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本规程是集团公司电力调度管理的基本制度,全公司电力系统管理干部、技术人员、运行值班人员、检修操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保证集团公司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1.2 电力调度作为集团公司电力系统指挥机构,在全厂电力系统运行中代表集团公司行使指挥权。全公司电力系统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值班中必须接受电力调度的指挥。
1.3 电力调度在调度业务上总调度室直接指挥,并接受贵阳地区调度所(地调)的调度命令和指挥。
1.4 电力调度在技术上受集团公司机动处及供电车间的指导。 1.5 本规程的解释权在集团公司机动处。 2. 电力调度的管理任务和主要工作
2.1 充分发挥本公司系统内发、供电设备的能力,有计划地供应全公司电力负荷。
2.2 保证整个系统安全、稳定、连续供电,并尽量调整供电质量使之符合标准。
2.3 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操作管理。
2.4 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进行管理。
2.5 指挥系统内事故处理,分析事故、出具原始事故报告。 3. 电力调度的管辖范围
3.1 全公司35Kv、10Kv、6Kv系统。其中按本厂与地调协议规定的有关设备运行与操作应向地调请示和报告。
3.2 全公司各分支变电所380v母线进线及分段联络刀闸、各分支变电所之间的低压联络开关及刀闸。
3.3 汽轮发电机组。
3.4 精细化工公司变电所进线开关及7变3出线开关和线路。 3.5电石线、电石炉35Kv进线刀闸之前的部分。但电石炉油开关及真空开关操作必须报告电力调度。
3.6 根据集团公司与贵阳煤气气源厂调度协议规定的35Kv主变及6Kv I、II段进线开关、联络开关、I 段母线上溶剂变开关。
3.7 上述范围内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4. 电力系统调度管理制度
第1页
4.1 电力调度值长
4.1.1 电调值长在值班区间负责指挥全公司电力系统运行和操作,使全公司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连续供电,并保证电能质量。
4.1.2 电调值长应遵照批准执行的有关规程进行正确调度,应对其调度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4.1.3 在处理事故时,不论上级领导是否在场,对事故处理全权负责,不须层层请示。
4.1.4 电调值长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规定的值班顺序表值班,坚守工作岗位,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a. 执行批准的各种规程。
b. 做好事故予想和对策,领导当值时间内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c. 确切掌握系统内设备、负荷等的变化,及时、准确地进行运行调度并详尽地填好各项记录、报表。
d. 传达上级的指令、通知。
e. 维护调度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保管好各种资料、用具。 4.1.5 坚持执行交接班制度。 4.1.6熟悉全公司电力系统状况,坚持学习、深入掌握有关规程和上级指示。
4.2 运行调度管理制度
4.2.1 系统内各单位电气值班负责人(电气班长、组长或单位领导指定的代理人)在调度联系上受电调值长指挥,对电调值长下达的调度命令必须立即执行。如受令人认为所接到的命令不正确或有疑问时,应认真向电调值长提出意见,如电调值长坚持原命令时、受令人必须立即执行。如执行该项命令将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时可拒绝执行,但应将理由报告电调值长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
4.2.2 系统内各单位发布指令若涉及电力调度权限时,必须经电力调度许可才能执行,但现场紧急事故处理时可先执行后立即向电力调度汇报。
4.2.3 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未经电调值长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其运行状态(运行、备用、检修)。但当对设备及人身安全将造成威胁时,可按有关规程进行处理,同时报告电调。
第2页
4.2.4 不属于电调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如其操作将对系统有较大影响时,也应征得电调值长同意后方可操作。
4.2.5 当发生不服从电力调度指挥,拒绝执行电力调度的指令时,电调值长有权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总调度室和有关部门处理。
4.2.6 进行调度联系时,发、受调度命令必须严格执行报单位、姓名、发令、复诵、记录和汇报制度:发令人首先报明处已的单位和姓名,受令人以同样的方式回答。然后方可开始联系,受令人应复诵联系内容,与发令人核对。双方都应作好记录。受令人在执行后应立即将执行情况汇报发令人。
