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量监理工作程序
1、计量
根据计量的性质和作用不同,工程的计量分为控制计量、中间计量和分项工程完工计量。控制计量是中间计量的依据,中间计量是期中支付的依据,完工计量是交工支付、竣工结算的依据。
1)控制计量程序
(1) 开工前, 监理办应会同施管部,将各合同段实体工程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计量单元细分。计量单元是控制计量的最小组成部分,指能独立施工的工点,如某路段一定标高范围内的挖方、填方,某处防护工程等,或工序独立的工程部位,如某座桥的承台、基础钢筋等。
(2) 根据经检核无误的设计文件,按《计量支付控制报表》(SZEW/EM/B-109-1-B0~ SZEW/EM/B-109-9-B0;SZEW/EW/B-109-69-BO~SZEW/EW/B-109-71-BO)规定的格式,由监理办负责编制各合同段的计量支付控制报表一式五份。第一期控制计量支付报表应在合同段开工后30天内完成。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按实计量的原则和经审批的变更工程对计量支付控制值的修正工作应在每月的15日前完成。监理办对计量支付总控制值的正确性负责。
(3) 联测成果文件、工程变更单、分项工程完工计量证书等由施工管理部提供,变更工程预算审查意见书由合约部提供。《计量支付控制报表》应在每月的20日前下发,承包人、监理办、施管部、合约部各存一份,报备公司工程部,作为中间计量和支付的依据。
施管部在审定中间计量时,审核相应计量单元的计量控制值。承包人对计量支付控制值的异议应在收到计量支付控制报表的5天内提出,经确认后在下期计量支付控制报表中调整。
控制计量管理程序计量单元划分施工图设计施工承包同监理办或咨询单位编制计量支付控制报表施管部审查承包人复核合约部审核是否需要调整YN管理处审定报备工程部下发监理办下发承包人 2)中间计量程序
中间计量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人根据已完成的工程实体形象进度和审定的当期《计量支付控制报表》中相应计量单元的控制数量,直接按比例计量。中间计量的截算日期为每月的20日。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完成中间计量申请书的编制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监理办在7天内完成中间计量申请书的审查,施管部在3天内完成中间计量申请书
的审定。经审定的中间计量申请书一式四份,承包人、监理办、施管部、合约部各一份。分项工程的中间计量的总和,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前不得超过该分项工程的计量控制值的85%,完工验收后不得超过分项工程完工计量数量的95%。
中间计量管理程序承包人编制《中间计量申请书》监理办审查施管部审定进入期中支付程序
3)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程序
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即可进行完工计量工作。承包人应在分项工程完工证书签发后7天内运用计算机完成该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的编制。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的审查、审定程序同中间计量管理程序,经审定的分项工程完工计量一式三份,承包人、监理办、施管部各存一份,承包人保存原件。分项工程完工计量证书填写的内容不得修改。
如果承包人未能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的编制,业主有权雇佣其他人员编制分项工程完工计量证书,并扣留该分项工程总价的1%,作为业主支付其他人员的作业费用。
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管理程序分项工程完工证书签发后承包人编制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监理办审查施管部审定进入期中支付程序
2、支付
根据支付的性质,支付一般可分期中支付,交工支付和(竣工)结算。
1)期中支付程序
(1) 期中支付证书的编制。监理办在收到施管部审定的中间计量申请书后,按《期中支付证书》格式和要求(其格式可根据合同的具体规定修改),4天内完成期中支付证书的编制,费用金额精确至元,期中支付证书应一式四份。
(2) 期中支付的审查。合约部在收到监理办报送的期中支付证书后,4天内审查完毕,并按第七章第五节的规定填报《付款审批单(1)》,审查内容包括:支付依据是否充分;支付证书中各项金额的勾稽关系是否准确。
(3) 期中支付的复核。财务部对期中支付进行合同遵循,内控程序,金额勾稽关系,
原始单据合法性等复核,3天内审核完毕,并报项目总经理审批。
(4) 期中支付的审批。项目总经理在收到期中支付证书和付款审批单后,2天内予以审批。管理处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期中支付证书和相应的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手续。
期中支付管理程序供应商进场材料计价承包人申请有效工程量计价进场材料计量经承包人确认计量通过项目管理处审批供应商编制《期中支付证书》监理办编制《期中支付证书》合约部审查NY填写《付款审批单1》管理处财务部复核NY项目总经理审批NY进入付款程序
2)交工支付程序
(1) 承包人编制。在合同工程交工证书签发后42天内,承包人应按《交工支付申请书》规定的表格格式和要求,完成交工支付申请书的编制(交工支付申请书的格式可根据合同
的具体规定修改),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两份。
(2) 监理办审查。监理工程师在14天内完成交工支付申请书的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项目管理处。
(3) 施管部审查。施管部在5天内完成交工支付申请书相应表格的审查。
(4) 合约部审核。合约部在12天内完成交工支付的审核,编写交工支付审查报告,填报《付款审批单(2)》。
(5) 管理处财务部复核。管理处财务部在6天内完成交工支付的复核。
(6) 交工支付的审定。项目总经理在收到交工支付后,4天内予以审定。
(7) 交工支付的复审。公司工程部和公司财务部负责交工支付的复审。
(8) 交工支付的审批。交工支付经公司分管副总裁、财务总监审批。管理处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交工支付证书和相应的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手续。
交工支付管理程序项目总经理签发交工证书承包人编制交工支付申请书监理办审查NY施管部审查NY合约部审核NY编写交工支付审查报告填写《付款审批单2》管理处财务部复核NY项目总经理审批NY公司审定NY进入付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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