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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安全协议书

2020-06-12 来源:客趣旅游网


出租房安全协议书

出租房安全协议书范本(通用3篇)

出租房安全协议书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本安全协议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来历不明人员以及不申报办理暂住登记和不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2、甲方必须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并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3、使用前,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交待出租房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4、甲方对出租的房屋有权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排除。并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5、甲方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对租赁环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负责,并提供必要的企业证明、身份证明、担保证明等。

2、乙方有义务加强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3、乙方使用前要对甲方提出的出租房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使用后视为使用时的安全环境为良性状态。

4、乙方在出租房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必需的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和设备,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

5、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黄、赌、毒和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活动,不得影响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不得超计划生育。若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6、乙方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7、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带来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协议》约定内容,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事故,按法律有关规定划分责任,并依法协商处理。

四、甲方或甲方上级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出租房现场及《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如本协议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规定有抵触,执行有关国家或行业规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双方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出租房安全协议书2

为加强馨园物业公司出租房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胜中社区管理中心出租房(场地)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出租单位职责:出租的为遵章建筑,符合安全规定的毛坯房或初装房。

承租人责任:

1、对外经营的,必须自行办理《消防安全营业许可证》,自备符合安全标准、完好有效的灭火器、水龙带等消防器材,自行安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

2、承租人及所雇员工均会操作、使用消防器材,并应掌握火灾、火险时的紧急疏散知识。房屋在使用期间,应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3、承租人不准在室内乱拉乱设电线、电源,要按照规范要求使用电器设备。承租人不得私自更改配电系统,不得私自增加电器设备,更改线路标号,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4、承租人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及负荷开关,对于老化的.电路、不符合规定的开关、用电器,要按规定及时更换。

5、承租人所使用房屋的用电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供电,做到无人时断电。

6、承租人使用燃气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用气管理规定,不许私拉乱接燃气管线,要严格遵守“三前三后八不准”的用气要求,杜绝违章用气。

7、承租人使用燃气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改变用途、扩大用气范围以及增装、改装、拆除、迁移固定燃气设施等违章用气行为。

8、未按上述要求,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一方承担。本协议一式两份。

出租单位: (签字) 承租人:(签字)

出租单位: (盖章) 承租人:(盖章)

出租房安全协议书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确保乙方以承包、租赁或者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等形式使用的房屋、场地和住所(以下简称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所处位置: 。

二、出租房屋用途、经营项目: 。

三、甲方责任:

1、出租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主办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

2、出租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3、履行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屋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

2、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出租房屋用于公寓楼(出租)、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出租房消防安全协议书出租房消防安全协议书。

3、严格遵守各项消除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出租房屋及其周边消防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占用、堵塞或紧闭,必须保持畅通。公众聚

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出租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负荷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5、作为库房使用的出租房屋,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6、出租房屋内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甲方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请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由甲方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等后,乙方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房屋附件严禁动用明火、烧烤及焚烧杂草、树叶、废旧物品等。

7、出租房屋的消防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始终保持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遮挡或挪作它用,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购置或维修。

8、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维修、更换的费用。

9、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参加火灾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

五、违约责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它条款:

1、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补救。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九、该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出租房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经济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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