4.2.7 调度联系中应使用本厂电力系统的统一术语(见附录),命令应准确,不能有岐意。对设备要使用双重命名(同时指出设备的名称和编号)。
4.2.8 各级领导发布有关我厂电力系统业务和调度命令,应通过电力调度发布和执行。
4.2.9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电气装置,在投入运行前由设备所属单位提出投入运行的申请书,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动力师批准后送至供电车间。申请书内容包括主要设备规范,一、二次结线图,负荷情况,电气试验等。电调在接到供电车间对设备的编号后通知申请单位,按调度规定投入运行。
4.3 电气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4.3.1 凡涉及到电调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检修(包括试验),均应由电力调度批准后方可执行。属地调管辖的设备,如需检修,应由供电车间向地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通过电力调度批准执行。
4.3.2 电气设备检修需影响生产车间生产,电力调度应根据检修的必要性与总调度室联系具体作业时间,在得到总调度室同意后,才能批准检修。
4.3.3 各单位电气值班负责人(班长、组长或单位领导指定的代理人)在接到电调值长的调度命令同时也收到经电力调度值长批准的工作票后,立即办理许可手续。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并向电调值长汇报。
4.3.4 严禁未经申请、利用其它单位停电检修或者设备因其它原因停用时,在未带电设备上工作。严禁约时停、送电,约时装、
第3页
拆接地线,约时开工检修。除当班的可以发、受电力调度命令的人员,和在停、送电申请书(请求票)上确定的联系人外,其它人员不得联系停、送电。电力调度应拒绝与其联系并说明理由。
4.3.5 在特殊情况、事故抢修,电调值长有权批准其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检修,再汇报总调度室及有关部门。
4.3.6 检修后的设备相序或相位正确性,由检修单位负责。电调值长对其核相方法及结果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其解释或重新校核。
4.3.7 设备检修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或设备未按批准时间停、复役,申请单位应由联系人尽快向电力调度说明原因,经研究批复处理意见。
5. 事故处理原则 5.1 一般原则
5.1.1 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设备和人身的威胁。
5.1.2 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现有设备的继续运行,以保证连续供电。
5.1.3 尽快对已电的负荷供电,优先恢复重要用户。 负荷级别:
a. 贵阳煤气气源厂,红枫湖泵房,厂变。 b. 化工生产车间。 c. 其它各用户。
5.1.4 调整运行方式,使系统恢复正常。
5.2 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电气值班人员应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电力调度。如事故处理涉及到系统均应调度命令(或经电调值长同意后)进行处理。如事故涉及人身设备安全,电气值班人员可一面自行按现场规程处理,一面向电力调度报告,当电调值长发现处理措施不当时,有权改变电气值班人员的决定。
5.3 处理系统事故时,无关人员应请出现场。无事故影响单位电气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不得擅离职守、询问事故情况,以免干扰处理事故。
5.4 系统事故时,电调值长应及时向总调度室和供电 车间报告事故情况,如影响到厂外电力系统,还应向地调事故情况或提出操
第4页
作申请。
5.5 发电机系统在一般情况下,不应立即人为解列,在母线电压正常下应立即启动已跳闸的辅机,或检查备用辅机是否已自启动。以保证发电机连续供电。
5.6 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故情况处理结果及过程详细记录,并进行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
6. 系统电压、频率的调整
6.1 本系统电压质量的调整管理由电调值长负责。35Kv、6Kv、380v母线电压,总降变电所及各分支变电所变压器分接开关位置均由电力调度管理。
6.2 35Kv系统电压过高或过低时,电调值长应及时向地调反映,提出调整要求。
6.3 根据负荷变动情况,采取可行的必要措施,保证电压质量。 6.3.1 投切电容器组。
6.3.2 调整发电机无功功率。 6.3.3 调整系统运行方式。
6.3.4 改变变压器分接开关位置(需停电调整)。
6.4 调整系统电压时应注意功率因数不应长期低于0.9以下。 6.5 系统频率正常应保持在50士0.5Hz,当频率偏高或偏低时,应及时向地调反映,要求调整。(在发电机与外部系统解列而独立带负荷的情况下,可通知汽机进行调整)。
6.6 当系统频率低于48.5Hz时,应及时要求总调度室紧急停电石炉,以防止电厂低周减载停电,也对有利于系统频率恢复。
附录:全公司电力系统统一术语
综合部分 编号 术语 含 义 第5页
