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经营机构:
为规范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建立完整、公正的薪酬管理体系,为全体员工提供合理的劳动报酬,提高公司全员的稳定性和工作激情,根据同行薪酬标准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龄工资适用范围
实用于宝云集团全体员工(包括各经营机构所有带薪员工) 二. 工龄工资适用条件
1、 凡在当年5月30日之前入职的员工,可在次年1月份工资
中开始享受工龄工资补贴。
2、 凡在当年6月1日以后入职的员工,可在次年6月份工资中
开始享受工龄工资补贴。
三. 工龄工资适用标准
1、 工龄工资分为:25元/月、40元/月、50元/月、60元/月。 2、 高管及各经营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按60元/月的标准执行。 3、 集团总部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主管及各经营机构
经理、副经理等按50元/月的标准执行。
4、 集团总部财务人员、专员及各经营机构的部长、副部长、主
管等按40元/月的标准执行。
5、 集团总部及各经营机构的普通员工按25元/月的标准执行。
201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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