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量部。 5审批
质量部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量部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量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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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量部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8.3部门代码规则
A:生产车间B:灌装间C:化验室D:仓库 9登记
质量部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检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质管科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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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质量部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
12.4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12.5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检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质量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 13维护保养
13.1使用人员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正常维护保养。
13.2万元以上精密、贵重、大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和影响检测结果的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应专人保管,专人维护保养。
14停用
暂不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部门通知质管科贴停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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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不合格处理
15.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使用时有过载或误操作、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检定、校准或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或超出规定极限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明显标识。如可能将其进行有效隔离,直至修复。
15.2对由于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存在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而对过去进行的检测所造成的影响进行检查、追溯,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16修理
16.1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部门应报告质量部组织修理。
16.2修复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须经检定、校准或检查,证明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7降级
需降级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部门向质量部提出申请,经质量部同意,贴上准用证。
18报废
1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过多年使用或因事故损坏致使无法满足检定、校准要求而又无法修复者,标准物质超过有效期者,由使用部门向质量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放可给予报废。
18.2报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检科组织处理。 19技术档案
19.1质量部建立并保存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技术档案。 19.2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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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造厂名称、型号和编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3)接受日期、启用日期、接受时的状态和验收记录; (4)目前存放地点;
(5)制造厂提供的资料或使用说明书; (6)历次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和调试报告; (7)设备的损坏、故障、改进或修理记录。 批准:实施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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