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国家公司新“三个十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停送电服务管理,提高供电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莒南供电公司所属供电单位在计划停电、临时停电、故障停电、有序用电、欠费停电、窃电和违约用电停电处理等方面所遵守的服务标准、规范和有关流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莒南供电公司所属各单位停送电服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营销部是停送电服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停送电通知管理办法;监督指导客户管理单位做好客户停送电服务相关工作。
第五条 生产技术部是停送电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停电计划的下达、监督执行、考核等管理工作。。客户管理单位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停电计划,提前8个工作日整理停电公告,报送营销部;营销部汇总后,提前7天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公告。客户管理单位对重要客户、社区,客户管理单位要下达停电通知,并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二)客户管理单位要根据公司《停送电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与95598调度中心取得联系,及时将计划停送电信息录入95598客户服务系统。
(三)计划停电信息增加、减少或有延期等信息变更时,生计部、客户管理单位均应提前1天做好停电变更告知,并通知95598调度中心进行服务系统停送电信息录入工作。
(四)延期送电时,客户管理单位要提前向重要客户及大型居民社区进行通知或公告,并做好现场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五条 临时停电
(一)公司原则上不安排临时停电,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停电时,客户管理单位要提前24小时进行公告,并对重要客户、社区下达停电通知,做好相关记录。
(二)客户管理单位要根据公司《停送电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与95598调度中心取得联系,及时将临时停送电信息录入95598客户服务系统。 第十六条 故障停电
(二)客户管理单位根据公司《停送电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与95598调度中心取得联系,及时报送故障停电信息、抢修进展情况、预计送电时间及停电影响范围,并及时报送统一的对外答复口径。
(三)发生大面积停电或重要客户停电时,各单位要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和宣传解释工作。
(四)对于带来重大社会影响的线路故障紧急切负荷方案所涉及客户,客户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批准的切负荷方案,提前向客户发布预警信息,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第十七条 有序用电
(一)客户管理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限电序位应事前公告,提前做好客户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协助重要客户制定内部错避峰方案。
(二)客户管理单位要根据公司《停送电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与95598调度中心取得联系,及时通过95598客户服务系统报送停限电方案、采取的停电措施及解除时间等信息。
第十八条 欠费停送电
(一)对自逾期之日起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客户管理单位应按以下程序对客
户实施停电:
1、对居民客户,应按照相关欠费停电程序报批后,提前7日将停电通知书送达客户。 2、对其它客户,应按照相关欠费停电程序报批后,至少提前3日将停电通知书送达客户,并在中止供电前1小时再次通知客户。
3、对可能带来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客户采取停电措施时,应上报上级主管理部门、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和电力监管部门。
(二)对客户实施欠费停电后,客户管理单位按照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停复电管理”流程做好欠费停送电信息处理,确保现场实际情况与系统信息一致。
(三)客户交付所欠电费、违约金后,客户管理单位应在24小时内对客户恢复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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