的地域范围内经营各类商业银行业务。目前,已有数家城市商业银行获准在所在地以外的区域跨区经营,并有北京银行股份、南京银行股份和宁波银行股份在国内发行A 股并上市。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大幅增强,资产质量不断提高。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全国共有143家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占全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7.2%。
4、其他类金融机构
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其他类金融机构共包括政策性银行2 家及国家开发银行,农村商业银行43家,农村合作银行196 家,城市信用社11 家,农村信用社3,056 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外资法人金融机构37 家以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174 家。2023 年12 月31 日,中国银监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中国邮政储汇局的基础改制设立。2023 年3 月,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改革方案获批,2023年12 月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成立。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其他类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占全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26.9%。
四、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1、规模和效益快速增长
2023 年以来,中国银行业规模和效益快速增长。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中国银行业总资产规模达到78.77 万亿元,2023 年至2023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4%,2023 年税后利润达到6,684 亿元。作为代表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中国银行业,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实现良好增长。
下表列示了2023 年至2023 年,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及盈利情
况。
2、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场地位日益加强
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改进经营机制,优化业务流程,强化风险管理,增强资本实力,实现了综合竞争力的不断提升。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区域主要在沿江、沿海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并不断拓展营业网点和服务领域。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总资产规模占行业比重从2023 年的11.9%上升到2023 年的15.0%。下表列示了2023 年至2023 年主要银行业机构资产规模占比情况。
目前,中国银行业中大型商业银行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对于大型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灵活,管理半径短,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反应较快,产品创新开发周期短,服务质量和效率较高。相对于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全国性分销网络、资本规模、
多元化的产品服务以及先进的信息系统方面有较大优势。 3、资产质量及抗风险能力大幅提升
2023 年以前,中国银行业因历史原因形成了大量不良贷款,对银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为解决不良贷款的历史包袱问题,90 年代后期开始,中国政府先后采用向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发行特别国债注资核销坏账、市场化处置等方式解决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问题。2023 年以来,随着国家稳步推进银行业重组改革,主要商业银行加快财务重组步伐,核销不良贷款;此外,监管机构推出了强化风险管理、信贷投放和内部控制的一系列监管指引,并借鉴国际标准推行更为完善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明显改善。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全部商业银行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4,973 亿元,不良贷款率由2023 年12 月31 日的8.61%下降至2023 年12 月31 日的1.58%,其中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率由2023 年12 月31 日的4.22%下降到2023 年12 月31 日的0.95%,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全部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达到155.0%,比年初提高38.6 个百分点。 4、资本实力显著增强
近年来,主要商业银行纷纷通过国家注资、财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境内外发行上市、发行次级债券、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等多种
方式补充银行资本金,加强资本基础。
同时,银监会积极推动建立资本约束和管理机制,完善资本补充机制。截至2023 年12月31 日,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1.4%,超过国际平均水平。 5、综合经营拓展新的盈利来源
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多元化,各商业银行为加速新业务的拓展,适应客户服务需求特点的变化,加快了综合化经营试点的步伐。2023 年,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为全面开展金融创新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近年来,监管机构先后出台监管规定,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开办金融租赁业务、开展银行信托业务等试点,并允许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融资券承销、中期票据承销等综合经营业务,鼓励商业银行拓宽经营领域,推进产品创新。
2023 年起,商业银行开始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8 家,基金产品从2023 年底的30 只增至46 只,以资产净值计算,基金管理规模2,332 亿元,市场份额从2023 年底的6.9%增至12.4%。
2023 年银监会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试点设立金融租赁公司。2023 年,经银监会批准,招银金融租赁、民生金融租赁股份开业。连同此前开业的工银金融租赁、建信金融租赁股份和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国务院同意的5 家商业银行
试点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全部开业。
2023 年银监会印发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指引》、《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业务指引》引导综合经营业务规范发展。2023 年,银监会批准了7 家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入股信托公司。
2023 年7 月,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印发《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启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地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已有包括中国银行、北京银行、成都银行及捷克PPF 集团在内的3 家国内商业银行和1 家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2023 年11 月,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在2023年银监会与保监会签署的《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了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深层次合作。 6、个人金融产品需求迅速增加
