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现单位职务 称谓 本人家庭成1 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应 当 报 告 事 项 本人婚姻变化情况 本人养育23 个及以上子女情况 配偶、子女在国(境)外学4 习、工作、定居情况 本人持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和5 近5年因私出国(境)情况 2 姓名 出生年月(岁)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及配偶、子女有外 国国籍、护照、居留证6 (含港澳台地区)及退出中国国籍情况 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 7 居民通婚情况 应 8 当 报 告 9 事 10 项 11 本人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或工作的行业领域及国(境)外经商办企业情况 配偶、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情况 配偶、子女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本人在社会团体、中介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兼职、领取报酬及持股等情况 其他应当向组织报告或12 与考察干部相关的事项 考察对象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党委(党组)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1、考察对象要如实填报、亲笔填写本表,不够位置填写的可另附页。 2、无需报告的事项,应明示“无”。 3、本表存于干部考察工作文书档案。 4、家庭成员,填写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等有关情况;重要社会关系,填写本人的岳父母或公公婆婆、兄弟说 姐妹及其配偶、伯叔姑舅姨及其配偶等有关情况。 5、本人家庭和重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明 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说明。 6、称谓写法要规范。如: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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