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08期 (总第123期) 沿海企业与科技 COASTAL ENTERPRISES AND SCIENCE&TECHNOLOGY NO.08.2010 (Cumulatively NO.123) 个人信用风险的制度分析 陈 茜 [摘防范。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个人信用风险已成为中国现阶段备受关注的社会经济问题。文章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我国个人信用现状进行分析,并尝试性地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来帮助加强个人信用风险的 [关键词]个人信用;风险;制度;防范 [作者简介]陈茜,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管理工程系,初级职称,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财务财政绩效评价,广东 广州,510900 [中图分类号]F830.5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723(2010)08—0024—0003 在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已经有了150多 白氏公司、TRANSUNION公司等;三是国家有关部 年的历史,形成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个人 门和地方政府推动建立的有关中介机构,如上海 一种 信用制度,使得不讲信用的人寸步难行。而在我 资信有限公司。国际上有两种征信制度模式:国,个人信用制度正处于起步阶段,虽然有了一定 是欧洲模式即政府主导;一种是美国模式即市场 它是由 程度的进步,但还没有形成相对完善的体系,这已 主导。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是二者兼而有之,用明确的指令组建征信制度, 成为我国个人信用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我国的 央行上海分行出面,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如何防范个人信用风险,规 而公司运行则完全是市场化操作。而广州则由政 府和银行牵头,保险、税务、公安等部门都参加征 范个人信用制度已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 信工作,其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资料更加全面和 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现状 一、3.个人资信评估工作已逐步开展 1.制度的法律、政策环境初步建立 各地商业银行纷纷利用所掌握的个人征信资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个人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 料开展个人信用评级,把个人信用能力引入到信 部分,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一些个人信用方面的 贷管理中来。例如,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分行出台 法规和政策。2000年4月,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个 了《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将借款申请人的年 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规定》,向建立个人基本账户 龄、学历、职业、家庭资产等信息资料汇集起来形 迈出了一大步;同年,上海市颁发了《上海市个人 成十大指标体系,对不同的指标赋予不同的分值 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办法》,为联合征信拟订了初步 进行量化处理,从而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资信状 的法律框架刚;2001年深圳市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 况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将个人信用分为A、B、C、D 台了中国第一个个人信用立法《深圳市个人信用 四个等级,作为贷款的决策依据。 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03年上海市出台了 (二)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 《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2005年8 1.信用配套制度不完善 月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 我国许多关于个人信用的配套制度,如个人 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嘲。这些法律和规定对 储蓄存款实名制度、个人基本账户制度等尚不健 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降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全,个人破产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还未出台。 促进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保障个人信用的安全 由于这些配套制度的不配套,导致我国个人征信 和合法使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资料严重不全,个人及家庭的收入状况很不透明, 2.各类型信用中介机构初具规模 个人存款欺骗、冒领、多头开户现象时常发生,不 从资本构成的角度来看,一是民营征信机构, 但隐藏着严重的法律与道德风险,同时也无法促 如金诚国际信用管理公司、新华信公司、华夏国际 进个人资信评估工作的全面推广,严重阻碍了我 信用咨询公司等;二是外资、合资征信机构,如邓 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建设。 24 (一)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已取得的成果 权威翻。 2.信用法规体系不健全 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 来予以支撑和保障。我国改革开放3O多年来,虽 然在经济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但在信用立法方面却严重缺位,至今还没有一部 专门关于个人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我国个人 隐私得不到保护,信用中介机构得不到立法支持, 失信惩戒机制得不到强化与落实,直接影响和制 意识形态的教育投资来提高个人意识形态的资本 积累,从而树立个人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 第二,信用文化缺失。信用是一种价值观,它 根源于文化和历史传统。中国传统信用文化的基 础是人与人之间通过互相接触而产生的信任,人 与人之间的直接了解和道德规范构成传统信用文 化的基础。然而,这种信用文化只适用于范围较狭 小的社会经济活动;当人们的活动范围从一个小 约了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建设。 3.信用网络技术不发达 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离不开技术这个 重要的角色。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电子信息 发展很快,但产业规模依然很小,基础设施建设水 平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仍然相当落后,信息处理 技术基本上处于剪贴拼凑的手工阶段,90%的信 息资源尚未电子化。这种网络技术开发与利用的 落后,极大地阻碍了信息技术在我国个人信用制 度方面的应用,阻碍了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 创新与发展。 二、对我国个人信用风险的制度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所提供的一系列规 则是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 约束和实施机制所构成(卢现祥,1996)E41 ̄“。从个 人信用风险的现状来看,这三个方面都出了问题。 (一)非正式约束 非正式约束是指社会中既有的意识形态、价 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等要素。在 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非正式约束中,属于伦理道 德、社会规范范畴的个人信用作为一项基础性的 制度安排无疑会在保障经济活动连续与扩大、个 人财产安全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对于一个民族或国家来说,取得优势地位的 意识形态可以“指导思想”的形式构成正式制度安 排的“理论基础”和最高准则。