1 2 3 4 5 6 停役 复役 计划检修 事故检修 开关检修 线路检修 设备停止运行,隔绝电源并做好有关安全措施交检修工作 设备检修工作结束,经对过检查,可时投入运行状态 指事先安排而停役做定期性检查、维护工作的检修 指设备于运行状态而发生异常被迫即刻停止运行而进行检修工作 仅指开关设备检修部门有工作,线路可能仍带电不可工作开关两侧挂接地线 仅指线路设备检修部门有工作,线路无电压,并在线路上挂接地线 指开关、线路设备检修部门均有工作,开关两侧及线路7 线路、开关检修 上均挂接地线 8 9 10 11 12 热备用 冷备用 紧急备用 退出备用 试运行 指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开关一经操作即带负荷(即仅开关断开) 指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设备检修部门无技术、组织措施的要求,但刀闸及开关均断开 设备有一定的缺陷但投入运行不致发生重大异常情况,而生产上要求作备用 做好设备安全措施,准备检修 经检修或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不保证投入运行后的安全需作一定时间(24小时)观察后再决定其状态 系统部分 编号 1 2 3 术 语 系统调整 实联 同期并列 含 义 指电力系统改变运行方式,作更新排列 系统内一电气部分与另一电气部分用开关、刀闸直接联接 经同期鉴定装置鉴定后进行并列运行 第6页
4 5 6 7 8 9 10 解列 振荡 突波 系统内一电气部分与另一电气部分用开关、刀闸进行分断 电力系统内连续不断地呈现电流、电压的摆动现象 系统内瞬间引起电压电流的摆动现象,经一定时间后趋于新的稳定 系统电网发生短路,有关发送电设备表计瞬间剧烈摆冲击 动,同时在发电机处出现一种冲击的声音 由线路向母线为“送进”(或者叫“负”),由线路和向功率方向规定 母线为“送出”(或者叫“正”) 故障跳闸 开关因继电保护动作造成分闸状态 误跳闸 开关因某种原因(如保护误动、人员误碰)不应分闸而分闸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正确动作或人员操作正确,而因机(合)闸 11 拒绝跳 械电气等方面有异常情况,使开关跳不开(或合不上)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编号 1 3 4 停电 送电 拉电 限电 充电 甩负荷 试送 强送电 冲击合闸 电气设备退出运行状态 电气设备投入运行状态 拉开供电线路开关,无计划地对用户停电 为保证电网安全限制部分用户用电 对线路、母线或变压器空载送电 系统中有、无功负荷突然大量失去 线路故障经检查后试送电 开关跳闸后未经检查即送电 对新建、改建及大修后的线路、变压器等设备用额定电压进行合闸试验 合(解)环 几条线路或馈线变压器构成的环型闭合(解开) 术语 增加 减少 降低 调整部分 含 义 为保证电能质量,增加有(无)功出力 为保证电能质量,减少有(无)功出力 降低电压及周波 提高 提高电压及周波 第7页
5 6 7 8 9 10 维持 调节 零起升压 超负荷 紧急减荷 保证原有水平 对发电机有(无)功进行适当增减 利用发电机对某一电气设备(或自身)从零加至105% 额定电压,以鉴定其完好情况 设备超过最高限额 事故情况下,需将设备紧急减负荷 由于某种原因,为满足用户需要而对设备进行事故过载 事故超负荷状态下的运行 倒闸操作部分 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编号 1 2 3 4 5 术语 倒闸操作 倒负荷 拉开 试拉 试送电 试操作 手动操作 挂接地线 拆接地线 合上 术语 放上 取下 投入 解除 复位 含 义 执行拉开、合上操作的总称 将线路(变压器)所带负荷转移到其它线路(变压器)供电 把刀闸、开关之类的设备拉开至非运行状态 在寻找接地故障时,顺序拉开线路开关,然后再合上(或利用重合闸合上) 表示开关跳闸后,经检查后将开关合上,以判断故障 开关、刀闸在检修状态,为鉴定其动作正确与灵活性所作的试验性质的拉合 在开关近旁直接利用机械传动装置进行的开关操作 把携带型接地线接地后,其它几个头挂在停电设备上 与“挂接地线”含义相反 把刀闸、开关之类的设备合至运行状态 含 义 将各电压等级的熔丝或压板处于接通位置 将各电压等级的熔丝或压板处于断开位置 将各种切换开关工切至运行位置 将各种切换开关工切至非运行位置 继电保护动作,信号继电器掉牌后恢复原来位置或解除声光信号 第8页
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部分
6 7 8 9 10 11 铅封 掉牌 误动 调整定值 重合成功 重要机构或继电器用绳或丝缚揽上,并加以铅块封起来 继电保护的动作信号掉下牌子 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之类的不应动作而动作 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等设备重新调整电流、电压、时间之值 指线路开关跳闸后自动重合闸装置动作使开关重新合上成功 重合不成功 含义与“重合成功”反之 12 重合闸不动作 指线路开关跳闸后,重合闸回路或机构有缺陷而拒动 非自动 解除开关控制电源 13 14 自合成功 工作开关跳闸而备用开关自动合闸成功 工作开关跳闸而备用开关自合闸回路或开关机构不正常拒动 含 义 使用验电设备,校验设备是否带有电压 指电气设备的剩余电荷经导线放入大地 测量导体间或导体对地的介质好坏 15 自合闸不动作 检验定相部分 编号 1 2 3 4 5 术语 验电 放电 测绝缘 核相(校相) 经仪表变压器或一次回路上,核对并列系统上相位 试相位 用相序表检验电源的相序 第9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