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的转化,居民对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消费金融及个人理财产品成为银行重要的利润增长点。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5.5 万亿元,同比增加1.8 万亿元。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国内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达557 只,基金资产净值总规模为26,761 亿元。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98 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存续数量共计5,728 款,
账面余额9,744 亿元,业务规模平稳增长,收益结构保持稳定。 (1)个人贷款
根据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5.5 万亿元,占全国人民币贷款总额的13.8%。2023 年至2023 年,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5.7%。
个人贷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住房按揭贷款。自中国政府于80 年代推行住房体制改革以来,个人拥有住房数量不断增加,带动住房按揭贷款持续增长。2023 年,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合计新增1.8 万亿元,其中75%左右为个人住房贷款。 (2)理财服务
近年来,随着中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金融产品需求持续增长,对个人贷款产品以及非利息收入业务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这为银行的零售及个人银行业务产品和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下表列出所示期间中国个人收入的主要指标数据和各自的年复合增长率,以及历年基金规模数据:
除大众理财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以外,相对较富裕的人士对全面
及个性化的理财顾问服务的需求也有所增加。为满足这些需求,不少国内商业银行推出了贵宾理财服务,一般包括提供个人理财咨询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商业银行也在不断推出多元化理财产品,为银行创造了丰厚的回报。2023 年,98 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存续数量共计5,728 款,账面余额9,744 亿元。 (3)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是中国个人使用最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近年来,随着银行卡功能不断拓展,应用领域不断扩大,银行卡受理市场快速发展,银行卡交易成功率提高,支付网络安全稳定运行能力增强,并伴随着居民支付习惯的改变,中国借记卡、信用卡发卡量和交易额快速增长,带动银行业手续费收入高速增长。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银行卡发卡量达到20.3 亿张,同比增长14.0%,交易金额162.8 万亿元,同比增长46.3%。
7、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为提高中国银行业整体竞争力,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2023 年12 月,中国政府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分行可申请转制为法人银行,经营全面外汇和人民币业务。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有46 个国家和地区的194 家银行在华设立了229 家代表处。13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华设立33 家外商独资银行、2 家合资
银行和2 家外商独资财务公司,另有24 个国家和地区的71 家外国银行在华设立95 家分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49 家、外资法人银行32 家,获准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外资银行机构54 家。
同时,境内银行机构也积极引入境外机构投资者。从1996 年本行引进亚洲开发银行开始,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我国共有31 家中资商业银行合计引进投资总额330亿美元。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进入,增强了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本实力,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推动了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与国际的逐步接轨。
银行业的全面开放也为中资银行“走出去”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国商业银行加快了海外发展步伐。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5 家大型商业银行在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和大洋洲共设有86 家一级境外营业性机构,收购(或)参股5 家境外机构,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领域。5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分行、代表处或开展境外收购。随着越来越多的中资银行“走出去”,中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和地位不断提升。 8、银行业监管环境不断完善
近年来,国内银行业监管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为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并促进市场的有序竞争,银监会和其他监管机构颁布的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公司治理。银监会要求银行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强化三
会的职能,建立独立内部稽核职能,加强对董事监事履职的监管;
加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银监会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风险管理指导意见与措施,加强监督商业银行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在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同时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管理,强化内部控制职能,建立前中后台分离、运营集中的架构,实现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加强资本管理。银监会2023 年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并于2023 年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银行遵守该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商业银行需要为风险资产建立一般准备。2023 年7 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新资本协议修订稿,进一步加强对银行资本的监管,银监会相应制定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等资本管理的相关指引。2023 年10 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引导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监管要求等制定相应资本管理规划,并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动态的资本补充机制。
五、影响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因素
1、中国整体经济环境
2023 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面临较为严峻的挑战。2023 年,得益于宏观经济政策的积极影响,中国国民经济企稳向好、经济增长持续回升,工业生产增长强劲、企业利润状况不断改善,国内需求稳定增长、国外需求逐步改善,就业形势保持平稳。
2023 年,我国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