但是,不能忽视文化 传统对正式约束的巨大影响,因为同一种正式约 束在经过不同的文化传统的浸染后往往带有不同 的色彩。故此,分析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对个人信 用的影响如下: 第一,意识形态混乱。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 来,意识形态是能产生极大外部效果的人力资本。 合乎义理的意识形态能降低社会运行的费用,减 少“搭便车”的可能性,淡化机会主义行为。目前, 我国许多人受到来自西方文化等各方面因素的影 响,“一切向钱看”的思想腐蚀着人们的灵魂,意识 形态混乱。所以,在利润至上的今天,中国许多个 人玩弄各种手段以获取超额利润也就不足为奇 了。要改变目前这种状况,就必须通过提高政府向 社区扩大到了整个国家、甚至是整个世界,传统的 信用文化就不能满足需要。现代信用文化与中国 传统信用文化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它的社会性、制 度性、专业性和商业性。因此,政府应充分认识建 立现代信用文化的重要性。 (二】正式约束 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最先将制度进一 步划分为正式约束和非正式约束。他认为,正式约 束包括政治(及司法)约束、经济约束和合约。政治 约束可广义地定义为政治团体的等级结构,以及 它的基本决策结构和支配议事日程的明晰特征; 经济约束用于界定产权,即关于财产使用,从中获 取收入的权利束,以及转让一种资产或资源的能 力;合约则包含着对一个交换中一个具体决议的 特定条款翻㈣。 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认为,产权制度是制度集 合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 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内在化的激励,产权界定 不清是产生外部性和“搭便车”现象的主要根源。 没有产权的约束是不可能建立个人信用的。 在中国,存在信用风险的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 产权制度的不合理和不完善。对此,经济学家张维 迎认为,产权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 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产权不 清晰,人们就无需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自然也无 需讲个人信用了。他认为,产权是社会的道德基 础,无恒产者无恒心,无恒心者无信用,毁坏了信 誉的产权基础,限制了自由竞争,必然导致市场秩 序的混乱,坑蒙拐骗盛行 回0 。 2001年深圳市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中国 第一个个人信用立法《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 用评级管理办法》;随后,又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 和规定来规范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保障个人信 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截至2008年年底,央 行已为6.4亿公民建立信用档案,其中有信贷记录 的有1.4亿人。但是,规范个人信用风险的正式约 束漏洞还很多;因此,中国亟须相关的细则来堵住 这些漏洞。 25 (三)实施机制 律法规体系。 判断一个制度的安排、运行是否有效,不仅要 看其正式约束制度和非正式约束制度是否完善, 更要看其实施机制是否健全;否则,前述制度安排 皆形同虚设。 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由于交易的复杂性、 人们的有限理性以及合作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 必须建立制度来为参与交易者提供保障,监测对 和约的偏离,并通过强制性的措施来保证和约的 实施。 而要看一个国家的这种强制性是否有效,主 (三)政府监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 市场经济主体是选择守信还是失信取决于成 本收益分析,我国目前的情况就是失信的收益远 大于其成本。因此,要采取的措施就着眼于如何增 加失信的成本使其高于失信收益,从而减少甚至 杜绝失信行为。监管部门应该相互协调并建立科 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个人信用风险状况进行适 时的、合理的评估,从宏观的层面对风险进行控 制。政府则应该加强对国民的信用和风险教育,加 快建立信用社会,提高国民的风险意识。 要看违约成本的高低。经济学家分析表明,当某人 从事的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的预期效用超过将时 间及另外的资源用于从事其他活动所带来的效用 时,此人便会选择违约。一个国家的制度得到强而 有力的实施会使得违约成本极高,从而任何违约 行为都变得很不划算,即违约成本大于违约收益, 在这种情况下,—个明智的主体都会选择履行和约。 这样看来,中国个人信用风险存在的主要根 源就在于他们的违约成本远远小于违约收益,就 在于我们的实施机制不强。不仅缺乏对隐私权保 护的相关法律规定,还缺乏信用行业服务规范以及 对失信惩戒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要知道,在许多发 达国家或地区,个人如果失信,信用等级就会降 低,生产、生活处处受限制,甚至寸步难行。 三、个人信用风险的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就可以证明、查验自 然人资信状况,并通过制度来规范个人信用活动 中当事人的信用行为,提供守约意识,从而建立良 好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 (一)加快我国个人信用征信制度建设 在应对信用风险时,一个全面、有效的个人信 用数据库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我国,个人信用 信息基础数据库始建于2004年初,并于同年l2 月中旬实现在全国7个城市的联网试运行。2005 年8月底完成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 的农村信用社的联网运行,经过1年的试运行,于 2006年1月正式运行。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可以 从源头上减少恶意投资的可能性,降低信用风险 发生的几率。 (二)尽快健全信用管理法律体系 健全的信用法律体系是个人征信业健康发展 的保证。建设个人信用制度,必须立法先行,加以 规范17t。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规范个人征信市场行 为方面的法律法规,征信数据的开放和使用都缺 乏法律的明确界定,这就严重制约了个人征信行 业的发展。因此,政府应加快建立健全相关信用法 26 (四】建立国家个人信用专用网络 目前我国应针对个人信用网络技术开发与利 用效率低下,网络硬件与软件投入不足,跨系统、 跨行业不能进行互联、沟通的现实问题,全面加强 电子网络建设,在信息基础设施、网络规模容量、 低成本接人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上加大投入力度, 努力建成覆盖全社会的信用查询网络系统和信息 交流的双向流通体系,为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 提供强大的技术后盾。 四、结论 当前,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刚刚开始,虽 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还不够完善,存在很多问 题。总之,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工 程,需要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个人信用中介 机构和个人加强合作,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尽可 能地采取有力措施来降低个人信用风险,加强风 险防范。为了提高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速度, 保障建设质量,我国还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从 实际出发,着重做好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同时注 意做好相关配套工作,以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 的个人信用制度。 [参考文献] [1]王爱俭,盂昊.建立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对策研究[J].金融 与保险,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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