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铺矿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矿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我矿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以及矿区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相关条例,制定本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指导思想和原则 1.1.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发生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矿区安全和稳定。 1.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自救与互救相结合。 2.矿成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工作。 总 指 挥:矿长 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党委副书记 矿工会主席 成员(成员单位):副总工程师、党政办、矿调度、生产技术科、矿工会、矿团委、保卫科、机电科、安检科、救护队、机电科、供应科、总医院火铺分院 3.成员(成员单位)职责
3.1.党政办、矿调度:负责承接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和协调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3.2.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负责拟订事故发生单位的救援措施,提供相关技术数据。 3.3.保卫科: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对现场周围的交通进行管制,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组织消防力量,针对现场火情,采取相应灭火措施,及时投入灭火战斗。 3.4.救护队:负责现场伤员救援,及时将伤员带离事故现场。 3.5.矿工会、矿团委:负责组织职工群众、团员青年参与现场救援。 3.6.机电科:负责事故现场消防供水工作。 3.7.供应科:负责现场救援所需工具、器材等物品的供给;机电科:负责现场停送电工作。 3.8.安检科:负责救援现场安全督察和事后安全责任调查工作。 3.9.总医院火铺分院: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本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4.本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涉及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处理等多个环节。存储运输单位有通风区、供应科、井运区、洗煤厂、使用单位有采一区、采三区、开拓区、井运区、洗煤厂、生活服务部。
4.1.易燃品种类有:汽油、煤油、柴油、乙炔气、黄油、酒精等。
4.2.易爆品种类有:雷管、炸药。
4.3.危险化学品种类有:硫酸、放射源、汞、盐酸、乙酸、氯化甲等。
4.4.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4.4.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丢失、被盗、泄漏、火灾、爆炸五大类。主要原因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主要措施包括:报案侦破(雷管、炸药被盗)、灭火、隔绝、堵漏、拦截、覆盖、转移等。
5.事故等级及处置措施
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现将事故分为三级。
5.1.一般事故。
5.1.1.涉爆单位雷管、炸药帐物不符,数量较少的;
5.1.2.涉爆单位支领雷管、炸药与支领单数目少量不符的;
5.1.3.涉爆单位在使用雷管、炸药过程中,使用量与支领量、消耗量、清退量少量不符的;在作业现场不按操作规程作业,致使出现安全隐患的; 5.1.4.雷管丢失1—10发,炸药丢失1—3节的; 5.1.5.危险化学品发生少剂量丢失和泄露的; 5.1.6.易燃品发生少量泄露和丢失的; 5.1.7.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场所,发生初期火灾,经采取措施及时扑灭的。 处置措施:当单位发生一般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及时将情况汇报单位党政领导和保卫科,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自查和自救,弄清事故原因,控制事故蔓延。保卫科接到事故报警后,针对事故类别,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开展相关工作,工作结束后,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分管领导。 5.2.重大事故 5.2.1.涉爆单位雷管、炸药帐物严重不符,数量较大的; 5.2.2.涉爆单位在使用雷管、炸药过程中,使用量与支领量、消耗量、清退量严重不符的;在作业现场不按操作规程作业,致使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 5.2.3.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场所,发生被盗情况,数量较大的; 5.2.4.雷管丢失10—50发,炸药丢失3—15节的;
5.2.5.危险化学品发生丢失和泄露,数量较大的;
5.2.6.易燃品发生泄露和丢失,数量较大的;
5.2.7.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场所,发生重大火灾的;
5.2.8.生产物资堆放场所,发生重大火灾的。
5.2.9.处置措施:发生重大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及时汇报矿调度,同时组织力量开展自救工作,矿调度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将情况汇报矿应急指挥部,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不在时请示副总指挥),并立即通知指挥部应急成员单位,各应急成员单位接报后组织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总指挥下达事故处理命令,各成员单位接到命令后,迅速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5.3.特大事故
5.3.1.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场所发生被盗情况,数量特别重大的;
5.3.2.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丢失、泄露和被盗,数量特别重大的;
5.3.3.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场所,发生爆炸情况的;
5.3.4.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场所,发生特大型火灾的;
5.3.5.生产物资堆放场所,发生特大型火灾的;
5.3.6.作业现场使用雷管、炸药过程中,不按操作规程作业,致使出现特大安全事故的。 5.4.处置措施:发生特大型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及时汇报矿调度,同时组织力量开展事故现场外围自救工作,矿调度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将情况汇报矿应急指挥部,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不在时请示副总指挥),并立即电话报告公司以及上级公安、消防部门请求支援,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应急成员单位,各应急成员单位接报后组织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总指挥下达事故处理命令,各成员单位接到命令后,迅速开展事故处理工作。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后,听从上级调遣,开展工作。 6.现场常用应急救援措施 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分组采取如下措施: 6.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保卫科、救护队组成。保卫科科长、救护队队长负责。 6.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火铺分院负责。 6.3.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保卫科负责。 6.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矿工会、事故单位、矿团委等单位组成。矿工会负责。
6.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保卫科负责。
6.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供应科组成。供应科负责。
6.7.当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
火铺矿
XX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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