策。从中长期来看,中国经济成长面临的有利条件多于不利因素。中国已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化率从2023 年的43.0%上升至2023 年的46.6%。大量人口向城市迁徙与聚居,将形成巨大的消费需求和金融服务需求。国际化水平日益提升,2023 年至2023 年,进出口总额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1.6%,外贸总额的平稳增长、外商投资资金的流入以及更多的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将为银行业提供更广泛的金融服务带来机遇。体制转型释放的增长动力,城市化、人口红利、消费结构升级及国际化水平提升带来的增长潜力,都将有利于保持中国经济平稳快速增长。
综上,虽然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增长形成了一定压力,目前经济运行中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但总体上看,我国市场空间广阔,增长潜力较大,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没有改变,经济发展的优势没有改变。加之宏观经济刺激政策逐步发挥效应,国民经济可望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也将为银行业的发展带来良好的环境和机遇。
2、金融市场化和全球化程度
中央银行调节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方式与手段逐步市场化,汇率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中国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程度加深,均对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人民银行稳步推进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先后放开了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外币贷款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并放
开了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2023 年初,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SHIBOR 正式运行,以SHIBOR为基准的市场利率体系逐步形成。近年来人民银行更多的利用市场化的利率政策工具进行市场调控,包括自2023 年10 月至2023 年12 月期间先后连续9 次提高存贷款基准利率。随后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自2023 年9 月至2023 年底连续5 次大幅降低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根据调控需要多次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利率市场化和利率工具的使用既使商业银行产品定价时更具弹性,也加大了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难度。
外汇市场方面,自2023 年7 月21 日起,中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弹性逐渐增强,汇率参照基准进一步丰富。远期结售汇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并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和询价交易方式。自2023 年5 月21 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浮动幅度扩大至0.5%。
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我国国际收支状况,2023 年6 月19 日,央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
随着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提高,国内商业银行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积极参与国际化竞争。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也加强了国内银行与国外金融机构的紧密联系,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加快,中国银行业受到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也随之加大。
在2023 年以来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中,我国商业银行的部分海
外金融产品投资也遭受了一定损失。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也相应提高了对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要求。 3、市场竞争态势
随着银行资本实力大大增强,业务转型和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提高,国内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大型商业银行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广泛的网点渠道和全面的产品服务,保持较强竞争优势。股份制商业银行凭借机制和产品创新,依托强大的信息技术优势,大幅提高电子银行服务能力,业务快速增长,特别是在中高端客户和中间业务收入领域增长迅猛。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提高,从2023 年12 月起取消了对外资银行地域、客户群和经营执照的相关限制,外资银行纷纷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开展针对中高端客户的投资理财和跨国机构的贸易融资、结算等高端金融产品服务,将对主要商业银行形成一定竞争压力。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凭借着一级法人的体制优势和地缘优势,通过补充资本、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差异化经营等方式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邮政储蓄银行和完成商业化改革后的政策性银行将凭借各自的优势争夺主要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和信贷资源,未来国内银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 4、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断拓宽,直接融资市场的快速发展,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机遇和挑战。
中国已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市场体系,资本市场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参与主体和融资规模不断扩大。2023 年,国内非金融机构部门融资总量达到13.07 万亿元,其中股票、债券、国债等直接融资规模为2.55 万亿元,占非金融企业融资总额的19.5%。 5、金融创新的步伐
随着客户需求的增长及金融管制的放松,资本市场、货币信贷、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之间的相互联系会更紧密。在国家鼓励支持下,综合经营试点将稳步推进,商业银行积极涉足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年金管理业务等资本市场业务,降低对存贷款业务的依赖。银行和保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在保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等方面合作,银行业独立开展保险业务也迈出重要步伐。
六、境内银行业的监管
1、境内银行业的监管架构
银行业在中国受到严格的监管,主要监管机构包括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2023 年4月之前,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2023 年4月,中国银监会成立,成为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并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大部分银行业监管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则保留了中央银行的职能。
(1)中国银监会
中国银监会是中国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他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以及受其监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特定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相关法规,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制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核银行业及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方面的审慎运营规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违反适用银行法规规定的行为采取纠正和惩罚措施,包括责令暂停及关闭部分银行及金融机构的业务;审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的资格;编制及出版中国银行业的统计数据和报表等。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一般包括对银行运营场所的检查,要求银行工作人员进行说明,对与银行运营或风险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要求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层进行说明,以及审查银行保存的文件和资料。中国银监会也通过审阅商业银行定期提交的财务报告及其他报告的方式进行非现场监管。如果银行未能
