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服装租借申请表 活动主题 主办单位 租借日期 租借方负责人姓名 租借单位 归还日期 联系方式 所在系班级 道具名称 服装类别 使用前情况 数量 是否破损 套 总数 套 男装 套 女装 使用后情况 完整( ) 破损( ) 注: 完整( ) 破损( ) 注: 服装、道具、配饰等说明 申请使用原因: 租借单位(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服装租借申请表审批完毕后,方可带上学生证、申请表与服装负责人联系。取、还民族服装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中午10:00—13:00和17:00—18:00,其它时间一律不进行服装的取、还工作。请根据时间,提前安排取、还工作,避免耽误活动。 服装管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院团委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喀什师范学院演出服装借用责任书
使用单位 使用时间 使 用 责 任 1、借用演出服装和道具,必须提前三天到院团委联系,详细阅读《喀什师范学院演出服装管理规定》,凭服装申请表与服装管理员联系。 2、待使用结束后,由管理员检查服装是否合格,确认无问题,方可到离开。 3、要保持服装、道具的整洁,不得转借或外借。若出现破损或丢失现象,使用单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按有关规定赔偿。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保存。 服装/道具 数量 活动名称 我方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使用单位: 活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共青团喀什师范学院委员会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