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安全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简介: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期要求:
跟随甲方项目部安排的进度计划执行。 4、总建筑面积:
工程总建筑面积为m2,抹灰面积根据甲方提供详图另行统计。
第二条分包范围及方式:
1.加气砼、多孔粘土砖及钢丝网架板隔墙的抹灰工作说明如下:
a)甲方进度计划安排范围的本工程图纸标识的所有抹灰工作(包括预留洞口封堵、槽孔修整、洞口侧壁等部位抹灰和表面压光)。
b)包括不同基体材料接缝及线管开槽处挂网或玻纤网格布粘贴等甲方安排的质量措施工作。
c)部分电梯井内外墙砼墙面、部分楼梯斜踏步底板及侧面、部分平整度不达要求的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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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腰线等零星抹灰工作。
d)抹灰用材料及机具的场内运输及搬运工作,包括按甲方指定地点清理运输建筑垃圾及工作场地的日常及完工清理。
e)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图要求制作安装架凳,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包括架管保管、维修及完工后按甲方要求分类归堆退库)。
f)墙体基层表面清理(如表面尘埃及疏松物、脱模剂、油渍)、光滑表面抹灰前的毛化处理及抹灰前工作面的湿润工作,并负责抹灰后的养护工作及交付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g)包括按甲方施工方案交底进行限额材料控制及抹灰厚度控制。
2.以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及包工具机具(除斗车),以一次性确定单价的方式进行分包。
第三条分包单价、计量办法、结算方式及奖励:
1.粘土多孔砖墙面抹灰按5.2元/m2,加气砼砌块墙面按5.5元/m2,钢丝网架板墙面按8.0元/m2,集中搅拌砂浆按0.5元/m2墙面面积扣除单价,赶工、乙方原因返工等均不另行计费,所有分包范围内的工作均含在此单价内。
2.零星抹灰阶段如有设计等原因延期超长,甲乙双方可以协商按 元/m2扣除工程量后乙方退场,甲方另行安排队伍施工。
3.乙方材料使用成本不超过甲方限额要求且质量达到甲方验收要求,则每平方增加0.5元/m2奖励。
4.按图计算实际内墙抹灰面积,根据施工预结算规则扣除门窗洞口及空圈面积,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拆改变更部分根据甲方与业主的确认工程量另行计算。
5.甲方每月办一次结款手续,乙方按月(每月20日为截止日期)分层列详细清单向甲方申报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大面积抹灰阶段甲方按月支付进度款30%,零星抹灰阶段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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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按月支付进度款70%,余款在业主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付清。每月乙方支取进度款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供民工工资发放签名表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甲方有权代为发放民工工资扣除工程款并无限期延迟下次进度款的支付。
6.验收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要求,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拒不执行,导致工程进度受阻的,甲方有权另行通知合格队伍进场,乙方按工程总款的90%结算后办理退场手续。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确保芙蓉奖,力争鲁班奖,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实现质量目标的措施要求工作。
2.施工质量必须符合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如验收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质量部门根据项目部处罚制度进行罚款。
3.乙方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按约定平方数或分层验收,发现问题不得擅自作主张,甲方及业主、监理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执行。
4.甲方以单位楼层为验收批量,完成一层工完场清后通知甲方质检部门组织进度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下一步的工作部位,如质量不合格或工完场不清,甲方有权在乙方整改完成之前不通知下一步工作量,相应窝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5.在业主装饰工程验收合格前,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门窗安装及其他特殊装饰工程的施工及修整工作。
第五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双方确立“安全第一”宗旨,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罚款条例》,如条例与合同有抵触的以合同为准,乙方应设立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报甲方,积极配合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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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划布置堆放和保管材料,工完料不清场不清,双方确认后,不能按完工工程量申报进度款,甲方有权进行罚款。
3.乙方应配合甲方成本控制的要求,节约用水用电,如发现常流水或班后常亮灯,甲方有权加倍罚款(不低于200元/次)。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合甲方成品保护的要求,对其他专业的管线等成品或半成品造成破坏或污染的应负责复原并赔偿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清理费等损失。 5.乙方进入现场人员应统一配带甲方提供的胸卡、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带,检查发现不按规定佩带者罚款50元/次,完工后办理退库手续,如有遗失或恶意毁损应按原采购价赔偿,乙方自备劳保用品,如因不按要求配置劳保用品,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6.乙方临时用电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要求,进场时自带电缆辊线盘进行班组日常管理。
7.乙方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向甲方安全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如不经甲方批准擅自动火罚款100元,乙方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人员及材料、机具管理:
1.甲方负责提供住宿间及床给乙方,住宿地的消防、水电、安全及饮食、卫生、计生等管理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服从住宿楼的物业管理,导致的一切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人员在正常或非正常工作时间酗酒、斗殴及交通事故等违反国家法规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概由乙方追究该人员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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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专项用料的领料手续,实行限额领料,落地灰要全部及时收集应用,发现不合格品及时通知甲方确认,领用物资后保管不善导致丢失、损坏及超额等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砂浆随拌随用。(约在三个小时内未使用完或隔夜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累计发现三次则罚款2000元)。
