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规划验收关注点备忘
资料类:
1、请照图与现场施工成果一直(施工过程中影响到平面布局的重大设计变更需替换请照图或做情况说明)。
2、规划条件测绘核实报告成果每个面积指标均不得大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指标,各高度、标高指标须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指标一致。
现场验收类:
1、规划条件核实:
外立面施工全部完成、外架拆除,楼内无明显施工洞口后,方可进行楼幢规划条件核实。
场地内全部绿化作业完成,平面车位划线完成、机械车位有典型样板同时图纸所示机械车位区域具备安装条件时方可进行规划设计指标核实。
住宅及商业均可入户踏勘,管道层应可进入(测高度),室外应完成楼幢外延可供测量室内外高差的工作面。
关注:外延面尺寸、保温层厚度、各高度、标高、高差指标、外墙材质及分界面,外立面开窗洞口无明显位移及变化。
2、规划分局验收:
住宅及商业全部可入户。
关注:地下层、首层、二层、标准层、非标准层、顶层平面、外墙材质、外立面开窗形式及位置与图纸一
致。
其他类:
1、原则上请照图不允许替换,特殊情况经分局同意,可进行替换,图纸需提供2份。
2、规划核实单位需提供光盘资料,此光盘在资料申报窗口后提交规划分局。
3、规划验收后,规划分局资料备案仍按2017年8月前资料提供。
4、分期验收时应对市政配套、绿化配套、车位配比、分期建设范围内安全围挡、业主收房反馈等内容做说明,并在现场有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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