遵守有关规定,中国银监会有权采取纠正和惩罚措施,其中包括罚款、暂停若干业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分配及资产转让,以及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如果某家银行机构发生了信用危机,中国银监会可能对其实行接管,或者安排该机构重组。有些情况下,如情节特别严重或商业银行逾期未按中国银监会要求改正的,中国银监会可能会责令该机构停业,或者吊销其金融许可证。 (2)中国人民银行
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及维持金融市场稳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颁布和执行履行其职责必要的命令和规章;通过确定基准利率、确定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向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办理贴现及进行公开市场业务;监督管理境内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持有、管理、运营中国的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经理国库;维护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搜集金融业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并作出预测;监督信用信息搜集和评级行业,推动全国信用系统的建立等。
(3)其他监管机构
除了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的商业银行还受其他监管
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审计署等。 2、境内银行业的监管内容
境内银行业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对商业银行业务的监管、产品和服务定价、审慎性经营的要求、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对在中国运营的外资银行的监管等方面。
(1)市场准入,包括商业银行设立的标准和其他要求、业务范围的确定、金融许可证的发放、分支机构的设立、经营事项变更的批准、股权及股东的限制等。
(2)对商业银行业务的监管,包括对贷款业务、外汇业务、个人理财、证券及资产管理业务、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自营性投资和衍生产品的管理等。
(3)产品和服务定价,包括贷款和存款利率、手续费及佣金产品服务定价等。
(4)审慎性经营的要求,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及超额存款准备金、对资本充足情
况的监管、贷款损失的分类、计提和核销、流动性及其他经营比率等。
(5)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反洗钱、操作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评级等。
(6)对在中国运营的外资银行的监管,包括外资银行在境内的设立、运营,外资金融机构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投资等。 3、巴塞尔资本协议对中国银行业监管的影响
巴塞尔资本协议(或称为巴塞尔协议I)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制订,是一套银行资本衡量系统,实施最低资本标准为8%的信用风险衡量架构。自2023年起,巴塞尔委员会开始组织对巴塞尔协议I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6月26日正式发布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或称为巴塞尔协议II)取代巴塞尔协议I。巴塞尔协议II保留巴塞尔协议I的核心内容,包括要求银行维持最少相当于风险加权资产8%的总资本的一般规定,但相较于巴塞尔协议I有两大改进:一是在结构上确立了“三大支柱”的框架,即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第二支柱“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第三支柱“信息披露”;二是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做出重大修订,采用了由简单到复杂的多种方法来计算资本要求。
中国银监会于2023年2月23日颁布并于2023年7月3日修订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该办法是以巴塞尔协议I为制订基准,并已在若干方面参考巴塞尔协议II,包括在总体结构上借鉴了三大支柱的框架。2023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要求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2023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为推动新资本协议实施准备工作,确保
2023年底新资本协议如期实施,2023年9月1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第一批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的通知》,制定了第一批5个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2023年3月,中国正式加入了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并将全面参与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以利于提升中国银行业的监管技术和监管水平。2023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新资本协议框架完善意见》等文件,为使我国实施新资本协议相关规制体现国际监管规则修改的最新要求,银监会相应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等七个监管文件进行了修改,并于2023年8月至9月间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银监会相继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2023年1月1日施行)、《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2023年12月1日施行)、《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2023年1月1日施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2023年1月1日施行)和《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2023年1月1日施行)等5个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其中《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还适用于暂不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
4、境内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分为基本法律法规与行业规章两大部分。
(1)基本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
(2)行业规章主要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等方面。
行业管理方面的规章主要有:《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的通知》、《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
公司治理方面的规章主要有:《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业务操作方面的规章主要有:《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银团贷款业务指引》、《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
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
风险防范方面的规章主要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核心指标(试行)》、《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等;信息披露方面的规章主要有《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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