6.甲方编号给每个班组配备斗车,施工期间的保管及维修保养由乙方承担,整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办理退库手续,除斗车外的所有机具工具及耗材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责任与权限:
1.甲方应及时提供一套与抹灰施工有关的图纸和施工技术交底资料,提供整体施工进度安排,按进度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场施工,针对特殊情况,甲方及时调整进度安排并通知乙方。
2.甲方负责提供楼层的主轴线和各层走廊内的标高控制点,在每层楼面施工前,校核乙方轴线、标高的放线。
3.甲方负责乙方与水电等施工相关方的工序协调工作。 4.甲方按楼层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提供垂直运输条件。
5.甲方有权会同工程监理、设计、质检及主管单位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组织验收工作。
第八条乙方责任与权限:
1.乙方人员进场时按甲方要求填写《进场人员花名册》提交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给甲方,办理胸卡出入工地,乙方自备机具工具及材料进场时提供详细清单给甲方门卫管理人员,通知甲方人员参与验收登记。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规定的施工工期组织施工,负责抹灰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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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高测量工作。
3.乙方照明用电线电缆及辊线盘、灯具及水管要自备,临电用品经甲方专业人员检查符合要求后方能进场使用,自行搭设工作台架,服从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及质量监督。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负责提供施工质量记录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程资料。
6.乙方原因返工,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配合完成工作量,业主设计变更的拆改装及甲方原因返工,乙方可按正常计量方式申报工程量。
第九条工程工伤事故责任:
1.由于乙方人员违章作业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而造成的工伤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处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条现场管理:
1.乙方应指定现场专业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
2.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3.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带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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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抹灰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因乙方未按安全规范要求防护而造成的其他现场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3.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附则:
1、附乙方《承诺书》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相互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属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结算完毕后失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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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
第一、注意用词严谨
例如合同中常见的约定:“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一方只签字没有盖章,在法院对方就可能会提出由于合同只签字没有盖章,因此合同还未生效的主张。因此此处应当约定:“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二、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公司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第三、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第四、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
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的、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第五、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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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增加赔偿实际损失的举证难度。
第六、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直接约定有难度,也可以约定:“如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各自经营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注意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公司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分包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分包行为无效。因此一定要注意原合同的约定,应当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将工程分包给我方。
第九、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实践中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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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定金写成订金,因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第十、仲cai裁机构名称要写具体、明确
合同中也可以约定由仲裁委处理双方的争议,仲cai裁的优点是速度快、效率较高,费用也比法院为节省。约定仲cai裁机构应当明确。仲cai裁为一裁终审制,不再允许向法yuan院提起诉su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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